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时间:2024-02-21 19:09:43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作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欢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1

  Why?为什么?喜欢,无比奇妙,它使你每天想去喜欢一种事物。

  我喜欢空无一人的教室,在空无中,使你有了存在感;在空无中,没有冷漠,没有居高临下,没有歧视,但你却失去了热闹,空无中只剩孤独,事物是两面性的。

  我喜欢梅花,因为我与它一样高傲!只有在严寒中经历了风吹雨打,才会真正成长。一句话说得好:“不经一番彻骨寒,怎能梅花扑鼻香?”高傲,是种不畏的性格;梅花是高傲的花朵,因为梅花所以我喜欢冬天。在冬天,我会摘下一枝梅花夹在书本里,好让书本代表我的性格!

  梅花是高傲的,是我所喜欢的一种。

  我喜欢雨,它不仅滋润了万物,而且给人带来凉爽。雨像“眼泪”,在悲哀时痛哭,但立刻大笑,大笑时两腮仍挂着泪珠。

  雨是可爱的。

  我喜欢小巷。在小巷里,下着雨,徘徊着,忧愁着。不时也可以为忧伤的自己增添几分喜悦。在小巷里,下着雨,空气中带着一丝花香,仿佛在为我的哀愁增添丝丝缕缕色彩。

  我喜欢音乐。在休闲中,我会戴着耳机听音乐,音乐使我愉悦。在中午,我躺在床上放着音乐,闭上眼睛,这是我最好的'午休方式。有的人书本不离手,有的人手机不离手,而我是音乐不能停!对于我来说,音乐是奇妙的,在疲惫中一放音乐,全身疲惫立刻消失了,只留下满足。

  音乐是美妙的。

  我喜欢风。在风中站着,会使我无比惬意。站在公园里,风吹来,带着一丝花香,使我感到神清气爽。没人能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不去想,因为这些被风吹散了,被我喜欢的风吹走了。

  风使我放松。

  我喜欢绿色。一眼望去,小草顶着阳光,被照耀得翠绿。树笔直地站着,棕色的树上滴落下松脂。山高高地耸立着,阳光的照耀使它越发高大!绿色的世界,给这个富有生机的球体增添了光彩。并不是一点两点,而是许多。绿色的世界才有生机!有了生机,才会有愉悦!

  绿色是美丽的。

  在浩渺的宇宙中,无边的虚空中,最大最有力量,最小最卑微的是你的心。没有人可以让你更完美,也没有人可以使你更卑微,更没有人可以让你放弃什么!

  喜欢,是靠自己体会的。

我喜欢作文2

  我喜欢在春天的大地上欣赏。樱桃像颗颗晶莹透亮的珍珠,给绿色的树叶添加了光彩。我喜欢向远方望去,成片成片的庄稼给黑黄的土地涂上了颜色,好像一幅精美的油画。

  我喜欢夏日的夜空,星星在天空中放射自己的光芒,夏风轻轻地吹过,一股清凉的感觉,滋润我的身心。

  我喜欢秋天里的麦田,金黄的麦穗,随风摆动,诱人的麦香传遍了人间。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它的图案各种各样,由许多条精美的冰线组成,雪花握在手掌里,一眨眼就不见了,好像在跟我玩捉迷藏呢!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神奇的美和奇异的享受。我梦见自己长了一对大翅膀,能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我还梦见自己的腿变成鱼尾,在海中快乐的遨游。我梦见满池塘开满了荷花,野鸭在里面觅食。我梦见彩虹像一座弯弯地桥在天空上架着,而我就在上面行走着。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到处都是白茫茫的雪地和漂亮的雪花,我在雪地上躺着,感觉是躺在棉被上一样,既柔软又舒服。

  我还喜欢花。我喜欢洁白的百合,鲜红的玫瑰,娇艳的牡丹和文静的康乃馨。我也喜欢水里的荷花,我还喜欢山上的小野花,有球形的,有星形的,还有十字形的',我认为它们同样都很美丽。

