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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年检通知(通用6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办幼儿园年检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民办幼儿园年检通知 1
各中心学校、中心小学: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xx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及《xx市/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意见》的规定,决定对全市/区民办幼儿园一年来的办学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原则、目标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结合我市/区民办幼儿园点多、面广、布局不尽合理,办园条件参差不齐,安全问题突出的实际情况,采取“摸清家底、分类指导、树立典型、引导发展”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坚持依法办学,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运用科学的方法,坚持保育和教育并举,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变无序为有序,变被动为主动,从而“许可一批,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停办一批”。
二、年检对象
全市/区各类型民办幼儿园,即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三、年检的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年检程序和方法:
1、各中心学校根据市/区局文件精神,召开辖区中心小学校长及各民办幼儿园负责人会议,安排好年检各项工作
2、各民办幼儿园根据年检的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在各中心学校、中心小学的指导下进行自查,补缺补差,完善档案资料及硬件设施建设等。
3、市/区局年检小组深入各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复查,方法为:①听取幼儿园负责人办园情况汇报。②实地查看幼儿园卫生、安全、教育教学设施、图书资料及各类证、照等。③根据《20xx年xx市/区民办幼儿园年检自查表》(见附件四)逐项复查并赋分。④根据复查结果,逐项填写《20xx年xx市/区民办幼儿园年检意见表》(见附件五)(一式四份,年检小组、中心学校、中心小学、民办幼儿园各一份),明确提出复查结论,并现场反馈。合格幼儿园要给予肯定并提出改进意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幼儿园都必须要求限期整改,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
五、年检结论及运用
1、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复查得分170分及以上为合格,130分-169分为基本合格,12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年检结果将以市/区局文件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使广大学龄前儿童家长了解属地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年检定为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将依法颁发办学许可证。
4、年检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必须按市/区局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6个月,起始时间为全市/区民办幼儿园年检结论公布日。整改期间,市/区局年检小组及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将对整改情况适时予以督查。
年检定为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整改期满仍达不到合格等次,市/区局将根据《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停止招生,停止办学等。
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办幼儿园年检通知 2
各民办幼儿园:
为加强全市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教育局的统一工作部署,现将2024年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计划
各民办幼儿园按照《凌海市民办幼儿园年检细则》进行全面自查并准备相关材料。教育局相关科室联合对全市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12月底完成年检工作。
二、检查对象
全市民办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
依据《凌海市民办幼儿园年检细则》检查内容包括:
(一)办园资质合格:具有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合格证等。
(二)办园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要求:园舍独立,班级设施齐全,玩教具配备合格充足;
(三)保育、教育活动开展目标适宜,贴近幼儿生活,无小学化倾向;
(四)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备及上岗证件齐全;
(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退费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公示,无乱收费现象;
(六)校园校舍、食品、卫生防疫、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无安全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七)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结果
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向社会公示 。
五、检查时间
2024年11-12月。
六、检查人员
教育局学前科、体卫艺科、安全科、教师进修学校学前部相关工作人员。
凌海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9日
民办幼儿园年检通知 3
各中心校、城区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对全县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现就做好2024年大荔县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及依据
年检对象:民办幼儿园(有幼儿园办学许可证)
依 据:《幼儿园工作规程》《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标准(试行)》《大荔县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暂行管理办法》
年检等级认定:年检结果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予以认定。县级按得分结果确定年检等级为:80分及以上为合格,61—79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12月11日—12月13日):全县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自愿申报并填写附件2《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依据附件1《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标准(试行)》进行自评,逐项得分,填写附件3《大荔县2024年民办幼儿园年检评验问题台账》,于12月13日向中心校交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初评阶段(12月16日—12月18日):各中心校、城区小学成立年检工作评审小组,逐园审核申报材料,对照附件1《标准》,进行实地检查并填写得分,完成附件1、附件2的审核签字、盖章,附件3、附件4的汇总材料,于12月19日向学前办交送辖区幼儿园年检资料。
(三)复评阶段(12月23日—2025年3月28日):县局学前办成立年检工作评验小组进行实地复查评验,资料整理。
(四)结果公示阶段(2024年4月):根据县级下发的问题清单,中心校指导并督查各园进行限时整改,整改完成后,2025年4月10日前向教体局提交整改报告,详见(附件5模版),办理年检手续,教体局对年检结果进行公示。
三、年检结果及运用
对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逾期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将定位本年度不合格;连续两年基本合格,且未整改到位的,本年度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下学年不得招生;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无教学活动的幼儿园,取消办园资格,撤销办园许可证;年检工作结束后,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相关说明
请各中心校、城区小学、幼儿园组织辖区民办幼儿园加强学习,认真领悟文件精神,吃透《标准》,上报材料时,在材料袋上粘贴材料目录(自行打印),要求准确无误,统一规范。
大荔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2月10日
民办幼儿园年检通知 4
各片区、中心校: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做好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全县民办幼儿园(公办性质幼儿园)。
二、年检标准
依照《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标准(试行)》(见附件1)开展年检工作。
三、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4日)。各中心校召开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标准(试行)》及年检工作的程序和办法,熟悉和掌握工作要素和指标体系,统筹安排部署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阶段(11月25日至11月29日)。各幼儿园要严格对照年检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详实的自查报告,如实填写《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并上报中心校审核,做好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附件3)。
第三阶段:初评检查阶段(12月2日至12月6日)。各中心校(城区片区)组建不少于5人的年检工作组,依据年检《标准》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依据标准查阅资料等形式逐园进行检查,逐项赋分并填写《蒲城县2024年民办幼儿园年检得分表》(附件4、一式3份),对存在问题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根据附件3要求按照一园一册,进行整理装订,并上报中心校审核(原件材料经审核后返还幼儿园)。审核工作结束后,各中心校形成辖区年检工作汇报,同辖区民办幼儿园年检材料一并上报片区。
