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24-03-13 14:33:37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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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1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生态文明,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一直以来,我校以“绿色学校”为载体,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综合实践活动和少先队活动为抓手,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努力打造绿色校园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生态文明”、“绿色校园”的建设需要。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一.科学合理地搞好“绿色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育人。

  本校作为一所发展中的学校,十分重视绿色规划,按照“总体规划,逐步投入,逐步建设”的思路,在总体规划与绿化规划方面,与园艺师共同探讨、精心设计、科学合理地开展我校“绿色校园”的建设。

  第一.打造绿色空间,对学校原有花草树木重新作了调整。各块绿地的布局、造型、设施、树种、草种等都一一作了详细的规划。学校还常年聘请两名专职花工,养护花草树木,培植装饰盆景,点缀学校环境,校园一年四季花开花落,绿意浓浓。总务处还对不同的花草树木都设立相关的说明文字,挂上了爱护花草树木的提示牌。使师生进进入学校就有一种置身"绿色世界"的感觉。

  第二.打造绿色校园文化。粉刷楼面、花坛、围栏,更新了警示牌,对教学楼前花园进行了重新绿化、设计了优美的花卉造型。校园清洁优美,草坪内温馨宣传标语牌,走廊、过道、教室由室内盆花妆点。整个校园建设达到了绿化美化效果,实现了环境育人的目的。使校园内四季有绿色,四季有花开,四季闻花香,营造了环境教育的良好氛围,校园处处洋溢着一片春色喜悦。今年,学校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专项经费加大对校园绿美化的投入。而为了孩子们的健康,学校新进了室内绿色植物摆放在各楼层,力图把校园变成一个绿色大氧吧。同时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环保教育培训,为开展环境教育,创名牌"绿色学校"奠定了坚实条件。

  二、环保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

  学校在抓好主渠道学科环境教育的同时,还将环保教育的'内容渗透于各学科的教学之中。展示的《地球是我家环保靠大家》主题队会博得了在场来宾的高度赞扬。通过本次队会,同学们都懂得了破坏自然给人类带来的灾害,牢记要从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地球妈妈。

  三、精心设计,让“绿色环保”工作蕴涵在实践活动中。

  1、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通过红领巾广播、校宣传栏、黑板报等媒体,营造绿色环保氛围,提高环保意识。活动中坚持以学生自主教育的原则,充分发挥他们的小主人翁作用。召开《我和地球手拉手》、《争当环保小卫士》、《共创美好家园》主题班队会竞赛活动,让学生讨论生活中不文明的行为给环境带来的污染,对自然所造成的破坏。通过制作“绿色环保队报”比赛,强化学生对环保的了解和认识。结合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爱鸟周、地球日等纪念日,创造性地开展植树护绿活动。

  2、开展美化、优化校园环境的日常活动。

  在学校日常教育管理中,把环境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将校园划分为各个班的卫生区,落实每班卫生岗位责任制,并将卫生清扫和积极保持环境整洁等规定作为定期检查、评比的内容。同时,为维护校园内公共场地的卫生,设立环保卫生监督岗,开展“弯腰”行动。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及时给予批评和表扬。

  3、成立环保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体验活动。为使学生全面深入了解环保问题,培养他们的综合实践能力,学校在各年级中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根据年级高低设定不同主题的绿色环保调查活动。低年级同学走入社会进行环保知识的宣传,纠正市民的不文明行为。

  4、开展"绿色班级"创建活动。在创建中,首先要求做到“三净”。即学生语言净、教室静、卫生净。其次美化班级环境。每个班级都养花种草,以达到教室的绿化、美化。为营造良好的绿色文明环境,学校开展唱课前一歌比赛,打造优雅的校园文化。

  5、积极组织各种公益环保活动。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2

  “白云朵朵,绿草如茵。”这不是每个人所向往的吗?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生活已离我们越来越远了,生态环境已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全球都十分注重生态环境的文明。

  其实,说起生态文明,说起我以前的做法,我深感愧疚。以前,我总以为生态文明离我很遥远,所以乱仍垃圾,浪费资源这种事我是经常干,虽然别人多次告诫我,要保护生态环境,可我却总是满不在乎。让我印象最深,也是让我最惭愧地要数那一次了。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凛冽的寒风呼呼地吹着,天空还飘起了小雪。可偏偏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我做值日。这么冷的天谁不想早点儿回家?于是我们着急慌忙地做完了室内的.值日,最后只剩下垃圾没倒。可谁想在这么冷的天去倒垃圾呀!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吃,我估计我们就是那“三个和尚”了。几个人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大眼瞪着小眼,瞪了半天,组长才发话:“这垃圾总得有人倒,可你们都不愿意,我看不如这样吧!采用抽签的方法决定谁去倒。”说罢,从桌子上拿起几张废纸,又拿了一根笔,涂涂画画一阵后,她将纸条递给了我们。我顺手拿了一个,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打开了它。可偏偏、偏偏我抽中了。无奈,我只得去倒了。我用脚踩了踩装得满满的垃圾,提着它下了楼。

  不料,刚一下楼,一阵凛冽的寒风夹杂着冰雪向我刮来。我连忙闭上眼睛,待风刮完后,我觉得垃圾好像轻了许多。紧接着,我眼前

  就飘过了几团白色的东西。遭了,垃圾被吹飞了,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没有人,算了!不管了,倒了垃圾好回家。可正当我走时,我却听到了一个声音:“姐姐,不要走,纸已经不‘飞’了,快把它捡起来好吗?”我回头一看,是一个刚入学的小女孩,正在望着我。我刚想去捡,可转念一想:不行,如果被人看见了,多丢人!小女孩看我不动,就自己捡了起来,我看着小女孩,心想:人家才是一个刚入学的,就这么知道环保,可我呢?都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了,真是自愧不如啊!想到这儿,我与小女孩一起捡起了垃圾。这次虽然回家晚了,可却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环保教育课。自那以后,我再也不做对生态环境不好的事情了,每当看到有人破坏环境、有不文明的行为时,我会主动上前制止。因为我知道,生态环境是否文明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是的,我们的力量是有限的,我们也无法做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迹,但我们要从小培养生态文明从我做起的理念。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比如不浪费资源,节约每一滴水,不乱仍垃圾,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在学习上少用或不用木制铅笔,学会废物利用,提倡低碳生活?。这些事情虽然很小,但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做,也能为生态文明贡献不小的力量。