  我喜欢读信。我喜欢爷爷奶奶的信,那些南通的地方语言,总使我在回忆中重新看见家乡那热情的亲人们。最不能忘记那天秋天,爷爷奶奶从玉米地里为我掰了十跟最大的玉米给我寄来。在那秋意浓浓之时,我感到一种亲情的温暖。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阳光充足的小屋里,徜徉在书中的字里行间,仿佛故事里的人物都涌现在眼前,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人物,同悲同喜。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他们意想不到的时候去拜访他们。我喜欢在风和日丽的时候漫步公园,一边观赏那美丽的景色一边等好友的到来,当她带着兴奋和快乐迎过来,阳光变得更加明媚。

  我喜欢生活,喜欢这个可爱的世界,而且深深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3

  我喜欢高高的山脉,一座座高山组成山脉,一会儿高,一会儿低,此起彼伏,连绵不断。我喜欢它的绿,不管是翠绿还是墨绿,它总能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受。我喜欢墨绿的那份严肃庄重,我喜欢翠绿的那份清新淡雅,我喜欢浅绿的那份自然甜美,而墨绿、翠绿、浅绿在一起,它就显得是那样奇异,那样醉人。山脉之间,偶尔有些小瀑布,山脉之间,偶尔有些小瀑布,山脉好像没有尽头,一直在延伸。如果在秋季的薄阴天气,微微的云在你头上飘,再回头看山脉,心里不自觉的有些留恋。因为,那油油的绿,因为,那厚积的绿,因为那明亮的绿。

  我喜欢茫茫的海。海,一个奇妙的字,海它没有边际,它广阔无垠。我喜欢它风平浪静的时候,我们乘着小帆船,缓缓行驶在海面,迎面吹来了一缕缕海风。海风拂面,我感觉到一种健康的麻痹。看看海,小波浪和海风助推着,快看呐,小波浪正对着我们微笑。那蓝,蓝里透白,是多么奇妙,多么有趣。海本是咸的,但看着微波荡漾的样子,蓝里透白的`奇妙色彩,总使我觉得它是甜的,甜而不腻,而且还很软。

  我也喜欢梦。梦里,我无所不能,我不是小学生了。我有时是超人,我有时是个侠客,有时是个特工。在梦里,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我飞上云端,和小鸟一起飞翔,我潜进水里,抛开一切杂念,幻想我要的世界,我回到陆地,寻找我的梦想。做梦,就得美一点!

  我还喜欢读书。总喜欢在宁静的夜晚,独自坐在我的小书屋里。捧起一本本书,我喜欢历史书,因为,看着它,就看到了光荣。然而,也看到王朝的衰亡。我喜欢唐太宗的英明果断,武则天的圆滑多智,李煜的文采奕奕。我同情戚夫人的悲惨结局,我崇拜李清照的词的优美婉约,我鄙视慈禧的种种罪状,我恨纣王的残暴阴毒,也感谢那些无名的抗日英雄。

  我喜欢写作。总喜欢在黄昏时分,拿起日记本,记下一天的点点滴滴。回味起来,便更有意思。把生活记录下来,你的生活便留下你的脚印。

  我喜欢好多好多的东西,但我更喜欢生活。一切源于生活。

我喜欢作文4

  所有事物都有色彩、我喜欢色彩,更喜欢有色彩的生命。

  我喜欢彩铅,它们一个个都是铅笔的兄弟姐妹,每个都有不同的色彩,在一片空白的纸上,淡淡地写着属于自己的故事。如果你仔细看,你也许会发现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当然你肯定会跟它们其中的一个交朋友的!

  我喜欢看动漫,动漫里的人物个个身怀绝技,他们魔法的威力超出我的想象,让我看得入神,如身临其境,甚至有时觉得会伤害到我。每次它们比赛时,通常都是主角获胜,没有一次失败,我觉得不公平,但谁让他是主角呢。尽管这样,我还是很喜欢他,希望有一天能真正地让我也当一次令人闻风丧胆的大侠!

