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管理协议书

时间:2022-05-07 14:36:27 托管协议书 我要投稿

委托管理协议书集锦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管理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委托管理协议书集锦7篇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1

  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

  乙方 (委托方):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 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 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年内达到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元(全国)、_____元(省)、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至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 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2

  甲方:xxxxx物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管理合同约定,乙方为变配电设备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公司,甲方经过对乙方的了解,决定将所属配电站委托乙方管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法》,并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乙方按照《关于变配电站的运行管理规程》及甲方配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电业 KV巡视配电站巡视要求的管理内容,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管理的设备及数量:

  甲方所属配电站为 区 路 KV供电的配电站,计有 KV电压等级,变比为:KV/ KV,容量为 KVA(干式)变压器 台。

  二.管理地址: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项目为:

  三.管理范围:

  乙方管理范围为甲方与供电部门所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责任分界点用户部份的配电站即 KV进线闸刀至 KV馈线开关出线桩头(包括 KV馈线开关)。进出线(电缆)均不属于委托管理范围。

  四.甲、乙双方要求:

  1.甲方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配电站采用的设备定期巡视方式。经双方约定为每周一次,并24小时全天候应急(到现场时间20-30分钟左右)。

  1.2.乙方应指派的配电站巡视人员专人应定期抄录有关仪表数据,记录电压、电流、电量等数值,每月提供一份《变配电站运行管理月报表》给甲方有关部门。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

  1.3.乙方应负责对配电站按电业的设备运行管理标准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配电站的正常、安全运行,并保持站内环境整洁。乙方应每月根据甲方用电负荷情况提醒并协助甲方调整MD,若一年内发生二次应乙方未提醒甲方调整MD而造成甲方MD超限,乙方将承担责任。加强力率管理,在泛欧现代大厦用电负荷正常的情况下,尽量保持配电站力率正常。

  1.4.在合同期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管理设备建立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和维护计划,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5.乙方在巡视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书面提出处理建议,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消缺排除,乙方协助配合并做好有关记录。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消缺排除,双方事先签定委托协议,乙方可按实际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进行结算。

  1.6.配电站在运行中如发生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处理事故,并做好事故处理记录。由非乙方管理过失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处理,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事故,双方事先签定委托协议,乙方可按实际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进行结算。由乙方操作过失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事故、负责修复,做好记录,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7.乙方的管理内容及标准均能符合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供电部门)的要求。

  2.乙方要求:

  2.1.?对委托管理的配电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并不限于下述文件和图纸。

  2.1.1.配电站平面布置图。

  2.1.2.配电站电气主系统接线图。

  2.1.3.配电站继电保护展开图。(包括各种保护、自切及进口继电器的型号及说明书)

  2.1.4.变配电设备的电气交接试验报告。

  2.1.5.主要电气设备(变压器、断路器、流变、压变、监控系统终端等)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2.1.6.施工结束后的竣工图。

  2.1.7.甲方与供电部门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2.1.8.设计院确定的负荷等级及分布情况。(设计说明书有关章节复印件)

  2.2.1.乙方在接受委托管理前,须对配电站进行全面检查并审核电试继保校验报告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质量、设备、站本体建筑、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对影响安全运行的,甲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和补充,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2.2.为了便于和供电部门的联系,乙方须对配电站设备按供电部门的要求重新进行命名,并将带有设备命名的系统图送交一份给甲方存档。

  2.2.3.甲方应配齐配电站应有的.试验合格的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并按电业规定定点放置。

  2.2.4.配电站投运前,为确保配电站运行信息的及时交流,甲方应设专用分机,联系通道应畅通。

  2.2.5.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停电,应书面写明日期和停电时间,提前24小时交给乙方巡视人员。设备停电由乙方巡视人员负责操作,恢复送电时,甲方应再通知乙方巡视人员操作送电。紧急停电,甲方对口专业人员可以直接下令乙方操作。乙方巡视人员应记下操作命令,如无录音电话,操作后甲方发令人应对记录的操作命令及时签认。

  2.2.6.乙方巡视人员无法现场处理的设备缺陷或事故隐患,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报告后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也可受邀参与讨论,由甲方决策并付之实施。

