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作文1
我喜欢紫色。
紫色很安静。我很享受这种紫色独有的安静。有时候遇上下雨的星期天,我就不出门,只是在家里一边看书,一边听歌。总喜欢用紫色外壳的铅笔勾画下让我记忆深刻的句子,然后慢慢体味。偶尔下雨时不会看书,只是听歌。听曹方,听几米。一边听,一边想象穿上紫色裙子的自己会不会很文静。
朋友说我是一个张扬的人,她说我张扬得可爱。我笑,哪有张扬的人是可爱的?
却也不想反驳她。后来想一想,其实张扬和可爱并不矛盾。就如我喜欢的紫色。属于冷色调的紫色有一种暖色调的张扬和灿烂。我偶尔会想,如果太阳是紫色的,那么阳光又会是怎样的一种灿烂和温暖?如果要我形容一下紫色的阳光,我会用这样一个形容词——内敛。因为在我看来,紫色阳光的灿烂和张扬是内敛的。我知道内敛并不适合与张扬和灿烂一起用,但是我还是喜欢用“内敛的张扬”来形容紫色和我脑海里的紫色的太阳。
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意识中,最美丽的晚礼服都应该是紫色的。也许是因为紫色本身华贵和艳丽的旗帜吧,我认为世界上最完美的东西都应该有紫色的外包装。在我的想象中,维纳斯应该身着紫色丝绸的垂着长长流苏的长袍,纤细优美的手指上戴着一枚紫钻戒指,淡紫色的眼影延长到她微卷的刘海,衬得她高贵而美丽。我曾经把我的想法告诉我的朋友。她说,紫色看起来很华美是因为紫色给人视觉产生了厚重感。我不太明白她的`话。不过我宁愿相信华丽是紫色本身的气质。
很喜欢紫色的勿忘我,很漂亮。好听的名字陪上紫色神秘的气息,让人有一种莫名的浪漫的感觉。我曾经一度很讨厌红玫瑰,并认为紫色勿忘我才我最好的表达爱情的花。因为我觉得红玫瑰看起来很俗艳,是象征着日益物质化的爱情的,而紫色勿忘我代表着纯洁的,本真的爱情,这种爱情是物质不能取代的。从那时起,紫色在我的心中有了一个新的特质——春节。是的,纯洁。我不能阐释为什么,但是我相信紫色是纯洁的象征。我想可能有人会笑我,说那只是我的一己之见。的确,这只是我的一己之见,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这是我自己的想法,它能表达我的想法就好
记得曾经有人说,每个人的灵魂都有不同的颜色。我想我的灵魂的颜色是紫色吧。因为我那么喜欢它,依赖它。它在我的心里旋转并且升腾地闪烁,给我最直接的支持和安慰。
我喜欢作文2
喜欢和表妹做在地上惬意地吃着美味的冰淇凌;喜欢和小伙伴在院子里疯狂地玩儿;喜欢上和天南地北的朋友们交流;喜欢看微笑百事达这部电视剧;喜欢买小樱的贴画;喜欢写作;喜欢杨红樱的所有小说;喜欢别人都喜欢的东西……呵呵,那就让我为大家详细的“介绍”吧!
喜欢目标一:冰淇凌
冰淇淋,我发誓,几乎小孩儿们都会吃的。味道也非常多,我喜欢咖啡或者巧克力口味的,遇到不高兴的事时,只要吃上巧克力冰淇淋,烦恼就在那甜滋滋的味道里融化了,吃在嘴里,甜在心里。吃完之后,那个茴香的味道便会深深留在你的心里了……
喜欢目标二:月夜
月亮在秋天的夜空中穿行,一会儿看不见,一会儿看不见。这样的夜晚,颇有几分神秘的色彩。皎洁的月光像朦胧的轻纱,从天上罩下来,一切都显得那么神秘,那么富有诗情画意。月光仿佛有神奇的魔力,可以把人变得美丽。孩子们在月光下快乐的玩耍着,一切都那么平静安详,孩子们充满纯洁的脸,越发的觉得可爱。留住这个美妙的瞬间把!
喜欢目标三:听歌
你们猜一猜,我喜欢哪几个明星的歌?告诉你们吧!我喜欢听张韶涵的歌,充满童真的味道;我喜欢蔡依林的歌,充满成熟的味道;我喜欢王心凌的歌,她的歌充满了活泼可爱,而且又点神秘;最后,还有一位男歌手,我也超喜欢哟!就是张栋梁咯!他的歌很抒情的,让人陶醉在其中……
喜欢目标四:看书
到了新华书店里,我就会挑几本杨红樱的小说,坐在地上慢慢看着,喜欢里面每一个情节,喜欢里面每一个人物,喜欢里面的故事,喜欢里面的的好词佳句……总之,一句话,杨红樱阿姨的'书读完之后,有一种特别的意义,就等着你去发现!