  让我们共同保护环境吧!让天空增添一抹蓝,森林增添一抹绿。

  我呼吁:生态文明,从我做起!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3

  值此全国中小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实验区工作会议召开之际,近百位来自国家有关部委、全国中小城市的代表,在北京与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的专家学者一起,共商中小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大计。为了切实推动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战略,我们向全国中小城市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发展好循环经济的同时,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因此,要注重转变思想意识,从传统的向自然索取的拿来主义观念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转变,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到又好又快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单纯的经济增长向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观念转变。在努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上,争取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从战略发展的角度,认真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坚决反对和摒弃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模式。生态文明的建设,既是约束限制人类无限制的向自然索取,也是为人类生存发展谋得更好的环境。因此,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人类切身利益,必须将其放到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三、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发展环保产业,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力度,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实用技术,重点面向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以及节能降耗、新能源应用、废物处理等重点领域,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开发企业急需的、效果显著的节能减排实用技术、产品和装备。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四、切实贯彻国家资源环保法规,实践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国家一系列资源环保法规的出台,为我们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各中小城市应该在新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加强执法力度,规范和治理企业融资上市金融市场,对相关污染危险企业和行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实现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五、倡导绿色消费,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在人们消费习惯已经形成的背景下,消费观念的改变至关重要。政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成为中小城市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在人们的消费领域掀起一场观念革命。同时,政府应该以身作则,制定政府工作部门的绿色消费制度,增加节能环保办公用品的使用,杜绝铺张浪费,为市民绿色消费做出榜样。

  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崭新要求,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还与每个人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因此,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中小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完成的重要任务,还是全社会各个阶层应该努力实践的重要内容。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环境,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4

  南京是个颇有盛名的六朝古都,千百年来,奔腾不息的长江不仅孕育了长江的文明,也催生了南京这座江南城市。近些年来,放眼望去,南京也被星星点点的绿色所环绕,没错,那像涓涓细流一般的绿色,便是我们的绿化带。

  清晨,每每当我走在街上,享受着宁静的时候,路边的绿化带就好像通人性似的,契合着我的心情,随风摇摆。那清晨特有的早露,顺着叶片悄然滑过,啪嗒一声又滴落了下来,在地面上散落成无数的小珍珠,晶莹剔透,惹人怜爱。一颗颗高大的树木,有的被园林工人修成蘑菇的形状,有的却又被修成字的式样,好似他们也在为了我们南京迎接青奥献出一份力。低矮的灌木丛,翠绿的小草,高大的树木,构成了我们美丽的绿化带。生活在这里的人们都因为这些绿化带而心旷神怡。而当我们享受着春意盎然的美景时,殊不知在这背后默默工作的园林工人有多麽的辛苦。

  绿化带不仅能给我们带来美好的生活环境,也能缓解我们的视觉疲劳。众所周知,现在的城镇,社会个个交通都很发达。可是却也有一部分的人因为这样的交通发达而受苦。每天晚上滴滴答答的车笛声,违规渣土车的扬尘污染,都是很多居民苦不堪言,而绿化带就像是一个保护我们的屏障一样,能够降低噪音,改善环境,更能美化整座城市,让南京成为一个被绿色环绕的'城市。

  在栽培学中,常言道“种三管七”,绿化中种植的都是有生命的植物。新闻上也有说过,不少单位在园林绿化时,往往规划设计高标准,施工养护低水平,造成好景不长。所以园林施工过程中要重点抓好绿化树种栽植及其养护管理的工作。园林工人们每天辛辛苦苦的修剪树木,为的只是能够给我们带来清新愉快的生活环境,让我们在闲暇之余走在路上,也会觉得十分的开心,快乐,让我们都能呼吸到更加新鲜的空气。天底下没有只收获,不付出的事情。所以,我们在享受这美好的生活环境的同时,也要去保护这些可爱的小花小草,保护我们的绿化带。树木的长成也并非一天两天,所以我也希望施工方能够高质高效的完成栽植树木,建设绿化带的工作,不要因为重重的一些小原因,到头来,还要将树木移栽。这些名贵的树木经过移栽成活率也就大大下降,善待环境,善待我们的树木。

  身为一个南京人,我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是幸福的,是快乐的。但好的环境更需要人们的保护不是吗?请大家善待环境,善待我们的树木,让我们为了这绿意盎然的南京城而骄傲,让千千万万的人为了南京,乃至世界辛苦劳作的园林工人们而自豪。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5

  20xx年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部署,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通过一年的努力奋斗, 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对照xx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文件及指标要求,经自查自评,我市20xx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自查得分100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总分4分,自查得4分)

  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市书记徐长水为组长,市长肖红梅为副组长,市直各部门及镇、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应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应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应城市20xx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计划》等一系列文件,由应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此项自查得4分。

  二、转变发展方式,低碳高效的循环经济有明显提高(总分xx分,自查得xx分)

  (一)、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完成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5分):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规定,我市完成了全市各工业园区和开发区、民营经济园区的区域规划环评,有效的.促进了我市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此项自查5分。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编制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5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改变我市产业结构,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结合我市现有经济发展特点,我市聘请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为我市编制了《应城市盐化工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20xx-20xx年)》,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此项自查得5分。

  (三)、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及废物废水的资源化和再利用(5分)、:截止目前,我市已实施清洁生产项目16个,其中20xx年开展清洁生产项目5个,分别是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久大(应城)、盐矿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汉星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志诚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吉和昌化工有限公司。截止xx月25日,湖北汉星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已通过xx环保局组织的验收,其它四个项目已通过中期评估,正按计划组织实施。我市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清洁生产项目位居xx市前列。此项自查得5分。