  我喜欢拉布拉多犬。这个名字虽然有点奇怪,但却非常可爱,它们小时候的模样更是让人着迷。我看过这样一张照片,三只小拉布拉多犬坐在草坪上,用疑惑的眼神盯着你看,你要是见了,绝对会脱口而出:“太可爱了!我也想养一个”。

  我也同样喜欢我哥哥的宠物——垂耳兔,像小公主一样,总是不让人摸。说实话,我被哥哥的搞笑征服了,你们猜这只兔子的名字是什么?说出来会让你们笑喷的,竟然叫“花椒”。

  我喜欢我的小黄人笔筒。它戴着一副圆型眼镜,像哈利波特的眼镜一样。它穿着似蓝又似绿的背带裤,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它全身黄色,视觉上给人强烈的色彩反差。

  金黄色是活力的象征,现实中小黄人也是如此,它爱搞恶作剧,活力太过了!就像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一样。幸亏我的小黄人笔筒是静止的',不然,我可接受不了恶作剧的后果。

  我喜欢音乐。每当我劳累时,只要听一首歌,就会立刻充满活力。激情的音乐在我心田荡漾,放纵的心情就要飞起;悲伤的音乐在我心田轻轻地摇晃,酸楚的心情时起时伏;欢快的音乐在我心田游戏,使我的心田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

  在这世界上,我还有许多未见到的事物,我真希望我会喜欢上所有事物,让他们都成为我的朋友!

我喜欢作文5

  我爱这个美妙的世界,它蕴藏着我喜欢的事物。

  我喜欢独自待在大自然里。这里淡淡的草木气息令我陶醉,温暖的阳光普照大地,鸟儿们的鸣叫使一切都那么宁静。躺在柔软的草地上,仰望着碧蓝的天空,偶尔会有几朵白云飘过。与喧闹的城市相比,这里,惬意极了……

  我喜欢看夜空中的星星。在一片漆黑中,它们是这里的唯一,如此璀璨,如此梦幻。那是一颗许愿星吗?它在那里闪闪发光,月亮也不能替代它。

  我喜欢蓝色,它比白色更圣洁,它比黄色更引人注目。大海是蓝色,一望无际,孕育着千百万海洋生物,它是生命的起源。天空是蓝色,几朵白云飘过;慢慢地,慢慢地,时间被定格,仿佛一幅美丽的`画卷,那是美丽的象征。

  我喜欢一个人发呆写小说。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下,灵感突然爆发,我想写小说的欲望就会压制不住。小说里曲折、有趣的情节;丰富的感情色彩使我“一旦入迷,难以自拨”,以至于我会坐在那里痴痴地傻笑。

  我喜欢看电视剧。虽然不能一次性看完,但这正是它的乐趣之处——我们猜剧情。猜错了,反而会让你感觉剧情起伏,很有资格吸引别人的眼球;猜对了,你会有一种光荣感——哈哈!我猜透了编剧的心思。

  我喜欢唱歌。那些人唱起歌来,总能把我的心勾住,我也情不自禁地唱起来。似乎有些歌在吐露着我的心声,又或者它已经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

  当然,我也喜欢写歌。根据另一首歌的旋律而改编的一首歌。记得有一首歌,特别伤感,我每次一唱起来就想哭;还有一首歌,是送给我的那一颗许愿星,但是,他已经离开我了。

  我喜欢笑,像《笑猫日记》里的笑猫一样,我也会各种各样的笑。当我在犯错后,我会“勉笑”(勉强的笑);当我开心时,会会大笑;当我很委屈时,我会苦笑;当我很生气时,我会冷笑;当我很伤心时,我会强颜欢笑……总之,我每天几乎都是在笑里度过。

  嗯,奇妙的世界,美好的世界,我生活在你的怀抱里,在这里,我喜欢的一切无处不在!

