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1-30 08:29:39 好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读什么,怎么读,才能让孩子心里充满阳光,具有一种健康的人格,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让我和小伙伴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

  信鸽阿诺克斯,执着,坚强,它的英雄历程充满千难万险;乌鸦领袖银斑,聪明,能干,他领导的'呀群组织性强,纪律严明;棉尾兔“破耳朵”,虽然瘦小,却凭借着勇敢和智慧,成为那沼泽地上最后的胜利者;山谷中最后一只松鸡红脖子,有勇有谋,重情重义,他有曲折惊险的成长历程,他有令人心痛的悲剧结局……这些野生动物,他们有着丰富的情感,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有着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顿。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你只要阅读红脖子这本书,就能培养坚强不屈,锲而不舍的好品质!

  我希望小伙伴们读完这本书,能从中发现野生动物世界的精彩和神秘,更加热爱大自然,热爱野生动物,成为一名光荣的大自然小卫士!让天才的种子,在阅读名著中萌芽。

  我相信只要行动就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最近我迷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这本书可好看了。你知道吗?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别人都叫它笑猫。

  要是一般的猫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标题题目,就满心疑惑,猫怎么会笑呢?相信你们也曾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许多种笑。在它兴奋的时候,会大笑;愤怒的时候,会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会苦笑;发威的时候,会狞笑;望不顺眼的时候,会寒笑……

  笑猫它人缘可好了,有很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球球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稀奇古怪。比如猫竟然和老鼠交上了朋友;猫还能听懂人的话;老鼠竟可以变成球球……这些离奇的事情总会激发我的想像力,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少,让我可以去大胆的.想像。老鼠能和猫交上朋友,为什么鲨鱼不可以和小鱼交上朋友呢?所以,在我的作文里就有了这样大胆的想像。

  那幽默好玩儿、美妙温暖的文字,就象是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让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妈妈给我买了成百上千的书。而在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楚汉英杰》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封面真是搞笑得不能再搞笑了。封面上画的是刘邦和项羽正在下棋,正当项羽就要赢了时,韩信一不小心砍断了棋盘,气得项羽火冒三丈。看到这样的场面笑得我肚子都疼了。

  书上讲的.是刘邦和项羽以前是好朋友,但是因为争夺帝位,一场楚汉争霸,就此爆发了。在多次战斗中,刘邦都输给了项羽,而在最后一次比拼中,刘邦因为韩信设下了“十面埋伏”,包抄了项羽。最后项羽被逼到河岸边,自刎乌江。

  韩信帮助刘邦称霸天下,建立了汉朝,而他也成为了汉朝有名的军事家。

  书能帮助我们增长知识,还能帮我们创造美好的未来。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洛的网》,拿到这本书时,映入我眼帘的是哪四个大字夏洛的网,还有一个小女孩抱着一只小猪,身边还有一只羊和一只鹅,书中讲的是一只小猪和一个蜘蛛的故事。

  昨晚,一只小猪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可是不幸的是,它是个落脚猪,主人要把它扔了,是弗恩救了它,之后有趣的.事情就发生了。小猪来到了新家,还有了名字叫威尔伯,认识了许多朋友,和它最好的是那只蜘蛛夏洛,夏洛为了救威尔伯,想出在自己的网上织字,第一次织出的是王牌猪,主人看到了王牌猪这三个字,决定不杀威尔伯了,接下来夏洛又织出了不起和谦卑,威尔伯在夏洛和小老鼠的帮助下,不但得救了,还得了奖,夏洛产下自己的孩子后就死了,威尔伯非常伤心,在以后的日子里威尔伯非常细心的照顾夏洛的孩子。

  我读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夏洛为朋友所做的一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的。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其实,杨歌的`爸爸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他原本也是一个身高一米八、高大威武的壮汉。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经常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杨歌的爸爸一次,杨歌的爸爸就会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八十次后,杨歌的爸爸就只有1.8厘米高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也干不了,他只能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

