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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扫墓防火通知(通用10篇)
清明节有个传统就是上山扫墓,但有些人在山上会不注意防火,导致火灾的发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清明扫墓防火通知,欢迎大家参阅。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1
各镇人民政府: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焚香烧纸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历来是火灾防控重点时段。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公安部消防局3月23日发出通知,要求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态势,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广泛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春季,大风天气增多,大部分地区雨水偏少,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逐渐转入常态,加之因气温转暖群众踏青出游增多,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严峻。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3·20”视频会议精神,继续扎实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制度,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清明节前,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民政、文物、宗教、旅游等部门,以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为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本地区组织的大型祭拜活动,要提前对祭拜场所进行检查,督促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出整改建议。要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加强对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林区等高火险地区违法动用明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春季防火特点和当地祭祀风俗,加大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向广大群众和重点目标人群广泛发布消防安全提示警示。要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组织在公墓、陵园、寺庙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挂图,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尤其是景区、集中祭祀区等重点场所,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用火、安全燃放爆竹,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对祭祀密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适时派出力量现场监护,随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要加强对集中祭扫区、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的熟悉演练,对现有车辆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充器材装备、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要与森林防火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做好协助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同时,要加强官兵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官兵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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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2
各镇人民政府:
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三、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
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全面清理,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四、自觉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
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不要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请大家在山边林内不要燃放炮球,并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自觉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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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3
各镇人民政府:
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闽侯消防今日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请公众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清明祭扫各单位主要防范要点
1、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2、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防止引发火灾。
3、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爆竹;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4、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5、林区、墓区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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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4
各镇人民政府: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活动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南宁消防提醒公众时刻注意防火。
一是在山上或其他场所进行祭祀扫墓时,请勿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火烧连“林”。如需烧纸,烧纸前应尽量清理干净燃烧点周围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在事先圈定好的阻燃围栏、挖好的深坑或自带的桶、盆中进行。
二是祭扫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
三是祭扫烧纸钱、燃放爆竹,请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
四是推行文明扫墓,提倡无烟祭祀。市民要严格遵守墓区的防火规定,特别是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严禁使用明火、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
五是防止儿童玩火,教育孩子不要随意玩火。
六是祭扫最好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放炮。
七是近期已有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八是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九是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是一旦突遇火灾,要保持镇静,及时拔打119或110,要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如果在野外遭遇火灾,我们该怎么办?
1、保持镇静,及时报警,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有序疏散。
2、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因此一旦发现自己身处山林着火区域,应当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弄湿。
3、判明火势,火苗燃烧方向,逆风逃生,果断的迎风跑出火灾包围圈,切勿顺风而逃。在山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关注风向变化,这不仅决定大火的蔓延方向,也决定了你逃生方向的正确与否。
4、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眼珠口鼻迅速躲避。
5、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等容易沉淀烟尘的地方。
6、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的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速度快的多。
7、逃离火灾现场后,在灾害现场休息的时候要防止毒蜂和野兽的侵袭。
8、集体或结伴出游,应当相互查看一下大家是否都在位,如果有掉队的应当及时向灭火救援人员求救。
此外,野外祭扫最容易引起火灾,且野外也是消防设施最缺乏的地方,山区地形等原因还使得消防设施不便发挥作用。因此不提倡野外祭扫,提倡到正规墓地、在规定的场所和地域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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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5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