我喜欢作文6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可见书籍是多么的重要,我非常喜欢读书,家里珍藏着许多经典图书,可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经典作品便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作者把主人公的一举一动都刻画的十分生动,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十九世纪初,在阿拉斯加掀起了淘金热,许多狗都被拉去拉雪橇,主人公布克遭人暗算,也加入了拉雪橇的行列,这与它在法官家的日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然而,布克在拉雪橇是不忘“诚信”,凭着毅力克服了险恶环境,最后同爱基斯摩狼一起回归到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记得那一天,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在家里看电视,突然,电话铃响了,原来是王嘉慧有道题不会,想让我帮她看看,我爽快的答应了。可是通话结束后我有沉醉在了电影情节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一点,直至王嘉慧三番五次的打来电话催,并且我看完了电影才向王嘉慧家走去。再去的路上我想:前两天看的那本书:《野性的`呼唤》里的布克,之所以在爱基斯摩狼里有高的地位,是因为有诚信。而我呢?答应过王嘉慧的是一拖再拖,这不是不讲诚信吗?讲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实是最重要的,还是像王嘉慧照实说了吧。进入王嘉慧家我先向她道了歉,没想到她说:“朋友之间嘛,别记心上,快点给我讲讲题吧!”我们俩肩并肩,朝书房走去……从此以后,我和王嘉慧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我深深的被布克的诚实守信所感动了,讲诚信是必不可少的品质。如果没有了诚信,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该怎么发展呢?讲诚信是必不可少的品质,让我们携带诚信,在浩瀚无比的交际之海中远帆起航把!

我喜欢作文7

  我喜欢生命中一切的一切……

  我喜欢没有作业束缚的悠闲。手捧一本书,坐在阳台的摇椅上,沐浴着独属我的阳光,感受着阳光如一件薄纱披在我的身上,伴着我度过这休闲时光,那时的我是快乐的。看着书中的文字,用文字煮着时光,一起感受故事中的儿女情长,朴实自然,激昂悲壮。

  就这样,聆听时光匆匆间的清闲。

  我喜欢照相机的咔嚓声。项上挂一只单反,做好了最足的准备,漫无目的地到外面走走,没有方向地跟着风的脚步,来感受风吹过叶片的`步履匆匆,来欣赏太阳腾在云儿之间,将那晚霞映得通红。路过身旁的树来寻找归巢的晚燕,来回奔波只为哺育幼小的后代。相机中的一切是活的,是美的。

  就这样,寻觅照片中的缕缕温情。

  我喜欢夜晚的情状。在公园散步,与风撞个满怀,穿梭在树林摇曳间,昏暗的路灯下是轻快的步伐。碰巧闯进孩子们玩乐的天地,欢乐的笑声在耳畔此起彼伏,走远了回过头再去寻找那铜铃般的笑,嘴角也不觉上扬。倏尔想起儿时的自己,也曾坐在这样的秋千上,就这样荡着荡着过去了多少美好的时光和童年。

  就这样,回想已逝的曾经,展望美好的未来。

  我还喜欢深夜邻家响起的钢琴声。那声音听上去还是稚嫩的,却欢乐而有活力,三连音的短促更昭示着它的欢快,踏板下的延长音又有一种回味无穷的美好遐想。不觉看向自己房间的那架钢琴,蒙着一层紫红色的外衣,可想而知它已经多久没有见着天日了,可这都盖不住它那段光辉的历史。《献给爱丽丝》《土耳其进行曲》《凉凉》《卡农》那一首首快要淡忘的谱曲,瞬间涌入脑海,好像它们从来就未曾被遗忘过。

  就这样,陶醉他人琴间,与作曲家进行灵魂交流。

  我喜欢,我喜欢中的喜欢,这一切都将在我的脑海被我深深铭记,我喜欢这样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8

