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14篇(精选)
我的最爱 篇1
“番茄炒鸡蛋,香甜又灿烂,家家都青睐。”春天的正午是温和的,暖洋洋的气息,就像一锅香喷喷的米饭,让人闻起来舒坦惬意。惺忪中瞅见母亲忙碌的身影,不觉又是一阵扑面的清香。
母亲的细碎的步伐,踩一地柔和的阳光,灵巧的手抚摸着我蓬松的头发,我想在暖和的正午再赖会床,可昂扬婉转的小曲已在母亲的厨房里哼着,睡意便在那芬芳之中散去了。
我循着那股熟悉的.香味爬下床,摇摇晃晃地走进厨房。金黄的鸡蛋配合火红的番茄宛若一轮红日,霎时间点燃了我的灵魂,照亮了我的双眼——那是我的最爱,番茄炒鸡蛋!母亲默默地站在一旁,穿着围裙,戴着袖套,右手拿着铲子,一副轻松悠哉的表情。空气中携裹着袅袅清香,厨房的香气越来越浓,像活了一般,在母亲的手里,清香原来可以生长。
回忆儿时母亲做的番茄炒蛋,简单至极,不腻不甜,原始纯粹,却有着独特的甘醇,令我深深迷恋。不过我最着迷的还是母亲制作的过程。先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右手握住一个鸡蛋,取一个干净的碗,小心地在碗边磕了几下,两手再轻轻地向两边一掰,圆润的蛋黄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从“滑滑梯”上顺势划入碗中。接着,把番茄凑到水龙头前,在清水下仔细地擦抹上面的污垢。母亲通常要花上两三分钟的时间,不过在她洗过后的番茄会“发光”,鲜红明亮,看着就诱人,之后把它们放到菜板上切成小块状。每每这时,我赶紧捧来一块,紧紧地贴在鼻前,酸酸甜甜的气息一溜烟钻进我的鼻孔里,袭入我的脑神经。刹那间,神清气爽。再细细地看那些“端坐的娃娃”,满心满眼的喜欢。母亲望着我天真的笑容,总是习惯着柔抚我的头,嘴边依旧挂着:“小馋猫,捣蛋鬼。”
出锅后的番茄炒鸡蛋又“别有一番风情”,我迫不及待地抓起筷子夹了一块塞进嘴里。第一口是番茄的酸甜搭配汁水的香醇、可口;第二口是蛋的润滑,加上炒后的细嫩;第三口则是番茄汁渗透进鸡蛋表层后与先前饱满的果皮一同咬下后的甘爽、美味。细细咀嚼,仿佛还有一种味道隐藏在深处,那是妈妈的味道,一种不可复制、难以模仿的味道,也是我最爱的味道。
番茄炒鸡蛋是我成长中不可或缺的美食,它不同于其它高大上的菜肴——简单,朴素,但又百吃不腻。它之所以能成为我的最爱,是因为吃着它,就会有一种亲切的情感,就会想起母亲平凡的身影。她的质朴、勤劳都化作爱的源泉,激荡着我的心灵。那是我最爱的母亲啊!
