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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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精选11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精选11篇)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1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您好,3月12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为进一步改善园区居住环境,共同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活空间,xx花园社区在园区内组织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家园”植树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2日上午9:30分

  二、活动地点:

  xx花园社区居委会楼下集合!

  欢迎您踊跃参加!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2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推进我县国家公园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xx年2月3日(正月初七)-3月12日在全县范围开展"义务植树月"活动,现将制定活动方案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义务植树月"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全县机关干部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春节上班第一天(农历正月初七)。

  2、乡村、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2月3日-3月12日。

  3、全国"义务植树节"活动,时间为3月12日。

  二、活动内容与要求

  1、各乡镇和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可形式多样,如种植公仆林、村庄风景林、子孙林、爱情林、希望林等。

  2、义务植树的地点可选择山地、村庄、河道、公园、房前屋后等。种植树种以珍贵、彩色和阔叶的乔木树种为主。

  3、全县机关干部义务植树要按照每名干部职工种植3棵树(其中每名党员干部种植10棵树)的要求,确定植树人员和规模;各乡镇要按照每人种植1棵树(其中党员干部种植5棵树)的要求,确定植树人员和规模。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的植树任务归口到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综合确定方案。团县委和妇联要组织广大青年和妇女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建立"共青林"和"三八林"植树基地。各乡镇要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植树点,开展一次义务植树活动。

  三、活动方案安排

  1、春节上班第一天机关义务植树活动

  (1)活动时间:2月3日(正月初七)。

  (2)参加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2、"义务植树月"和"3˙12"义务植树节活动

  (1)活动时间:2月4日-3月12日。

  (2)参加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各行政村及部分群众等。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3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3月12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为进一步改善园区居住环境,共同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活空间,万达物业于xx年3月12日(星期六)在园区内组织一次命题为“种植亲子树”的社区文化活动。

  本次活动由管理处提供树苗的品种明细,业主可根据个人喜好进行认领并为树苗取名,在活动当日由业主及家人亲手种植并悬挂树名标牌(树名标牌由管理处统一制作,标牌可备注业主姓名),欢迎广大业主积极参与。

  报名条件:业主和孩子(或爱人)共同报名,每户仅限一棵;

  活动目的`:

  1、完善园区绿化环境;

  2、培养孩子良好的环保意识,爱护身边的一草一木;

  活动时间:xx年3月12日14:00-17:00

  报名截止时间:xx年3月9日

  报名电话:(略)

xx万达物管

  20xx年2月25日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4

各位居民:

  一年一度的'植树节即将到来,桂苑社区开展多年的爱我桂苑,绿我家园认捐认养树木活动已正式启动,今年我们将结合低碳生活,我们在行动活动主题,举行义务植树活动,请参加的居民于3月12日上午9时,在社区居委会前集合,欢迎广大居民、党员积极投身活动中,也欢迎家长带领孩子参与,教育孩子从小养成爱绿护绿理念,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xx社区

  20xx年2月20日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5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的工作要求,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实施办法》和《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我区将广泛开展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居住在区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依照《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履行植树义务。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照《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

  二、参加形式

  按照《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各单位可采取“以资代劳”和“参加义务植树劳动”两种形式完成尽责任务。因我区义务植树基地立地条件差,栽植、管护等困难较多,栽植树木较难成活,为保证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效,倡导各单位采取“以资代劳”,由专业技术人员代为其完成植树任务。

  三、组织安排

  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截至年12月31日前实有适龄公民人数的统计工作,于3月10日前将年参加全民义务植树人数统计表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干部职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及其他无业居民的义务植树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义务植树规划,组织安排辖区内适龄公民义务植树活动。为统筹安排好全区义务植树活动,请各街道务必于3月2日前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报两个义务植树地点,并在4月20日、4月30日前分别将各自义务植树完成情况及年度全民义务植树进度统计表,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区教体局、环保分局等部门要按照市绿委、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年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年“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方案》,通过建设校园环境、开设“绿色讲堂”、组织爱绿护绿征文、知识竞赛、图片展览、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校园绿化活动,把校园建设成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的生态校区。各相关单位要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建设绿色校园活动情况及典型经验做法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区绿化委员会统一安排,在4月20日前到指定的区域,每人完成栽树3—5棵或完成相当于两个工日的绿化任务,包栽包活包抚育管理,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具体相关事宜请于3月20日前与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实行以资代劳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以资代劳费。缴费时间:年4月10日前;缴费地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农林局窗口。所缴以资代劳费按照《市全民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使用。

  四、相关要求及检查验收办法

  义务植树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植树任务。完成尽责任务的单位,经验收合格,持《全民义务植树登记证》到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加盖公章,作为完成尽责的依据,同时将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附件4)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于9月份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区义务植树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当年成活率在85%以上的为合格,达不到85%的,区绿化委员会将责令植树单位自备同品种同标准苗木补植,直到合格。对在义务植树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绿化委员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拒绝履行义务的单位和部门,将依据《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义务植树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的义务植树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全区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6