  我喜欢冬天的梅花,在晨雾中绽放。那一阵阵的清香,飘进我的鼻子里,渗进我的心里面,馨香又温暖。

  我喜欢秋天里的枫叶,火红的枫叶像小姑娘的红彤彤的脸,美丽极了!我走进枫叶的小道,好像一眨眼变了一个世界,心中顿时火热起来,一股暖流涌上心头,热情而又舒适。

  我喜欢夏天的花,比如,国色天香的牡丹花,引人注意的桃花,美而孤独的百合,以及悠闲的康乃馨,浓郁火热的玫瑰,但我还是最喜欢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来到荷塘边,那荷叶就像个挺拔的战士,一动不动的站立在那里守护着荷花。等风一吹,荷花开始舒展优美的身姿,翩翩跳起美丽的舞步,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

  我喜欢美味的水果,甜甜的草莓,凉凉的西瓜,酸酸的橘子,它们有别人辛勤的汗水,吃起来,甜密而又凉爽。

  我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斛形的、心形的、十字形的、球形的、三角形的,它们有着不同的尊荣。

  我喜欢读书,读各种各样的书,有漫画书,童话书,还有泛黄的线装书,有好多人读过它们,看过它们,智慧永远在书中。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而且喜欢在背后吓他们一大跳,把魂都吓出来了。

  我喜欢画画,喜欢用笔去描画那美好的事物,和自然的景色,描绘我看见的任何一件值得纪念的物品。

  我喜欢坐在稻田上唱歌,用那美好的歌声唱出通向未来的道路,唱累了,躺在草地上休息,静静的看着夕阳落山时的景色,美丽极了!

  我喜欢朗诵,喜欢把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发泄出来,用那美美的声音去倾听去享受。

  我喜欢树叶,不管是哪一种,枫叶形的,爱心形的。等风吹来的时候,树叶飘落,人走在哪里,好像沉浸在梦中一样,漂亮极了!

  我喜欢四季和事物,但我更喜欢生活与大自然。

我喜欢作文9

  我喜爱的画有很多,可是让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幅纯手绘的图片,虽然它只是一幅动漫图,可是却十分出神入化。

  这幅画的名字叫《月光下的魔术师》。画中所画的人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魔术师——黑羽盗一的儿子,黑羽快斗。也是一名十分厉害的魔术师。

  这时,我走到他面前欣赏起来。他正戴着一顶礼帽、一个披风,身着一身白色的西装,还带着一副单片眼镜。虽然他此刻背对月光,并且他的脸在单片眼镜的逆光下看得不太清楚,却异常年轻。隐约能看清他的眼神。他的眼神,仿佛看透了一切,他的脸上露出了无所畏惧的微笑……

  我在他的面前站了一会儿,他仿佛突然消失了,我眨了眨眼。天哪!他竟缓缓从天而降。就这样降临在这撒满月光的大地上。又过了几秒钟,他缓缓向我走来,一边带着无所畏惧的微笑,一边带着那仿佛看透一切的眼神。他还笑着对我说:“小弟弟,要不要给我变个魔术呢”突然,他又瞬间消失了,留下了一朵艳丽的玫瑰。

  这位魔术师摆出的气场与样貌,使他显得神秘,奇幻。他身后那皎洁的月光仿佛变得越来越虚幻神秘。难道是黑羽快斗表演的大自然的魔术吗不是的,这个只是因为他那神秘奇幻的气场使他周围的景物改变了。

  他的手和脚,显得那么灵活有力,使他不仅仅高大,并且不失灵活。在仔细看,那双手仿佛在向你轻轻地挥动,向你打招呼。

  这样神奇的作品到底是诞生于谁的笔下呢它诞生于日本的`画家——青山先生的笔下。青山先生让这位魔术师几分钟就悄然消失的科幻形象,成为了永远奇妙,神秘的象征。

  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这幅《月光下的魔术师》是远远不及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也不及梵高创作的《向日葵》。可是在我的眼里,这幅画是在这三幅画中神秘,奇幻的氛围是最顶尖的。

