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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通知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号)关于“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年全省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近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推荐优秀案卷参加全省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年3月至年3月期间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重大行政决策案卷。
二、评查方式
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和送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单位实际推荐参评案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单位推荐行政许可案卷不少于5宗,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行政处罚案卷不少于5宗,行政决策案卷不少于3宗。县政府法制办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15宗行政许可案卷、15宗行政处罚案卷和10宗行政决策案卷参加全省评选。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评(年3月30日前):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自查自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属于评查范围的案卷逐卷评查打分,并填写《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表》(见附件),于3月3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送卷评查(年4月1日至4月10日):由各行政执法部门从一年所办理的案件中挑13宗案卷送县政府法制办评查打分,其中行政处罚案卷5宗、行政许可案卷5宗,行政决策案卷3宗,总数少于送查数的按总数送查。各部门将确定送查的案卷于4月10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遴选和报送参评案卷(年4月10日—4月30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对案卷评查打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行百分记分制。县政府法制办根据案卷评查结果对案卷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的案卷目录报省政府法制办,参加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选。
四、参选工作要求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重要监督方式,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参加全省案卷评选对促进我县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认真组织,确保参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此次案卷参选系全县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这次评选工作要求,主动与有县政府法制办做好沟通衔接,组织协调并做好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参选工作。
(三)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做好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通过评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要把案卷参选工作作为提高本部门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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