区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和长沙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xx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长绿[xx]2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长沙市义务植树基地管理办法》和《长沙市造绿大行动xx年度工作方案》(长造绿[20xx]1号),推动我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持续开展,进一步掀起新一轮植树绿化新高潮,建设幸福雨花,打造美丽家园,区绿委办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坚持绿色发展,共建两型家园”为主题的xx年“3.12”义务植树活动:

  一、参加对象

  1、全市部分两型示范创建单位和两型达人代表

  2、雨花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职工

  3、雨花区驻区单位、社会团体、家庭的适龄志愿者

  二、活动安排

  (一)、雨花区环保中路及周边道路义务植树基地植树

  时间:xx年3月12日8:30—11:30(如有大雨则顺延)

  主题:“坚持绿色发展,打造最美雨花”

  主办方:区绿委办区园林局

  地点:雨花区环保中路{万家丽路—金海路}(汽车南站806公交车到金海路下即到)

  方式:建设林荫大道,打造品质雨花。结合环保中路及周边植树基地情况,按照三年造绿大行动的'标准进行绿化提质改造,通过义务植树和苗木养护的方式逐年打造成林荫大道。3月1日起,区绿委办将根据植树基地面积和树木数量等接受社会团体的适龄志愿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3月8日,最终确认参加的团队请(如遇下雨,自备雨具)于3月12日上午8:30以前赶到植树基地现场,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基地植树。

  (二)、雨花区跳马镇关刀村夏石港组义务植树基地

  时间:xx年3月10日9:00—11:30(具体时间视天气而定如遇大雨则顺延)

  主题:“坚持绿色发展,共建两型家园”

  主办方:区两型办区绿委办跳马镇政府

  地点:雨花区跳马镇关刀村夏石港组洞株公路边(环保大道往东直走至一丁字路口右拐约30米再左拐上洞株路,沿洞株路直行约6公里即到)

  方式:保护生态绿心,两型志愿同行。作为两型主题植树基地,雨花区跳马镇将组织全市部分两型示范创建单位和两型达人代表参加植树,并根据植树基地面积、树木和工具数量等,3月1日起接受部分社会团体的适龄志愿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3月8日,最终确认参加的团队请于3月10日上午8:30以前赶到环保大道与洞株路交界处东北角(交通工具自备,如遇下雨自备雨具),统一带队前往植树基地现场,由各团队领队统一到报名点报到领取工具再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基地相应区域植树。

  (三)社区义务植树

  时间:20xx年3月5日—30日

  主题:全民植树增绿共建美丽家园

  主办方:各街道

  地点:各社区内

  内容:

  1、结合三年大造绿和市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由各街道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居民进行爱绿护绿宣传和见缝插绿、拆墙透绿、拆违还绿、择空补绿等义务植树活动。社区植树活动将纳入绿色示范社区考核范围。

  2、所需树苗由社区自行安排。

  (四)20xx年3.12植树节宣传周活动

  宣传点:

  1、劳动中路东塘友谊商城前坪

  2、跳马镇关刀村夏石港组洞株公路边

  3、各街道

  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宣传优势,结合橱窗、板报和横幅等社区力量,在植树点发放园林绿化宣传资料、《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和《长沙市三年造绿大行动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7

  一、指导思想

  我镇林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一个村在林中,人在景中美丽龙台。林业规划建设是森林覆盖率达33%以上,乡村林果飘香,道路树木成荫,溪河是生气勃勃的绿色美景。林业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兴村富民,产业增收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林业建设以义务植树基地作为工作重心,以公民义务植树为抓手,具体任务如下:

  1、镇政府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一个。面积不小于100亩。各村民委员会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一个。面积不小于10亩。

  2、凡年满18岁至60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8岁至55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外,人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株,或承担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它绿化任务。

  3、加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管理与保护

  三、实施步骤

  1、宣传活动阶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5日)

  各村民委员会要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加强宣传。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适龄公民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各村委会要开展以“植树造林,建设生态文明龙台”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村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直接参加植树劳动、以资代劳、建设绿地、从事育苗管护和绿化宣传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化公民对植树、护绿的认识,推动我镇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发展。

  2、实施阶段(20xx年3月3日至20xx年4月18日)

  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文件的任务,认真组织,做好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建卡制度。要把植树任务细化落实到辖区每个组、家庭。栽植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的要求施工,栽后苗木有具体的管护措施,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在90%以上,植树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5%。

  3、检查阶段(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4月30日)

  各村民委员会于4月30日前将本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及义务植树统计表书面报镇林业技术推广站。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村委会必须充分认识到国土绿化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本辖区绿化工作的`领导。提早安排、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民委员会要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重大意义。要细化工作,精心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森林资源专人管护。