  一天,杨歌捡到了一把金钥匙,就把它挂在了脖子上。因为这把金钥匙能使人永远正确,所以杨歌就成了无师自通的天才。后来,杨歌的金钥匙被他的死敌——猴子给偷走了。猴子利用金钥匙把上千枚核弹给盗走了。这些核弹足以将整个世界毁灭十几次。为了阻止猴子的阴谋,拯救世界,杨歌的爸爸又复制了一把金钥匙,调换了猴子手中的金钥匙,从而阻止了猴子称霸世界的阴谋。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不能贪图小利,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只要自己努力去做,就会获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有一本《雷伊传》,它是妈妈给我买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显的很帅气,书是由火红和黄色组成,上面有一头怒气冲冲,全身是岩浆的牛,非常威武。想不到吧!他还有一个令人感到胆怯,害怕的名字,撼地神牛!撼地神牛的上方还有一个全身带电,银光闪闪的`精灵。我不用说大家应该也知道吧!他就是家喻户晓的雷伊。雷伊的上面是一个全身披着盔甲,红黄相间、长着狮子一样的头的怪兽,它叫麒麟。它使劲踩下地,山崩地裂,山洪暴发。

  这本书的内容请听我细细讲解,雷伊为了找到盖亚跋山涉水,麒麟看到雷伊的思兄之情赶来帮他,就这样,他们救了赛尔号的船长罗杰。雷伊他们去了封锁撼地神牛的六关。碰到艾辛格阻挡,艾辛格被他们自制的牢房给关了起来,当雷伊他们打到封锁撼地神牛的第六关,艾辛格前来帮忙,最终获得了盖亚,布莱克,卡修斯的晶元图纸,最后找到了三个战神联盟的成员。真是精彩极了。

  这本书还帮了我很多忙。有一次,我给同学们讲了这个故事。他们都不相信,最后我把书拿过来给他们看,他们才信了。

  这本书丰富了我奇思妙想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良师益友”,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读书,启人心志,积淀学养;读书,扩充知识,学会思考;读书,身心愉悦,伴我一生。

  有一本书是我的最爱,我把它当作“宝贝”一样。这本书就是《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我在四年级时遇到的,那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就在文学书架上我找到了这本书。

  读书时,我有一个习惯,喜欢有作者的先序或者介绍,这样我就会充分地理解到作者是带着什么心情来写的文章。

  当时,我看完先序以后,立刻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席地而坐,开始专心地读起这本书。正在我读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却跟我说:“旭彤,咱们回家吧!我帮你买这本书回家读!”我似乎并没有听到妈妈的话,而是一直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作者一起开心,伤心……直到读完这一章,才起身跟妈妈回家。

  回到家,我从柜子里拿出了便利条,贴在每个章节的后面,并用荧光笔在上面画出了好词好段,在上面写下自己的感悟,以及对文章的一些评价和观点。

  一本好书,让我迷上了读书;一本好书,让我知道世界很大;一本好书,伴我不断长大的每一天!

  “腹有诗书气自华。”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更充实;只有读书才会体现出我们的人生价值;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变得更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不想不想长大》,因为这本书改变了我对阅读的喜爱之情。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

  我刚刚入学时,觉得读书一点儿也不有趣,只是用嘴巴读一读,用笔写写字就好了。当我拿着一本语文书,坐在自家的课桌前,用嘴巴咿咿呀呀的读着。我的嘴巴读着课文,眼睛看着蓝天,心里想着天空中的风筝能飞多高;能飞多远;能飞多久......

  一转眼,我就升上了六年级,我们的'班主任应老师提议让我们写读书笔记。就是因为这个提议,我就多找课外书看,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我每天都会写一页读书笔记,一天写一页,一页里就有好词好句和好段,有时候我还会写读后感。看完一本书,接着看另外一本书。多摘抄读书笔记,让我明白了写作时需要用修辞手法,需要用什么样子的句型。

  记得有一次,我在和我的表妹刘惠锦一起看书,她有字不认识,便来问我。我先看了看,便回答说:“这个字读龚。”“哦,我知道了表姐。”

  通过这本《我不想不想长大》,我发现读书其实很有趣,只是我没发现而已!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喜欢的书可多了,《鲁宾逊历险记》、《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我最喜欢《鲁宾逊历险记》。去年生日,妈妈送给我这本书,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