我的最爱 篇2
前段日子,我家来了一位新“成员”,它身高15厘米,体长27厘米,浅棕色的短毛,水汪汪的大眼睛,两只尖尖的小耳朵,细细的小尾巴,它就是一只名叫“王子”的鹿犬。它一到我家,立刻成了我的最爰。
记得“王子”刚来我家时,才一个多月。因为它体形太小,样子可爱,所以带它出去玩的时候,回头率很高。还有很多人说它“好萌”。我更得意了,对它的喜爱程度也越强烈了。
可能是因为它还是幼犬,一整天除了吃,几乎全在睡觉。早上我起床,一推开房门就看见它在门口等着我给它吃的了。它只要肚子饿了,就站着把两只前爪搭在我身上,它吃完后就乖乖地去睡它的“囚笼觉”了。我一提笔写作文就会想起口袋作文,所以转发了这篇文章;若你为写作文发愁,请访问()。
现在它渐渐长大了一些,不像以前那么贪睡了,它无聊时,就会跑到我身旁拉我的裤角,好像在求我陪它玩似的。
在家里我对它最好,妈妈也很爰它,可爸爸却总是凶它。每次它做错事,爸爸总是假装要打它,吓唬它,但心里还是喜欢它的。每次爸爸打它时,它总是灰溜溜地跑到我身后,让我做它的盾牌。
它很听话,我一叫“王子”,它就飞快地跑到我的身边。我爸爸不许它进房间,可爸爸不在家时它总是从容地进进出出。
有一次,爸爸在房间里玩电脑,我和妈妈在房间里看电视。它在房门口徘徊了半天,想进来。我看了看妈妈,妈妈和我又看了看爸爸,我喊“王子!”它好像明白我的意图似的,像火箭一样冲了进来。爸爸看见了,装着要打它,它只好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地出去,它一边慢吞吞地走,还一边不停地回头看我,好像在乞求我留下它一样。可没过一会儿,它又来了,朝电脑的`方向望了望,小脑袋又缩回去了,那贼头贼脑的样子可爱极了。这让我和妈妈捧腹大笑。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悄悄地走到它的窝边,想看看它,它一见到我,立刻“蹭”地一下站了起来,尾巴不停地摇,高兴极了。
我的“小王子”,你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太多的欢乐,你永远是我的最爰。
我的最爱 篇3
从太阳升起到一天画上一个句号,时间转瞬即逝,毫不慢下脚步,聒噪总是不期而至,或是嘈杂的人群或是喧闹的小孩,又或是汽车刺耳的笛声,每天这些声音无处不在,充塞双耳,我四处回避,不想让美好的生活被扰乱,寻找片刻的宁静。
也许维护人与人之间紧密联系的,是宁静,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在沉默中心与心共鸣。我相信世上多一份宁静会更好,我可以沉浸在其中,要么阅读书籍要么走走停停,漫步在幽静的.树林里,看看风景,仿佛这儿只有我一个人,可以细细的享受生活,没有了那份聒噪,仿佛时间也变慢了,满满都是惬意与祥和,一切都那么静,我可以更好的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哪怕只有一小会的光阴,比刹那更短,却比岁月更长。
曾有人说过:“非宁静无以致远”,我也这么认为。忽然想到以前的一位同学,常郁郁寡欢,一整天闷闷不乐,没人看到过他高兴的样子,后来就没什么人跟他相处了,再后来,他心思不能集中,精神颓废,患上了狂躁症,一段时间后,就再也没在学校看到过他了,经过调查才发现他的学习生活环境过于吵闹,以致于不能用心学习,生活与休息受到干扰,最终患上了心理疾病。
当人处于一个宁静的环境中时,就像是处于一个美丽的花园里,精神抖擞,心情舒畅。我独享宁静时,能让自己有更多的思绪,它就像一潭深远而平静得没有水波涟漪的湛蓝的湖水,清澈见底。融入其中,心灵也变得无比平静,迸发出更多生活的灵感与领悟。有的人问一些伟大的科学家和作家,问他们最喜爱的东西,和成功的关键是什么,他们给出的的答案无一不是:宁静。
有了宁静,我们的生活会变得更丰富多彩,只有宁静,才能激发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它是一束花朵的芬芳,点缀着日常的生活,像一块明亮的圆镜,折射出人生的光辉,又似母亲温暖而柔软的怀抱,轻于春风,给人发自肺腑的美好享受,却平静如水,内心没有半点的波澜,但广阔如茫茫大海。
一言以蔽之,在这喧嚣的生活中,总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我远远地离开,寻找着,享受着,这独享宁静的片刻,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 篇4
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什么运动?”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当然是羽毛球啦!”
