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防汛通知

时间:2021-04-25 08:49:03 通知 我要投稿

建筑工地防汛通知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PQ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建筑工地防汛通知,仅供参考。

建筑工地防汛通知

  建筑工地防汛通知一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根据防汛备汛工作要求,现将2016年我市建筑工地防汛备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建筑工地防汛备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部署、细化安排,督促落实安全度汛各项目标任务。要全面落实建筑工地防汛备汛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杜绝因人事变动、岗位调整造成的责任脱节。

  二、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立即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督促建设项目责任主体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和排水系统疏通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山前地带、高陡边坡、挡土墙、土石方、深基坑、落地式脚手架、工地围墙、工人宿舍等的安全检查、监测和防范工作,发现裂缝、掉块、冒水、漏水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把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建筑工地安全度汛。

  三、各建筑工地责任单位要制定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防汛备汛预案,确实落实防汛备汛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对本工地所储备的防汛抢险物资进行全面检查,淘汰过期、变质和损坏的物质,确保应急时期调得出、用得上。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按预案要求组织抢险工作,努力把汛期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建设系统各常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防汛抢险救援工作,认真落实应急抢险人员、物资设备、资金,开展应急抢险队伍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抢险队伍的专业应急能力,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能打胜仗,有效确保应急预案顺利执行。

  五、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开展救援。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汛情信息,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启动防汛防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加强应急指导,出现紧急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并及时报告(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2215613)。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3月17日

  建筑工地防汛通知二

  区质监站、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市住建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深建质安[2010]17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市住建局印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深建[2010]106号)要求,认真做好今年全区建筑工地雨季防汛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汛情防治措施,确保全区建筑工地安全度汛。就做好今年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各建筑工地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开展以下排查:一是脚手架、起重机械、防雷电装置、供用电设施、继电保护装置;二是深基坑、地下暗挖等易积水区域;三是工棚、围墙、危险边坡等受水威胁区域。对经排查确认的.各类汛情灾害隐患,建筑工地认真整改,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 “五落实”。各施工单位要针对此次防汛工作,落实具体的监管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建立巡查台帐和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工作制度,坚决杜绝因防治不到位而酿成事故。

  区质监站、安监站要切实搞好雨季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雨季防汛工作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调度值班情况等,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市住建局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防御强降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防汛、防风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汛情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处置机制。完善以雨季防汛为主要内容的建筑工地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组建专业或兼职的防洪抢险队伍,完成抢险救灾演习,确保出现险情能及时处置。

  为加强对雨季获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安监站、质监站,各建设、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督防,要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通讯畅通、调度及时。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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