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5-07 12:52:33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优秀】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优秀】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一本书可以为一个人的命运,做出巨大贡献。的确《骆驼祥子》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骆驼祥子》这本书,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恰好那天老师让我们自由阅读,我便随手拿起一本书装模作样地“阅读”。我迅速把头往四周一瞄,全部同学都在聚精会神地阅读,他们都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我于是也认真阅读起来,读着读着就好比自己是一个醉汉,完全痴醉在书的海洋中。

  我看见了祥子刚开始只是一个穷鬼,经过三起三落,最终还是受穷。但是我并不只单看他的外在物质,祥子有意志,他内心如一团熊熊燃烧着的火焰,他有决心,任风吹,任雨淋,他就像一块坚硬的铁,坚韧无比。

  老舍爷爷笔中描述的祥子,是一个壮丽的硬汉,他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着,他朴素,他娴静少言,他是一个洋车夫,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做好自己。这也告诉了我们应当做一个有胆量坚强的青少年,对于任何一件事没有对与错,只有我们内心是否去思考过,去批判过,去承认过自己的过错。

  我很庆幸自己出生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没有压迫,没有剥削,生活自在。最初那个有奋斗目标且敢于奋斗的祥子是我一生的榜样,祥子有毅力,这无需质疑,但他却没有足够的毅力,去最求他所要的目标。曾经鉴定着的也一步一步动摇了,不过这也是我们一些人同样的感受,现在恍然想想,如果祥子“咬定青山不放松”,到最后也不会变的穷中更穷。

  书中“拉到了终点,祥子的衣裤都拧出了汗,哗哗的,像刚从水中捞出来,他感到疲惫,可是很痛快,值得骄傲”。这句话我知道祥子为了挣钱买车,全心全意,在所不惜的.为客人们拉车,他不在意头顶上顶着个火辣辣的太阳,他的决心,点燃了他心中的小宇宙。他,是一个经历心酸而不衰,被经磨难而更强大的真真正正的龙的传人,在他的身上,处处散发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熔铸而成的可贵品质——吃苦耐劳。

  我很喜欢老舍爷爷书中的一句话:“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对呀!祥子的堕落是因为这充满乌烟瘴气的“悲凉”社会,使原本正直,善良的祥子变成了与社会一样的“祥子”了。

  《骆驼祥子》这本书读完让我回味无穷,每当我做一件自己抉择不了的事情,便会想起骆驼祥子。应当学习祥子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使我学会了再苦再累都要坚持,不抛弃,不放弃!让我一生受益!

  《骆驼祥子》是我最爱的一本书,它让我感悟出了许多人生道理,教我怎么做人,怎么待事,祥子那骆驼般的精神,给本书增添了一道绚丽的光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穿梭在绿树成荫、百花齐放的胡同里,看着追逐打闹的小孩子,听着大人们谈笑风生,我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记录了主人公英子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胡同里度过的童年时光。在她的童年时光里看到过骆驼吃草的搞笑样子;听到过兰姨娘诉说心事;和“疯”女人秀珍做过朋友;认识了厚嘴唇的为了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经历过失去亲人的痛苦。英子的童年既有调皮可爱的一面,也有哀愁的一面。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浸在了英子的童年里。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英子。

  我觉得英子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姑娘。在第一章骆驼队来的时候,她看着骆驼吃草咀嚼的样子就学骆驼,还发出了感慨:“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的走,慢慢的嚼;总会到的,总会吃饱的。”这段话表面似乎只是在说骆驼,但其实细细品味就能读出“要做任何事都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不能一口吃一个大胖子”的深刻道理。

  英子与众多小孩一样,有强烈的好奇心。她总会问妈妈:“夏天来了,骆驼到哪里去?”妈妈回答不上来就有些生气。英子在第一章的结尾发出了感叹“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了。”童年可谓是人生中最珍贵,无可代替的财富。因为童年是我们最无忧无虑、轻松自在的时光。只可惜,时间像流水一样不经意间已经越流越远,留给我们的只剩下了回忆。

  我最佩服的是英子坚强的品质。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英子的爸爸因为肺病去世,连英子的`小学毕业典礼都没有赶上,爸爸临终前对她说了一句话:“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去做,就闯过去了。”当老高吞吞吐吐的把爸爸的消息告诉英子后,英子并没有痛哭流涕,而是冷静地看了看周围的弟弟妹妹。或许那一刻,她想到了爸爸对她的教育,觉得自己应该长大了。她看着爸爸种的夹竹桃说出了一段让人泪目的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从这简简单单的15个字中,让我感受到了她的坚强与面对事情的乐观。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每个人都会经历生死离别,只有在悲痛之下乐观面对的人,才是真正坚强的人!