说起迷恋打羽毛球,还得从我的爸爸和妈妈说起,以前,爸爸和妈妈几乎每天晚饭后都要下楼去打羽毛球,看着他们两个飞奔的身影,我只能静静地坐在一旁,帮他们评比分。从那时起,我的心就被羽毛球牢牢地牵住了,渐渐地,羽毛球便走进了我的生活,走进了我内心。
那时,我天天都想着羽毛球。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于是就问爸爸能不能教我打羽毛球,没想到爸爸竟爽快地答应了。从此,羽毛球场上也常常出现我和爸爸飞奔的身影,而妈妈则在一旁当起了裁判……
转眼间,两个多月过去了,我自认为我的球技已经和爸爸不相上下了,在一个周末的`上午,我和爸爸又一次来到了球场,我信心满满地向爸爸提议:“爸爸,我们来一场正式的比赛吧!”爸爸愉快地答应了,“你这是向我挑战啊,但比赛前你要答应我一个要求,如果你输了,可不许生气哟!”我随口答道:“当然了,我可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
比赛开始了,爸爸率先发球,羽毛球在空中形成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我迅速跃起,快速挥拍,可是球竟打在我的拍框上,从我的眼前瞬间落地,比分变成了1:0。爸爸继续发球,我后退了几步,奋力一跳,把球打到了爸爸的右侧,爸爸一个侧滑,快速把球接了过来,但是接球的力度稍稍大了些,出了边界,“耶!1:1。”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鼓劲:继续加油,老爸并不是不可战胜的。比赛进行到第三回合,这次轮到我发球,挥拍、发球,球过了网,爸爸挥拍的那一刻,他并没有击到球,正当我暗自窃喜又要得一分时,爸爸却把即将落地的球轻轻往上一挑,球竟擦着网过来了,我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丢了分,我忽然想起了羽毛球世界冠军林丹在比赛中也曾经用过这招,这一分丢得真可惜啊!
比赛进入到白热化,比分也在交替上升,可分差也越来越大,我的最后一点精神支柱也被撕得粉碎,最终比分锁定在21:6。为此,我沮丧了好一阵子。当然了,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还是重新打起了精神,继续刻苦地练习,我一定要证明我并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
现在,我成为了爸爸的一个强劲对手,从当初什么也不会的小白,变成了一个在球场上自信奔跑的男孩。现在,羽毛球运动成了我课余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让我感受到了运动的无穷乐趣。
我的最爱 篇5
夏天给人最深切的印象,除了铺天盖地般的热浪席卷,就是林荫间喧闹的蝉响撼动着人的感官世界。极有穿透力的音,除了他们,又有谁能奏出?夏天因蝉而愈发的磅礴,傍着夏天的蝉也仿佛张扬着自己的热情与勇气,连声音都沉郁着力量。我一直羡慕这般性情的生物,喧闹出力量,呐喊至擎天,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小宇宙,天塌地陷也不怕。
蝉的一生有多长?是深沉的十几年,又或是大嚷的一个夏天?只记得数年前的深秋,从卵中爬出来的蝉的幼虫,被习习秋风吹落在地,然后本能性地向地下钻,把自己掩埋在漆黑的泥土下,黝黑的树根旁,自闭地抽根,发芽——真是个胆小鬼,竟把自己当做了一颗种子。我如是说。
它们可不像种子呐,小小的身躯,却有及敏感的神经,还有飞速旋转的思维。它们也曾倾听过蜻蜓振翅的细微声响,细雨打湿叶片时雨滴清脆的弹滴声;细闻过春花的馨香,又或是夏草的辛辣;也曾感受过荏苒时光脚步下的四季回转——时光抚平了它们的棱角与怯懦,使它们更细微地感知世界,并给予它们无数个日夜来想像,来思考生的意义。每只蝉都是哲学家,我是这样认为的。
数年后,于不知名的夏季的清晨,它们如新生的芽般从土里涌出,绽放未干的薄翼,榻至属于它们的某棵树。令人惊异的事发生了,这些小生命扬起了翅,奏出惊艳的旋律,这韵律旋转,飞腾,传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把沉寂煮沸,把干瘪烧毁,把空虚震碎。世界惊异着,沸腾着,沉醉着,但却很少有人懂得它们声音的意义,就如同很少有人懂得它们生命的意义一般。
蛙鸣鸟叫虽然婉转,在静夜也分外动听,却无蝉鸣的澎湃;现代摇滚乐常模仿蝉鸣的喧嚣,却无法在自己的作品中镌刻下蝉响充斥着的生命力——因为他们没有蝉那样深刻的`生命体验与思考;一个个干瘪的音框,想要撼动那些无法撼动的,如人心,如铁石,只是妄想。
沉寂了太久,是该呐喊的时候了。
时间从来不说话,所以生命总是沉寂。缄口不言会使人沮丧,而太多人都只有在缄默中自燃,这是人性的悲哀。但蝉在静时,只会磨平棱角,磨锐思想,等待着属于自己的夏天,不会折返。它们用十几年换来的短暂的夏天,挥洒出一个又一个热烈而鲜艳的生命。浓缩的时光被细细展开,超越了数年的沉寂,甚至超越了几十年的光阴;蝉把自己的宣言,郑重地写入时光的笔记:
因为漫长,所以自安;
因为短暂,所以大嚷。
我的最爱 篇6
不瞒您说,我是个有点挑食的小男生。平时在家,爷爷奶奶为我“吃什么”可费尽了心思。爷爷总是变着花样为我做各种好吃的,比如白菜牛肉粉丝、红烧狮子头、烤鸭等等。可我每次这个菜吃一口,那个汤喝一点就不吃了,爷爷奶奶总是在旁边催:“多吃点,多吃点,多吃长肉肉,不吃看你到学校去吃什么,学校的伙食可没这么好哦!”
