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培训通知锦集五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通知频频出现,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通知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培训通知 篇1
各中心、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各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基本知识,促进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根据公司安排,对公司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共二天):
6月16日下午14:00—18:00
6月17日下午14:00—18:00
二、培训地点:食堂三楼1号培训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
1、各中心、部室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参加;
2、各中心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参加:协力10人,铸造10人,冶炼20人,能动10人,烧结和原料10人,保卫科10人,物资科库房2人,后勤3人;
3、欢迎其他人员自由参加;
4、具体参加人员名单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于6月16日上午10:00前报人事后勤科。
四、培训内容: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初期火灾扑救技能、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等。
五、培训要求:
1、各中心、部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培训人员提前到会场签到。
2、培训过程将纳入人事考勤,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违者按每人每次100元进行考核。因事不能参加的人员请以书面形式上交请假条说明不能参加的原因,并找相关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后勤科。
3、请参训人员自带纸、笔。
人事后勤科
20xx年x月x日
培训通知 篇2
县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县疾控中心:
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市结核病、布病新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防治模式、完善服务体系,统一思路,规范履行定点医院、疾控中心、基层卫生机构职责。进一步加强人间布病防治工作,巩固防治成果。决定举办xxxx年结核病、布病防治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核病的培训内容
1、结核病防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规范。
2、结核病患者的推荐与转诊、督导管理。
3、结核病新型服务体系进展情况。
二、布病的培训内容
1、重点地区人群布病的血清学筛查、监测及入户宣教干预。
2、布病的流调、督导管理。
3、布病相关政策解读。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xxxx年7月11日下午报道12日全天培训。地点:妇幼保健所四楼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院长、防疫员、县医院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相关人员、疾控中心相关人员。
卓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xxxx年7月7日
培训通知 篇3
为切实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使新生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大学生活,同时,为打造以“法治梦想·法治中国”为核心的学校特色校园文化,实现文化育人的目标,现决定面向全体20xx级新生举办法治主题教育培训讲座。
讲座主题:当爱情遇见法律
主讲人: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寨华副教授
南京财经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崔伟
时间:20xx年10月22日18:00
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世界之窗
主办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承办单位: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请感兴趣的同学准时参加。
培训通知 篇4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文件精神,推进全省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尽快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立一批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建立集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助、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工作服务模式,帮助扶持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为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供示范和样反。
(二)培养和建立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在现有人员中培育创业培训专职师资,分期分批开展开展业务进修掌握基本的教学技术和方法,提高教师的相关创业知识和法规政策意识。通过教学实践交流、模拟演练、专业进修等形式,为周边地区培养专职创业培训师资骨干。
(三)组织专家志愿咨询团、邀请社会各方成功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为创业者创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四)探索和创新创业培训的模式、技术和方法。结合本地区市场的实际情况,多渠道、多形式募集创业项目,开发项目资源库,实行创业项目的跟踪服务管理。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推广新经验、新方法和新技术,探索新形势下创业培训工作,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推动创业培训深入开展。
(五)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明确职责和任务,在提供开业指导的同时,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提高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
二、申报条件
申报建立江苏省创业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培训为就业服务的办学方向,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的各级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类教育实体。
(二)具备固定的培训教室、咨询指导场所和先进的教学设备,产权明晰,房屋、教学设备、设施未被挤占、挪用、平调。
(三)具有符合创业培训要求的师资力量和专家队伍。专职创业培训教师不少于5人。开展"创办你的企业"(以下简称SYB)培训的基地;SYB培训师不少于3人。建立一支由社会各方面专家(包括政府官员、教授学者、企业家、中介组织等)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创业咨询指导专家队伍,能对创业学员提供培训、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
(四)具有明确的创业培训项目、创业培训课程和一定的'创业培训规模。基地年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省辖市不得少于1500人,县(市)不得少于10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成功创业率达60%以上,平均每创办一个企业,开发就业岗位3个以上。
(五)能发挥培训基地在教学管理、培训方法、培训质量和培训创业成功率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经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向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申报省级创业培训基地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当年的创业培训计划;
(四)近两年的培训工作情况和培训成果;
(五)机构管理人员及教师名册和教师任职资格证明。
(六)《江苏省创业培训基地申报审批表》(附后)。
在具备一定条件前提下,经实地考察评估,符合江苏省创业培训基地条件的,由省厅统一挂牌。
四、组织管理
(一)省厅负责省级创业培训基地的审批、政策指导和日常工作的督查,负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二)对符合条件的省创业培训基地,由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创业培训基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四)经认定的省创业培训基地每年1月10日前,向省劳动保障厅提交本年度创业培训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同时抄报市级劳动保障主管部门。
(五)省劳动保障厅每年进行目标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当年培训业绩通报全省和所在地政府。省创业培训基地每两年复查评估一次,对复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省挂牌资格。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三日
培训通知 篇5
全区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努力提高我区学校管理人员、保健人员传染病、结核病知识水平,根据区教育局、区卫计委统一部署,我区将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知识讲座暨结核病知识培训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春季传染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二、活动时间:xxxx年3月6日(周一)14:00—16:00
三、活动地点:吴家山第三小学
四、活动内容及流程:
1、春季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讲座
2、传染病消杀方法
3、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
五、参加对象:全区学校、幼儿园卫生分管领导和保健医生
xx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xx湖区疾控中心
xx湖区结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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