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25 12:13:16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重庆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升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施市教育的“十项规定”和忠县教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忠教育【20xx】63号),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让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谐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实行科学减负,做到“减负不减责任,减负不减质量”。真正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以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工作思路: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监控,保证“减负提质”工作的实效性。

  2、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会议,组织学习重庆市教委的十项规定和忠县教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方案》,领会其精神实质,在深刻理解“减负提质”深远意义的基础上,认真查实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并立即予以纠正。

  3、争取在近期与全体教师签订《减轻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责任书》,将“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

  4、搞好减负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减负提质”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和家长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减负工作。

  三、具体措施:

  1、规范办学,总量控制

  (1)、严格执行重庆市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学校想方设计开足开好体育、美术、音乐、信息等课程,严禁利用这些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

  (2)、严格控制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时间。所有教师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表,不得提前和延后上下课,确保初中的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确保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学校尽量安排好学生综合实践课,给学生自由活动的时间,在学生自由活动时间向学生尽可能开放各功能室和体育设施等。

  (3)学校要想方设法,结合实施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组织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要尽可能多的开发课程资源,给学生提供多种选择机会,让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学习。学校严禁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时间给学生补习文化课。

  (4)教师的从教行为将更加规范。学校将利用每周的周前会的政治学习时间,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进行规范。年级不得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教师组织、介绍、强迫、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活动。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学控制管理

  (1)加强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要研究有效课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确保“减负”不减教学质量。

  (2)加强教学控制管理,深化教学研究。教师要利用每周的教学业务学习内容,各教研组、各备课组认真学习和讨论,认真总结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在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上下功夫。结合教研月的主题活动,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高效课堂改革”,把提高质量的重点放在课堂上,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使效果好起来。发挥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强大优势,优化教学手段,增强教学的形象性、直观性、生动性、趣味性。实施主体性教育,探索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积极推广心理咨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

  (3)学校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对减负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初中各班每天对教师上课情况和课后作业量的多少和难度搞好登记,值周教师和值周行政进行督导。

  (4)在检查中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通过发整改通知书、与教师座谈会等形式予以及时整改,并逐步建立学生课业负担听证制度,确保“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

  (5)学校将把“减负”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重违反规定的教师在评优等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与目标奖发放挂钩。

  3、精讲精练,切实减负

  (1)要求教师认真备课,备新课标,备新教材,备教学方法,备学习方法。在上课时,做到精讲精练。

  (2) 教师实行集体备课制。分工负责,集体备课,资源共享,备精每一堂课,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减轻教师负担。

  (3)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七八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原则上不超过1.5小时,九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要切实加强作业管理,提高训练质效,作业做到“四精四必”,即“精选、精编、精批、精讲”和“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

  4、少考严控,遵循意愿

  (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和期末考试,各年级不得组织月考,每次考试的试题不得超过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加试题的难度。各班主任、课任教师、年级组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学生的排名,其成绩采取“等级+综合素质评价”,使之符合“减负提质”要求。

  (2)、严格控制学科竞赛,初中各年级不得举办学科竞赛和参加奥林匹克竞赛。任何教师不得自行组织,只能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已竞赛、考级作为学生评定三好学生等荣誉的依据。

  (3)、严格控制教辅资料。初中各年级教辅只能为“一教一辅”,一辅是由教委和新华书店审定和批准。各教师不得再向学生统一购买和变相推荐教辅资料。鼓励各教师开发校本课程。

  5、利用资源,做好宣传

  (1)利用学校、居委的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科技、文体、艺术、班会、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轻松愉快地学习,主动和谐地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2)利用家长会、上街宣传、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宣讲素质教育观、全面发展观,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转变唯分数是人才的旧观念,用全面质量观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

实施方案 篇2

  在山王派出所和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社区的治安形势大有好转,但我们应看到我们所面临的治安形势仍十分严峻。因此,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本着"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指导思想,在社区群防群治原有的基础上,构建起专群结合的"打防控管一体化群防群治网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支部书记作为社区群防群治的第一责任人,成员包括社区两委成员及社区部分党员,协助辖区民警配合开展工作,内容如下:

  组 长: 马明秀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辖区治安监督、督察工作

  副组长: 郑 丽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治安防范工作

  成 员:周 燕社区居委会委员;负责消防及创建无“黄、赌、毒社区工作;

  沈 慧:负责矛盾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教育、刑释解教工作;

  梅传莉:社区党员;负责反邪教、传销活动:

  二、建立治安巡逻队。

  发挥社区干部的作用,充分将居民发动起来,要形成"我为人人守一夜,人人为我守一月"的做法,做到长久坚持,领导组要下到辖区调查研究,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组成护卫队,安排夜间的巡逻人员防火、防盗,安排巡逻人数可根据社区间的疏密程度、人口多少、复杂程度等来安排5人或10人巡逻防范。

  三、充分发挥各层调解组织的作用,社区民间发生的小矛盾、小纠纷就在社区给予以调解,大的纠纷矛盾由乡矛盾调处中心到社区帮助调解,各层调解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不能让小矛盾、小纠纷引起大事件。

  四、在社区构建一个自愿为人民群众服务、政治可靠、法律意识强、有责任感的业主的商店或饭店作为报警服务点,为群众报警、救助咨询提供义务便利,开展治安防范和提供警务信息、宣传法律法规等。

  五、将居民反映的相关情况和提出的意见作收集整理,分门别类,并及时作出相应的答复和处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在社区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如禁毒宣传、交通宣传等,让居民能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六、加强对重点区域、路段的巡逻防范,做到快速反应,派出所作为治安管理的, 群防群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各部门的紧密配合和相互支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让群众能自己管好自己,自己看好自己的门,并将此项工作长期不懈的坚持下去。真正做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实施方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家畜及其产品的食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家畜及其产品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瘦肉精”的监督管理,凡在本县行政区城内从事家畜饲养、交易、屠宰及畜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监督管理,是指对以下生猪产品质量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追究:

  (一)在生猪饲养环节监督抽检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

  (二)在生猪屠宰或流通消费环节监督抽检发现生猪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呈阳性的;

  (三)生猪产品和肉制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造成人体中毒事故的。

  第四条县农业部门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经营和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管。

  县贸粮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

  县质量技监部门负责非法生产加工“瘦肉精”行为的排查和肉制品加工企业的监管。

  县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

  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肉类经营者的监管。

  县公安部门负责涉嫌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犯罪案件的侦查。

  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并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第二章源头监管

  第五条各乡镇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落实与村和养殖户(场)的责任,制订指标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辖区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生猪养殖户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第六条县农业部门应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无机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会同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无质检设备、无技术人员、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饲料加工单位(店);加强对广大生猪养殖户、养殖场从业人员的技术指导,重点做好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及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加快标准化、无公害养殖技术的推广步伐;建立生猪源信息制度,规范生猪耳标管理工作,做到一猪一标,可追溯、可查证。

  县农业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生猪饲养过程中的“瘦肉精”的日常抽查监管,对“瘦肉精”阳性检出率高、质量事故频发的地区要实行重点监管,开展拉网式的抽样检测,并建立养殖场(户)使用禁用药物的“黑名单”制度,落实养殖场(户)告知承诺制度。对检测确认“瘦肉精”呈阳性的生猪和相关的饲料实施控制,监督养殖场(户)对“瘦肉精”呈阳性的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依法对养殖户(场)作出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第三章屠宰监管

  第七条县贸粮部门应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屠宰企业建立和执行屠宰企业宰前“瘦肉精”自检制度、台帐登记制度,严格实行屠宰企业生猪进场、肉品出厂台帐登记,做到生猪来源和屠宰加工后的肉品去向可查询、可追溯。

  县农业部门负责对定点屠宰场“瘦肉精”的宰前检测。县贸粮部门会同县农业部门对检测呈阳性生猪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会同县农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取缔私屠滥宰行为。