  每当看到《城南旧事》封面上那个的小女孩,心中总会产生一种钦佩之情。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从文字中品味到了世间冷暖,更让我从英子身上看到了对成长的另一番注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如果问我,喜欢去书店还是二手书店?我会选择二手书店。因为就在捷运站附近的一条小巷里,有间整齐又漂亮的二手书店,这间二手书店中有一个十分不起眼的角落,摆满了只要十元的二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在那不起眼的角落中找到的。

  “快点选好书,我们要走了!”妈妈催促着。我快速的扫视着十元二手书的书架,最后,目光落在了一本谜语书上。就在我正要拿书的时候,妈妈又开始催我了,我不耐烦的回头告诉她选好了,然后从书架上拿下那本谜语书就快步走向妈妈。“彩妆女孩……嗯,好。”妈妈看了看那本书,并将书交给店员。我才觉得不对劲,再仔细看了店员手上的'那本书,是一本名叫彩妆女孩的书,不是我想要的谜语书,原来我拿错了!

  或许是缘分,让我和这本书相遇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本彩妆女孩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同时也想着,十元买下的书应该不会很好看,所以不抱任何期待的开始阅读这本书。结果,这本书竟然出乎意料的精彩,从书中的第一个章节开始,我便彻底爱上了这本书。有天夜晚,我因为失眠于是决定看会书,没想到自己一口气就把整本书给看完了,再望向时钟时,已经是午夜了。

  至于我为什么对这本书如此着迷,可能跟我的生活比较有关系。我很迷茫,因为自己总是时不时的撒谎,但随着年纪的增长,我才意识到撒谎是不对的行为,因此我才开始很努力的改进。而这本书的故事,就是在讲述书中的女主角习惯撒谎、依赖谎言,把生活搞得一塌糊涂,最后才发现原来真实才是最美丽的。看完这本书我有了许多的感触,我开始思考为什么人会撒谎,以及谎言到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帮助,不仅激起了我对“说谎”这件事的好奇心,也让我开始抛开谎言、面对真实。

  每一次,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只要我遇到挫折或感到沮丧,静下心来阅读这本书,都会奇蹟般的拥有满满正能量,让我能继续以微笑面对烦心事。这本书还有一个极大的特点,那就是不仅百看不厌,而且每次重新阅读时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彩妆女孩,是一本很奇妙的书,能带给人无穷的力量和正能量,还有积极向上的精神。我很感谢彩妆女孩,这本书陪我度过了重重考验、层层难关,当然我更想感谢的是那间二手书店,谢谢它让我意外获得这本我最喜欢的书:彩妆女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字叫《比糖果甜蜜》。

  可能很多人没听说过,这是在我三年级时妈妈买回家的,当时我就被这充满诱惑力的书名字吸引了。“比糖果甜蜜”,可能是讲甜蜜的故事吧,我想。迫不及待的打开书,书中一个个有趣的篇名让我眼花缭乱:《鼻涕虫的教训》、《骨碌骨碌换》、《鳄鱼原来很美丽》等等。故事的情节吸引着我,不舍得放下它,像是担心怕它跑掉似的。甚至到了晚上,等父母已经睡熟了,我在被窝里用脖子夹着大手电筒,双手端着书再一次看起这动人的故事……我那时对这本书达到痴迷的程度了。

  书中有两个故事现在仍让我记忆犹新。一篇的名字是叫《小鸟得救的意义》,讲的是:在一次大洪水中,有一头叫琥珀的`小犀牛临危不惧,勇敢地救起一只掉下鸟巢的小鸟。琥珀让小鸟拼尽全力地朝自己背上爬,小鸟因此得救了。在大洪水过后,潮热的天气让犀牛们苦不堪言,大量的不足米粒大小的虫子在它们背上生长繁衍起来,小虫子们吸食犀牛的血,又痛又痒难受极了。这时候,琥珀却很自在,是因为它救起的小鸟正在琥珀的背上为它捉虫。这样,琥珀既不难受,又能让小鸟填饱肚子。别看犀牛外表凶悍,其实是个大近视眼,因为食物奇缺,小犀牛往往会成为野兽们的美餐。但是,琥珀又是个例外,因为小鸟飞上天为琥珀大声报警,为琥珀的安全带来了不小的帮助。这些是让琥珀没想到的,当时的小举动,现在得到了最好的朋友。这个故事生动,让人有所感悟:犀牛琥珀在救起小鸟的同时,其实就是在帮助自己,这些凝成一个词,其实就是“自助得助”。无论星球怎样旋转,日子如何更替,一个朴素的道理总是在人们心中跳动:当你向处在困难中的人施以援手、加以关怀,那就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一缕温煦是阳光。