  《月光下的魔术师》虽然称不上世界上的传奇之作,可是,每一个看到他的人,都不由的赞叹。并且,他已经把永远不能磨灭的记忆植入到了我的灵魂里。

我喜欢作文10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11

  我喜欢生活中那些不期而遇的小美好。

  喜欢看春日里的阳光。春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每嗅一口都是无法言说的美好滋味。阳光下的绿油油的田野,是一片引人遐想的绿。绿中带着多样的'色彩,是小花,是小动物,是跟大人玩躲猫猫的小孩子。阳光暖暖的,洒进我心里,很舒服。

  我喜欢海。漫步沙滩,松软的沙子抚摸着脚丫,在经过了太阳的炙烤之后沙子变得有些烫脚,每一次的触碰都让人感觉有一股热流涌入心底,刺热却倍感温暖。几只小船游荡在一览无遗的平静海面上。大海像贤慧的母亲,用双手轻轻地将小船托起,送向远方,诉说着一个又一个故事。

  我喜欢晚霞。鲜红色的霞光中泛着一点粉红,像少女的脸庞。天空好似一张画纸,晚霞以画笔的姿态在上面任意挥洒。夕阳慢慢地从消失于地平线,周围的光线渐渐地被黑暗吞没。照耀大地一天的太阳似乎疲倦了,于是一切渐渐回归了宁静,夜晚降临。

  我喜欢看母亲做饭。使我味蕾开始颤动的不是菜的味道,而是从厨房传来的阵阵香气。母亲的动作不是很大,但是双手起起落落,动作迅速且准确,显露出她娴熟的手艺。我很享受,享受这浓浓的菜香。我猜妈妈也很享受,享受浓浓的菜香,也享受我的享受。

  我喜欢未来。告别过去,不留遗憾;开始新征程,再启未来。人生长途漫漫,我们不可能每一步都走得那么完美,摔上几跤,走几段弯路,这并非坏事,至少让我们品尝了挫败,增添了阅历,人生变得多姿多彩。

  我喜欢自己。每一朵花都有开放的理由,你要始终坚信,你就是你,一个独一无二的你,任何人都无法替代,不要因为别人的否定就轻易放弃,活在别人的世界里是一种悲哀,你要活出自己的本色。只要心在,梦就在,只要坚持一颗不放弃的心就终有获得成功的那一天,而在此之前经历过的所有磨难和挫折,最后都会化作成功的喜悦,所以活在当下,做好身边的事,总会有意外不到的收获。

  我喜欢生活在我生命里的这一切!我喜欢!深深地喜欢!

我喜欢作文12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其中关羽、张飞等人我很喜欢,但是,有时候三国演义中有些故事情节描写得很奇怪,让我有了想看看真实的三国史书的想法来弄明白。

  关羽在三国演义里走麦城,最后被孙权砍了脑袋,可以说是个失败的武将。可是后世人们却把他尊为武圣,就是因为他为人忠义无双,欺强而不凌弱,就因为这点,曹操才在华容道逃生。他一生温酒斩华雄、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张飞从黄巾起义开始就一直跟随刘备,当阳桥前喝退曹操大军、义释严颜、大战马超,可见他很厉害,可是他为人性急、好喝酒、打骂军士,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被范疆、张达杀害。赵云怀抱阿斗于长坂坡,视83万曹军如草芥,杀了个七进七出,汉水之战中他又以少胜多,曹军都不敢向前,刘备很赏识他的武艺和胆量,称他一身都是胆。

