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试题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
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
A. 诉讼时效 B. 除斥期间C. 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
A.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 应当对合同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
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
A. 买受人承担 B.出卖人承担C. 担保人承担 D.第三人承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 B.6个月C.12个月 D.24个月
8.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
A. 不承担连带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D. 由法律作出规定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A. 研究开发人所有B. 委托开发人所有C. 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
l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 )。
A. 当事人 B. 代理人C. 居间人 D. 利害关系人
二、多项选择题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
A. 平等、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C. 合法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E.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2.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 .
A.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C. 因一方受欺诈而订立
D.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E.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3.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
A.支付定金 B.赔偿损失C. 中止履行合同 D继续履行合同E. 采取补救措施
4.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
A. 土地所有权 B.国有土地使用权C.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某大学校舍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5.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
A. 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B.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
C. 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D.为诺成、双务合同E. 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1.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的地点。
3.意思表示瑕疵依瑕疵是否基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和——两种类型。
乙合同的移转包括——、——·
5.混同的原因有——承受和——承受。
6.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间关系可分为——赠与合同和——赠与合同。
7.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标的可分为——合同和——合同。
8.从技术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来看,技术开发合同是——————合同。
9.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和——办理委托业务。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 可撤销的合同2。合同的承受3。侵权责任4.合同解释5.房屋租赁合同
求撤销的合同。
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承担的法律责任。
的一种制度。
5.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8分)
1.简述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表现在哪些方面同约定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2分)(3)当事人应依法或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3分)
2.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履行顺序;(2分)(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3分)
3.简述赠与合同任意撤销的主要内容。
3.答题要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1分) 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2分)因此,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4.简述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4.答题要点: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2分)(2)融资租赁合同的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2分)(3)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2分)(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1分)
六、论述题(12分)
试从法律责任竟合的概念分析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 答题要点: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分)《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2分)这里说的其他法律包括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这条规定可以使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更充分的保护。(2分) 综上所述,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有:因为不同的法律所维护的社会秩序及追求目标不同,所以不同的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很可能是不一致的,例如行为人的行为既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时,当事人就面临适用哪个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问题。(2分)传统的合同法确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而对违约人同时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缺乏管辖的依据,于是只得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不能追究其更为严重的其他法律责任。(2分)现行合同法规定了法律责任竞合制度,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同时又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受损害方可选择适用合同法或其他法律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以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分)
七、案例分析题(10分)
中学生赵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
屋产权转让手续。不久,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
试分析:
(1)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请结合所学的合同法学理论说明理由。
答题要点:
2.我国《民法通则》第ll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分)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1分)以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分)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1分)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 (2分)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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