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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通用13个)
故事,是文学体裁的一种,以人物为中心,以事件为纽带,侧重于事件发展过程的描述,强调情节的生动性和连贯性。故事可在现实认知观的基础上,对其描写成非常态性现象,较适于口头讲述,包括已经发生的事或者想象的事。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1
今天, 我从书上看到了《 别让人民币再受伤害》这篇文章,文章中的一元纸币是这样描述自己的遭遇的:早晨还在钱包里做梦呢,迷迷糊糊中我和几个同伴被放到了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上。哎呀……你那么大劲干嘛呀?我都快被捏碎了!我不停地挣扎,拼命地叫喊,可怜我整洁的衣服一下就变得皱巴巴的啦!渐渐地小主人的脚步放慢了,我知道出去的机会来了,我急切挪动我那“娇贵”的身躯,希望小主人能把我递出去,可是小主人好像没看见似的,抽去了我的好朋友,它们一张张被递出去了,有的进入了豆浆老板的口袋,有的到了卖糠人的手中,有的进入了玩具店的钱盒里……唯独我,仍旧被我的主人紧紧攥在他那逐渐变脏的手中,不知过了多久,小主人松开了手,我扭曲的身躯逐渐被展开,一阵悉索声之后我舒展的眉头马上又皱起来了,哎呀!疼!我的脸上被主人用圆珠笔写出了“帅哥的飞机”,转瞬间我被他折成了一架飞机,在他的欢呼声中无奈地上下飞舞起来……终于他累了,我被他丢进了他的.书包,天啦!橡皮泥、卡片、弹珠、彩色笔都挤在一块呢!倒霉的我呀,在小主人的书包里经过一天的“磨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看着自己潢身的伤痛,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默默祈祷这位“帅哥“能尽快把我送到好心人手上……
看了这篇文章,我的脸微微有点发烫 。 回想起自己以前也曾把外婆给我的一张红色的百元钞票折成一艘轮船,让它在湖里航行,把它搞得浑身湿漉漉的,然后把它捞上来晒干……
我又看了其他的书懂得了,人民币是“国家名片”,自觉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是保护人民币宣传月。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在我不但自己要保护人民币,而且还要告诉同学们这样做。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2
据报道,47岁的阿根廷妻子罗塞拉·迪甘波斯与52岁的商人丈夫卡洛斯离婚。罗塞拉说,在发现丈夫通过她的宠物鹦鹉波佐背叛了她之后,她赢得了离婚诉讼。
罗塞拉说:“大约一年前,我发现了一些问题。因为‘pozo’开始说一些我从来没有听过的甜言蜜语,它会学习一个女人的尖锐的声音,咯咯的笑,等等。当罗塞拉发现鹦鹉经常叫其他女人的名字时,她终于相信她的丈夫背叛了她。愤怒之下,罗塞拉在法庭上起诉她的丈夫,要求分割她丈夫名下的巨额财产,并要求离婚赔偿。
为了打赢官司,罗塞拉决定让鹦鹉“波佐”作为“证人”出庭,以证明她的丈夫对她不忠。这个“证人”完全震惊了罗塞拉的律师。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14岁的鹦鹉Pozo戴着美丽的皇冠,成功地在法庭上作证。它不仅在评委面前认出了几张照片中的女性身份,还用一种麻木的声音喊出了她们的名字。“波佐”模仿卡洛斯的声音,叫他们“漂亮的洋娃娃”。法官认为,当卡洛斯的妻子不在家的时候,他显然在家里和这些女人有染,他们都被鹦鹉看见了。
法官最后裁定罗塞拉在离婚案件中胜诉。据法律专家介绍,这是世界法制史上首例允许鹦鹉出庭作证并胜诉的法律案件。在诱惑的时刻,人的品质是确定的。
初中毕业后,我有幸去了澳大利亚的卡尔古利中学学习。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非常好的班主任,纳维夫·戈德曼。她是一个黑白分明的'老师。他四十多岁了,和蔼可亲。在她的帮助下,我很快融入了新的环境。
一顶圣诞帽带来的不幸转眼之间就降临到了圣诞节。人们非常重视这个节日。它是澳大利亚一年中最大的节日。我一直在期待,因为我想给高盛一份礼物。通常没有借口,但在圣诞节,没有人会拒绝礼物。
最后,我从网上选了一顶红色的圣诞帽,一件来自中国的手工艺品,上面有蜡染花和金色的镶边。这是说。澳大利亚人在平安夜戴着圣诞帽睡觉。除了睡得香甜和温暖,人们还会在第二天从他们的帽子里找到心爱的礼物。在狂欢节的夜晚,它是主角。无论你走到哪里,你都会看到各种各样的红帽子,有的有闪闪发光的尖端,有的有闪闪发光的黄金。在我心里,我很高兴选择这个礼物。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3