如今,我在梅岭小学花都汇校区已经上四年级啦,我并没有像爷爷奶奶担心的那样会在学校饿死了,相反,我还渐渐爱上了我们梅岭小学的午餐。瞧,我现在长得多高多壮!这可是有目共睹的!谈起学校的午餐,我又口水直流三千尺了。
上午下课铃声一响,教室的走廊上,同学们排着整齐的队伍欢快地走向餐厅,一进餐厅,饭菜的香味瞬间弥漫开来。接过阿姨们递来的热腾腾的饭菜,我们依次有序地坐了下来。今天是我最爱吃的大蒜炒肉丝。平时爷爷也做这道菜,可爷爷做的`就是没有学校食堂的好吃,似乎少了点什么味道,瞧,这肉丝炒得嫩滑,筷子一夹,舌尖上的香甜就弥漫开来。老师说:“肉富含高蛋白,我们小孩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时候得多吃肉!”我总是把满盘子的肉吃得精光,“光盘”行动!大蒜呢,平时妈妈说吃了大蒜嘴里有臭味,可老师说大蒜富含各种维生素,是天然的抗生素,再说学校的阿姨们把大蒜炒得没有了辣味,裹着一层薄薄的酱色与肉丝混搭成绝配,每次吃完总还是有无限的回味。
从周一到周五,学校的伙食每天都不一样。有我们扬州人最爱吃的扬州狮子头,有煮干丝,有番茄炒鸡蛋,有平菇炒肉丝等等。汤的品种也很多,比如冬瓜排骨汤、冬瓜萝卜汤、番茄鸡蛋汤,还有菠菜汤、青菜豆腐汤等等。有的汤,有的菜我都说不出名字。
餐后还有水果,香喷喷的红富士,红彤彤的小番茄,弯弯的像月牙的香蕉。有时候我会舍不得吃,藏在口袋里带回家给妈妈吃。总之,可以用色香味俱全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就这样,我们都爱上了学校的午餐,真是又丰富,又有营养,又安全卫生!
我以梅岭为荣,我爱梅岭的午餐。
我的最爱 篇7
要问我最爱的食物的话?那就得属妈妈做的鸡汤了。我对鸡汤也是情有独钟。
鸡汤来了!只见妈妈手里端着一碗香喷喷的鸡汤,顿时我就有了口味,那种香味,直入我心肺,我都快口水直流三千尺了。
整只鸡金光油亮,鸡皮在灯光下,显得格外闪亮,青菜披着一件绿外套在水中游泳,香菇十分华亮。鸡因为青菜、香菇而油而不腻,青菜、香菇因为鸡而鲜美多汁。
鸡汤不仅好看,而且好吃。鸡皮可美味!吃进嘴里,又薄又滑又滑。我又夹了一小块鸡肉,放入嘴中,一嚼就化,多么可口!多么香纯!让人垂涎三尺!我迫不及待地舀起一勺汤,喝进嘴里,啊!又香又鲜,真是好滋味!那味道一直从我口中,曼延到身体的'各个部位。我开始大口大口地吃鸡肉,喝鸡汤。有了鸡汤,青菜、香菇也变得很好吃,既清凉又鲜美。
大家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也对鸡汤爱不释手了呀?这鸡汤真是让我百吃不厌、回味无穷。
我的最爱 篇8
亲爱的同学们,每天下午大课间,你们有没有看到一群在操场上奔跑的男孩儿?那就是我们的足球队小队员。
我们球队共有十几个队员,我们每个队员都很出色,都有自己的长处。有力气超大的“点球将军”徐陈希,有喜欢搞怪的队长王易,有反应敏捷的“小黄人”,当然还有带球过人技术超好的我啦。我们的沈教练和王教练都很帅,而且很严厉,我们每天在他们的指导下,练习传球,射门,二过一和实战比赛。
