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建合同

时间:2024-06-30 07:26:20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代建合同[大全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代建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委托代建合同[大全15篇]

委托代建合同1

  委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所、梅、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1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7.1-.1.20,

  三、质量标准: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武汉东湖宾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

  代建人:(公)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委托代建合同2

  委托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乙方):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更好的实施项目建设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批示等要求,项目委托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实施代建,对项目施工期间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按照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委托建设管理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委托建设管理内容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

  2.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3.项目概况:。

  第二条代建管理内容

  1.代建内容: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和移交。即工程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管理和控制,以及竣工验收和移交等。不包括项目建设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的立项、可研、规划手续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地灾评估、土地手续、资金保障、施工环境协调等),以及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给甲方使用后的其他事项。如有涉密项目内容由甲方自行委托实施,乙方配合。

  2.代建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实施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暖通、道排绿化、强电、智能化、给水及附属工程等。燃气工程不在代建范围内,用地规划范围外的供水、供电、用气、排水等接入管线及开通开户由甲方负责,不在乙方代建范围。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工作(委托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案):

  (1)、□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文件编制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实施,甲方负责提供建设资金落实证明。招标过程中的答疑、质疑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共同回复处理。中标通知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发。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文件编制由甲方自行委托实施,并负责招标过程中的答疑回复、中标通知书的签发,及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其中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招标前应征求乙方意见,以符合后期项目实施,便于项目管理。招标完成后相关资料交由乙方进行施工过程的管理。

  4.由甲、乙双方共同招标的项目,在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甲方作为建设单位(甲方),乙方作为代建单位(丙方)进行签订。

  5.甲、乙双方各指派一名代表,负责联系、处理与委托项目建设管理有关的事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6.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承担委托建设管理业务。

  7.其他:甲方办公设施、家具、办公材料、办公设备仪器等内容,不在项目代建范围之内。

  第三条代建期限

  1.自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及图审合格证等各项前期手续,以及政府批准的项目代建的会议纪要、批示等政府文件后,从双方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之日止。

  2.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乙方将工程实体现场移交给甲方。乙方应于60日内完成相关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甲方逾期接收或实际投入使用的视为自动移交。甲方负责项目质保期内施工合同履约事宜,乙方积极配合。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负责办理工程立项、环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消防和人防审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项目工程施工前的各项前期手续,并缴纳由此涉及到的各项费用。在代建协议签订时将自立项至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全部基建手续原件移交给乙方。

  2.一次性提供各专业完整的施工图(纸质版和电子版)、图纸审查合格证(包含建设工程、人防、消防)、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书面承诺图纸的准确性、完善性及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一致性。

  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完成施工用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配合乙方办理需要以甲方名义出具的各种文件等相关事宜。

  4.配合乙方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签订工程合同,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人防监督、工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5.负责落实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预拨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按照乙方审核签批的工程进度款报表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承担工程竣工后的结算审计费用。

  6.施工中甲方单独提出的工程变更,由甲方按照市政府相关投资和变更管理办法履行相关变更审批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7.协调自行招标的勘察、设计、燃气、涉密等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乙方的项目建设工作。

  8.参与乙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或甲方实际投入使用即视为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由于设计图纸缺陷等甲方原因,造成项目的使用功能不完善和影响项目正常验收的,由甲方负责解决。

  9.负责项目质保期内施工合同的履约事宜,乙方积极配合。

  10.负责处理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或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投诉等问题。

  11.负责处理施工期间设计、勘察等单位的不履约行为。

  12.对乙方施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积极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协助甲方签订工程合同(指甲乙双方共同招标的项目,在工程合同中作为丙方即代建方)。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人防监督、工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组织项目实施及管理,加强与有关单位的组织协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单位制定的各类规定,以及工程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做好代建工程内容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工作。

  3.负责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各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事宜,处理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进度的违约事宜。

  4.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审核签署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及时报送给甲方审核拨付。

  5.负责施工期间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6.施工期间除甲方提出的变更意向外,由乙方牵头对变更的必要性及变更费用组织审查,并经甲方认可后,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投资和变更管理办法履行相关变更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

  7.协助甲方处理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投诉等事宜。

  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工作,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资料档案。

  9.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10.在委托建设管理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

  11.协助甲方处理质保期内的工程保修问题。

  12.积极协助甲方沟通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第六条在委托建设管理过程中,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工程建设内容调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可变更、终止或提前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后,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九条工程进度款原则上为乙方审签完成报送至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度款支付,如超时支付的,乙方有权暂停项目建设;如因资金落实困难长时间(原则为3个月以上)无法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乙方有权终止代建协议,由甲方自行处理后续事宜。

  第四章争议解决

  第十条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阜阳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或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协议作为协议的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是双方平等公平,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1:建设工程移交资料清单汇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委托代建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已就目标公司股权收购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协议中涉及乙方为甲方代建“”项目抵作股权收购款和建成后后期的经营管理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本项目名称:项目暂定名为“”,项目最终命名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本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