  三、保护江河湖库水资源,构建人水和谐水生态系统(总分10分,自查得10分)

  (一)、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江河湖库水源达到水功能区要求(5分):据应城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20xx年,我市对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72次,达标72次,我市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此项自查得5分。

  (二)、配套建设工业重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3分):我市现有工业重镇三个,分别是四里棚街道办事处、长江埠街道办事处、东马坊街道办事处,上述三个工业重镇,也是我市盐化工业园、赛孚工业园、东城工业园所在地。目前,东马坊街道办事处已建成处理能力7200吨/日污水处理站,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废水进行处理。四里棚街道办事处已建成制盐废水闭路循环系统,实现制盐废水零排放,长江埠街道办事处建成赛孚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对园区内工业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其它生产规模较小、污水排放量较少的企业也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我市重点乡镇均建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区域污染控制、“xx”总量减排和营造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具有积极作用。此项自查得3分。

  (三)、水体生态建设和保护,结合农村水利建设,修复水生态环境(2分):为了推进生态水环境建设,改变我市老县河水环境现状,改善我市区域水环境质量,应城市委、市政府决定投入资金6亿元,对老县河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该项工程正在实施中。另外我市水利部门为保证农业灌溉用水,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对包括短港水库在内的xx个水库实施加固和护堤工程,为城区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提供了保障。此项自查得2分。

  四、改善城市环境、构建生态宜居的城市生活系统(总分18分,自查得18分)、

  (一)、城市污水厂运行正常,集中处理率有年度计划,到20xx年达到85%(3分):我市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xx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20xx年,经国家环保部华南督察中心对我市污水处理厂现场核查,我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率达到98%以上。同时结合我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安排,我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并将于近年动工,到20xx年我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5%以上。此项自查得3分。

  (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年度计划,到20xx年达到75%(3分、:目前我市光辉垃圾填埋场已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并在近年实施,到20xx年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80%以上。此项自查得3分。

  (三)、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的天数达到310天以上(3分):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施24小时连续监测,截止xx月25日,根据我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数据统计,全市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优及良好(API指数<100)、天数为327天,占有效监测天数335天的97.6%,大于310天的考核目标要求,其中SO2平均浓度为0.024mg/m3,NO2平均浓度为0.011mg/m3,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0.082m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国家二级标准。此项自查得3分。

  (四)、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xx平方米(3分):我市投资一千多万元,完成了汉宜路沿线、汤八路沿线、武荆高速应城出口至城区沿线绿化带、城区古城大道和育才路人行道树补植及城区绿化护栏安装、城区零星绿化等工作,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已达xx.02平方米。此项自查得3分。

  (五)、城市噪声达到功能区要求(3分):20xx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5dB(A),低于国家规定的56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低于国家规定的70dB(A)。此项自查得3分。

  (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3分):我市现有产生危废企业19家,均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合作单位进行处置,在转移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安全处置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转移五联单制度。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全部与xx中环环保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协议,按“医院分类、收集,公司转运、处理”的模式,对全市医疗废物进行安全处置。此项自查得3分。

  五、发展生态农业、构建优良的农村生态环境系统(总分14分,自查得14分)、

  (一)、构建优美整洁的农村环境,编制村镇生态环境规划与实施(3分):为推进我市村镇生态环境建设,逐步改善村镇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我市编制了《应城市村镇生态环境规划(20xx-20xx年)》和《应城市“xx”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库》,并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施。20xx年以城北街道办事处白杨村为示范,大力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并为我市今后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积累了经验。同时我市积极开展国家及省径优美乡镇和省径生态村创建工作,汤池镇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获得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20xx年我市共申报省径生态村4个,目前正待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复查。此项自查得3分。

  (二)、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工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增加,农业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3分):我市广泛推广节约型农业。继续以测土配方施肥为重点,推广减量化、精准化的施肥用药技术,避免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二是大力发展循环型农业。按照“绿色产业兴农、生态家园富民”的发展思路,将沼气建设与生态保护、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主导产业培育统筹考虑,与畜禽、水产养殖、果菜生产等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此项自查得3分。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6

  淇滨区是鹤壁市的一个窗口,更是一张名片,每位文明市民的言行都是城市的一道风景。个体行为升华群体形象,作为淇滨区的一员,大家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个人的修养,更见证着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我们既是文明城区的建设者、创建者,更是文明城区的受益者。城市文化,思源思进,城市文明,贵在养成。在此,淇滨区文明办向淇滨区父老乡亲发出如下倡议:

  一、努力践行文明操守,做城市文明的传播者和实践者。从自我做起,增强文明意识,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活动,身体力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自觉抵制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有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遵纪守法、知礼向善,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文明的生活方式影响他人,形成和谐向上的社会风尚。

  二、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做城市文明的维护者和监督者。自觉爱护市政设施和市容环境,不乱贴乱画、不乱堆乱放、不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保持庭院清洁和楼道整洁,积极参与单位、社区、小区组织的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活动。巩固卫生城市建设成果,尊重环卫工人、园林工人的劳动,爱护花草树木,主动承担爱国卫生、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监督和制止损坏公物行为,合力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城市文明的推动者和创造者。自觉维护出行、购物、旅游景点等场所的公共秩序。严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抵制闯红灯、抢占道路、无秩序停靠车辆、行人乱穿道路等不良交通行为,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遵守旅游景区秩序,热心对待外来游客,做优秀旅游城市的主人和诚信向导,努力提升淇滨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四、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做城市文明的志愿者和服务者。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关爱自然、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敬老、爱幼、帮弱、助残活动,为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热情参与到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绿化美化自然环境、清洁环境卫生、文明引导、社会秩序维护、基层文化建设等志愿服务活动之中。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为了你我呼吸的空气更清新,饮用的水源更卫生,生存的家园更整洁,生活的环境更优美,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文明城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举起右手,一起宣誓:建设文明城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城市最美的流动风景线!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7