喜欢目标五:百变小樱
前段时间,都没上,那是因为我在家贴小樱的贴画又和表妹到精品屋去挑选最美的小樱贴画。“阿姨,这个卖多少?”“4块啦!”“好的!我买!”没办法,喜欢小樱,就得付出代价的!就连我的桌面也是百变小樱,书壳也是百变小樱,用家长的话来说“喜欢小樱都喜欢疯了!”
我还有很多喜欢的东西,下次再说吧!
我喜欢作文3
身边的好友都喜欢下雨的感觉。但我不喜欢雨了。大概是初二开始的吧。
有人说,春雨是天上王母渗漏的琼浆,香甜可口;有人说,春雨是天上天使抹下的眼泪,纯洁无瑕;还有人说春雨贵如油,它将世间万物洗净,赋予世间万物顽强生命力……但是,在我看它就像“噪音生产器”,沙沙的,吵得人无法入眠,吵得人心绪大乱。
夏天的雨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去,不给人任何防备的余地。每当我们在外办事或玩耍时,常常就有一场大雨从天而降,即使我努力奔向家门,但常不免全身被雨淋湿。这种情况特别是在下午最容易发生,为此,在夏天,下午我都不敢出门。甚至,更可怕的事就是当我们深夜熟睡时,一场暴风骤雨携随轰轰雷声叱咤而来,使我们一下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所有的睡意都没了,唯独恐惧伴我们四周。
秋天的雨还算有点儿“良心”,平时很少打扰我的正常生活。但是它也好不到哪儿去,它好像专和我作对,每当我有什么出行计划的.时候,它总像一只“拦路虎”,阻挠我的计划,它让我多次气得捶胸跺脚。
冬天的雨就更别提了,一想起它我就不禁全身哆嗦。冬天的天气本就十分寒冷,虽然我们这儿不是北方,但是冬天的温度也只有几度,我身体的抵抗力低,要是下一场雨,气温就更低了,我也更受不了,加衣服也不能让我感到温暖,反而常会因受冷而患重感冒,就这样,我对冬天的雨极厌恶、极愤恨。
面对世间一场场雨的来临,我习惯了逃跑、躲避,闪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咒骂它,向上帝祈祷,让它赶快消失。
虽然人人都夸雨,夸它给万物带来了声命,夸它给大地带来了新貌……可是,我仍旧那么讨厌它!讨厌它!
自从我进我跨进初二的日子,慢慢地发现了好多我与众不同的思绪。前些日子,我有些担心。上个星期,我终于在在师生交流簿,写下了我的困惑:老师,请你帮帮我,和妈妈斗嘴一个星期了,还没缓和;这些天,脑子中老是出现邻班那个靓丽女孩的身影;星期一的数学课和老师发生争执......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等着交流簿的回来,终于看到了班主任老师的批语:有自己的思想,对未知的渴望,对自由的向往,总觉得自己长大了......说明你正在长大,青春的叛逆是走向成熟的一道风景,一道白茫茫的雾景,只要你用一颗纯洁的心灵、用人性的真善美为自己人生导航,都是美的!
呵呵,雨是否美丽,我是否喜欢,重要么?青春的我,我有我的个性,不追随,做个逆的少年,也好!
我喜欢作文4
我虽然只是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但我平常爱好读书,在读书当中,让我学会了不少知识,收获了不少快乐,在读书时,书籍似乎把我带到了一个快乐的世界,一个知识的海洋。于是我迷恋上了读书,迷恋上了这里面丰富的知识。
平日在家里,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剩下的时间就是读书。多少次,爸爸妈妈做好了饭,叫我去吃饭,可我总是说:“你们先吃吧,等我看完这个故事再吃。”星期天,我很少睡懒觉,早早就起来看书,捧起书就不愿放下,有时连早饭都顾不上吃,为此,妈妈没少说我。曾经多少个夜晚抱着书不知啥时候睡着了,也曾经多少次没和小伙伴一起玩耍,一个人关在家里,静静地沉浸在书的海洋,在那里遨游、徜徉、流连忘返。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着欣喜的神情,展开舒心的笑容;读到悲伤处,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留下同情的眼泪;读到幽默风趣处,我常常禁不住开怀大笑,觉得妙不可言;读到深奥处,我总要皱起眉头,冥思苦想;书既像是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我,又象是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
我平常最爱看《故事作文》、《快乐作文》、《变形金刚画刊》、成语故事、童话故事、寓言故事、世界名著等书。这里面的知识真是丰富多彩,让我看了还想看,好像总是看不够似的。在这里她教我写作文,教会我多帮助人。
每次我读书都感到很轻松,在读书当中,我会偷偷的笑,笑里面可笑的句子、动人的情节、感人的故事以及自己学到的优美的句子。我有时也会偷偷地哭,哭里面感动的人和事。有时非常快乐,那种快乐的`滋味,像喝了蜜一样甜。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感受到了学到知识的快乐,知识的世界真是一望无际,永远看不到边。从中我明白了“路是走不完的,知识也是学不完的。”
我爱读书,书像蓝蓝的天空,我像小鸟自由地飞翔;书像广阔的大海,我像小鱼自在地游戏。在书里,我认识了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她那悲惨的命运使我留下了同情的泪水;认识了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好想和他们做朋友;认识了雷锋,我也要向他那样多帮助别人;认识了诺贝尔、居里夫人……一次次聆听着他们的谆谆教诲……我从书中获得了无穷的智慧和力量。现在,我正在读《鲁滨逊漂流记》。希望同学们也能多读书,因为书中的世界很精彩。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海洋,一起分享读书的快乐吧!