近期,全县气温迅速回暖,风力加大,森林火险等级持速走高。据气象部门预测,3月下旬到4月上旬,全县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森林火情等级较高,特别是清明节临近,踏青旅游、传统祭祀、农业生产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式相当严峻。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狠抓落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二、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各镇在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播放电视广告、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示牌、发送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基本知识及森林防火正反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控火源,消除火险隐患。各镇要将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对特殊人群要加强监管,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关键时期,在主要进山口和易发森林火灾等重点地段,要按照“七个一”标准,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和车辆检查、宣传,坚决杜绝火源进山。
四、加强防范,做好应急处置。各镇要制订和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要准备好扑火机具,组织好应急队伍,紧要期内,应急队伍要实行统一宿舍,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有效处置,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五、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规定,保证信息畅通。在清明节期间,实行森林防火工作日报制度,各镇每日16:30分前要向县森林防火值班室(0551-87322634)报送当天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xxx指挥部
20xx年3月21日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6
各区市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市直旅游企业:
入春以来,我市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景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特别是近期清明将至,各种祭奠活动进一步增加了景区火源管理的难度。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严防景区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清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提高防范意识。
清明节期间,气温转暖,天气干燥,部分山地和森林景区易发生火灾;群众扫墓活动和市民游览活动集中,景区接待量较平时明显增加,易发生火灾事件。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清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和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严格落实假日期间各项旅游安全措施,突出工作重点。
假日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一是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墓地周边的A级旅游景区,要严防祭扫火灾事故,确保旅游安全。
二是旅游企业要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A级景区要在所属区域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和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执行流量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
三是引导游客文明游览。旅行社和导游要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坚决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景区。密切关注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加强旅游安全提示,为游客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三、做好假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守。
“清明”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3月31日前将节前检查情况报送至市旅游发展委监管科,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威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xx年3月28日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7
各镇、碧溪新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民政办,市殡仪馆: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祭奠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民事[20xx]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祭扫环境,结合我市清明工作实际,现就清明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清明祭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安全责任,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留死角和盲区,全力确保清明期间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提升安全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以安全无事故为目标,加强风险防范和宣传教育培训,高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各类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督查和社会监督,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有序。
三、强化责任意识。要厘清安全责任(责任分解要清晰),突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人人有责”原则,强化“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制度。针对我市骨灰堂“空间小、祭扫人员密度大、安全要求高”的特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对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等方面落实全覆盖检查,各单位在高峰祭扫期间要安排专人在电梯口、消防通道、楼梯口等部位值守引导,确保预防措施到位,应急预案周密,要以“万无一失”的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杜绝各类火灾和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制定清明期间骨灰堂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包括人员组织、责任分工、物资保障、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队伍设置、责任人员的通讯联络等。虞山区域清明扫墓的安全保障,应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共同开展,度假区和殡仪馆所属的.公墓,要针对虞山散坟和关闭公墓清明扫墓人员多、分布散、护林防火任务重的特点,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方案,明确人员配备、安全巡查、文明劝导、消防设置、疏散通道、应急处置、工作值班等相关要求。各地的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盖政府章)于3月10日前报局社会事务科备案。
五、加强部门联动。针对清明期间消防、交通等压力大的问题,结合本地市民祭扫的特点,积极协调公安、城管、消防、卫生、交通、宣传等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部门参与的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各类突发情况的研判和演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道路进出口、停车场、集中祭扫点等人员密集处)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确保安全兜底工作落到实处。
六、健全巡查机制。节前,各民政办要对属地骨灰堂的安全保障进行一次实地检查,重点督查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做到排查隐患全覆盖,整治隐患不留情。重点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准备灭火器、灭火弹);人员进出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骨灰堂内各种设施是否存有安全隐患;有台阶、玻璃门的部位是否设置醒目的标志等。节日期间,要加强实地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与杜绝拥堵事故、火灾事故,爆炸、食物中毒、人身伤害等事故事件发生。
七、做好宣传引导。作为市级层面,通过发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各镇也要根据本地实际,通过发公告等各种形式,引导群众错峰祭扫,文明祭扫。
八、实行零报告制。清明节期间,即4月2、3、4日三天,请各地于每日15:00前,将本辖区当日祭扫人员总数、车辆总数工作人员总数和有无突发事件等情况的《日报表》报市局值班室(电话:52888702)。市局值班室汇总后报至市殡葬管理所,市殡葬管理所再行上报苏州市民政局。
常熟市民政局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8
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国有林业场、林业工作站:
为认真做好我市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工作,确保清明节不发生森林火灾和祭扫用火失管失控问题,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省、州森防指相关文件要求,自4月1日起至4月7日止,全市按火险等级提高一级备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事宜。现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镇政府、林场、林业站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和执行森林防火责任制,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位,做到不留空白,不走过场。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火责任意识,营造深厚氛围。