  [摘要]结合铁岭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针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进程中水环境质量不高、生态安全风险高、水资源管控水平低、水经济不发达等问题的基础上,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等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提出铁岭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水生态文明;存在问题;建设对策

  1概况

  铁岭市位于辽宁省北部,辽河平原中段,且辽河铁岭段河长占辽河干流的1/3,全市总人口达301.9万人,面积1.3万km2,境内湿地面积283km2。市内河流众多、水系发达,对整个辽河的水质和水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铁岭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25.59亿m3,人均水资源量847m3,20xx年铁岭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39.7%,部分河流水质较差,如招苏台河仍为劣Ⅴ类,面临的水资源、水环境约束仍然十分突出。将水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铁岭市建设发展中,遵循人水和谐理念,是保障区域经济、水资源及水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2水生态文明建设现状

  2.1水网建设成效显著

  铁岭新老城区西部为辽河,北部为柴河,南部为凡河,东部为山区。柴河河道紧邻老城区北穿城而过汇入辽河,上游有大型水库—柴河水库。凡河河道由新城区南穿城而过汇入辽河,上游有大型水库—榛子岭水库。新区建设时引凡河水入如意湖,如意湖经人工河道天水河和莲花湖相连接,莲花湖水下泄至凡河最终汇入辽河形成完善的新区水系。新、老城区间水系通过柴河灌区灌溉干渠相连,实现了辽河、柴河和凡河之间连通的格局,水网建设成效十分显著。

  2.2防洪抗旱供水体系初步构建

  经过多年的水利建设,铁岭市以水利工程体系、防汛抗旱组织体系、管理制度体系、灾害防御保障体系四项体系为基础,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防洪排涝抗旱体系和稳定安全的供水格局。防洪抗旱工程体系日渐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50余条河流建有防洪工程,现有堤防总长度747.0km。供水格局稳定安全,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563处,解决了130.4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2.3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近年来铁岭市政府围绕辽河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对违法排污企业清理整顿行动,关停了污染严重的稻草制浆造纸工段,7家糠醛生产企业工艺废水实现减排,取缔、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重污染、生产工艺设备落后的6家企业。20xx年底,铁岭市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均有明显下降,其中,COD排放总量为13.04万t,比20xx年削减4.6%;氨氮排放总量为0.7万t,比20xx年削减5.4%。

  2.4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工作。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计划,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全力封闭自备井,确保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全省压采地下水计划的通知》,20xx年全市总压采水量指标为2123万m3。

  3水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水功能区达标率偏低

  根据辽宁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监测数据,20xx年铁岭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2.9%,与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2.3%的目标尚有一定差距。首先,外源污染威胁大。全市大、中河流的上游来水大多是域外来水,外源污染严重。其次内源压力不断增加。废污水总排放量由20xx年的7500万t增加至20xx年的8600万t。第三,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根据20xx年《铁岭市环境状况公报》,铁岭市COD总排放量13万t,其中来源于农业的排放量占到了总排放量的86%,氨氮总排放量0.7万t,其中来源于农业的排放量占到了总排放量的56%。

  3.2水生态系统出现退化迹象

  铁岭市水生态本底条件优越,水环境基础较好,但近年来随着人口增加和污染加剧,铁岭境内部分流域水生态系统总体生态质量出现退化迹象。凡河流域物种减少,生物多样性降低,涵养水源功能削弱,影响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和生态效能的发挥。此外,对铁岭主要河流的纵向连通性进行初步评价结果显示,除辽河干外,铁岭市主要河流的流纵向连通性较低。

  3.3水资源管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不完善,饮水安全仍需加速推进。目前铁岭市区通过防洪工程改造,已将大部分河段防洪标准提升至50~100年一遇,但辽河干流、柴河、凡河河段仍有一部分未进行改造,铁岭市新、老城区段没有形成封闭、完整的防洪体系,一旦发生较大洪水,将直接威胁市区安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仍需进一步落实。近年来在规范化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一系列成绩,但面向以“最严格”为主题的新时期水资源管理需求,如何尽快建立起相应的严格管理与支撑保障体系是未来一段时间水管理领域的首要任务。市域水资源管理职能部门条块分割现象严重,多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尚未形成。

  4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对策

  4.1以截污控源节水减排为手段的水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1)加强跨境断面水质监测,缓解外源污染加强跨境断面水质监测,加大与上游区域在水污染保护方面的合作与协调,降低铁岭入境水环境压力,从而保证辽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各水期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2)推行清洁生产节水减排,降低污染源强度加大节水力度,积极研究和推广节水技术措施,确保农业节水取得成效;加强对耗水量较大的火电、造纸、矿坑排水等行业管理,鼓励企业开展废水循环利用,大力推行中水回用;推进城市节水,加强节水宣传,全面推广节水器具;按区域水资源特点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逐步形成以水生态容量和水资源总量确定经济结构和发展规模的产业结构优化模式,压缩耗水量大、用水效率低、水污染严重的企业。(3)加强废污水收集和处理,减少入河污染负荷加强工业企业污水治理,提高工业污水治理效率和效果;制定并实施农村环境整治规划,积极推动面源污染防治;推进辽河及其重要支流清河、柴河、凡河等河道的综合治理;建立地下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健全河湖管理制度,实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4.2以山-河-湖为纽带的水生态修复体系建设