说到法律,我想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中,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如此安定。
我们身边的法律很多,例如: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税收等有关的法律是:经济法;与保护环境、防止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有关的法律是:环境法;与结婚、抚养、 赡养、家庭暴力有关的是婚姻法……
大家都知道,喝过酒的人不许开车,如果酒后驾驶,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驶最轻被罚款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等。
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横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有的行人在指示灯为红灯的'时候,不顾自身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好像马路上只有他一人,更或是他不是肉身,而是金刚不坏之身。每有这样的行人过街时,常令一些正常行驶的司机猛踩刹车!
大家一定要看两旁没车了再走,或是指示灯变绿了再走。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4
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都能见到我们的交通法规。这些法规有人会“破坏”,例如我的爷爷和外公,他俩一遇到红灯,就会先看看人行道上的红灯,如果是绿灯,就提前走了,这样多危险呀!但也有人很遵守交通法规,例如我的爸爸妈妈,他们遇到红灯就会自觉停下来,等到了绿灯再过马路。今天我要来说说爸爸的`光荣之处:
记得上次,我、妈妈和爸爸开着汽车走亲戚。当我们吃饭时,亲戚对我爸爸说:“侯国良,我们难得见面,来,来一杯红酒吧!”爸爸听了,连忙用手直摇:“哎呀,我不会喝酒,而且还要开车呢,如果喝了酒会闯红灯出事的!”亲戚被爸爸所说的话感动了,很佩服:“你真重视法规呀!那我们还是喝点橙汁吧!”爸爸也很感激:“谢谢啊!”我也从愁眉苦脸转换成了开心笑脸。所以我爸爸在那天没有喝酒。
啊,就这么一件事,也能体现出爸爸对交通法规很重视。在那一天,我听到爸爸说的那番话,就决心自己以后也要像爸爸一样重视交通法规。
同学们,请你们也跟你们的父母说一声:“喝一口酒,就会了事故;喝一瓶洒,会让你的家人痛哭一夜,因为不能‘醉酒驾车’。”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5
瑞士境内的阿尔卑斯山下有一条美丽的小溪。这里水流湍急,是大马哈鱼一年一度溯游而上,回到河上游产暖的必经之地。同时,这里也成为了钓鱼爱好者的理想渔场,每年因钓鱼给马哈鱼群带来的灾难性损失,据说是自然损失的好几倍。于是瑞士政府在河边立了块牌子,上面用各种文字写着:“禁止在此钓鱼”。可是,问题来了,不可以钓鱼,我是不是可以用其他方法捕鱼呢?于是就有当地居民在浅滩处设网捕鱼,据说每天都能满载而归。政府不依了,说这违反了法令,可捕鱼者也振振有辞。说你只说不可以钓鱼,没说不能捕鱼啊。官司一直打到瑞士的法院,法官认为:禁止钓鱼是为了保护大马哈鱼群不受自然力以外的侵袭。而捕鱼对大马哈鱼群的`威胁远甚于钓鱼,故禁止了一切对大马哈鱼的捕捞活动。捕鱼者还被判了监禁。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所有法律的一个基本法理。但是,什么叫“明文”?是一定要写清楚罪名、犯罪构成、主客观要件等等犯罪个方面的条文才叫“明文”吗?法官只能依据这样的法条来判决案件吗?不!“明文”,是指那些透露着立法者意图的条文,在欧美法官的职权范围内,有一些诸如“自由心证”和“类推”的判案方法。说的是法官可以直接依据自己的正义观念和对立法意图的理解来判决案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并不是叫人因循守旧,而是为防止司法权力的膨胀。试想,假如法律只规定了不准盗窃,那么就标志着你就可以去抢劫吗?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6