我喜欢作文5
我喜欢春天的生机勃勃,万物都仿佛在刹那间睡醒了。我喜欢小草弟弟那小小的脑袋从肥沃的土壤中探出来,它昨天还在用力的长呀长,好像永远也长不出来,今天,它就破土而出,可爱极了!我喜欢春天的小花,有着各色各样的花朵,尤其是桃花,那粉红的花朵格外引人注目,像极了个害羞的小姑娘,在树妈妈怀里尽情的`绽放,美丽极了。
我喜欢夏天的小雨,像丝丝牛毛,似根根花针。我喜欢窗外下着蒙蒙的细雨,雨点像颗颗珍珠轻柔地拍打着那地面。小雨过后,空气十分清新,也令人感到十分凉爽。
我喜欢秋天的果实累累,那么多的水果都成熟了。我喜欢弥漫着果香的金秋。看!那里有又大又红的苹果,它在苹果树上,风儿一吹,一个个苹果都被吹得涨红了脸,像穿了一件红衣裳似的!瞧!那里还有金黄的鸭梨,像大眼睛似的酸甜的葡萄和多汁可口的大石榴……哦!对了,还有那美味Q弹的柿子呢,它那样子像个橙色的灯笼,高傲地挂在枝头。这些水果都令我垂涎三尺,可惜只有秋天才能吃得到啊!
我喜欢银装素裹的冬天,大雪纷飞,粉妆玉砌,仿佛整个世界都变成白色的了,我喜欢雪花从天空中缓缓飘落,就像翩翩起舞的蝴蝶,落到地上后,雪花很快就不见了。树上,房顶也都堆有很多的雪,和一些晶莹剔透的冰条,银光闪闪的。
我喜欢每天早上的朝阳和傍晚的晚霞。我喜欢朝阳在太阳每天早晨升起时把我的脸照亮,就预示着新的一天开始了,给我带来了力量与希望;又是我放学后太阳没有下山,我也会像林清玄那样“和时间赛跑”,在太阳下山前跑回家。我喜欢傍晚的晚霞,在天空中可以看到,在我们家的平台上也能看到,那晚霞之美,是不言而喻的……
我喜欢大海,波澜壮阔,一朵朵浪花翻腾着,冲到了沙滩上,让人仿佛能感受到它想往沙滩上冲地更远的那种顽强拼搏的精神。
我喜欢读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可以丰富我的知识。我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泰戈尔诗集》,《草房子》,《鲁宾逊漂流记》……还有四大名著,这不,最近,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套《成长吧,少年!》一共六册,我下定决心要认真地看完呢!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她们不注意的事后吓唬她们,等到她们发现时我早就“逃之夭夭”了!在她们不高兴时我会安慰她们,逗她们开心,接着……她们又开始平日里那快乐的生活啦!
我喜欢生活,喜欢这一切的一切,更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6
我喜欢我们的四季,因为它们都有着独特之处,春暖花开,夏日炎炎,秋风送爽,冬雪凛冽。不过,比较起来,我还是喜欢夏季多一点!