  严守辽河干流Ⅳ类水质红线,建设辽河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带。以辽河干流河道生态工程建设为重点,同时加强对凡河、柴河、清河等其他重点支流生态建设,加快恢复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推进辽河生态绿化工程,加快凡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莲花湖湿地公园建设。结合辽河流域水生态功能区水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政策保障,选择典型水生态功能区-凡河和清河,进行生态保育、生态治理与生态景观建设等综合示范,提高河流生态连通性,恢复辽河流域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督、监测为重点,逐步完善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脆弱区、敏感区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区域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4.3以防洪除涝城乡供水为主体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确保防洪安全全面提高铁岭市防洪排涝能力,按照现有河流的防洪标准,城市段河道至少达到20年一遇,农村段均达到10年一遇。加固辽河干流、柴河、凡河防洪堤防,使银州区、凡河新城等重点区达到50~100年一遇,形成完整、封闭的新老城区防洪体系。(2)加强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切实保障饮水安全建立水源地分级管理制度,以柴河水库、清河水库、南城子水库、诚信水库为重点,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保证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II类标准,二级保护区达到III类水质标准。保护饮用水源地地表和地下水安全,保证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5%,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3)进一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总体规划,采用集中供水方式,以新打井、新建井房、安装配套设备及铺设供水管网为主,进一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在此基础上,解决部分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集中式饮水源地达标建设,对农村取水、治水、供水水质实施全过程监管,扩大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范围。

  4.4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为核心的规范化水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依据水利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及辽宁省的有关规定,制订铁岭市各级政府的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确保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理顺铁岭市水资源管理体制,整合各项涉水职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节水载体建设,积极开展城市生活和服务业节水;强化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确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加强非传统水源利用,实行水资源统一调度,全面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快水利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

  4.5以提升人居环境和培育水生态文明意识为重点的水文化体系建设

  (1)提升人居环境在进行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已有水利工程和现有河道,因地制宜地开展河道整治、两岸环境美化和群众娱乐休闲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并带动沿线土地增值,促进地产、零售、休闲娱乐等产业的发展。(2)提高公众水生态文明意识通过水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以及水生态文明方案的实施,提高各级政府、企业、学校、社区和公众的水生态文明意识,从而促进全社会水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价值取向的形成。(3)水文化载体建设结合水利工程建设,融合现代科技与人文景观元素,使水利工程集防洪、供水、生态、旅游等综合效益为一体。在已建的多项示范工程基础上,再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水利风景亮点工程,充分展示水利文化,突出水利特色。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8

  一、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突出提高执行力主题

  市以旅游业为龙头,促进了本市服务业的长足发展,目前三二一的产业结构基本形成;城市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环城高速公路、新庄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要基础设施相继建成;生态环境持续的改善,“两湖一库”水质得到提升,环城林带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生活水平明显得到提高,“六有”民生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的完善,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出台了《生态功能区规划》,制定了《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搭建了11个投融资平台;生态文明观念逐步强化,开办生态文明城市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通过公推竞岗、公开选拔、实施“双百”工程等方式选拔干部,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实践证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完全符合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完全符合的实际,顺应了世界城市发展的潮流,是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

  学习贯彻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我们对本市增强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与思考:市的最大的比较优势是生态优势。市的环境比较好。有两条环城林带,是世界上喀斯特地区植被最好的中心城市,空气良好。气候凉爽。夏季,市的平均气温在24℃左右,年平均相对湿度在76.9%左右,不湿不燥,而且平均风速每秒2.1米,风和凉爽,非常舒适。纬度适宜。专家认为人类最佳的居住纬度为20-30度,市恰好处于北纬26度,处在最佳居住纬度上。海拔适中。市海拔在1000米左右,使人体处在大气压感觉的最佳地域上,非常适合人居住。自然灾害比别的城市少。从来未有地震和沿海地区的台风灾害,生活居住安全。资源丰富。市有丰富的磷、铝等矿产资源,有尚欠开发的民族风情和民族文化资源,这是别的很多城市也没有的。这些优势构成了市发展的比较优势,进而构成向纵深发展的后发优势。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尚处于发展初期,进一步的向纵深发展,还存在许多不足,突出表现在:经济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生态产业发展仍较缓慢;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仍较粗放,城市品位亟待提高;发动基层和群众广泛参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不够深入,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不够丰富;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干部素质和作风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执行力不强。因此,强化责任,切实提高各级干部执行力应是目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对全市性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按照分工负责与项目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市领导工作安排,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建立市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推进机制,把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督查专员制度,强化督查督办机构职责职能。改进和创新督查方式,对全市重点工作实行专项督查、全程督查。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的大督查机制。健全重要工作责任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凡向社会公开承诺的重大工作进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要通过电视、报纸、政府公众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三是严格干部考核。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方式,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把执行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点工程、重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和关键时刻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示,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二、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服务于“三创一办”

  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会议精神,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协办2011年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简称“三创一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从调查情况反馈来看,市党员干部对“三创一办”活动知晓率达100%,卫生状况满意率≥90%,健康知识知晓率≥70%。。认为全市大环境的卫生状况明显好转,生活环境整洁,创建工作很有必要,支持创建活动,但要加强群众对创建工作的再教育和再认识,以引导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培养卫生的长效保洁意识,同时要加强卫生死角的保洁力度。使“三创一办”领导小组了解了群众的心理,为下一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假日旅游带动休闲娱乐业的发展。假日旅游的启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城镇居民的消费模式逐渐向休闲娱乐转变。休闲娱乐不仅让游客参与各种游乐设施和娱乐活动,体验其中的知识与乐趣,而且以休闲娱乐为载体,将休闲文化、体育运动等形式与游乐主题融为一体,使娱乐变得丰富多彩,满足了游客休闲、娱乐、健身的愿望。调查显示,节假日50%的人考虑外出旅游,在外出旅游的人群中,64.8%参与人休闲娱乐。为了适应这一新的需求,各地兴起了许多休闲娱乐行业,如茶馆、陶吧、酒吧、迪吧、氧吧、健身房、射击、水上运动、网球、高尔夫和跳舞机等,到了节日这些地方都是处处爆满。另外,假日旅游还带动金融业、网络电信业、农牧业和建筑制造业的发展。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协办2011年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我们三创一办的具体内容。“三创一办”是城市发展的大势所趋,是事关全市乃至全国人民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大事实事,对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塑造城市文明形象,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三创一办”涉及到各行各业,涉及到千家万户,是一项“人人有责、家家受益”的社会工程,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

