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裁定书

时间:2024-09-14 18:49:39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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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裁定书通用

劳动争议案件裁定书通用1

  甲方:(公司)__

劳动争议案件裁定书通用

  乙方:(员工)__

  兹就乙方解除与甲方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对于之违纪事宜,甲方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给乙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甲方对此向乙方表示歉意,对乙方因此解除劳动关系之决定不再持有异议。

  二、考虑到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及目前的实际处境,乙方经研究决定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金额为人民币两万元整;乙方支付甲方之补助费用,已经充分考虑了甲方的实际情况,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乙方对甲方的人文关怀,而做出的一次性补助。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须在三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提出撤回申请,并向乙方提供该仲裁委员会制作的撤回申请裁定文书,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该裁定文书后当日支付一次性补助费用。

  四、乙方将以工资形式支付甲方一次性补助费用,将该补助费用直接存入所代甲方开立的银行存折,甲方或者其代理人签收领取该存折后即视为乙方已经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五、甲方承诺自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

  其他未了纠纷,甲方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其他民事权利。

  七、本协议自双方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备案二份。

  甲方: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劳动争议案件裁定书通用2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女,52岁,汉族,原_______________市新雅楼酒家承包人(总经理),住_______________市建筑设计院宿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新浦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新浦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______________市新雅楼酒家董事会,地址在本市连云区墟沟镇海棠路54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罗祖耀,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梁跃芳与被告_______________市新雅楼酒家董事会承包合同纠纷,愿意通过内部协调解决,要求撤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和第131条之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准许原告梁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 ________ 元及其他诉讼费 ________ 元,共计 ________ 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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