  另一篇故事的名字叫做《伟大的小》,名字很奇怪,讲述了一个名字叫小草根的孤儿在小事上从不吝啬他的善心,最后得到应得的回报成为了王子。伟大的小,“小”字突出的不正是这伟大的善心吗?善举虽渺小,但积累多了就是伟大。

  细心的作者在每个故事的结尾会献上“魔法”,每一个“魔法”其实就是我们为人处世上,应该或不应该做的道理,引导我们在做人这方面走上正路。

  这位细心的作者是谁呢?她就是儿童文学作家李晓玲。名字有些陌生,但她的作品你一定听过《写给小读者》。李晓玲的笔名叫晓玲叮当,她希望自己的作品时时在小读者如花的季节里叮当作响,希望小读者能像喜欢巧克力一样喜欢她的作品。

  经过我的介绍,大家也应该明白了这本书的“过人之处”了。对我们来说,这是本非常有益的书,不知你是否被它吸引?快来读读这本书吧,它会使你的内心感觉比糖果还甜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暑假里,我和妈妈去临安玩,晚上我们逛了书城,妈妈给我买了一些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著名作家黄蓓佳创作的长篇小说《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的故事。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当我一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那粉红色的封面吸引了。那上面有个胖墩墩的小女孩,正坐在桌前托着腮帮子思考问题,我想这本书一定很好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浏览了一下目录,其中一个标题是“为女儿减肥,减瘦了爸爸和妈妈”一下吸引了我,我就连忙翻到那页,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那一节说金铃生下来的时候并不胖,而是瘦得像一只小老鼠,金铃的妈妈和奶奶天天变花样精心喂养她,使她像吹气似的长成了一个小胖妞。她妈后来听说胖会影响智力,就给她减肥。结果减了两个星期,金铃一点也没瘦下去,反倒减瘦了她爸妈。减肥的计划直到金铃在体育课上晕倒才停止。以后她妈就再也不敢提减肥这两字了。作者写得妙趣横生,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一回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捧着这本书不放,一口气就看了半本,直到妈妈叫我吃饭,我才无可奈何地放下书。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值得我学习的好孩子。虽然她不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但我觉得她比许多考试棒棒的同学还要棒。当她得知一名叫幸幸的小女孩被父母抛弃,便不由自主地把她带回家照顾,虽然小女孩后来住到她外婆家去了,但金铃还是经常去看她,还用自已积攒的零用钱给幸幸买玩具。我想,如果我妈妈收养了别的孩子,我会不会像金铃那样地对她呢?当她看到被同学丢弃的蚕宝宝时,她就走不开了,偷偷把它们捡回去,非得养好它们不可。她照顾蚕宝宝是那么细心,那么充满爱心,让我自惭形秽。记得去年,同学让我照顾她的蚕宝宝,我要出门旅游,就扔下几片桑叶给它们,回来时,发现桑叶早已一扫而光,蚕宝宝饿得都快奄奄一息了。我看了也不着急,反倒让妈妈操心去找桑叶。从金铃的身上,我看到自己是多么地不负责任。金铃虽然考试成绩不是很好,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努力,我为什么有时候碰到一点困难,就选择放弃呢?

  掩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我也要做好孩子!像金铃一样,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宽容别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文豪兄弟的一本《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的励志书,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的抓住了我的心。

  因为是第二本书的'缘故,兄弟俩的文笔似没有第一本那样稚嫩,多了几分成熟,没了兄弟俩在高中和刚入大学中的劳累和迷茫,多了兄弟俩关于生活的感悟与反思。

  全书共有十个人,十件事,讲述了二十个关于勇气、成长与爱的正能量故事。送给同样有梦想的你,总有一天,你会穿越人海,发光发亮。

  子文写的是“那些事教会我成长”,子豪写的是“那些人教会我爱”。其实每个人的生活都这样吧,总有那么些事和人的出现,是为了教会我们爱与成长,只是有些人交错后就转身,而有些人还会在原地等。