记得一次比赛中,我们分成了两队。比赛前大家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都想使出浑身解数,为小组夺得胜利。比赛开始后,我们双方队员都死死盯着对方,比分一直是0:0。可是我们队一队员不小心用手碰到了球,教练吹响了口哨,对方徐陈希获得了点球的机会。只见他先是快速向后退了几步,又猛地向前冲去,用劲全力,“嘭”地一声,踢出一个高飞球,那球在空中划过一道有优美的弧线!可惜呀,球太高了,直接从球门上空飞到了场外。“吁!”我们组队员长舒了一口气。轮到我们反攻了,我充当前锋,带着球使劲往前突破,对方队员想尽办法想抢我的球,我左冲右突,闪过了他们的围攻,把球带到了对方的球门前,我卯足劲,用脚背一个横扫,球直接奔向球门,进了!我方队员欢呼雀跃,庆祝拿下了宝贵的一分。球赛结束了。我们每个队员都踢得大汗淋漓,两条腿都酸疼得厉害,但是我们却很开心。
记得刚上一年级的时候,经常看到高年级的大哥哥们在足球场上你追我赶,围着足球尽情的追逐着,奔跑着,我也渐渐对这黑白“精灵”入了迷。梦想着有一天也加入学校的.足球队。二年级足球队招收新队员,我就迫不及待地报了名。然后就开始了每天早晚的训练。训练有的时候很枯燥很辛苦,但是我们的队员从不放弃,一直咬牙坚持。教练告诉我们,足球作为世界第一运动,不仅能提高我们的意志力,执行力,而且能增强我们的自信心和进取心,同时还能培养我们的团队意识。听了教练的话我们便暗下决心,要努力训练我们的足球技巧和队员的协作精神,希望有一天能代表丰利小学去征战,为校争光。?更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奔向更广阔的绿茵场,为荣誉而战!
我的最爱 篇9
午夜十二分,当手机闹铃响起时,我“轰”的一从床上跳起,“零点秒杀,冲呀!”……
“啊——”第二天早晨,伴随着一声巨型哈欠,我被日光从睡梦中扯到现实。翻开手机,翻开手机,“啊,都10点半啦!”一声尖叫后,我平静了下来,立即点开“淘宝”APP,“欧耶,欧耶!八折!”在凌晨的秒杀中,我竟抢到了八折优惠,我心中瞬间乐开了花。
一天又一天,时光将“淘宝”打磨得更加精致、细腻了。
“哎,妈妈,这哪来这么大一箱李子?”
“哦,这是我前几天和张阿姨在‘淘宝’上拼单买的,一次性买的.越多打的折越优惠呢!”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淘宝”,你可真是厉害啊,都能直接卖水果了,真是越来越会弄花样了。
终于,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暑假了,我即将回到“淘宝”的抢购前线上咯。经过千挑万选,我终于找到了心仪的马克笔,可是,这么多品牌,应该买哪个好呢?不管了,先看销量吧,呃,这个不错,但是,太贵了;那个,差评太多;这个,人家评论说有色差;那个,外形又太丑了……哎呀呀,我该怎么办呐?正当我“沉醉不知归路”之际,却在眼花缭乱中看见了它,39。9元
40支,不贵不贵,月销6。9万件,挺多挺多,好评率95%以上,可以可以。就它了,真是“蓦然回首,那笔却在万笔之丛中”。
准备,结算。等等,原价49。9元一件,现价39。9元,还有九个多小时活动就要结束了,快买快买。啊!当屏幕中出现“余额不足”这几个字时,对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救命啊,快提点钱,赶紧到账啊。
在这剩下的九小时里,我如坐针毡、忐忑不安,眼睛就像长在手机屏幕上,每时每刻都在关注着到账的消息。终于,历时八个多小时,被给予希望与重任的手机不负众望,成功收到了到账信息,我顿时如摆脱了枷锁,仰天大笑。
国庆抢购,“双11”狂欢,团购打折,开学季新品秒杀……应有尽有,样样不得错过。
“淘宝”,使我的生活更加便捷,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它带给了我紧张、欢乐与惊喜。
爱生活,爱淘宝!