  曹操很奸诈,一生经历大小数十次战役,统一了北方,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大魏王朝打下了雄厚的基础,可是因为他的多疑而把华佗杀死,头风发作无人可医而死。小说《三国演义》是一部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很多地方运用虚构、对比的手法来对人物进行描写。为了说明曹操厉害,就把他的'对手袁绍描写成一个草包型的人物,为了烘托诸葛亮这个人物的重要性,作者罗贯中先花了大量笔墨来铺垫,从刘备马跳檀溪巧遇水镜先生引出了“卧龙”、到刘备三顾茅庐关张不满;后再帮初出茅庐的诸葛亮虚构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

  使诸葛亮这个人物足智多谋的形象活灵活现地跃然于纸上。小说《三国演义》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所以不能被它迷惑。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不是书上诸葛亮所说的“我夜观天象,曹操命不该绝”而是因为:正是北方曹操的强大,才有了孙刘联盟的基础,如果曹操在华容道死了,北方一定大乱,孙刘就没有了联盟的基础,孙权就变成最强大的诸侯,孙刘军队相离太近了,他第一个就要灭掉刘备,所以曹操才不能被刘备的军队杀掉。当然真实的三国中刘备没那么仁,曹操也没那么奸,鲁肃也不是“呆子”。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三国演义》。

我喜欢作文13

  一个非常阴沉的下午,我约了两个好同伴和我们一同打篮球,我和我哥哥一组,他们两个一组,我们石头剪子布来决议谁先发球。最初我们赢了,我们先发球,我把球传给了哥哥,他们两个便立即朝哥哥那边跑去,接着哥哥虚晃了一下,篮球又从哥哥的手里飞回到了我手里,合理我要往哥哥那里传球时,一个小同伴从我手里劫走球,并飞快的向篮框跑去,我赶忙追了上去,一个腾空一跃,把球断了上去。趁着他们大喘气的时分,我立即把球传给了哥哥,哥哥用吃奶的力气,把球往篮球框里一投,真是太惋惜了,篮球在球框边上打了个转,便沿着球框外侧掉了上去!这下小同伴们乐坏了,抓住机遇停止反攻。他们一个迅速跑到篮下,另一个带着球左右阻挠,忽然,球飞了起来,一个美丽的弧度,飞到了篮筐下的小同伴手里,只见他从沉着容,一个美丽的`投篮,就差那么一丁点,球就进了,真是为我们本人捏了把汗。我和哥哥请求了中场休息,磋商了一下对策。

  第二场竞赛开端了,我们如今可不能漫不经心了,必需重拳反击才行。哥哥把球传给了我,我立即扭头朝对方的篮框狂奔而去,他们两团体想拦住我,可没那么容易,这时分,哥哥也跟了下去,我赶忙把球抛给了他,哥哥替代了我向篮框奔去,只见哥哥腾空而起,伎俩发力,篮球霎时飞出,可这回傻眼了,球压根就不是奔着球框去的,这下可好,马上被对方给抢走了,只见他一个美丽的转身,一记远投,篮球不偏不倚地掉进了篮框里,我和哥哥登时呆若木鸡,几乎是难以相信,为什么我们怎样投都投不出来,人家却马上得分了。如今的比分2:0,我和哥哥焦急了,真担忧会输掉这场竞赛,但是越焦急却越适得其反,那球怎样都投不出来,最初我们以失败告终。之后我们还商定,只需不下雨,每天下午放学后,我们就来操场上打篮球!

我喜欢作文14

  我不仅喜欢明媚的阳光,甘甜的雨露,鲜艳的花朵,飞翔的小鸟,清澈的流水……还喜欢许多不起眼的东西。

  你猜,我到小溪边玩耍回来,两个裤兜为什么变得沉甸甸的?原来,兜里装满了我从溪水中捞来的小石头。“你捡这些小石头干什么?”我的伙伴周善杭不解地问。“我喜欢它们……”我说。虽然它们不是精美的贝壳,不是名贵的珍珠、玛瑙,但是我能茌石头上画虹猫、蓝兔的卡通画,把这些小石头放在书桌上,作为书房的摆设。

