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2-12-14 14:03:49 投资协议书 我要投稿

投资公司合作协议书3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投资公司合作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投资公司合作协议书3篇

投资公司合作协议书1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北京、天津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营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联营合作目的: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二条联营合作范围:甲方在北京、天津行政区划内拓展的所有业务。

  第三条联营合作期限:从20xx年10月日到20xx年12月30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第四条联营合作体制:在甲方的框架内成立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北京、天津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或项目部),双方以指挥部为平台开展合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有关规定

  一、指挥部为甲乙双方联营合作的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地点设在有限公司住所地,下设办公室、资质管理部、招投标与成本控制中心、工程管理部、财务部等部(室)。

  二、乙方指派人员负责指挥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指挥部设经理一人,由乙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全权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

  三、在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指挥部编入甲方的公司组织机构序列,对外的名称为:“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四、指挥部的人员组建上,原则上由乙方负责招聘。如乙方需求,可以从甲方系统内挑选人员,甲方提供相应方便并将乙方选中人员个人档案调入集团,工作地点和内容由乙方安排。

  五、指挥部聘任会计、出纳各一名,原则上由双方各派一人共同管理,亦可由乙方推荐甲方认可的人选担任,其拟定的薪酬待遇为会计:4000元/月,出纳:2500元/月,以后根据需要可协商调整。

  六、甲方应为指挥部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资金使用、管理由指挥部经理负责。甲方有权监督和过问。

  七、甲、乙双方每年度可不定期对指挥部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条联营成员权利和义务

  一、为了保证指挥部顺利开展工作,不影响经营,甲方应为指挥部和乙方提供工程投标需用到的所有资质副本原件各一份及工程投标所需的建造师证等必备文件。

  二、甲方应提供完整的日常项目经营所需的各种印章和证照给指挥部。甲方应提供项目要求的银行保函及相应项目运作资金的支持。

  三、甲方负责为指挥部提供独立的银行开户账号,在乙方完全按照本协议规定执行的前提下,该账户及相关印章等所有账户管理支付等有关事项由乙方支配,非乙方同意甲方无权自行办理与该账户相关的任何事宜,但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甲方负责向建设方开具正式发票并向乙方所属税务所出具相应完税证明。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另行直接在北京、天津区域内进行机电业务运作,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影响,乙方概不负责,乙方并有追偿甲方项目合同金额2%的赔偿权利。

  六、因维护指挥部债权等需要,甲方应及时为指挥部或乙方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

  第七条收入分配

  指挥部经营业务所得,依法缴纳各类税费,支付聘请人员工资福利奖励及其他成本和依法必须支付的费用后,联营双方按下述比价分配:

  项目合同金额在壹亿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1%归甲方,其余归乙方,款项划转时间和条件和方式为:。

  项目合同额在壹亿人民币以上的项目:20%归甲方,80归乙方,款项划转时间和条件和方式为:。

  款项划转完成后因该笔合作项目发生的必须向第三方支付赔偿金等情况,双方按以下比例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联营成员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单方退出联营或虽未明确表示退出联营但其实际行动明显违反约定导致联营业务无法继续进行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先前联营营业额总额25%的违约金,也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先前联营营业额总额30%的违约金。因其他违反约定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对本协议履行中的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另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指挥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银行帐户: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银行帐户:______

  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投资公司合作协议书2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北京、天津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营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联营合作目的: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二条联营合作范围:甲方在北京、天津行政区划内拓展的所有业务。

  第三条联营合作期限:从20xx年10月日到20xx年12月30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第四条联营合作体制:在甲方的框架内成立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北京、天津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或项目部),双方以指挥部为平台开展合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有关规定

  一、指挥部为甲乙双方联营合作的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地点设在有限公司住所地,下设办公室、资质管理部、招投标与成本控制中心、工程管理部、财务部等部(室)。

  二、乙方指派人员负责指挥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指挥部设经理一人,由乙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全权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

  三、在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指挥部编入甲方的公司组织机构序列,对外的名称为:“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四、指挥部的人员组建上,原则上由乙方负责招聘。如乙方需求,可以从甲方系统内挑选人员,甲方提供相应方便并将乙方选中人员个人档案调入集团,工作地点和内容由乙方安排。

  五、指挥部聘任会计、出纳各一名,原则上由双方各派一人共同管理,亦可由乙方推荐甲方认可的人选担任,其拟定的薪酬待遇为会计:4000元/月,出纳:2500元/月,以后根据需要可协商调整。

  六、甲方应为指挥部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资金使用、管理由指挥部经理负责。甲方有权监督和过问。

  七、甲、乙双方每年度可不定期对指挥部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条联营成员权利和义务

  一、为了保证指挥部顺利开展工作,不影响经营,甲方应为指挥部和乙方提供工程投标需用到的所有资质副本原件各一份及工程投标所需的建造师证等必备文件。

  二、甲方应提供完整的日常项目经营所需的各种印章和证照给指挥部。甲方应提供项目要求的银行保函及相应项目运作资金的支持。

  三、甲方负责为指挥部提供独立的银行开户账号,在乙方完全按照本协议规定执行的前提下,该账户及相关印章等所有账户管理支付等有关事项由乙方支配,非乙方同意甲方无权自行办理与该账户相关的任何事宜,但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甲方负责向建设方开具正式发票并向乙方所属税务所出具相应完税证明。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另行直接在北京、天津区域内进行机电业务运作,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影响,乙方概不负责,乙方并有追偿甲方项目合同金额2%的赔偿权利。

  六、因维护指挥部债权等需要,甲方应及时为指挥部或乙方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

  第七条收入分配

  指挥部经营业务所得,依法缴纳各类税费,支付聘请人员工资福利奖励及其他成本和依法必须支付的费用后,联营双方按下述比价分配:

  项目合同金额在壹亿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1%归甲方,其余归乙方,款项划转时间和条件和方式为:。

  项目合同额在壹亿人民币以上的项目:20%归甲方,80归乙方,款项划转时间和条件和方式为:。

  款项划转完成后因该笔合作项目发生的必须向第三方支付赔偿金等情况,双方按以下比例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联营成员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单方退出联营或虽未明确表示退出联营但其实际行动明显违反约定导致联营业务无法继续进行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先前联营营业额总额25%的违约金,也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先前联营营业额总额30%的违约金。因其他违反约定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对本协议履行中的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另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指挥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xxxx份。

  甲方:xxx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xxx(盖章)

  银行帐户:xxxxxx

  地址:xxxxxx

  乙方:xxx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xxx(盖章)

  银行帐户:xxxxxx

  地址:xxxxxx

  xx年xx月xx日

投资公司合作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

  一、双方根据友好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公司,为了合作的顺利进行,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________万;__________(名称),以__________出资价值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______%;__________(名称),以__________出资价值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______%;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名称),以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名称),以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_________万元,以______%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名称),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名称),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____日内,注册资金_________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_________万元在公司注册之____日起________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__________公司地点:__________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

  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________年;

  2、______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______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______%。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公司在营业之____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按照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______%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______%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____日起满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______%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______%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______%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______%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争议与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采用以下_____方式解决(注:只能选一种):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二、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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