夏季,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季节,每一个人都在编织着自己美丽的梦,夏季,是一个充满勃勃勃生机的季节,不论是天上飞关翔的小鸟,还是河里畅游的鱼儿,都充分体现了生命的存在;夏季,是一幅靓丽的油画,上面有绿的野草,红红的鲜花,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还有那一望无际的七彩的大地……
夏季的清晨是凉爽的,看,月亮还没有下山,它把柔和的银光慷慨地赠给那一层薄薄的轻雾。于是,雾在流动,银光也在流动,把大地照得好亮好亮。清澈的河水缓缓地流淌着,闪着粼粼波光。岸上的小草轻吻着露珠,清晨的村庄在微风中呢喃着,好像在说着什么,我想,它一定在提醒我们要抓紧时间学习,不要浪费这大好时光。
夏季的中午是烦闷的,火辣辣的太阳把大地烘烧得象坑房一样热,没有一丝风,路上的沙土仿佛已是闪烁地火光,酷热混和在空气里,到处发挥着盛夏的威力。狗也都爬在地上伸出舌头来,连树上的老鸦也张着嘴喘气,偶尔刮起的一点小风,也是热浪一般,人们都躲在屋子里,大地一片宁静,只有那知了还在不知疲倦地叫着“知了,知了,知了……”
等到了下午,太阳逐渐敛起了它的`酷热,空气也渐渐有了凉意。大人们三三两两地下地干活了,憋了一中午的孩子们耐不住寂寞,纷纷跳到池塘里,玩各种各样的游戏,爽朗的笑声在田野上空回荡着。好久好久……
夏季的傍晚是惬意的,微风时不时地吹一阵,人们搬一条凳子,拿一把芭蕉扇聚在一起聊天,打牌,小孩子们在大人缝里钻来钻去,快乐得就像那漫天飞舞的蜻蜓一样。天边的晚霞多姿多彩,美丽异常,一片片彩霞就好像是一件件精工雕琢的艺术品,光彩夺目,给夏天的傍晚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到了晚上,仍旧是热烘烘,不过夏天的夜晚有时是会下暴雨的。远远地,隐隐传来几声闷雷,树稍也微微地摇动起来。风渐渐地变大,赶走了令人讨厌的蚊子,吹干了令人难受的汗水,使人们不禁精神一振,浑身上下舒服极了。利剑一样子的闪电刺破长空,暴雨涮啦啦地从天空倾泻下来,瞬时间,己是雾蒙蒙的一片,房屋上的水象断了线的珠子,成串成串地落在地上,溅在身上。地上的水流成了河,好一个水的世界。雨过后,天空好像洗过一样,湛蓝湛蓝的。凉风习习,拂面而来,沁人心肺。
我爱这迷人的美丽的夏季!
我喜欢作文7
我喜欢春天里鲜嫩的绿叶,极嫩极嫩的,如宝石般发光,翠绿翠绿的。
我喜欢漫步在春天的田野里,和蜜蜂赛跑,和蝴蝶捉迷藏;我更喜欢在奔跑中与微风打招呼。我喜欢在和风细雨中撑着伞,聆听小鸟们的吟唱。
我喜欢夏天的第一场雨,雷声轰隆隆的响,一阵阵狂风使空中的云层来去翻滚,大滴大滴的雨珠噼里啪啦的砸向地面,气势宏伟,异常壮观。繁茂的树叶经过雨水的洗礼,变得更加清脆葱绿。
我喜欢秋天的银杏叶,金黄金黄的,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舒展着美丽的翅膀在空中翩翩起舞,时而在路边逗留歇息,平静了我那颗贪玩的心,给了我一份安宁和愉悦。
我喜欢冬天里纯净的雪花。我喜欢他那种洁白,白茫茫的一片,漫山遍野都是,那么美好。我喜欢穿着厚厚的衣服,伸出冻僵的小手捧着飞舞的雪花,看着他在我的手中慢慢地融化。
我喜欢古筝,他能弹出流畅优美的旋律,能弹出我们内心的喜怒哀乐。
我喜欢太阳,他红的那么热烈,那样奔放,他能给人以温暖,让世界充满阳光。我喜欢热情如火的骄阳,夕阳落下时绚丽无比的晚霞。
我喜欢变化多端的云卷云舒,我喜欢湛蓝湛蓝的万里晴空,它们都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礼物。
我喜欢风,喜欢啊千变万化的风。我喜欢春天的和风,夏天的熏风,秋天的金风,冬天的寒风。我想它代表着四季的轮回交替,象征着大自然的发展变迁。
我喜欢动物,我喜欢凶猛的老虎,开屏的孔雀,可爱的大熊猫,还有温柔的绵羊,我认为它们都是地球的灵魂。
我喜欢旅游,喜欢站在乐山大佛的脚趾上眺望远方;喜欢穿着救生衣划着橡皮艇在大河中激浪,喜欢沐浴着温柔的阳光,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中遨游。我还喜欢“国粹”脸谱,蓝脸的`窦尔敦,红脸的关公,黄脸的典韦以及黑脸的张飞,它们记载了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我喜欢笑,喜欢笑里的奇异享受,我总是会笑,也喜欢用儿时的微笑擦去我内心的烦恼和忧伤。我喜欢用大笑来抒发我的愉悦之情,还喜欢用微笑对别人进行鼓励和赞美。
我喜欢花,喜欢香飘悠长的八月桂花,象征着繁荣的玫瑰花,以及寓意着健康,亲情的康乃馨,我还喜欢那些又圆又胖的多肉植物,在太阳的照射下,一颗颗肉嘟嘟的小脸会变得五颜六色可爱至极的小精灵。
我还喜欢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朋友和老师,我喜欢这世界上的一切!