  我还喜欢田野的泥巴,把它当面粉揉,捏出泥娃娃,揉出泥火箭,捏出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我喜欢秋天的落叶,把它们过塑后制成书签,夹在童话故事书里;我喜欢被遗弃茌田间地头的稻秆,用它们编绳子,编草帽……

  妈妈对我说:“对待一个人也一样,你要善于发现别人身上的优点。你身为班长,对同学不能有偏见,特别是学习有困难的同学,他们更需要得到尊重与赞赏。”妈妈的话让我想起了那次出黑板报的事来。记得那天放学后,我和几个班干部正负责出植树节的`黑板报。黄潘达扫完地后,笑嘻嘻地对我说:“培涵,让我帮你画插图吧!”林丽明挖苦他:“就你那点水平,也来凑什么热闹,真是墙上挂门帘”“挂什么门帘?”潘达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潘达看上去傻乎乎的,学习成绩不好,很多同学瞧不起他。我觉得他挺可爱,做事很认真。就说扫地这件事吧,其他值日生连垃圾也懒得倒,就溜了,只有潘达一直坚持到最后。我答应让他试一试。他经过一番努力,终于画好了一棵树和三只小鹿,而且画得很棒。我太高兴了!

  在我们的身边是不是还有许多不起眼的“小石头”,有许多像潘达同学这样的人呢?让我们多些“我喜欢”,少些“我付厌”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阳光,充满乐趣,甚至会得到更多的“惊喜”.

我喜欢作文15

  我喜欢春天的小草,在白雪中钻出头来。我喜欢那份生机勃勃,我喜欢那充满朝气的感觉。

  我喜欢在夏天中踏走在鸣声不停的小路,知了像个朴实的音乐家,一路上唱着美妙的歌。我喜欢低头看那路边上的小野花,半闭半开的脸颊向着我,淡紫的花瓣里透着一派调皮的粉红。

  我喜欢看秋天里飞舞的蝴蝶。在河边,在芦苇上,多得数不胜数,五彩斑斓。我喜欢冬天的银装素裹,我喜欢在小区里捧一把雪。树上的雪花被震落于地,笑声此起彼伏。慢慢地,天上和地上都变成了白色王国,美丽的雪花随风飘动。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妙的世界。我总是梦见自己能跳得很高、远。跳过山脉与大海。我梦见七色的彩虹,美丽的色彩在云雾中展现。我梦见优雅的天鹅在池塘中捕食。我梦见光芒四射,完全没有止境,远远在炫耀着刺眼的光芒。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在霍格沃茨里与哈利·波特一起交谈。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坚强的木兰,美丽的太阳花,以及有着香气的百合。我也喜欢开在路边的小野花。粉色的、紫色的、白色的、红色的,我认为它们享有美丽的生命力。

  我喜欢另一种花,是绽开在人们脸上的笑容。当清晨寒冷的风吹过,晨练的老爷爷给了我一个微笑,我就感到了世界的美好,世界变得充满温馨。小草们一起摇摆。

  到了学校开始读书,我喜欢听到同学们朗朗的读书声。我喜欢那有节奏的朗读,以及同学们专心致志的样子。

  我喜欢画画。我喜欢画古代美女,那些古典的服装,总是让我久久回味。最不能忘记我的第一幅画,一个笑容可掬的小女孩,上面写满了我辛苦的汗水。在那样炎热的`气候里,我忽然感到了一丝清凉与甜蜜。

  我还喜欢唱歌,特别是在家里。在歌曲里,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周杰伦的歌,唱着它就好似身临其境,那美妙的歌词与曲调蕴涵着古代与现代结合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万个人唱过它,迷过它,可他们都过去了。只有歌曲的韵味永远不会消散。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假期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初春的清晨去扣木制的大门。当她们跑过来迎接我时,今天的太阳就变得明媚又温暖。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所有我内心喜欢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