  鲁宾逊从小就梦想周游世界。有一天,她真的坐上船出发了,可是他在海上遇上了风暴,流落在荒岛之上。他想了许多种方法,制造出很多奇形怪状的炒家伙以便在荒岛上生活。有多少因为粘土软而无法支撑本身的重量而凸出和凹陷;有多少由于晒得太早,受不了太阳的热而崩裂。总之,为了找到适合的粘土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不断地调和,成功的做出了一些小东西。这段故事我反复读了好几遍,这让我明白了自己感兴趣而又不知道的道理。

  记得有一天我买了一个孔明锁,一开始我怎么拼也拼不起来,越来越急,当我正要放弃的时候,我忽然想起《鲁宾逊漂流记》里烧器皿的'那段故事,然后我决定再试试。我拿起说明书又反复看了看,接着它居然被我拼成功了。这就是书带给我的启发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面对困难,要努力克服,要多动手多动脑。现在我更爱这本书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海伦.凯勒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世界中,却能为世界带来光明的伟大女性,她熬过了87年没有光明,没有声音,没有语言的孤独岁月。海伦.凯勒是人类永远的骄傲,她虽然又盲又聋又哑,但是,她用心灵去感受生活,用心灵去触摸生命。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信念,让海伦.凯勒毕业于哈佛大学,并且建起无数家慈善机构,为世间需要帮助的人造福。海伦.凯勒以自己惊人的毅力接受了命运的种种磨难与挑战,终于,在自己人生的黑暗之时升起了永不落下的太阳。

  四肢健全的人,也许永远不会明白残疾的痛苦;在和平年代的人,也许永远不会了解战争的.残酷;身价上亿的富翁,也许永远不会体验到穷人的贫瘠与悲哀……然而,他们想过没有,当这所有的预言都变为现实的时候,一切是否会太晚了一些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生命是脆弱的,有时候,它也许就像摘下一片树叶那样,伤害生命总是悄悄的,在不经意间。

  可是,海伦.凯勒却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脆弱”二字可以用坚强去击倒,用信念去克服。

  是呀,毅力是最强大的,它可以战胜一切!就让我们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中相见,让海伦.凯勒带领我们去感悟生命的真谛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过8岁生日那天,妈妈知道我很爱看书,于是就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让小学生热爱学习的100个故事》这本书。

  其中,有一篇叫《十年记载“No”的日记》。这篇文章讲述了著名的科学家法拉第发明电磁感应原理的故事。

  法拉第有一本写了10年的日记,除了第一页写着:“对,必须转磁为电。”其他他都写着“No”这个词,整整10年,都是这样写的,只有在这本日记的最后一页写着“Yes”。原来法拉第研究磁能否生电的`课题。十年过去了,经过“实验——失败——再实验”法拉第终于成功了。

  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什麽事情,只要坚持去做,就一定能成功。这方面我就不行,有时候我做奥数题,想一会儿我做不出来,就不想做了。可是看完这篇文章,以后我就开始想法拉第学习。

  我希望同学们也来看看这本书,会对你的学习有帮助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曾经看了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由黄蓓佳编著的儿童文学作品。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学习一般的女孩子,但她聪明、善良、有爱心。可是妈妈和老师却以学习成绩好坏来衡量她是否是好孩子,金铃为了让妈妈和老师喜欢自己,她付出了很多努力,一心只想做一个好孩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老师病了》那篇,金铃的数学老师得了“见字发晕的奇病,全班除了金铃,其他同学都放纵的嘻笑打闹,不想学习,也没有人去看望老师,只有金铃一个人买了鲜花去看望老师,还帮老师批改作文,和她自己的.作文,她批改每一个人的作文都很用心去看,公平公正,一直改到12点。从中我知道金铃是个包容、慈悲、宽容大度的人。而且从她自己写的作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中,我感受到金铃对小鸟的深切同情和理解,她拥有一颗悲天怜人的高贵心灵。

  一遍读完,思绪还沉浸在故事当中。我以后也要努力做好孩子,学会感恩,学会关心别人,做一个正直、善良、勇敢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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