我的最爱 篇10
小猫最爱的是鱼,小兔子最爱的是胡萝卜,而作为吃货的我最爱的则是“百宝饭”。
“百宝饭”这个名字虽然听起来很珍贵,但千万不要以为百宝非得是什么珍珠、翡翠、钻石、玛瑙,其实“百宝饭”的食材特别简单,绝对家家户户都能做出来。之所以叫它“百宝饭”,是因为它所需要的食材虽然普通但却很丰富,而且品类越多越好吃。
首先做“百宝饭”的米饭要求不高,刚煮的饭或者剩饭都可以,其次,这“百宝”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随意添加。我比较喜欢吃颜色鲜艳,而且口感丰富的,所以我一般会选择红红的胡萝卜丁、绿绿的豌豆粒、黄黄的玉米粒、脆脆的白菜梗、软软的火腿肠、熏得香香的腊肠、切得碎碎的葱花、搅拌得起泡的鸡蛋,再配上老妈特制萝卜干、奶奶特制豆瓣酱,再加上一勺海天招牌拌饭酱,我的天,想想就要流口水呀!
由于“百宝饭”色泽鲜艳引食欲,滋味鲜香开胃口,每次我至少得吃三碗才能压住我肚子里的小馋虫。
说起百宝饭,我还曾经因为贪嘴闹过一次笑话。我总觉得百宝饭越丰富越好,所以总是想尝试新食材的加入。有一次,我在冰箱里发现了一小碟爸爸买回来的节节根,这个节节根特别细,但是具有米白的色泽,就像妈妈特制的萝卜条一样,看起来特别诱人。而且听爸爸说这个节节根还具有清热降火的'功效,我就对这个还从未尝过的美食更加好奇了。
我将碟子里的节节根全倒了出来,用刀切成了碎末,再加上我平时爱吃的腊肠、萝卜丁、白菜梗、豌豆粒一起炒了一碗“百宝饭”,我都等不及盛在碗里,就用勺子在锅里挑了一勺送进了嘴里。我的天啊!那滋味,辛、涩、冲、腥,感觉我好像吃了一嘴巴被鱼腥味污染过的土,简直太难吃了,正在我面部扭曲的时候,爸爸拿着手机给我来了世纪最丑照。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吃节节根了,而且我的百宝饭也有了固定食材,节节根被拉入了黑名单。
后来我每次嚷嚷着要吃百宝饭的时候,爸爸就会把那张照片找出来取笑我,虽然每次我就尴尬的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但是这依然改变不了百宝饭在我心中的地位。只要是不加节节根的百宝饭,就是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也是我心中永远的最爱。
我的最爱 篇11
我这个人,脸大,腰粗,嘴还宽。一看就是个吃货。哎,你别说,我还真特别爱“吃”。
“羊肉汤,大碗!多放肉!菜只能加白菜哈,鸡蛋别太老了,不然没营养。对了,那粉条别煮太软,七八分熟,才地道。”面对我这刁钻的口味,老板只能说:“好好好,保证满意,天天这样说,我都背下来了。”唉,真没办法。在“吃”这条道路上,我还没迁就过谁呢。哎哎,你别走呀!来来来,告诉你个秘密:我可是无所不“吃”。
你知道新华书店和环球书店吗?那可都是我的餐馆。听到这里。你肯定像丈二和尚一样,摸不着头脑。“书怎么吃啊?难道……快打120,快快!”冷静,冷静,别一脸大事不好的样子看着我,觉得我需要去精神科瞧瞧。我可跟你说了,不同的书,还有不同味道哩!入口即化,甜到心底的散文;辛辣过瘾,细思极恐的恐怖小说;全身通气,暖人心脾的心灵美文;回味无穷,美妙绝伦的诗词歌赋;还有吃多了容易上火的大部头名著。
这些山珍海味,在我舌尖欢快的舞动,争先恐后地跳入我的五脏六腑,慢慢融入我的血肉。谁说书吃着枯燥无味,难以下咽?明明盘盘都是山珍海味,色、香、味俱全。但享受它们,需要用心去品味。就像蔬菜有了盐的点缀,便能令人垂涎;肉有了油的调和,更加活色生香;咖啡有了糖的铺佐,变得细腻润滑。说真的,每次去书店我都吃得满嘴流油,时不时还要打包带走一些。书店难道不是我们吃货的天堂?
还有,我跟你说,好吃的还不仅仅只有书这一种。还有一种美食,它颜色独特,食用工具也很特殊。猜猜是什么?哈哈,猜不到吧!提醒你一下:这东西,用毛笔夹,宣纸盛。
没错,它就是墨!