我喜欢作文8
我喜欢的事物多如鹅毛,俗话说:“有名胡同三百六,无名胡同如牛毛”,这句谚语果真名不虚传。
我喜欢“镜子”,他能让我认清楚自己,让我看透自己的内心,他每时每刻都提醒我学习。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望着它,就会看到另外一个自己,望着他,心中的荒凉似乎变得温暖了许多。在我找不到东西的时候,镜子也会来帮忙,他左照右照,把事物全部拍进他的脑中,从而帮助我寻找到事物的踪迹,我要谢谢你,镜子。
我喜欢雄伟的山峰。站在山顶,望着美丽的城市,即使你的心情十分郁闷,那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到夏天,这山峰就是人们的“乘凉圣地”了。夏天,山上的树木长得郁郁葱葱,中间是一座凉亭,在酷暑的时候,一到下午,山上就聚满了人,有老人,有儿童,有青年,妇女多得数不清,都是上山来乘凉,看到人们说笑,我的心情顿时舒畅。
我喜欢电视机,每到星期五的晚上,我就会打开电视机,看那些搞笑至极的,有趣的,精彩的动画片,逗得我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功夫片,尤其是《秦时明月之天行九歌》的鬼谷传人卫庄,只需三两下就可以打败一个敌人,我实在太崇拜他了,如果今生我能学到武功,拿上战刀,我今生无憾。
我喜欢父母的关爱,父亲的爱犹如一座挺立的大山,为我遮风挡雨。母亲的关爱犹如温暖的太阳,为我照亮前方的.路。
父母犹如我的左膀右臂,帮我战胜了一切困难。母亲犹如大海,把我欠下的人情统统还尽。父亲又犹如苍臂巨猿,帮我打开前方的大门。迟早有一天,父母亲都会不在人间,而他们的恩情,我会永远记得。
我喜欢收藏一些旧玩具,比如说,在我三岁的时候,爸妈送给我的积木,到十二岁,它还完好无损地被我收藏。十岁生日,姐姐送我的乐高玩具,我也保存得很好,一岁的项链,三岁的积木,五岁的妈妈吻,七岁的寒冰龙,九岁的白虎,十一岁的青龙,我都收藏得很好,它们是我童年无穷无尽的宝藏。
我喜欢清蒸的米饭。每到中午吃大米的时候,闻着那饭菜的清香,我的口水就直流三千丈。
我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就像天空中数不尽的繁星,讲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以后再细细讲。
我喜欢作文9
那嫣然一笑,我着实喜欢。
尽管上海仍是寒冬,然而赤道附近却是酷暑,阳光直射得厉害,天空中无力地漂着几多白云,布满尘土的树枝被烤得滚热,土黄色的田野裂开一道道细微的缝隙。就是这个季节,我跟妈妈一起去柬埔寨旅游。
吴哥王朝的名胜古迹,风靡世界的水果奶昔,舒适安逸的柬式按摩,独具特色的酒吧街,这些依然遮掩不了这片土地上的贫穷。在大街小巷和景点的各个角落,总会看到这样的儿童,或追赶着热气球,争抢游客从空中抛撒的糖果,或在草地嘻哈打闹,玩得不亦乐乎,以此让自己忘却身体的饥饿。
来到吴哥第四天,游过崩密列的我们正要急匆匆赶向下一站,这时有一个小女孩拦住了我们。她约八九岁,面色泛黄,双眼漆黑,却黯淡无光,身着了一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红色连衣裙,拉着一个小弟弟,光着头,赤着脚,大约才三五岁。她用不太流利的中文说着:“要买明信片吗?一套一块钱!”说完用沾满泥巴的手举起一套崭新的明信片,一张一张地让给我们看。因为已买过纪念品,所以我们摆摆手示意不要,继续赶路。哪知没一会儿,她又追了上来,一脸哭相地抽噎着说:“我和弟弟都没有东西吃,你就买一套行不行?只要一块钱!”我十分震惊。仍是儿童的他们便开始上街做生意,而我们却是在舒适的教室中听课,真无法想象同一个地球上我们的`同龄人过的另一种生活。一块钱对我们来说简直不足挂齿,而对他们来说,却是生活的依靠。我对妈妈说:“我们买一套吧!”妈妈欣然同意。那个小女孩拿到了一块钱便立刻小心翼翼地把它收好,连说了几遍谢谢后嫣然一笑,便带着弟弟离我们远去了。
那一笑,笑出的是自己又成功做了一笔生意的喜悦;笑出的是她和弟弟当日伙食有了着落的踏实;笑出的是对于我们付出的一元钱的感激。那一笑,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柬埔寨儿童的满足,原来是难么简单。高棉的微笑不应只存在于古老残破的石窟中那一尊尊佛塔斑驳的脸上,而是应该穿过千载时空,反射到每一个普普通通儿童的脸上。我相信,所有的苦难和险阻都挡不住那从林深处每天清晨的旭日,洒在儿童和百姓的身上,温暖着他们的心灵,赋予这伤痕累累的土地一种宁静而恒远的力量,直达心扉。
我喜欢那嫣然一笑,美丽纯净,动人心魄。那微笑,就是在地狱,也是一朵盛开的莲花!