法制教育是青少年必知的一科,有些青少年不知法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还有些人就是因为小事情就打架,结果两败俱伤,导致双方都没获得好处。他们为什么不好好想一想,只要认个错,道个歉没有什么好丢脸!我还看到过一些人吸了毒,无法自控,使脑子里的神经混乱,最后杀了人。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个叫李明的学生经常与别人打架,老师去批评他,他屡教不改,明天又与别人打了起来。老师多次打电话给李明的家长并且把他的家长叫进学校里,只见他的妈妈教训了李明几句,李明便对他的妈妈大吼起来,指手画脚。老师问他:“为什么去打自己的同学?”李明说:“我看他不顺眼,还打了我最好的朋友”。看看,就是为了别人打自己最好的朋友而打架。为了江湖上所说的义气,和社会上的小混混有什么区别呢?社会上不好的.气息都已传到文明,干净的学校来,暴力也成为学校的阴影与麻烦事情之一了。
很明显,案例中的李明打别人纯粹就是为了帮他的好朋友“报仇雪恨”。哥们的脸面一定要维护,管他三七二十一的,打了别人再说。
我还从报纸上看了一篇吸毒事件:主要是讲只有初中文凭的周某因八岁时因父母离异,只有她的后妈还有他们的三岁儿子陪伴他成长,他的其父又要为他的儿子还有自己的夫人赚钱,所以长时间都在跑长途,长年没有对他进行关爱与教育,以致周某发生错误没有人及时对他进行批评与纠正。周某在家经常骂他的后妈,欺负后妈带来的三岁儿子,后妈根本就管不了他。周某经常旷课,不交作业,不好好学习,常常与他的朋友去网吧。据周某所说,他第一次吸毒是因为看到自己的朋友吸毒,一时好奇。谁知周某一吸上,从此就成了瘾君的生活。他为了得到吸毒的费用,就向自己的父亲谎称学校要叫这个,又要交那个,向父亲那里骗到钱。随着毒瘾的加大,钱也不够用了。先是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拿去卖,又是干偷鸡摸狗的事情。有一次,他在学校的附近抢劫一名学生,持刀杀人,被警方当场抓获。
案例中的周某其实不应该有这种的好奇心,这种好奇心只会危害到自己,没有帮助,只有伤害。
所以,法制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要学会利用,也要学会掌握,才能成为真正的懂法,守法,学法的好公民。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7
交通法规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有一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了许多人,旁边停着好多辆电动车,原来是在查非机动车违章。我们的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愿者拦住了,爸爸惊奇地问:“怎么了?”那名志愿者指了指我说:“电动车不许带人。”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说道:“你是不是搞错了,非机动车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这时交警过来了,交警对志愿者说:“12周岁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带的。”志愿者一脸的不好意思连着说:“对不起对不起。
”爸爸笑着说:“没事,都怪现在的小孩长得又高又大,你们也是为我们好。”我这才知道原来非机动车只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等我满了12岁就只能坐公交车了。后来上网一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应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就允许自己骑车了,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车了。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8
当我的父母知道我的意图后,他们立即从家里为我订购了货物并寄给了我。在澳大利亚,这些东西比中国贵好几倍。从学校的通讯录到戈德曼的家庭住址,他把他的圣诞帽直接送到了邮局。
过了圣诞节,廉署的车辆在学校门口突然停了下来。
他们在这里干什么?调查谁?每个人都在谈论它。不久,一位消息灵通的学生说:“他们要来高盛了!”我的一个同学直截了当地告诉我:“她因受贿正在接受调查。”
这消息使我大吃一惊。“高曼是一个多么好的老师啊,他怎么可能接受贿赂呢?”当我感到困惑时,校长板着脸把我叫了出来。我紧张地走进校长的房间,看见两个警察坐在那里等我。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弄明白戈尔曼的贿赂案与我有关。我已成为廉政公署的一名“贪污疑犯”。最初,澳大利亚政府规定,为了防止学生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教师接受学生的礼物不应超过5澳元,并应退还相应价值的礼物。高盛不仅接受了这顶价值25澳元的圣诞帽,也没有给我任何礼物作为回报。这种行为显然是贿赂,贿赂!