  我记得哥哥子文在书中写道:“这是最好的年纪。你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可以勇敢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又因为年轻,即使做错事也会被原谅。所以啊,时间别花在畏惧和犹豫上,考虑清楚了就去做。”就像哥哥子文创立自己的护肤品牌,其中经历了许多苦难与磨砺,但还好有许多支持他的人和伙伴,可以让他在事业上获得成功,靠着创业养活了自己和弟弟,为父母减轻了许多压力。

  弟弟子豪说:“再强大的人也会有软弱的一天,这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的硬汉或者铁娘子,那些都不过是遇到困难比普通人多挺了一会儿的人罢了。累了,就靠一靠,难受,就哭一哭,没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相信我,见证你恋爱的,心疼你吃苦的,陪着你长大的总会有人。”弟弟子豪在创业上好像显得没有哥哥那么成功,但他在生活中自黑,会给哥哥送水果,为哥哥增添快乐,同时他也是哥哥和爸妈的避风港,是他们快乐的源泉。

  书中有许多鼓舞人心的话,可以把原本不平静的心平静下来,与其说它是一本励志书,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娓娓道来的小故事。文豪兄弟说:“无论你现在处境如何,都请不要轻易下结论,好的请坚持,坏的请努力,你要看到别人的光芒,更要信仰自己的力量。我们的每一点付出,大多数的尝试和所有的等待都有意义,你要坚信努力的人会有好运气,肯付出就能冲出黑暗,漫漫长夜后,黎明终会到达,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彷徨又怎样,我们都一样,只要努力,就会冲出黑暗,迎来光芒。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在人生的路途上是你的导航者。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一个魔幻故事,让我们走进童年的大门。孟小乔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在一次偶然之下遇见了仙女蜜儿,蜜儿的到来使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如:给孟小乔吃壮胆药,让孟小乔结识了爱玩的小人精,让老师再期末写评语时给美一个学生写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无论你在什么时候,答应了别人一定要做到,人一定要遵守许下的诺言,不然后果出乎意料。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失去了别人的信任;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让说有人都讨厌你;不要因为不守信让你后悔一生。

  后来蜜儿来到了红宫学校,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带给学生不一样的感觉,给了学生一段快乐的学习经历。让红宫学校活跃起来。她改变了红宫学校死板的教学方式,让整个红宫学校布满快乐的气息。

  老师,带给学生们知识的,学校,是学生们汲取知识的殿堂,但他们同时也是带给学生快乐的.。蜜儿为学生办了一场“烦恼葬礼”,让学生们开心起来。带学生去“童心城堡”,还给学生一颗童心。有些家长在放假期间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学校作业写完了还要写辅导班的作业,孩子的假期别作业淹没,我们都明白家长是为了我们,是对我们期望高,怕我们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和别的孩子拉开差距,我们知道你们的用心,但这样家长们在无形中就形成了“爱心杀手”,扼杀了孩子们应有的快乐,那颗童心也渐渐地消失了。学习固然重要,知识必然是人生道路上上的必备物,但我希望我们明白,我们是个孩子,不要忘了我们的童心,不要忘了那个心底最朴实、最纯真、最可爱、最快乐的自己。

  学习是在快乐的天空中飞翔的,但因为家长们没完没了的约束,学习变的枯燥无味,老师是在快乐中教学,学校是在快乐中陪伴学生,学生也是在快乐中学习,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适当放松一下,毕竟学习是重要的。

  学生们如格格亚一样,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自己的个性和爱好,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太过约束我们,给我们一个快乐的、自由的学习天地。大人们总以为自己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内心的想法,但并不是,他们不明白我们想要什么,想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学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教育,虽然是童话故事,但它改变了许多人的错误观念。