  2.2.7.出入配电站: 甲方人员要进入无人值班配电站,应通知乙方派员陪同进入,并履行登记手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及维修等要求,有权决定配电站部分或全部停电。

  1.2.甲方可随时了解配电站运行情况。

  1.3.巡视人员有越出职责范围,影响甲方企业经营行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4.甲方应当为乙方进行有效管理创造条件并提供方便;

  1.4.1.提供巡视所需的设施。

  1.4.2.为出入

  甲方配电站提供方便

  1.5.甲方如需变更所委派的与乙方业务对口的专业人员,应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有权取得甲方委托管理的配电站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图纸。

  2.2.对有可能影响配电站安全运行的设备、元件、器材,乙方有权提出由甲方进行改进或调换。

  2.3.乙方应编制与配电站有关的运行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2.4.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管理合同,就配电站运行安全等问题与供电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六.管理费用:

  1.管理费:每月管理费 元(含预防性电气试验费)。

  七.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方式为按每(月、季)支付一次。

  2.具体支付日期为:每个月 日前。

  3.甲方以支票支付或以转账形式将该期管理费用付入乙方银行账号。

  (乙方开户行: )

  (乙方银行户名: )

  (乙方银行账号: )

  八.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管理期限为: 年。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如于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前终止委托,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甲方单方面终止委托月份至合同届满各月的管理费金额再加上2个月的管理费金额。

  2.乙方如于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前退出管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单方面终止管理月份至合同届满各月的管理费金额再加2个月的管理费金额。

  3.甲方如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管理费用,连续超过3个月,应向乙方说明原因,以便得到乙方的谅解。

  4.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停电、设备损坏(站内),给甲方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除负责抢修损坏的电气设备外,损坏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对 项目管理终结,本合同自然终止,此种情况不受违约责任约束。

  十.合同争议、更改、补充及终止: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同意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为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规定的管理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如欲续订合同,须在期满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可以签定补充协议或另加附页。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合同对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十二.附件:

  1.变配电设备设施维保作业规程。

  2.变配电设备设施巡视作业规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变配电设备设施维保作业规程

  1.0.目的和范围:

  确保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及附属设备运行合格率达到100%。

  2.0.职责:

  值班电工、维保电工负责执行本规程。

  3.0.作业规程:

  3.1.变配电设备维保内容:

  3.1.1.每次维保工作的安全由值班电工负责。

  3.1.2.由电工领班负责每年将? KV变配电设备外委做电试,每年将? KV变电设备外委做电试,并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3.1.3.由电工领班负责每年将电气安全用具外送做电试,并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3.2.?配电设备内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3.2.1. 检查电线和接线桩头。要求电线和桩头表面无变色、氧化现象,接触良好。

  3.2.2. 检查接地线。要求接地线无松动,接触可靠,接地线电阻小于4Ω。

  3.2.3. 检查电器元件。要求开关、接触器动作灵敏、可靠,无损坏、发热、异响现象。

  3.2.4. 对修理过的设备要加强巡查,修理内容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内。

  3.3.?每半年对配电设备进行一次清洁

  3.3.1. 对变配电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柜、量电柜、发电机柜)内部进行清洁工作。

  3.3.2. 检查箱内的清洁。要求柜内电器元件干净、整洁,开关轨道清洁并上油。

  3.3.3. 开关柜外清洁。要求柜外柜顶、桥架等用清洁布擦干净。

  3.3.4. 清洁完毕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3.3.5. 维修后,应将固体废弃物及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按规定送至垃圾房集中处理。

  4.0.?相关文件和记录:

4.1?《电气管理工作制度》。

  4.2?《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

  附件2:变配电设备设施巡视作业规程。

  1.目的和范围:

  配电站为 路 KV供电的配电站,计有 KV电压等级,变比为: KV/ KV,容量为 KVA(干式)变压器 台。保证上述变电机房供配电等设备正常运行。

  2.职责:

  维保人员负责执行本规程。

  3.0维保人员工作程序:

  3.1上岗前的准备:

  3.1.1维保人员应安合同约定定期定时到岗。

  3.1.2维保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1.3查阅上一班的运行记录若有疑问向领班了解情况,各项记录无疑义后签名确认。

  3.2在岗的巡视要求:

  3.2.1巡视变压器运行的声音、温度和电压。

  3.2.2巡视各支路的电流、信号装置。

  3.2.3巡视各种安全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

  3.2.4巡视各种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并按规定放置。

  3.2.5巡视环境卫生和通风情况。

  3.2.6巡视变配电室的门窗关闭情况。

  3.2.7巡视是否有小动物活动的迹象。

  3.2.8巡视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记录于运行记录中的备注栏内。

  3.2.9当值班维保人员每一次巡视,要求将巡视情况记录于《变配电系统运行记录表》上。

  3.2.10维修后应将固体废弃物及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按规定送至垃圾房集中处理。

  3.2.11遇突发事件操作程序按《突发事件处理手册》进行处理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 )集中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运营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乙方独立负责供暖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严格按照甲方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暖特许经营协议书》《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及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锅炉房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安全以及燃料供应保障等项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

  4、乙方必须自行制定、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锅炉房运行安全及人员安全负全责。

  5、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应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对于由供暖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赔偿责任,乙方须完全承担。

  6、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二条 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当 年 月 日至次 年 月 日为法定供暖期,具体以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供暖时限为准。

  2、供暖标准:根据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条 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在运营管理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供暖综合服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热系统的安全检查、调试。

  2、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3、供暖管网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4、锅炉及其附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5、锅炉房及供热系统的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新。

  6、甲方提供的锅炉房及管网各类技术资料、 图纸的使用及保管。

  第四条 供暖费用的结算

  1、乙方自委托运营管理之日起,乙方负责供暖费的收取工作。入网费和供暖费的收取工作,作为乙方运营管理中的成本经营费用购买热力服务的费用。

  2、入网费和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遇政府对供暖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按调整后的价格收取供暖费。

  第五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 )年,即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经营权。

  第六条 其它约定

  l、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履行协议期间,因外部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 经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4、本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续签新的协议。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补充协议得以完善。

  6、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负责人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具体包括:

  第四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区等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

  第六条清洁服务,包括:

  第七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

  第八条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第九条消防服务,包括:

  第十条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第十一条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紧急维修的具体内容。

  第十四条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第十五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三章委托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委托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2、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撤出物业区域。

  6、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7、及时向全体业主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8、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10、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根据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本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每月每平方米的物业费为元,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也不得另行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2、物业管理费用每支付一次。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

  4、管理服务费今后如需调整,要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公共绿地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公司的物业费中承担;大中修理费用、更新费用,由公共维修费用承担。

  第二十一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甲方自行处理装修垃圾,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第六章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续签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对方自接到续签意见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不同意。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委托协议。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合同的上述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合同的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业主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资产的种类及评估办法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为下列第( )项:

  1.货币资金,计人民币(或美元、港币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托管、登记的证券,详见清单,计____________股,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并按下列方法评估价值:

  (1)已上市证券按委托前一日证券收盘价。

  (2)尚未上市证券按发行价________倍计。

  (3)其他资产,详见清单,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账户管理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乙方的营业部设置股票在账户和资金账户,授权乙方在下列账户中进行资产管理:账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期限

  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体从甲方在乙方开设专门账户并将资产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资限制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投资范围仅限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种,其运作范围为:_____________。

  五、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投资,具体交易品种与买卖时机由乙方决定。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有权对乙方管理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

  2.甲方确保未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委托投资,并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的资产进行合理管理并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定最佳投资组合;

  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产进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4.乙方保证执行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6.及时清算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

  八、佣金和管理费的收取方式

  乙方应尽自己所能,发挥受托资产的最大效益。若年投资收益率低于________%,乙方不收取交易佣金和管理费;若高于这一比例,超过部分按以下方式结算:

  1.高于____%,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

  高于____%,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

  高于____%,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

  2.高于____%,超出部分收益归乙方所有。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6

  甲方(受托方):

  地 址:

  法 人:

  乙方(委托方):

  地 址:

  法 人:

  丙方(担保方):

  地 址:

  法 人:

  一、 三方义务:

  乙方委托甲方对其资金进行管理,交由甲方指定技术团队进行交易理财项目。乙方应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将本协议所涉及到的资金交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乙方因未将协议所涉及资金交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而造成乙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资金信息如下:

  资金金额: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交付方式:(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

  交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乙、丙三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_______个月

  委托授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应当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若因委托资金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委托期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下:

  乙方需返还自合同生效起至终止当日,该期间取得的收益3%以上部分(即收益全额-本金3%收益)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违约金,甲乙双方损益结算后,乙方可撤回本金。若出现亏损,无论金额多少,甲方、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在委托期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向乙方提前一个月提出说明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下: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自合同生效起至终止当日,该期间取得的所有收益的作为乙方的补偿违约金,甲乙双方损益结算后,乙方可撤回本金。若出现亏损,无论金额多少,甲方承担所有责任,不足部分由丙方补齐。

  丙方愿意以其自有资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汽车、股票、债券等)为甲方提供担保。丙方保证甲方在履行甲、乙双方合同期间内具备充足的履行能力。

  甲方股东会(董事会)以表决通过,同意丙方承担本协议中约定的担保责任及签署本协议。

  因此,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上列三方经过充分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在合同生效期间内,丙方保证甲、乙双方订立的资金委托管理与担保协议合同项下权利(不包括有关利息的约定)实现。丙方承担上述保证责任的期间内为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合同延期,则丙方的担保日期也顺延至合同完成即合同失效时间。

  2)丙方对甲方提供一般保证责任。丙方的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对于上述保证事项,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署前将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在签署后向丙方提供合同文件副本一份。如因甲方未提交相关资料及合同副本,则丙方免除保证责任。

  3)该责任范围不包括甲方应承担的债务及利息及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4)本协议的订立、履行、修改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关施以仲裁决断。

  5)如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其担保金额而造成乙方损失的,超出时间则按照逾期天数本金0.5%/日支付给甲方交予乙方作为补偿。

  8、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拒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治行为、军事行为)而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履行,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本金。当月结算、未结算利息归甲方所有。

  二、 收益约定

  1、双方约定,每月1-10日为资金产生的收益结算日。

  资金收益的计算标准:

  资金收益=“当月资金余额”-“本金”

  甲、乙双方每月收益分配为:甲方取得每月收益额的60%,乙方取得40%。

  甲方保证乙方每月最低收益不低于本金的3%,若收益不足3%,由甲方补足。

  甲方保证乙方资金的本金安全,本金若出现亏损,由甲方承担,结算日双方划清损益收益,次月10日前结算完毕。

  三、 安全约定

  基于资金安全需要,乙方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资金私自提取、划拨或要求甲方工作人员提取、划拨,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资金交付后,甲方具有资金的使用权、支配权,甲方拥有独立的操作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甲方操作。

  3、乙方若有以下几种情形,即视为乙方违约,并自行解除本协议。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1)干扰或应向甲方的操作。

  2)私自登陆资金账户进行交易操作(下单或平仓)。

  3)以任何方式抽逃资金。

  甲方有义务每月向乙方汇报操作情况,乙方也可于周六、周日停盘期间登陆查看资金盈利情况,但不得影响甲方的操作和投资策略,更不得违反上述规定。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 鹤壁市淇滨区湘江时代花园小区 水源热泵机组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行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运行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热泵机组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行管理。

  2、乙方在委托运行管理期间,严格按照甲方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暖特许经行协议书》及《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机房机组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技术服务等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二条 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供暖标准:根据本地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条 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在运行管理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供暖综合服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热系统的安全检查、调试;供暖管网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2、机组设备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3、机房设备及供热系统的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新。

  4、甲方提供的机房及管网各类技术资料、图纸的使用及保管。

  第四条 供暖费用的结算

  1、甲方负责供暖费的收取及结算工作,并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给乙方,作为向乙方购买供热服务的费用。

  2、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本地市政府及热力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委托经行管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运行管理 10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经行权。

  第六条 其它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履行协议期间,因外部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4、本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续签新的协议。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补充协议得以完善。

  6、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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