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扫墓祭奠活动相对集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警示牌、宣传单、横幅等媒体和媒介,面向社会公众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公众防火意识。镇、村和林场、林业站要利用好大喇叭、宣传车和“十户联防”公约等载体重点面向村民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引导农民,逐步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禁止露天焚烧农田秸秆,以防止污染大气及对森林安全构成威胁。民政部门把森林防火宣传纳入殡葬管理和宣讲内容,墓地集中区要在主要路口设立宣传标语,时刻提醒祭扫人员文明祭扫,严防森林火灾。
三、加强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强化火源管理。
各镇政府、林场、林业站,认真研究部署防范措施,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大片林区和高火险区采取封山防火,严把严守,对入山道口要设立检查站禁止携带火种入山。对痴、呆、傻、聋、哑等特殊人员要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人,强化重点地块安全监管和“十户联防”等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4月1日至5月31日,为春防工作的重点时段,要全市上下齐动员,做到站山头,看坟头,守路口、教育当地人,堵住外来人,坚决管住卡死上坟烧纸、野外吸烟、野外用火,要组织巡逻队实行全天巡护,严把火源关。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各镇政府、林场、林业站,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森林防火动态和火灾情况,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对发生火情报告不及时或有火不报、瞒报、大火小报,造成贻误战机、酿成重大损失或有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各包保人员要切实深入包保村屯开始督导工作,市森防指将会同市督查局组成督导检查组进行不定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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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9
各县畜(农)局、海螺沟景区管理局:
“清明节”即将来临,扫墓祭祀、上坟烧纸、燃放爆竹、旅游踏青等活动将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草原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草地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草原防火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各项草原防火责任
切实落实好各项草原防火责任,是做好“清明节”期间草原防火工作的必要条件。各县畜牧部门和乡镇、村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防火责任区督导、检查草原防火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工作中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增强草原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构筑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草原防火工作新格局,确保草原防火工作中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出纰漏,确保草原防火工作不发生大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草原防火舆论氛围是做好草原防火工作的前提。“清明节”期间,祭祀扫墓活动用火管理是草原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要吸取道孚县去年“重大草原火灾”的惨痛教训,积极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农牧部门和乡镇、村干部要带动广大群众做好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普及《草原法》和《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大“清明节”期间的野外用火管理力度
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是减少和避免草原火灾发生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在“清明节”期间要“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的做好野外用火管理,教育群众做到“人走火灭”,不留火灾隐患,严禁小孩在野外燃放爆竹和玩火,养成预防火灾,人人有责的良好习惯。
四、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县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结合本地草原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突出特点,做好当前草原防火工作,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组织扑救火灾和扑救火灾过程中以人为本,在确保扑救火灾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做到控制火势,扩大过火面积,减轻损失。确保全州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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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10
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
清明节既至,我镇也进入了森林防火特险期,人们祭祀用火高峰期将接踵而至,加之农事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理将进入最复杂、最危险、最关键的时期。前一段时间我镇连续发生了烧荒、燎堰、烧根茬现象,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指示,现就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期间是我镇森林火灾高发期。近段时间,我镇虽有两次降水过程,但降水量甚少,随着气温不断回升,大风天气增多,地表可燃物快速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将迅速升高。各行政村一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要按照市县镇领导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镇级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责任监管体系,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大的问题。
二、大力开展防火宣传
各行政村要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真正做到防火标语挂起来、防火碑牌竖起来、防火袖章戴起来、防火彩旗插起来、防火喇叭响起来、防火车辆跑起来、防火短信发起来,文明祭祀传起来,努力形成高密度、大力度、多形式、广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声势和浓厚氛围。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宣传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提倡鲜花祭祖,无火扫墓,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严管严控野外火源
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发扬连续奋战的精神,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地段的监管、看护工作;清明节期间把工作重点放在坟头、尤其是林区的`坟头,要严格执行定点责任看护制度,把坟头及外出务工回乡祭祖的人群逐一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死看硬守,加大巡查、巡护力度,严禁烧荒燎堰、焚烧秸秆等野外违章用火行为,非重点林区也要严管严控火源,切不可麻痹大意;镇里的半专业队伍要靠前驻防,加强演练,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有火情,要及时出击,快速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同时要进行火灾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清理林地、坟头边缘杂草等易燃物。
四、务必做好特险期防火值守工作
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的制度。特别是各行政村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全天在岗,一旦发现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要准确的掌握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等情况,严格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森林防火部门是森林火灾,包括荒火、火情报告的渠道,不得瞒报、迟报、多渠道乱报,同时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对不能认真值班带班的,不按时上报信息、火情的,镇防火指挥部要在全镇作出通报。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纪检部门要予以责任追究。
五、严格做好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包片领导、包村下乡干部、村官、职能站所包村要全部下到所包村进行防火督查检查,督查重点是:
1、各村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2、设卡情况;
3、警示碑牌、标语设立情况;
4、野外火源管控情况;
5、巡山员在岗情况;
6、警示卡片入户情况。
对存在火灾隐患要及时发现,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各督查组要向镇防火办书面写出各项防火督查情况汇报。
xxx人民政府
20xx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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