  时间在飞逝,曾有多少本好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曾有多少本好书让你明白真理,曾有多少本好书把人们干涸的心灵滋润了,又曾有多少本好书伴我们成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鲁滨逊漂流记》可能有的同学看或读过,没错!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我与这本书的缘分,也颇为奇妙。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六,我去书店买书,儿童文学区中的图书,琳琅满目,浩如烟海。但是这众多书中我一眼便看到了《鲁滨逊漂流记》,因为我对生存冒险异常热爱,看着这书名我又对书中的内容充满了期待,再也顾不上其他不认识的书,付完钱后就急匆匆的赶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的开始读《鲁滨逊漂流记》。读第一章时,我知道了鲁滨逊全名是鲁滨逊·克鲁索,但其实他的原名是克洛依·兹奈尔,因为他是外国人,英国人经常叫错,将克洛依·兹奈尔叫成鲁滨逊·克鲁索,所以克洛依·兹奈尔改名为鲁滨逊·克鲁索,他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约克城的`一户富裕人家,他有两个哥哥,一个在战斗中死了,另一个失踪了,当我看到这里时知道了鲁滨逊·克鲁索的家庭背景。我读的津津有味,我读到中间时很佩服他面对困难的勇气:在他被土耳其海盗奴役时逃离的勇气;在他流落荒岛时面对现实生存时的勇气和面对野人时的勇气等。

  我在读第一遍时,可以说是手不释卷,像几天没有吃东西一样,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读书有一个习惯,就好像是品茶一样,先喝一大口,感到好喝就细细品味。

  书中鲁滨逊·克鲁索头脑机灵,勇于尝试,虽然流落荒岛,但鲁滨逊却能勇敢地生存下来,用他自己的聪明才智搭建房屋、制作工具,驯养家畜、种植小麦等粮食、缝制衣服帽子等。在鲁滨逊解救星期五时的动作与心理作者描绘的很好,星期五是鲁滨逊从登陆到鲁滨逊岛上的一群野人当中救出的的俘虏,因为在星期五救的他,所以鲁滨逊给他起名为“星期五”,并教他英语,和他一起生活。终于鲁滨逊被一艘商船救了,但是被救之路是极其坎坷的:因为商船上有水手叛变,鲁滨逊和星期五把船长及两个没有叛变的大副救了出来,带他们回到了他的庇护所,船长告诉鲁滨逊和星期五因为有两人叛变,所以改变了路线,说完后鲁滨逊就与船长、水手和星期五一起商量计划,商量好后,给他们一人一把枪,把那两个引起叛变的人抓了起来,鲁滨逊让那两个人在他流落的岛上自生自灭,之后登上那艘商船回到了有文明的大陆,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如果有人问我,你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寒假里读的一本书,当时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觉得它一定是一部惊险刺激而有趣的书。果然,它深深地吸引了我,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个航海爱好者,他从小就想出洋远游,长大后那蠢蠢欲动的心更是按捺不住了。于是他瞒着父母,到了海上去航游。他几乎每次航海都凶险万分,还当过两年的俘虏,在第六次航海中,他流落到了荒岛。在荒岛上,鲁滨逊通过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创造了美好的家园,还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之久。他发现岛上竟有食人族,并从食人族的手中救下了“星期五”。最后因为鲁滨逊救了好船长,并帮他夺回了船只,好船长也把鲁滨逊和“星期五”送回了故乡。

  我为什么会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有很多优点。

  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遭遇海难、落入荒岛、建筑家园、发现野人、救下“星期五”、夺回船只、回到故乡,整本书情节紧接着一个高潮有一个高潮,就像是在坐过山车,曲折离奇。故事描写很详细,读着就像是身临其境一般,让我也想象着在荒岛如何自力更生。

  这本书中有许多我认为很有哲理的话,就比如这一条:“假如我们肯下功夫对一切事物进行推理分析,冥思苦想的结果就是人人皆能掌握所有技艺。”我想,鲁滨逊也是经过一步步的`推理和思考,才能在荒岛上建筑起自己的家园吧,不管做什么事,多思考多分析就能找到做事的诀窍。

  我还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他如同偶像一般占据了我的心,让我对这本书念念不忘。鲁滨逊在这本书中仿佛就是英雄一般的人物,他勇敢、智慧、开朗、坚忍不拔、善良、有正义感,他仿佛就是集人类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我相信这样的鲁滨逊大多数读者都会喜欢吧。我很敬佩他,他能在流落荒岛后乐观坦然的面对生活,去想各种办法克服困难,在荒岛上,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或许他的乐观这点我可以做到,但亲手制作各种生活用品我就不敢尝试了,特别是为了吃到面包,他几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为了离开荒岛,自制独木舟,一次不成功再做一次,每次都要用上几个月时间,这份勇气和毅力,使我很敬佩。我喜欢鲁滨孙的挑战精神、乐观精神、自力更生的能力,他流落荒岛的经历简直是野外生活的宝典,所以,我特别喜欢读流落荒岛的那些章节。