第四阶段:片区抽查阶段(12月9日至12月18日)。各片区组建检查工作组,根据中心校上报年检结果及民办幼儿园提供的年检材料对辖区部分民办幼儿园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20%,并指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如实填写《蒲城县2024年民办幼儿园年检片区复检得分表》(附件5)和《蒲城县2024年片区民办幼儿园年检汇总表》(附件6),并将年检材料附件5纸质版上报学前股,附件6(EXCEL格式)电子版发至邮箱(pcxqjyg@163.com)。12月12日罕井片区上报,12月13日孙镇片区上报,12月16日兴镇片区上报,12月17日党睦片区上报,12月18日城区片区上报。
第五阶段:县级抽查阶段(12月19日至12月26日)。县局将组建年检工作组,依据片区上报结果对全县民办幼儿园随机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第六阶段:反馈结果阶段(12月27日至 12月31日)。年检工作结束后,县局将依据各片区年检工作组提交的检查情况,并结合各园一年来落实上级部署安排,规范办园,投诉稳定,安全管理情况等,逐园得出年检结论。
四、检查重点
(一)办园行为。重点检查各幼儿园办园行为是否规范、保教工作是否存在“小学化”,是否开设课外兴趣班、特色班等。
(二)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各幼儿园是否健全安全保健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是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是否定期开展一月一主题安全演练等。
(三)财务管理。重点检查各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各幼儿园是否设立对公账户,是否将所有收入存入对公账户,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
五、注意事项
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年检优秀及合格者,由县教体局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对年检“基本合格”的幼儿园由县教体局责令限期整改(1—3个月),整改合格后由县教体局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对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给予(3—6个月)整改期限,并暂停一年招收新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幼儿园,要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并进行公告。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列为限期整改对象,待整改达标后,核定年检结论:
1.超范围办学的;
2.违规收费、违背科学保教理念“小学化”现象严重的;
3.使用彩钢房作为幼儿活动场所、部室等;
4.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有悖师德的;
5.室外活动场地未软化或者未配备大型户外玩教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连续两年年检为基本合格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年检的;
3.擅自变更幼儿园名称、地址、层次、类别、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决策机构成员、章程的;
4.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
5.管理混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7.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8.园舍或者其它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9.财务管理混乱,票据不全,特别是保教、伙食等费用收支情况不按收费抄送或备案进行收取的;
10.违反《幼儿园管理条例》《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管理办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文件条款的。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办幼儿园年检是对本年度工作的检视,也是县局加强管理、指导民办幼儿园提升办园条件及保教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园所自我总结,相互交流,共同提升的有效途径。各中心校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安排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要重过程、重实效,熟悉及掌握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统一尺度和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正视问题,注重成效。各幼儿园要对标自查,完善各类档案资料,为实地检查做好准备;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认真学习政策标准,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检查组要严明纪律,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全面检查,并结园所日常管理情况确定年检结论;各片区、中心校要注重引导园所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帮助园所积极整改,有效落实年检工作。
(三)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各片区要按时将年检材料报送教体局学前教育股;要积极督促基本合格及不合格幼儿园做好整改工作,并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民办幼儿园年检通知 5
各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学校管理,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将2024年民办学校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二、年检内容
(一)幼儿园年检内容按照附件4《兴仁市2024年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执行。
(二)高中阶段学校(含完全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检内容按照附件5《兴仁市2024年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执行。
(三)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年检内容按照附件6《兴仁市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2024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执行。
三、年检程序
(一)学校自评。2024年12月15日前,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对学校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照年检内容认真自查自评。
(二)中心学校初检。2024年12月20日前,由所属中心学校统筹组织对民办学校(园)进行初检后按照相关附件内容报送市教育局。
(二)综合评估认定。2024年12月21日—25日,市教育局按照年度检查指标体系对辖区内所有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抽查方式进行复核认定,未被抽查的以中心学校初评结果作为年检结果运用。
四、结果应用
(一)年检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经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停止下一年度招生,由审批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把年检工作作为加强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好落实。各中心学校要认真把握和执行年检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年检初评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
(二)对于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半个月内将整改报告经辖区中心学校审核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
(三)为确保年检评估结果真正体现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和管理水平,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走过场,并按时完成。若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年检期间,工作组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材料核查及实地检查评估过程中做到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民办幼儿园年检通知 6
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为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全县所有民办幼儿园
二、年检内容:
以《2024年度宁海县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用表》(附件1)中的各条标准对民办园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工作用表的“存在问题”栏目中,对需要整改的意见,以《整改意见书》(附件2)的形式填写,《整改意见书》盖上教育局的.公章下发给有关幼儿园。
三、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民办幼儿园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基本符合标准的为合格,有的不符合标准但是经过整改后能基本符合标准的为基本合格,有严重问题又无法整改或办园者根本不想整改的为不合格。
四、检查评估人员:委托第三方学前教育专家组
五、检查评估要求:对照年检内容及具体要求,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督查民办园的办园条件和教育管理情况,具体为(1)保教人员、设备配置情况 ;(2)小学化现象;(3)消防安全;(4)财务管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组对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需上交《2024年度宁海县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用表》(附件1)、《整改意见书》(附件2)、各辅导片下属园年检结论汇总表(附件3)各1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2份(民办园到政务服务网上自行下载),所有材料由中心园统一收齐自行留档后按要求上交到县教育局学前办二楼206室,教育局查核后再签发年检意见。
届时不完成的幼儿园视作无证幼儿园,过时不候。具体联系电话:。
宁海县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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