我对吃墨的`喜爱程度真是达到了一周不吃浑身难受的境地。只要一看见我的毛笔在宣纸上律动,就觉得似乎是筷子在盘子中寻找猎物。任何山珍海味通通被毛笔送下肚,心情舒畅,无比惬意。有时我也换换口味,尝尝“朱黑”滋味。有时不太饿,吃点小楷当开胃小菜,也是极好的。如此丰富美味的食物,怪不得,颜真卿胖,王羲之壮。那么欧阳询、柳宗元、赵孟頫他们也一定是大吃货,他们留下的每一个墨宝,对于我们这些小吃货来说,都是一顿饕餮!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作为一名资深的专业吃货。我对吃的态度极其认真,甚至挑剔。面对美食,我会有选择地吃下去,消化完全,不然,怎么会变得这般壮硕?
我的最爱 篇12
我们班录制红领巾广播剧的时间又到了。听说这次要安排我们班上几位有特长的同学录制,我被选为打鼓代表来发言,真的是又激动又兴奋!
记得小学一年级刚接触打鼓时,只觉得好好玩、好热闹,就跟几位同学报名参加打鼓兴趣班了。一开始只学些简单的打鼓节奏,往后越学越难,每星期还要上好几节课,懒惰的习惯又一次占据了上锋,我开始有点坚持不住了。到了二年级开学,我跟爸爸商量,我不想报打鼓兴趣班了。爸爸说尊重我的选择,但他跟我说孩子,放弃一件事情很容易,但要坚持一件事情很难,你要对你的选择负起责任!这一学期,我看到同学们打鼓开心的样子,特别是学校每学期上台表演打鼓时骄傲的神情,我感到我当初做出的决定是错误的。我是多么的喜欢打鼓,多么的喜欢打鼓的.那种感觉;我很是失落,我又想报名了。但一个学期过去了,有的同学认为我跟不上打鼓的进度,老师一定不会同意的。当时我真的很懊恼,爸爸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他安慰我说,只要你真的有兴趣,真的想学,那爸爸去跟打鼓老师沟通,如果老师同意,希望你要珍惜这次的机会。经过爸爸的努力,我终于归队啦!开始我确实打的比较辛苦,但经过我的努力,有时连吃饭我都情不自禁的拿起手中的筷子敲打起来。渐渐我的打鼓水平不断进步,终于赶上同学们的步伐,被老师和同学们称奇呢!现在我可是打鼓队的主力哟!我们打鼓队参加过很多次表演,也拿过很多奖牌!从打鼓的这次经历上,我的最深刻的体会是:学任何事情,只有坚持,只有努力,当你感到困难之时,一定要咬紧牙关,风雨之后见彩虹!
这次帮忙录制红领巾广播剧的还是张天睿妈妈,她为了把这期红领巾广播剧录制成功,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准备,还专门选出一天中午休息的时间,帮我们五位同学一个一个录制才艺展示。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录制,我们每位同学都用了不少的时间。因为我们不是说的慢了就是说的快了,要不就是说的不流利,看来当演员还真不容易啊!经过两个小时的时间,我们五位同学终于录制完了!经过这次录制节目,我最深刻的体会是,每一次的失败就离成功又进一步了!
我的最爱 篇13
每个人都有爱好,比如:跳舞、唱歌、画画……而我,最爱的还是写毛笔字。
说起学毛笔字还得从两年前说起,那年春节,我第一次看到爷爷写对联。只见他撑开“八字步”,拿起笔,龙飞凤舞地在红纸上写了起来,笔锋流畅飘逸,如行云流水般,很美,我一下子喜欢上了,羡慕地看着,心想:如果我也能写出这么好的字多好啊!