  这本书就是一部惊险刺激的荒岛生存记,一曲歌颂勇气和智慧的生命赞歌,让我喜欢得爱不释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书一把钥匙,帮我开启了成功之门;书是一架云梯,让我攀登到了知识的顶峰;是一艘轮船,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书就是一位良师益友,教我做人。自从我读了《汤姆·亚历险记》这本书以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深深地感受到汤姆·索亚是个勇敢顽强的人。

  汤姆是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讨厌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儿便和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贝恩面前,他故意装成非常喜欢刷墙的样子,把贝恩的新鲜劲儿给提起了,经过一番恳求,汤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且还得到了苹果。可这还没结束,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嘲笑他的孩子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由此,我不得不发出赞叹,汤姆的`脑子可真灵光,可是没有放在正确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对刷墙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有新鲜劲的孩子来说,那是一种乐趣。

  他喜欢恶作剧,以至于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为波莉阿姨教训汤姆偷糖,把席德当做模范让他学习。席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许,待她走之就伸手向装糖的盘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盘子。汤姆特别高兴,因为他讨厌的席德终于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将受到惩罚。可是波莉阿姨误以为是汤姆的作为差点揍了他一顿,他虽然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让人捧腹大笑。

  但是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善良、正义的孩子,外表的缺点并不能掩盖他本质的优点。从他准备去孤岛之前的想法——他说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会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把他逼到什么地步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懊悔;他本想好好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里想过要变成好孩子。从小说前几章看,汤姆非常崇拜海盗。因为,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个贪婪的家伙,而是一个附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汤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有人说:童年就像是一壶美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的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妈妈请你原谅我》,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深有感触。

  《妈妈请你原谅我》讲了一个五年级的女孩陆丹丹,她一开始非常听话,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好孩子。可是,自从妈妈和爸爸离婚后,年幼的陆丹丹不明白父母为什么要分开,认为爸爸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的感受。她的性格开始慢慢变了。爸爸妈妈离婚后陆丹丹跟着妈妈,她开始和妈妈顶嘴,一点小事就要和妈妈吵架,还故意和妈妈作对。因为丹妈妈是陆丹丹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所以丹妈妈很看重她的成绩,对她比其他同学严厉,而陆丹丹认为丹妈妈是在故意针对她,认为丹妈妈对她就像对待敌人一样,所以做出了好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像在教室的黑板上写上“招募造反派”;不知在哪天玩个失踪;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还在墙上画上代表丹妈妈的“老熊婆”......这些仿佛就是陆丹丹的家常便饭。

  一开始,丹妈妈每次都会被陆丹丹气的火冒三丈。后来,丹妈妈认识了于叔叔,毕竟丹妈妈还那么年轻,而且,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的,非常辛苦,所以,丹妈妈想给陆丹丹找一个“新爸爸”。于叔叔对人很好,很温和。但是陆丹丹知道后,非常的不同意,她认为这个人是来破坏自己家庭的。所以,她在得知于叔叔要来自己家时绝食抗议了,但是贪吃的陆丹丹还是经不住食物的.诱惑。计划失败了,陆丹丹还是没放弃,她不想让这个陌生人进自己家门,一个邪恶的念头在她心里萌发了。于是,在于叔叔快到家里时,她把饮水机水桶里的水倒了出来,陆丹丹自己还滑倒了。当丹妈妈和于叔叔到家时,两个人都震惊了,于叔叔认为陆丹丹一定是不小心的,想先把水拖干,结果滑了一跤,陆丹丹觉得这回可出了一口气。但是,温和的于叔叔对陆丹丹很好,还几次劝导她,让她有些后悔。陆丹丹还想了好多办法气他们,可丹妈妈变得温柔了许多,不仅不阻止她折纸的爱好,还夸她不仅会折纸,画也画得好。

  陆丹丹还提出要搬出去住,可搬出去和于叔叔的女儿鱼儿姐姐合租了几天后,她体会到了丹妈妈这些年的辛苦。她改变了之前的看法,同意丹妈妈和于叔叔的事了,也变得乖巧了许多。她们一家变得和和睦睦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父母有父母的不容易,在我们不知道的许多时候,他们工作的非常辛苦,回来还要照顾我们,我们要体谅父母,理解他们,相信这样会让家庭变得更和睦。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自己的孩子听话了,父母会很欣慰。我们要努力做到好好学习,孝敬父母。

  《妈妈请你原谅我》让我感受到了父母的不易,自己的不听话,我希望这本书也能给你们带来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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