  三、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办好职业教育

  近年来,市通过整合资源、增加经费、加强师资队伍力量、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等多项实招为职业教育发展“护航”。同时依托国家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好政策,市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办学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职业院校50所,其中高职院校2所,在校生4200人,年招生近3000人,专任教师442人。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市属中等职业学校40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5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所,在校生52598人,年招生2万人,专任教师2393人。2010年初比200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数增加了13所,在校学生数同比增加33800余人,是2005年的2.8倍。这标志着我市职业教育驶入“快车道”。根据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新建和扩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县级职教中心;争创6所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重点建设10个以上重点优势特色专业。全市高等职业学院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7万人以上。到2020年,形成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职前职后教育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四、把生态文明市建设作为富民强市的“总抓手”

  生态文明作为一个新概念、新思维,不仅进一步完善了科学发展的理论,而且是促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抓手。抓生态文明建设,才是真正抓住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内涵,根据调研工作我们了解到,2010年市加快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编制完了成铝、磷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优化了矿产资源配置。强力推进了铝、磷、煤等资源型企业技术改造,加强了磷渣、粉煤灰、赤泥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同时加大了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坚持绿色招商,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落户。推广清洁生产,逐步实行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完善企业污染源档案。加大整治违法排污力度,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或关停。加强以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为重点的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快了清镇发电厂、钢厂、贵州水泥厂等重点污染源的异地改造项目建设,强化了生态植被恢复治理。采取了科学、有序、合理的开采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大力实施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流失、石漠化和沙石采掘场综合治理、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加大了交通干线绿化力度。因此,市要把握好、利用好生态文明市建设这个总抓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努力优化生态环境,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全面构建生态社会,并以此去推动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去规划发展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整合生产要素、增强发展潜力;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逐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政治文明、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真正把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生态社会和谐的强市名城。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9

  1.杭州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现状

  杭州下沙、萧山等工业区部分地区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因工业发展造成污染,钱塘江流域污染更是不断加剧,对杭州的饮用水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此外,城市化的不断加快使得杭州传统风貌不断变化,大量农用地、湿地、林地被侵占和破坏,“六条生态带”也遭到侵蚀,整个杭州的生态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其次,交通拥堵现象严重。近三年,汽车保有量猛增70%,预计主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还会以更快的速度增长,而由于杭州交通路网整体容量小,集散交通能力弱,这样的机车总量增多对应的道路承载力的狭小使得交通拥堵现象较为严重。再次,市中心区与郊区生态建设差距大。杭州市中心区绿化带和基础设施交完善,整体面貌富有生机和活力,而与之相比郊区则有很大差距,生态基础设施不全,基本的污水处置和垃圾堆放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在城郊结合区域,集中了大量外来人员,从住宅及日常生活水准来看都滞后于美丽城市建设的需求。

  2.建设生态文明的杭州的措施

  2.1推进城市景观美化,创造美丽生态环境

  2.1.1树立美化城市的意识。通过城市绿道网络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增加城市绿地用地,保持城市生态平衡,缓解城市污染问题。例如,新加坡就通过绿地网络规划,达到100%的土壤绿化覆盖率,并且注重多样的生物配置,使城市市容整洁美丽。此外,可大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绿化意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认识到绿色环境对于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并且增强保护意识。

  2.1.2在尊重和保护自然的基础上,开发自然风景区。杭州多次被评为“国家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的称号,可以说明杭州的景观设计较为突出,可以在此基础上,可开发自然生态风景区、公园、道路两侧美化的层次丰富的生态体系,使得城市面貌整洁优美,当然,在城市景观设计中要充分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避免过度开发*费自然资源的现象发生,道教讲究“道法自然”“自然无为”,就是要顺从自然物的自然而然,尊重自然物,讲究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1.3美化城市边缘地带,完善生态基础设施。在杭州城郊地带可建立专门供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整洁场所,而城郊地带可用来发展都市农业,一方面能够为城市提供卫生的农产品,满足城市居民需求。另一方面,城市周边农业带能够作为城市的绿化隔离带,充实城市的布局,防治城市环境污染,营造绿色景观。此外,政府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生态基础设施落后的地区面貌,创造宜人的生活环境。

  2.2完善交通网络和交通布局,建设美丽生态空间

  2.2.1交通规划与土地规划相结合,调整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注重优化空间结构和调整功能布局,鼓励使用公共自行车和步行。在对于居民居住、工作、休闲场所的划分中可适度综合、平衡布局,中和三者间的分布和距离,以实现更多居民以慢行方式上下班,增加步行和公共自行车的出行率,降低机动车的使用率,杭州市可增设公共自行车的点,开辟自行车行驶道,并且设置步行区域,以提高自行车出行的使用率,鼓励步行,既能倡导绿色生态的出行方式,又能优化交通运输布局。

  2.2.2发展轨道交通,注重多种出行方式的衔接。在路面交通拥堵现象不断加重的情况下,杭州赋予了轨道交通的实践,在2012年11月24日地铁1号线就正式开始试运营,也要加大其余路线地铁的建设,以尽早实现轨道交通网络系统,减少市民对路面交通的依赖,同时也要充分意识到地铁与地铁、地铁与公交之间的衔接,并在换乘点予以指示牌提示,减少人们的换乘时间,注重多公共交通工具的衔接。

  2.2.3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适时变通交通布局。可以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应急管理,并建立评估系统适时调整交通形式,智能系统发挥监视效果的同时也可提供人们交通工具和路线的选择。此外,可以学习香港建立自动收费系统,便于换乘各类交通工具的费用扣除,公交机构也能因此收集市民乘车信息,精确不同路线客运量并及时调整路线和时间表,提高工作效率,缓解交通压力。

