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拘小节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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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小节的典故

不拘小节的典故1

  指不注意生活小事。语出《后汉书》中的'《虞延传》和《杨政传》。

  《后汉书·虞延传》说虞延“长八尺六寸,要(同腰)带十围,力能扛鼎。性敦朴,不拘小节”。

  《后汉书·杨政传》则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杨政曾向代郡(今山西省阳高地区)范升学习《易经》。后来范升被自己离弃的妻子控告,被关进了监狱。为此,杨政赤裸身体,耳贯羽箭,抱着范升的儿子潜伏道旁,等皇上车子路过时,叩头大喊: 我师范升先后娶了三个妻子,只有这一个孩子,刚三岁,就要变成孤儿了,请可怜可怜他吧。护卫官担心杨政这一举动惊吓到皇上,举箭便射。但杨政并不离去。护卫官又用戟戳伤了杨政的胸部,杨政仍不离开,其言辞越发恳切。结果感动了皇上,下诏释放了范升。杨政因此也名显四方。《杨政传》评价杨政:“为人嗜酒,不拘小节,果敢自矜,然笃于义(非常重义气)。”

不拘小节的典故2

  不拘小节的意思

  拘:拘泥。不为小事所约束。多指不注意生活小事。

  虞延是东汉时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人,长得非常威武,勇力过人,能肩扛千斤鼎奔走如飞,被人视为天神下凡。年轻时在家乡任户牖亭长。王莽称帝时宠幸魏贵人,朝中公卿及郡县官员对魏贵人的亲属及奴仆都畏之如虎。虞延听说后十分震怒,他采取突然行动将那些不法的家奴抓进监牢。王莽末年,天下纷争。虞延身披甲胄,日夜巡逻,维护百里方圆的治安,百姓才得以安宁。虞延在伏、腊之际,法外施恩破例允许监狱里的犯人回家与家人团聚。犯人们对他感恩戴德,都能如期返回。

  后来虞延辞职回到家乡。当地的'太守宗富对虞延的贤名早有耳闻,请虞延出任功曹(郡中总务长,可参与郡中一切政务)。宗富生活奢侈,服装车马常常超过法定的标准,虞延认为这样下去迟早会触犯刑律,便劝谏说:晏婴当齐国相国时,连一件像样的皮衣都没有;季文子为鲁国相国时,他的妻子从不穿丝绸衣物。从古至今,生活俭朴的人很少犯生活错误,请您留意。但是宗富照样我行我素。不久,宗富的过分奢侈被大臣们参了一本,皇帝下令处以死刑。

  有一回,当刘秀的车驾进封丘门的时候,因城门狭窄,仪仗不能通过,一时路塞。刘秀大怒,命令痛打负责此次行动的侍御史100鞭。虞延即向前跪倒请罪说:城门狭窄是地方官的责任,侍御史没有责任,受过的应该是我。刘秀听了觉得有理,便赦免了侍御史。虞延如此深明大义,在百官中传为美谈,他从此贤名远扬。

  虞延虽然在原则问题上十分精明,但在小事上却从不大留心,所以史传上说他:性敦朴,不注意细事(不拘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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