  第八条定点屠宰企业对未经县农业部门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一律不得屠宰。对宰前抽检和自检发现的“瘦肉精”呈阳性的生猪,立即报告县农业和贸粮部门,并保留尿样至复检结果确认为止。由县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该批生猪进行扣养。事发所在地农业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执法监督抽检,并将抽检样品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复检确认阳性的生猪,由县农业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决定。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县农业部门牵头另行制定。县农业部门应对被处理的生猪查根溯源,追查饲养场(户)的责任。

  第四章市场监管

  第九条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监督市场举办者、场内经营者经营活动,加强对非法销售“瘦肉精”等禁用药物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生猪经营者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建立进货台帐。

  第十条县质量技监部门加强对以鲜猪肉为原料生产加工肉制食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猪肉制品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的处理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原料进货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一旦发现非法生产加工含“瘦肉精”猪肉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从严查处。

  第十一条县卫生部门依法对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开展“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抽检,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肉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和品质验收制度,专人负责验收,确保购进猪肉均有生猪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做到加工制作食品不使用来路不明和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猪肉或私自屠宰的猪肉。同时,引导自办筵席的农村家庭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猪肉。

  第十二条县公安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涉嫌“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犯罪的案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对一些重大案件,及时主动介入调查。

  第五章责任认定与追溯

  第十三条县卫生部门应建立生猪产品质量事故快速反应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疑似生猪产品质量事故,应立即进行立案调查,确定中毒性质。

  第十四条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卫生部门的报告开展调查,查清有毒猪肉的来源,确定直接责任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应将相关调查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移交给县农业、贸粮等相关部门,以追溯屠宰及饲养环节中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的监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的牵头协调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的动态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十六条县农业、质量技监、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贸粮、公安等部门对在日常抽检中查实的“瘦肉精”监管安全事故,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通报后的24小时内,将部门通报的情况反馈给各有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

实施方案 篇4

  根据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会议和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团结带领新疆各族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扎实效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中央、自治区和团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理解关于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要求,深刻理解“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三个关键性问题和实施“五个一批”工程等重点举措,找准参与脱贫攻坚任务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化动员与社会化动员优势,广泛开展“青春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突出抓好扶志行动、助力行动、关爱行动、志愿行动、聚力行动、强基行动六项工作任务,为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开展扶志行动,加强对贫困青少年的观念引导

  解决青年脱贫致富,要首先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要大力弘扬现代文化和新疆精神,千方百计解决好富脑袋的问题,帮助青年树立奋斗改变命运的信念,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通过勤劳开源、节俭积累,率先脱贫、带头致富。要加强对青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去极端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现代文化与青年同行”活动,广泛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以农村青年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方式,宣传党的政策,活跃农村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引领农村青年进一步坚定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

  2.开展助力行动,促进贫困青年创业就业

  通过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促进青年脱贫致富是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一要加强示范引领。各级团组织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农村青年进行就业观念和创业意识教育,引导广大青年转变传统就业观念,正确认识就业形势和相关的'就业政策。

  广泛开展“乡村好青年”评选活动,选树农村青年身边的优秀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层层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在全社会营造理解、重视、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二要强化技能培训。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青年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团校、青年就业服务中心以及农牧民技术学校等阵地,大力开展双语培训、技能培训,努力做到培训与需求相结合、培训与岗位相对应。坚持开展“科技播火专家行”科技服务活动。各地州要按照自治区团委统一部署,邀请专家,深入田间地头,为广大农村青年提供技术支持。三要加大政策帮扶。主动争取人社、经信、扶贫等部门的支持,积极帮助青年争取政策,实现创业梦想。

  继续开展“助力行动”,推动“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帮扶计划”深入实施,从技能培训、政策和金融支持等方面对农村青年利用电商创业进行扶持。鼓励各地成立青年电商创业联盟,培育电商创业基地,推广小代购等农村青年电商创业模式。继续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计划,通过创业培训、金融支持、导师辅导、产业扶持、跟踪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力争在解决创业青年贷款难、利率高等问题上有所突破,推动金融创新,给创业青年提供贷款保证。争取党政支持,在南疆地区广泛推广农村青年创业“十小工程”。自治区团委将每年从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中拿出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扶持一批青年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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