  2.3完善生态保护和管理体制建设,树立美丽生态理念

  2.3.1加大生态保护知识的教育和宣传首先,对工厂负责人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使其权衡经济效益与环境破坏的利与弊;其次,实现社区居民的生态教育,居委会成员要积极宣传环保知识,带领居民改变日常行为观念,践行绿色生态的行为方式。再次,加强基础教育和媒体宣传。在学校开设生态城市文明行为方式的相应课程,培养生态意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设置相应生态建设专题网站,将生态理念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2.3.2完善生态文明政策体系(1)推行政府奖励政策。政府对于节能减排的循环经济产业予以技术支持并给与奖励,以鼓励企业高科技发展,促进企业产业结构改革,减少废弃物的排放。例如英国设立了Jer-wood-Salters环境奖,日本许多城市设立“资源回收奖励制度”,杭州也可设立相应制度,转变高消耗、高污染和高增长的发展模式,以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平衡,鼓励企业树立生态循环理念,减轻工业发展对环境造成的压力。(2)建立污染物排放监管制度。针对杭州市工业“三废”排放指标超标等环境问题,在《杭州市节能减排工作奖励办法》《杭州市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可建立统一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于污染物进行统一监管和检测,限制产业污染物排放许可,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排污,并对于超标的产业进行严格控制并处以惩处,实现综合管理的环境法规政策标准。

  2.3.3健全监督监管机制(1)明确各地区监管主体,健全民众举报制度。划定各区域的监管主体,明确其责任和职能,该监管主体可以是政府,或以社区为单位,建立社区联合会,在此基础上,开通环保举报投诉热线、网络投诉通道,为民众反映污染事实提供有效多样渠道,鼓励民众的'举报行为,并且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2)建立风险评估和公示制度。对于环境阶段性状况和承载能力予以评估并及时进行公示,让民众明确自身所处环境各指标的合格情况,对于各指标合格的要予以保持,对于超标的项目,鼓励民众投入到寻找污染源的任务中来,树立营造美好的生态氛围的责任感,也提升其日常行为对环境带来影响的重视度。(3)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除确保民众对环境的知情权以外,要鼓励民众充分行使批评权,参与到环境治理的决策中来,可以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听证会等一系列方式,让民众参与其中,广泛听取其政策建议,完善生态建设和环保政策,真正实现以人为本、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理念。

  3.总结

  生态文明视野下的城市建设,是创造美丽城市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只有在生态环境、生态意识和生态空间美的前提下,才能能为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提供有利条件,才能使美丽城市建设中各个体系的完善和协调创造基本依托,美丽杭州的生态文明建设要充分把握环境美化、交通改善、环保理念三个方面,并实现三者的有机协调,使城市焕发生机和活力,为其他城市建设提供经验,为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态文明,是指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为前提,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经济社会发展形态。

  第三条 本市以建设生态观念浓厚、绿色经济崛起、城乡环境宜人、生态文化普及、生态制度完善、市民和谐幸福、政府廉洁高效的生态文明城市为发展目标。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应当将生态文明理念、原则、目标、方法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第四条 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城乡统筹、合理开发、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编制和实施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

  (二)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三)制定资源有偿使用、生态产业扶持等政策措施;

  (四)制定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五)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决策、协调、合作和激励机制;

  (六)确定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等试点与推广。

  县、乡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权利和义务,有权检举、投诉和依法控告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方面的检举和投诉。

  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并且鼓励、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公众的生态文明建设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九条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协调一致。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应当包括总体要求、空间开发格局、产业体系构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宜居城市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生态社会建设和制度保障等内容。

  依法批准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划定生态功能区,规定高效集约发展区、生态农业发展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区、优良生态系统保护区等功能分区及其规范要求,确定片区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

  各级人民政府实施城镇化建设,布局产业发展和生态安全项目,应当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进行。

  第十一条 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应当包括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生态产业、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和政府责任等指标,与公众满意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需要、实施进度相适应。

  第十二条 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应当突出下列内容:

  (一)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

  (二)水污染防治以及水环境质量改善、水源地保护;

  (三)大气污染防治以及空气质量改善;

  (四)土壤污染防治以及耕地、林地、绿地和湿地的保护、建设和利用;

  (五)噪声污染防治以及声环境质量改善;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综合利用与处置;

  (七)水利、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八)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以及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九)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

  (十)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生态产业体系建设目标,实施国家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鼓励发展生态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生态旅游业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生态文明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应当将低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新能源、绿色建筑、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并且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或者督促落实财政性资金支持、选址供地、政府采购和信贷支持等优惠、扶持措施。

  第十四条 开发区、产业园区应当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统筹规划、改造升级,加强环境和设施配套,建设循环经济基地,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第十五条 磷、铝、煤等资源型产业,应当遵循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按照就地转化、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的要求,推动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和煤电化一体化发展,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实现物质和能源的梯级利用,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提高三废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不得引进不符合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

  第十七条 禁止生产、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和产品,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生态文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本区域内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限期淘汰计划,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计划完成限期淘汰。

  第十八条 实施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行生态循环种养、休闲观光生态农业、大中型沼气生态循环和村寨污水净化处理等模式,防治农村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与管理,保护农村自然生态,建设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

  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鼓励和推广社区支持农户的绿色纽带模式,建设生态乡村,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实现城乡统筹、深度融合、互信互惠、共同发展。

  第十九条 加强以河湖水系、环城林带为重点的水源、林地、绿地、湿地等资源保护和建设,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地率和林木蓄积量,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巩固城市生态屏障和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弘扬生态文化,实施城市精神塑造工程、城市形象传播工程和诚信体系建设工程,发展体现生态文化、地方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生态文化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媒体、文化设施和文学艺术等途径形式,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

  第二十一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生态文明区域、单位、家庭以及示范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和志愿服务,改善生产生活秩序和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文明素质,促进形成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等生态、环保、健康和文明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地方课程,学校应当设置生态文明教育校本课程并且保证相应课时,托幼机构应当安排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开展儿童、青少年的生态文明养成教育。