刚过完春节,我就缠着妈妈去文化馆报名学毛笔字。
进了教室,老师发给了毛笔、墨盘,我以为可以写毛笔字了,可是手怎么也不听使唤,墨汁一下子沾多了,弄得纸上到处都是。用手擦擦吧,哎哟,纸上变成一大块墨迹,手也黑了,这可怎么办呢,身边又没有自来水,我一着急,出了满头大汗,习惯性地用手一抹,可好了,我变成了“虎大王”。然后我一瞅旁边的同学,哈,那个男生脸上的笔画比我还多呢!有意思!练了好几天,老师教得全是点、撇、捺这些基本笔画。天哪,枯燥极了。向下先向上,相左先向右,好麻烦哟,笔画一下子写下来多好呀。可老师说:这样表达不出运笔的力量。我有点着急,每天这样写下去,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书法大师呀?我可是个急脾气,多久才能写好毛笔字呢?我心中敲起了退堂鼓。
妈妈看出我的.心思,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字如其人,有一笔好字,是一生的财富呀。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写字要心平气和,戒骄戒躁。妈妈希望你的字跟你的人一样漂亮,祝你成功!”妈妈的话让我铭记在心。以后的日子里,我踏实地跟着老师认真地一笔一画地练习着……渐渐地,我的毛笔字进步了许多,老师也经常表扬我,这让我十分激动。
书法班快结束了,我还真有点依依不舍。那天,老师让我们每人写一副字。我写下了杜牧的《山行》: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我拿出浑身解数,一副干干净净的唐诗作品就完成了。我感觉不错,于是跑到老师面前呈上去。老师戴上老花镜,审视了一下,和蔼可亲地说:“孩子,你进步很大!”停了一下,接着说:“书法班虽然结束了,可是你要持之以恒。多看、多临帖,孩子,你会写得越来越好!”
听了老师的话,不知为什么,我鼻子一酸,眼睛湿润了。
现在,我每天做完作业都要写上一张。去年,我给爷爷写了几幅对联,爷爷见了乐得合不拢嘴。今年,我要把字写得更好,多写几幅送给亲戚朋友们。
我爱毛笔,它既是我的好伙伴,又是我的好老师,它将永远伴随着我长大。我更爱自己写出来的字,看着这刚劲有力的字,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
我的最爱 篇14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雨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所共同追求的话题,而我,对雨,也有这道不尽的喜爱。
春雨绵绵,细细如丝。一根根如银丝般的雨在灰暗的天空上,编织着一张网。有许多人讨厌春雨,因为它绵长,惹得人们无法正常工作、学习。我却觉得春雨另有一番滋味。在江南,每逢春雨绵绵之际,新出嫁的新娘子,都会回娘家。手里撑着一把红油纸伞,脚上穿着新买的红鞋,把伞斜斜地撑着,半遮着自己的脸上羞涩的面容,穿红鞋的小脚轻轻地、缓缓地穿过一道道桥,雨丝像流星一样,滑落到她的伞上,又顺着伞,滑到了地上,密密的雨丝给她蒙上了一层面纱,颇有几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味道。
夏雨,乃雨中之极品。它来得快,也去得快。淋漓尽致,好不痛快。在轰隆隆的雷声中,在翻滚咆哮的乌云中,夏雨来了,来得让人措手不及,却又大快人心。雨滴像一颗颗断了线的珠子,从天空中落下。小时候,我常想,这些水珠是不是王母娘娘生气后,砸了自己的首饰,而落下来的珍珠?现在,我却认为这应该是天上哪位仙女姐姐落下的泪珠。接着水珠渐渐变成了水柱,足有我的拇指粗,当所有的水柱从空中倾泻而下,就汇成了一幅壮丽的水帘,晶莹透明,如水晶一般。大雨过后,无尽的清凉袭来,使人俨然忘记了这正是炎热似火的夏天。
秋雨很是凄凉,因为秋雨过后,一切将开始衰落,万物便渐渐失去活力。往往这时,我会撑起伞,走到屋后的那片枫叶林里,缓缓而行,平日光洁的`林荫小道铺满了红灿灿的枫叶,像一条火红的地毯,清洁工人大大概也觉得诗意,每到秋季,便任由枫叶滑落,铺满小路。踩着沙沙响的“枫叶地毯”,听着头上雨打在伞上发出的声响,很是惬意。在我的耳朵里,与就像在为自己开一个盛大的音乐会,雨敲在伞上,“噼噼啪啪”,像手鼓;雨敲在叶上,“沙沙、沙沙”,像沙锤;雨敲在小路上,“怦怦、怦怦”,像大鼓......一边闲走,一边聆听着盛大的“音乐会”,我的心情也会变好很多。
我爱春雨,因为它神秘、朦胧;我爱夏雨,因为它痛快、淋漓;我爱秋雨,因为它悦耳、动听。我爱雨,爱世间所有的雨。
雨,你是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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