我喜欢作文10
梁启超评价陶渊明时曾经说,“自然界是他爱恋的伴侣,常常对着他笑”。
确如其言,陶渊明在自然与哲理之间打开了一条通道,在生活的困苦与自然的旨趣之间达到了一种和解。连最平凡的农村生活景象在他的笔下也显示出了一种无穷的意味深长的美。他的语言,看似质朴,实则奇丽。在平淡醇美的诗句中,蕴含着炽热的感情和浓郁的生活气息。《桃花源记》、《归去来兮辞》就是绝美的.佳作。它们无不是脍炙人口的,直入人心的。而每一篇的内容虽不一样,但作者对美好的向往却始终如一。正因为这种追求,他才毫不犹豫地辞官隐居。选择了与上层统治阶级决裂,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追求自由与闲逸的隐居之旅。就这般鸟归山林,鱼回深池一样快活地长嘘了一口气。
在他眼中,故园附近的景物都倍感亲切,就象阔别多年的老友再次相逢,不由得脱口而出地一一数其名字,以发泄无法遏制的激情。方宅、草屋、榆柳、桃李似乎都张开双臂欢迎他,有了生命,而狗吠、鸡鸣都充满了诗意。这与官场的令人窒息、仕途的坎坷陷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陶渊明归隐田园后,亲自参加了农业劳动,他认识到人生于世必须劳动,自食其力,也可以更深刻地体会大自然,体会田园生活。没有大悲大怨,还透出几分乐的味道,这不正是他人生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也许这正是陶渊明之所以为陶渊明的原因吧!不然怎会有“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渊明爱菊,宅边遍植菊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朴素自然、情感真挚的清新艺术风格的飘然于世?陶渊明的飘淡,即使到了今天,也仍能从几页文字中读出,一种隐逸之美。他就是隐士,就算在残破简陋的草庐里也能饮酒赋诗自得其乐的隐士。后来的中国文人仕途失意时首先想到的便是陶渊明。苏东坡也曾说过“渊明吾师也”是否也是因此?恐怕更多程度上还是他的文章吧!
陶渊明从来就是为自己而写,这样的人从古至今是为数不多的。因为隐居才可能这样,以此来舒展自己。读别人文章的时候,总觉得有一道门槛客客气气地把人挡在外面。而读陶渊明的,却就像在叩问自己的心灵,使得心灵深处无法表达的部分得以舒缓。正是这种心灵的共鸣,才让这千百年来无数的士大夫这么推崇陶渊明。陶渊明的文章就像是冷雨的街头永远温馨的客栈,暴雨狂风大海上的安宁港湾。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自然。
当看着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时,是否听到了一个高亢嘹亮的声音在舒啸:“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我喜欢作文11
我喜欢下雨的日子,喜欢雨中的世界。在雨中回味人生的苦乐酸甜,总让我回味无穷。
下雨了,向窗外望去,白茫茫一片,一根根亮晶晶的银线,从空中往下垂,噢!是雨丝。仿佛连接在天与地之间的条条琴弦;每个雨滴,则是琴弦上跳跃着的音符;天空和大地,乃是它演绎的无边无际的舞台。
雷声隆隆闪似剑,为雨鸣锣开道。此刻,一场伴风肆虐的暴雨从天而降,丝丝入扣的音符是如此紧凑相连,又是那么飘洒恣意。然而,花草树木都在贪婪地吮吸着雨水。雨之中,蜜蜂是否还采蜜;雨之中,蝴蝶是否还在翩翩起舞;雨之中,百花是否还在争先恐后地绽放,望着一片雨际,我浮想联翩。
我喜欢雨,因为“润物细无声”,这飘飘洒洒的生灵啊!是生命的血液,冰封的大地需要它的滋润,沉睡的万物等待它来唤醒,天使派它来敲开季节的大门,它原来负着春的使命,飘洒的是生命的灵魂!曾有多少次,一场似飞瀑的倾盆大雨,向窗前的我倾诉它的苦楚;曾有多少次,雨用她那纤细的手指敲击着家家户户的窗户,向雨下的`我散下无数的珍珠;曾有多少次,当雨从空中散落下来时,大地万物在欢笑,而雨却在哭。此时又有谁能理解雨的苦楚?
