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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公告(荐)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xx年2月1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投资设立杭州曙光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对外投资概述因万家星城项目开发进度需要,决定向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38,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7,000万元增至95,000万元。
本次增资具体实施授权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权办理。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开发杭政储出[20xx]102号地块,经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出资设立一家项目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完成杭政储出[20xx]102号地块的开发。
2、增资主体介绍此次增资主体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增资主体,增资后,公司仍持有万家星城公司100%的股权。
3、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万家星城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57,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610号101室,法定代表人:戚金兴,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经营)。至20xx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375,652,236.27元,净资产49,686,974.87元,20xx年半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269,450.1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充实万家星城公司的资本金,使万家星城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二、《关于投资设立杭州曙光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1、对外投资概述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开发杭政储出[20xx]102号地块,公司决定出资设立一家项目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完成杭政储出[20xx]102号地块的开发。
2、投资主体介绍项目公司的投资主体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3、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项目公司名称(暂定):杭州曙光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慧明,从事杭政储出[20xx]102号地块项目的开发经营与建设。该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朱慧明先生担任;朱慧明先生兼任该公司经理;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沈伟东先生担任。
4、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开发杭政储出[20xx]102号地块。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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