听警察的清晰叙述。我焦虑得几乎要哭了。我反复向他们解释:“这顶圣诞帽在中国只卖26元!”而且,我是在戈德曼不知情的情况下寄出的,而她事先并不知情。
“好吧!也许她真的不知道。一个警察低声说。
目前,戈德曼刚刚度假归来。幸运的是,经过详细的调查,戈尔曼刚刚收到礼物,因为他回南方和家人一起过圣诞节,并不知道礼物的具体价值。
警察找到了她,她解释说:“今天下课后我要和那个学生谈谈。”
她看着站在一旁的我,认真地说:“我要付给你25澳元。”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9
这时正是炎热的夏天,“我”在家里吹着空调看着电视,还是很热,于是“我”就想到超市去买瓶可乐。真不愧是夏天可乐也所剩无几了。”我“东跑西跑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瓶橙汁。“我”排了十分钟的队好不容易才从人群中走出来。
在超市门口围了一大群的人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我挤进去看到中间有一个小女孩还有一位阿姨。“你给我站住你这个小偷,你偷了我的密码条从密码箱中把我的包给拿走了你还不承认!你快点把包给我!”只见那阿姨理直气壮地在说小女孩偷了她的包,小女孩口中说着“没有,没有”那阿姨越说越火干脆说了一句“你让我搜身证明你的清白。”话音刚落警察叔叔就来了。“发生什么事了那么吵?”一位围观者告诉了他事情的来龙去脉。叔叔问阿姨:“你有给女孩搜身吗?”“没有。”“那就好,否则你可是要担负起法律责任的。除了警察要给犯罪嫌疑人搜身以外其余人是不可以轻易的去侵犯人民的隐私的.。”说着那位阿姨灰溜溜的逃走了,人群也散了“我”站在那思考要是没有法律可怎么办,法律是不可侵犯的!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10
一天,我在少年管教所接见室里,见到一群刚刚入监不久,身上痞气犹存、欲隐还现的少年犯。这时有个年约十六、七岁的男孩,看看我身上的着装,走上前来,拉着我的手说:"叔叔,救救我吧。我不是个坏孩子,我不是个坏孩子呀!"我低头看看他那稚嫩、天真的脸蛋,听着他那诚挚、悔恨的请求,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涌上心头。
随着男孩的呼唤声,我发现坐在他身边的一位双目失明、年近花甲的老人站起来。他右手撑着一根手杖,脸上挂着泪水,用震颤沙哑的喉咙说到:"同志,孩子犯法我们家长有责让啊!因为俺不懂法,不会用法来教育孩子,所以才......"他说到这里便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爸爸,老伴半身瘫痪,他是让不满十岁的小女儿牵手引路,一跛一颠走来的。看着眼前这一老两少的场面,我匆忙搀扶着老人坐下,此刻我的心也随着这老少两代的抽泣而震颤了。孩子的呼唤,老人的`心声,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能说些什么呢?