  第二十二条 机关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建立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和带头使用低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以及再生产品,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按照定额指标用能、用水。

  餐饮、娱乐、宾馆和交通运输等服务性行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减少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产品。

  第二十三条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生态文明建设行为规范,维护城市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二)随意倾倒垃圾、污水;

  (三)乱涂、乱贴、乱画;

  (四)违章占道摆摊设点;

  (五)损坏树木花草、绿化设施;

  (六)违法横过道路;

  (七)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进行取土、挖砂和采石等活动:

  (一)公路、铁路干线等对外连接干道两侧和机场、车站周边的可视范围内;

  (二)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环城林带和公园内;

  (三)湖泊、水库周边,河道沿岸。

  上述区域内已经建成的取土场、采砂场、采石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限期关闭,并由生产经营者负责生态修复。因限期关闭给合法生产经营者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在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花溪水库、松柏山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以及准保护区距湖面最高水位线500米以内,其他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除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禁止新建小规模畜禽养殖场,禁止围湖造田、围湖养殖以及其他缩小湖泊、水库库容的行为。

  在前款规定区域内,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存在的小规模畜禽养殖场,应当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且进行有效治理,达标排放。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 进行建设开发决策或者审批建设项目,应当优先考虑自然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和保护水平,以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已经批准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节能评估文件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文件等为依据。

  对涉及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或者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作出决策前采取听证、论证、生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和社会公示等措施,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对涉及特定相对人的决策事项,还应当征求特定相对人或者有关行业组织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以及森林等生态系统进行监测、预警和综合评价。

  第二十八条 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对具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区、县(市),市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除防止污染、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二十九条 实行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绿化维护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具体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门前三包责任书,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社区服务管理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与划定范围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体工商户分别签订。

  门前三包责任人履行责任书确定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绿化维护责任,确保达到规定标准;社区服务管理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履行相应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职责,市容环境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相应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

  第三十条 生态文明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拨款、企业投入、社会融资和公益捐助等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

  涉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体功能区建设等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公益性项目,应当主要由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基层自治组织、环保公益组织等实施环境公益项目,政府可以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给予经费支持。

  第三十一条 按照体现生态价值、代际公平、合理补偿的原则,建立以资金补偿为主和技术、政策、实物补偿为辅的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由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生态补偿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等构成的生态建设补偿资金。

  接受生态补偿后的城乡居民收入,不得低于兑现补偿当年本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

  生态补偿的具体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建立人才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提供创业资助、工作场所、住房公寓、贷款担保、融资服务和薪酬激励等措施,引进、培养和聚集人才,加强生态文明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三条 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员制度。具体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按照全覆盖、不重叠、网格化和信息化原则,在社区、乡镇村(居)民委员会设立监督员,负责收集破坏生态环境、违反城乡规划和主体功能定位等信息,向生态文明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生态文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监督员培训指导和信息收集、利用、处理、反馈等工作机制。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主动公开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政府信息,并且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一)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

  (二)生态功能区的范围及其规范要求;

  (三)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节能评估、生态风险评估文件审批结果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

  (五)财政资金保障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

  (六)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七)环境资源保护、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情况;

  (八)社会反映强烈的生态文明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五条 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按年度进行,以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和公众评价为主要依据,与考核对象类别、区域功能定位相适应,客观、公正反映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并且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对责任单位以及第一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实行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和第一责任人离任报告制度。

  第三十六条 实行生态文明建设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整治和处理各种违反行政管理规范的行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修改生态文明建设配套规定,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第三十七条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要求有关责任主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等责任。

  检察机关、环保公益组织为了环境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对涉及环境资源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行政管理职责。

  第三十八条 审判、检察机关办理环境诉讼案件或者参与处理环境事件,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或者法律意见、检察建议或者督促令,有关行政机关和单位应当及时回复。

  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加重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生活环境的破坏,或者可能造成难以恢复后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

  第三十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因环境污染致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鼓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律师、其他法律工作者为环境诉讼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定期听取审议同级人民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报告,检查督促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情况,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或者决定。

  第四十一条 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依法对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及国家机关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有关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有关单位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新闻媒体报道或者反映的问题,通报调查处理情况。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废止、中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目标,或者对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目标进行重大变更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作出相应决定的负责人从重问责,直至免职。

  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追究失职、渎职等过错责任,并且责令落实整改措施:

  (一)擅自改变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

  (二)引进不符合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

  (三)批准引进和采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四)不按照规定制定、公布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限期淘汰计划;

  (五)不依法重点公开生态文明建设政府信息;

  (六)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应职责;

  (七)拒不履行环境诉讼裁决;

  (八)拒不接受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

  (九)其他阻碍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产品、设备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由生态文明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使用的设备、材料,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生态文明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按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清除,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二)随意倾倒垃圾、污水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乱涂、乱贴、乱画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清除,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章占道摆摊设点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五)损坏树木花草、绿化设施的,由生态文明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并且按照造成损失价值的1至3倍处以罚款;

  (六)违法横过道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由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8%以上10%以下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造成水土流失,逾期未按照水行政管理部门限期治理要求履行治理责任,或者不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确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原地修复或者异地修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两湖一库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新建小规模畜禽养殖场的,责令停产,处以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已经存在的小规模畜禽养殖场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进行有效治理、达标排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搬迁、停产、关闭;

  (二)实施围湖造田、围湖养殖以及其他缩小湖泊、水库库容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排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且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披露等方式督促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中的小规模畜禽养殖场是指:

  (一)红枫湖、百花湖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以及准保护区距湖面最高水位线500米以内,常年存栏量为30头以上300头以下的猪、羊,或者300羽以上3000羽以下的鸡、鸭,或者10头以上50头以下的牛;

  (二)阿哈水库、花溪水库、松柏山水库和其他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常年存栏量为30头以上500头以下的猪、羊,或者300羽以上3万羽以下的鸡、鸭,或者10头以上100头以下的牛;

  (三)达到上述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10月16日贵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xx年1月8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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