  3、落实责任,提高义务植树履约率

  各村民委员会要依照村民自治,严格适龄人员的责任,加强考核,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镇政府要对各村的义务植树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村绩效考核。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竹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全民义务植树,是国家加快国土绿化的一项基本国策;全民总动员,采取不同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今年是实现“三大目标”、建设“美丽家园”、“十三五”开局之年,为抓住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巩固、完善、提升绿化成果,现就加强全民义务植树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进国土绿化是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县域辖区内所有单位都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好今年“3.12”植树节各项活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级各部门要和各乡镇主动搞好衔接工作,到帮扶的贫困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要以“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义务植树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墙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宣传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在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扶贫攻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确责任义务与认绿、养绿、护绿的意识,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关心支持造林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

  大力弘扬科学造林理念,加强科学造林指导,推广普及科学造林知识和技术,提高造林绿化成效。要根据立地条件,合理确定种苗规格、整地方式、栽植密度、树种配置等。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春季义务植树工作。

  凡18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3个工日的整地、育苗、管护或其它绿化任务,每个乡镇巩固提升或新建义务植树基地50亩。

  植树节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辖区内的各种义务植树活动信息报送到县绿委办,每单位不得少于1条;认真做好义务植树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和准确。在3月18日前将义务植树工作总结及20xx年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统计表报送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造林绿化工作的有关精神,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实现我街道造林绿化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一、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有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一章第十一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2、《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三条规定:“义务植树是指适龄公民按规定参加无报酬的.植树和种草、育苗、林木管护等绿化劳动。”第四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适龄公民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当于两个工日的种草、育苗、林木管护等绿化劳动。”第九条规定:“农民的义务植树劳动,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下达的任务组织。”第十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按照规定缴纳以资代劳费。以资代劳费必须专项用于义务植树。”

  二、义务植树任务下达的依据及数量

  今年全街道义务植树任务是根据街道经管部门年底统计的各村劳力数下达的,年龄标准为男性公民十八周岁到六十周岁,女性公民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每人义务植树数量为4棵。

  三、义务植树的地点

  全街道义务植树的重点是荒山绿化、村庄绿化(包括房前屋后、街道)、围村林建设及近几年村村通道路两侧绿化。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出义务植树的地点(因占地在承包地和口粮地内所栽植的小苗不算义务植树任务)。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可以缴纳以资代劳费,以资代劳费为每人10元。

  四、义务植树的树木标准

  1、荒山绿化苗木:黑松树高40-50厘米,板栗树高1-1.5米。

  2、村庄绿化苗木:樱花、玉兰等树干高1米,直径2厘米以上;黄杨等球径30厘米以上。

  3、乔木:速生杨、国槐等胸径2厘米以上,树高3米以上;法桐胸径3厘米以上。

  五、考核与奖励

  1、工作考核:全民义务植树要求在4月10日前结束,按时完成街道义务植树任务并验收合格的村得2分,每缺5%扣1分。

  2、街道将拨付一定资金对村庄主要街道绿化及围村林建设所栽植的树木实行以奖代补。

  3、检查验收:4月底前,街道组织有关人员初步验收;9月底前,街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验。凡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0%为合格。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10

  各社区、辖区各物业公司:

  一年之际在于春,造林绿化的黄金季节即将来临。为组织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掀起全民义务植树高潮,更好地促进辖区生态建设,根据市绿委和区绿办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动员,强化责任意识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全民义务植树是每一个适龄公民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对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各社区和物业公司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进一步加强引导,认真组织动员工作,把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有声有色开展起来。

  二、广泛宣传,优化植树氛围

  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网络、电子显示屏、横幅等宣传载体(每个社区横幅不少于二条)深入宣传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的重要意义,着力营造“植树造林、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投身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三、精心组织,切实履行职责

  各社区要会同物业公司悉心制定义务植树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于3月10日前报街道),采取有效措施,快速行动起来,早动员早动手,分工合作,确保此次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在居住小区及辖区周边有序开展。同时,各物业公司要通过这次活动对往年义务植树活动中种植的树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以让历年的义务植树活动切实发挥成效。

  四、提高效能、拓宽植树形式

  要积极探索义务植树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深化完善多种义务植树参与形式,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小区及周边公园绿地认养认管活动(区绿化办在东柳辖区有百丈公园、幸福公园、区办证中心北侧绿地),选择直接参加植树造林、种花种草、管护等劳动;同时继续倡导市民认建认种、购买碳汇基金等多种形式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植树义务。要积极开拓创新,建立和完善义务植树激励机制,把义务植树与绿色质量提升、生态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义务植树活动持续健康开展。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情况

  各社区要掌握辖区今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情况,总结经验,汇总数据,做好义务植树人员、树木品种、数量、面积登记和活动总结工作。活动情况汇总表和活动总结请以书面形式于20xx年3月16日前报街道城管科。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11

  区局直属各相关单位:

  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现就区局参加xxx年义务植树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植树时间

  20xx年3月16日上午半天

  二、植树地点

  xx区石角镇

  三、参加人员

  区局部分直属单位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共计17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活动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到本单位活动参加人员。本次植树活动参加情况将作为xx年新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单位参加活动的人员不得迟到、缺席。

  (二)参加活动的民警统一着春秋执勤服、不戴帽,于3月16日(星期三)8:00在区局大院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植树地点。

  (三)请活动参加人员在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服从安排,树立xx公安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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