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3-02-03 17:39:07 投资协议书 我要投稿

企业投资合作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投资合作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投资合作协议书

企业投资合作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

  2、 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3、 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4、 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

  5、 若涉及其他项目。

  6、 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

  7、 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8、 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

  9、 未经乙方同得向第三方扩散。

  10、 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

  11、 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50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10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上海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陆万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50%,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8%(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投资合作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合同,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甲方出借资金,获取固定____%年息,不承担投资亏损风险,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资风险保证金,承担证券投资交易责任及投资亏损风险,在保证甲方取得固定月息____%的前提下获取投资的全部盈余。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定账户:

  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甲方所开立资金账号:_________________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上海证券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深圳证券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将资金共同存入甲方账户,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整作为风险保证金,乙方承诺不用于除权证及庄股的交易,投资具有价值的股票,双方并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绝对合法性。甲乙双方共同向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甲方____年内正常交易下资产禁取手续。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间不得挂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转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仓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码。如擅自更改密码及上述违约行为,则支付对方____%违约金。

  二、账户操作:

  合同期间,甲方将该账户交易密码提供给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权监控账户资产市值,甲方无交易操作权,如甲方违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合同期间若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___个月通知乙方,若账户盈利,则甲方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退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2倍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全年____%利息的剩余部分。

  三、利息结算:

  签署合同当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币______元,如乙方满一个月未能按时支付甲方下月利息,则视为乙方终止合同,甲方即有权更改密码并平仓,剩余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风险控制:

  当该账户的资产总值下降至____%市值既______元时,乙方必须当即补足资金至______元,既____%市值。当资产总值下降至____%而乙方没能及时存入资金,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修改密码强行平仓,终止合同,平仓所得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收益结算:

  账户资产市值高于人民币_______元时,乙方有权随时将高出____%市值部分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六、期满结算:

  乙方应将甲方证券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变现。双方并办理解禁手续。同时甲方将甲方存入资金以外属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及盈利全额划到乙方指定账户,否则从次日起甲方按当日资产总额日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七、保密条款:

  双方互相均赋有为对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除国家有权机关的查询、审计、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合同内容。乙方资产运作属于高级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状况,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资产操作情况导致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资产状况,否则视为违约。

  八、合同期限:

  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借则应于本合同届满前______个工作日内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此合同为准签署下年度借款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签定地为_____市。本合同自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投资合作协议书3

  甲方:____

  乙方:____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根据公司确定,经双方协商,在定点定向、专业配套、双向选择、择优劣汰、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认建立劳务基地企业合作关系。

  第二条双方在劳务基地合作工作中,服从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劳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劳务基地合作企业的考察确认和管理工作,包括制订劳务基地发展规划及有关基地开发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基地企业队伍规模和综合素质,并对基地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二、甲方劳务管理部门根据国内外工程中所需分包工程情况,优先从基地企业中选择入围队伍投标。

  三、甲方在选用所需劳务分包队伍的招投标工作中,在竞争条件相同时,优先选用劳务基地合作企业队伍。

  四、甲方劳务管理部门与基地企业密切配合,共同建立通畅有序、合法规范的合作渠道,积极引进成建制施工力量强,专业特点明显,管理素质高,人员稳定性强的基地队伍,推动劳务基地队伍规模逐步提高。

  五、积极协助基地企业制订发展规划,根据首都和公司建筑市场的劳动力需求变化,引导基地企业所属队伍向具有综合承包能力方向发展,并积极协助基地企业培训队伍各类人员,提高队伍素质。

  六、对基地企业队伍和人员,根据北京市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关于施工作业队伍市场准入标准暨施工作业资格考核评定的暂行办法》,进行作业资格等级考评,并向基地企业反馈考评结果和有关管理建议,帮助基地企业加强管理。

  七、在基地企业队伍中,开展评选优秀专业施工队伍工作。对评选出的优秀专业施工队伍,积极引导参与公司大型公建项目、重点工程专业、劳务招投标。

  八、积极维护基地企业在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

  九、对基地企业在人工费结算过程中提供优良服务,并做到优先保证基地企业工程款结算、兑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地企业应优先保证甲方国内外分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作业人员,确保人员的素质和数量。每年向甲方输出劳务作业人员总数不低于500人。

  二、加强与甲方及其所属施工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遵守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保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法用工、生活后勤等方面的约定。对所属外施队伍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的管理,努力提高所属队伍综合素质。同时做好本企业所属队伍及人员的遵纪守法,保证首都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排劳务作业人员的进京、返乡工作;对进京施工人员加强劳动法规培训教育,并与每位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施工人员做好考勤管理和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各项合法用工手续和劳务工程款结算工作以及劳务人员的劳动争议处理、伤病死亡等善后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劳务作业人员培训系统,负责对所属施工队伍的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作业等级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各种相关培训和取证上岗工作,达到北京市建委和甲方规定要求的标准。

  五、加强对劳务作业队伍的管理和监察力度,保证劳务队伍相对稳定,跨年度人员调整率小于30%,其中:中级以上技工调整率小于10%;配合总包施工单位提前掌握生产所需人员情况,保证两收期间施工生产能够正常进行,做到两收期间人员返乡率小于20%。

  六、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所属队伍的作业资格等级考核、优秀专业施工队伍评选以及劳务招投标等工作。

  第五条劳务基地合作企业双方,本着双向选择、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如发生下列情况,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一、双方任意一方管理混乱,不能有效履行本协议条款,另一方认为合作关系无存在意义的。

  二、基地企业因违反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被清退出京的。

  三、其他不具备基地合作条件的情况。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投资合作协议书4

  甲方(股东): 身份证号:

  乙方(股东):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__________业务咨询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 身份证号: 地址:

  股东: 身份证号: 地址: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以人民币为单位出资。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 出资: 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股东: 出资: 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获取分配公司利润;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公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的权利。

  第九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公司成立后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五)各股东均不得私自转让或处分公司的.财产;

  (六)股东有义务向其他股东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七)其它相关的义务;

  第七章公司事务执行

  股东应当按照有益于公司的角度执行日常事务,但下列事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才有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它相关的事项。

  第八章公司股份转让

  (一)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不通知而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三)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四)其它情况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章法律责任事项

  (一)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成立初,公司未进入正常运营期以公司名义产生的生活费用均由当事人独自承担。

  (二)股东执行公司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所产生的费用、亏损或民事责任,由有限公司承担。

  (三)股东在执行事务时如因故意、重大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五)股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违法活动,造成经济损失,行为方应向其他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所产生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第十章违约责任

  为保证协议的实际履行,双方自愿提供所有向其他投资人提供担保。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本着公司利益,平等、合理、友好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约地点:

  乙方证人(签字):

  甲方证人(签字):

  乙方证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证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投资合作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企业的名称:

  第五条 主要经营场所:

  第六条 合伙目的:共同出资,共同设立,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第七条 经营范围:

  第八条 合伙人姓名,名称及住所

  姓 名(名称)

  承担责任方式

  住 所

  第九条 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

  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分期缴付出资额

  缴付期限

  出资方式

  (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方式

  合计

  第十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委托合伙人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定期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合伙企业承担.

  2,合伙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设立分支机构,清算组备案,修改合伙协议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1,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推举产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期缴付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经营记录.

  2,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事务导致违约发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并推举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执行合伙事务时严重违背合伙协议,有不正当行为.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订立书面协议.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符合本条第3款条件的,可以退伙.

  5,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第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互换程序

  1,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经营发生争议时,通过合伙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解散与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按照合伙人承担责任类型,承担相应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对其进行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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