这个故事,使我不禁思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是的,他们天生并不是坏孩子,至少他们原来大多不是坏孩子,可是他们犯罪了。中学生违法的犯罪问题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深沉的思考。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11
丽丽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贫困,父母平时忙着挣钱养家,根本没空管教女儿。在家里被忽视,丽丽就到外面寻找补偿,16岁的阿祥成了丽丽寻找温暖的港湾。阿祥的家境和丽丽差不多,他因为成绩不好辍学后就在学校周边纠集了一帮小青年,成立了一个“龙腾帮”,阿祥自封“老大”,“龙腾帮”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抢在校学生的钱。
威风八面的阿祥赢得了丽丽的好感,正在读初二的丽丽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们仿照电影里的'情节,称丽丽为“压寨夫人”。
丽丽这个“压寨夫人”并非浪得虚名,她心甘情愿地帮阿祥经营起了“龙腾帮”。为了扩大势力,还在学校读书的丽丽经常游说同学加入“龙腾帮”。一般的学生都不愿意交这笔保护费。见软的不行,丽丽就伙同阿祥等人来硬的——他们在学校外面堵着,对不交保护费的同学拳脚相加,直到他们乖乖交上保护费。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丽丽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可是她的父母却置若罔闻。直到阿祥因为伙同他人犯抢劫罪被越秀区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丽丽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时,丽丽的父母才如梦初醒。
因为丽丽事发时还不到受刑事处分的年龄,而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法院没有追究丽丽的刑事责任,经过批评教育后,丽丽重新回学校读书。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12
安全教育不是单纯的一项教育,而要结合实际生活,在生活中我们遵规守纪,做一个快乐、健康的小学生。有一天,我们院子有几个小孩在过年时让他们的父母给他们买鞭炮,他们父母于是给他们买了很多。那几个小孩拿着鞭炮高兴极了,于是到处乱放。他们来到一堆麦草附近点燃鞭炮 ,他们听着炮子的响声笑得很甜,等他们笑声逐渐小的`时候看着眼前的景象他们吓着愣住了,火苗顺势大了起来。他们极力扑灭,但火势不仅没有小反而更大了,看着这种情况他们非常着急,大声呼喊来帮忙,但附近就没有人。等远处看到烟子的大人们来到时火都快烧结束了,就这样这堆麦草烧完不说,还烧死了一颗大白杨树,一名学生因烧伤还住了院……围观的大人给这几个小孩的父母打了电话,当他们父母看到这幅场景时十分伤心,父母赔了钱后把他们领了回去。
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要是他们不在干草旁放鞭炮的话也不会有后面的这些事情;如果他们懂得安全意识的话也不会让父母伤心。值得幸运的是,他们没有严重的人员伤害,假如他们谁有更严重伤害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件事告诉我们:我们在过年的时候燃烧鞭炮要注意安全,不要在不安全的地方随意燃放,这样会很容易引发火灾。我们都知道安全第一吧,但是有谁敢说他注意安全了?我们只有注意安全了才能和你的伙伴玩耍、我们只有注意安全了才能和你的家人团圆。所以,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幸福的生活、幸福的学习。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13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小学生的我们也应当遵纪守法,自律自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
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太远了,我们还是小学生呢!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从娃娃抓起,从小就要学法,懂法。今天我向大家讲讲我亲眼所见的真实故事吧。
我一个伯伯家的儿子,家里人似他如宝贝,妈妈说,伯伯是老来得子,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什么小毛病也不管,在学校,我那个哥哥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麻辣烫吃,自己也想要,我伯伯觉得是垃圾食品,不买给他吃,想培养他良好的生活习惯,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后,他再也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零钱拿走,一次,二次,伯伯也没反应,他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块钱到几十块,甚至几百块也敢从家里拿出来,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吃,后来伯伯发现了,训了几句,不痛不痒的,也没认真教育,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几年过去了,他也不好好上学,成天在外面吃、喝、玩、乐、上网、玩游戏,没钱用就伸手向家里要,要不到就去偷。亲戚朋友每一个人敢招惹他,听妈妈说,早几天他被抓进劳教所了,是偷了别人的摩托车。在劳教所,我那个伯伯去看他,他流下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一家人哭成一片!悔不当初。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希望,让我们小朋友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持序,为祖国服务,让我们祖国高高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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