我喜欢雨,尤其偏爱在雨天散步。每当不开心的时候,我总是惬意地打着一把小雨伞独行雨中,倾听着人生中雨的各种音韵旋律,使心灵的天空自由飞翔。慢慢感触匆匆在雨中走过的行人,看她们的欢聚别离,听她们对雨天的谈论,猜想她们的生命故事,也许这是一种洒脱吧!忽然间,轻轻地把雨伞放下,迎着蒙蒙的细雨,然后闭上双眼,让雨轻轻的抚弄,托起了一份寂静,托起了这个可爱的雨中的世界。
顿时,我完完全全被陶醉了,就是这样,任雨带走我的烦恼,带走我的痛以及我的泪水,让我原本心事重重的我变得轻松自如,让受过伤的小小心灵重新振作起来,不断自我鼓励,告诉自己:不要轻易说“不”,不轻言放弃!
正所谓“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也许,这就是一种奇妙的境界吧!
在雨的世界里,我总是静静地感受着雨水,感受着切肤的冰凉,似乎只有这样,才可以洗清心头种种的不快,所以,我喜欢下雨天。
我喜欢作文12
我喜欢春天的响雷。伴随着绵绵的春雨,柔和的春风,形成报春的交响曲。当第一声春雷响起时,万物便开始复苏,蓬勃地发展。
我喜欢夏日的白昼。金黄灿烂的阳光普照大地,草、木显得生机勃勃,翠绿的叶子在阳光中发亮,树底下,老人在下棋,孩子在嬉戏,中年人在乘凉……
我喜欢秋天的果实。果园里,森林中,到处硕果累累,到处充满着欢声笑语。美好的果香轻轻地、缓缓地飘荡。慢慢地,果香充满了整个世界,到处飘荡着那丰收的气息。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那柔和的金灿灿的阳光,使我寒冷得发僵的手指感到温暖,让我想起了妈妈的怀抱。我喜欢坐在木椅上享受,美好温和的阳光,总是使我在寒冷的早晨感到舒适,感到无比温暖。
我喜欢发呆。双手轻轻地托起两腮,任凭思想游移。我觉得我飞上了大坪山,民族英雄郑成功正骑着他那健壮的骏马向我招手。我觉得我飞上了蓝天,坐在云朵上,俯视着家乡,俯视着全中国。那只昂首挺胸的大公鸡在雾中若隐若现,自豪地叫着。我觉得我飞入了开元寺,去感受中国古老的历史,见证历史的变迁。
我还喜欢旅游。举世闻名的广州长隆野生动物园;云山雾海、人间仙境的福州鼓山;山峰险峻、鬼斧神工的武夷山……我想去神农架,去感受大自然的神奇;我想去黄河,去感受它的滔滔不绝;我想去长江三峡,去领悟它的鬼斧神工、地势险峻;我想去……
我喜欢花儿。我喜欢荷花,喜欢它的亭亭玉立。我喜欢秋菊,喜欢它的清素淡雅。我喜欢雪梅,喜欢它“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精神。我也喜欢漫山遍野的桃花,香气扑鼻,争奇斗艳。
我也喜欢另一种花儿,它总是不经意地在人们脸上绽放。每天清晨,我冲着爸爸妈妈一个微笑,他们也总以微笑回报。家中随即充满了和谐与欢乐。
我还喜欢书,特别是在周末。每个周末的清晨,我都捧着一本心爱的'书,用最舒适的姿势,细细地品阅着,慢慢地欣赏着。看着它,就像看着中国古老的传统,沧桑的历史,从甲骨文到简体字,从龟壳到纸张,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是多么永恒!
我也喜欢学校,喜欢它宁静的清晨,暖和的阳光照遍整个校园,充满了温馨的感觉。我喜欢它朗朗的读书声,从教学楼中传出。我喜欢寂静的夜晚,脚步声“沙沙”作响。
我还喜欢生活。喜欢从今天幻想到明天,喜欢它有趣的分分秒秒,喜欢用尽可能少的时间里做更多有益的事。
……
我喜欢世间万物,深深地喜欢我心中如此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13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14
我喜欢日出,每日的清晨站在高山上,在一望无际的地平线上,淡蓝淡蓝的天空之下,一颗艳红艳红的圆鸡蛋从东方升起,淡淡的天空变得明亮许多,远处的白云变了样,慢慢地变色变红,不知不觉中,那颗大“鸡蛋”一点点,一点点上升,努力地往上爬,终于在天空中出现了一个被云霞包围的大“鸡蛋”,它好像把它身边的云点亮,发出与众不同的颜色,如果你能身临其境,你会感受到大自然的雄伟奇观!感受到神清气爽的感觉!
我喜欢湖水,如果你发现一面宽广清澈的野生湖,里面一定有好多好多肥大的鱼,不由得会让你拿起鱼杆,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把你事先带的鱼饵捏一点,放在鱼钩上,然后猛力的一甩,大功告成,坐下,好了,你可以全神贯注、目不转睛的看着浮在鱼钩上的浮标,也许在一瞬间浮标会猛地往下沉,说明鱼上钩了,看准时机抬起来,收,鱼出水,可能是条肥大的草鱼,可能是一条年幼的小鱼,正因如此你在等的时期里,心中会洋溢着一种兴奋,钓到大鱼会有自豪感,钓到小鱼会有一丝失望,钓鱼只能凭运气,我觉得这才是钓鱼的乐趣。
我喜欢在农村里看星星,一到晚上就出现了好多好多的小星星,那像是在一张宽广无边的大白纸上,出现了数不尽的小点点。你可以尽情发挥你的想象力,你可以把他们连成一幅幅生动大胆的`画,你可以把它们连成一只手,一只天鹅,一匹马……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世间中的万物,不过星空中偶尔也会出现一条长长的尾巴——彗星,当你在夜晚仰望星空时,如果运气好,你会看到彗星,当彗星从冰冷的外太空进入太阳系时,太阳的超高温会让它解冻,放出体内的尘埃和蒸汽,当它经过地球时,它那标志性的小尾巴非常引人注目。
我还喜欢美食,那让人“垂涎三尺”的芝士汉堡,看那爆辣的芥末,香甜可口的奶油,还有香脆的汉堡肉,张开你的那张嘴,张得大大的,咬一大口,撕开,那妙不可言的味道在一瞬间流入你的味蕾,你一定会说:“太棒了”你会觉得怎么缺了一样东西,那当然是一杯加了冰块的可乐,那一定会更棒,更好,让人回味无穷。
……
我非常喜欢这个世界,因为他不但有我最想要用的东西,也有我最讨厌的东西,它是多么奇妙,多么神奇呀!
我喜欢作文15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它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
这句格言给我很大的启发,天才固然重要,但勤奋做好任何事情的根本,是知识和智慧的基础;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勤奋是我们做想成功的重要基石,他会帮助我们再前进中获得更多的经验知识,在不断总结和吸取中获得进步。
在日常学习中我经常用这句话鞭策自己、要求自己,我要求自己勤奋做好每一件事。平时我要把每天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勤勤恳恳地做好每一件事。原来我的英语很差,英语单词总记不牢,后来,我想起爱因斯坦的这句话: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
于是每天早起30分钟背英语单词,天天坚持,用了半个学期的时间练习,掌握了近千个单词,背单词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背起来也越来越有方法了,这还多亏了“勤奋”这个好老师呀!
现在我们出去玩时,可以给爸爸妈妈讲马路上许多英文路牌的意思,害了一告诉爸爸妈妈电视上所出现过的英文单词都是什么意思,甚至还可以听英语广播呢。因为勤奋攻克了英语难关,我深深尝到了勤奋的甜头,从此,在学习上更加勤奋。 由于勤奋,还成就了我学圆号。
我是学校的管乐团的首席圆号手,开始老师留的去既简单又好吹。随着年级的增高,曲子愈来愈难,20xx年11月练的《莫扎特第四圆号协奏曲》我一下子感到好难啊!节奏难、音太高、谱子太长。
开始我非常努力的吹,可是提高的并不快,怎么练不好,于是起了放弃的念头,这句格言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于是我就比别人多下功夫练习,别人吹以便我吹十遍,一段一段地吹,把节奏、音符不准的.地方分开来吹,直到练习吹熟练为止。
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达到了老师的要求,并且还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任务,收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 勤奋让我的学习更优秀,勤奋使我的生活更充实!勤奋把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踏实……我都要选择勤奋,勤奋带来的收获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一样,秋天一定会有丰硕的果实。让我再一次说,我的一生都要选择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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