  3、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平方米(约10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规划容积率,覆盖率,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4、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详见。

  第二条合作方式

  1、根据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开发建设,采用合作分工、分期实施、各司其职、自负盈亏的合作方式。

  2、本项目以土地方(甲方)和代建方(乙方)的名义联合开发建设。

  3、项目建成后,甲方对该项目享有所有权,乙方负责全面经营管理,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合作期限届满,如任意一方未提异议,则合作期限自动续延。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内容的项目建设用地,但不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2、甲方负责承担办理本项目开发建设前期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报规报建、地勘、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等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3、甲方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并承担其相关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时取得上述许可及相关合法资质,或因前期工作中所产生的纠纷影响到项目后期的建设,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并负责取得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全力配合乙方建设中取得。

  5、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6、甲方负责将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投资建设。甲方保证在xx年xx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使土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并于xx年xx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具备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7、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接驳位置,并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8、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9、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所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将人民币2500万元打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账户,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乙方投入资金、设备等均为个人投入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并享有按合作经营期间的全部收益。

  3、乙方在本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4、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乙方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

  第五条款项支付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工作日以内,甲乙双方在银行设立共管帐户。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

  第六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相关前期全部资料,包括土地以及该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款项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或因为其在项目移交前的任何行为影响到项目的后期建设,甲方以乙方所投入的总金额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需另行举证损失构成,且乙方可要求甲方返还所投入的全部资金。

  2、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30%违约金。

  3、乙方未按协议第五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收益,每逾期一日按所应支付的款项的1‰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可依协议在合作期限内自主经营管理,对与产生的收益,可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相关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建合同4

  委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XX.7.1-XX.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        代建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5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 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代建合同6

  甲方:

  住所或营业场地:

  乙方:

  住所或营业场地:

  一、车辆的评估:

  典当客户提供典当车辆,由甲方通知乙方到场评估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场所由乙方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此车辆现车况于二手车市场的售价,以及典当车辆到期绝当后当时的市场价格。乙方须提前评估车辆到期绝当后的市场市场价格,如典当车辆当期为三个月及按三个月之后该车的出售价格给出评估价,出具评估报告。乙方承诺,如此车绝当,即按乙方给出的价格进行回收。

  二、回购车辆:

  本协议的所称的回购车辆指甲方(江西永惠典当有限公司)到期绝当的车辆。当期届满五日后、当户不赎当也不续当即绝当后,甲方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到场进行车辆的回购。

  乙方检查车辆完整性与车况良好后,于二手车交易市场办证大厅办理过户,过户后,现金或转账支付回购款。

  三、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

  甲方有保障车辆在被回购前的完整性的义务。甲方承诺乙方评估过后车辆当即入库封存。有保证与之前乙方评估时车况一致的义务。如在回购期间发生事故,车辆在原定回购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扣减(本协议执行期间,汽车市场价格变动,不影响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及有关标准,本协议将继续执行。

  甲方在将回购车辆交付甲方时,须保证所有车辆的合法性,没有任何法律、交通违章处罚的纠纷。

  乙方应尽义务,有承诺按上述评估价格回收上述车辆的义务。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回购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后,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的车辆回购标准,按照本协议从乙方处回购车辆。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下之权利和义务转让或移交由给他方履行。

  本协议及协议中详细注明之附件、附表或附属文件构成乙方与甲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先前与本协议主题事项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陈述或协议。双方只能以书面形式共同签署后才能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本协议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委托代建合同7

  委托单位:____市____区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区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1、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授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8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 农业项目咨询,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乙方实施 农业项目咨询 ,委托期限为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乙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乙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乙方责任:

  1.在甲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__;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四、项目内容:

  申请深圳市农业龙头企业

  深圳市菜篮子示范基地

  广东省农业厅颁发的无公害产地证书

  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产品证书项目

  五、项目完成标准、时间与质量考核

  以两年为期把以上甲方委托办理的农业认证项目以拿到证书为准,如果有哪一项不通过的,退回已收取的相关的咨询费用;已通过并拿到证书的,则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余下的款项。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根据乙方完成的咨询项目内家,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共计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付款期限约定如下:

  a)甲方应在合同签约当日付合同总金额的 ____%,即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给乙方;

  b)甲方应在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上门考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____%,即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给乙方;

  C)甲方应在获得认证证书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____%,即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甲方负责其后果。

  2.乙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 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协议属于项目委托合同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9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使用人(乙方):

  代建人(丙方):

  二Ο年 月 日

  委托代建合同书

  委托人(甲方):

  使用人(乙方):

  代建人(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xx]6号)和《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xx]7号),为保证市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控制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立项批复:

  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执行)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前期工作代理包括以下业务内容:

  1、会同使用人,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市招标管理部门和委托人备案;

  3、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4、会同使用人,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规划土地、房屋拆迁、环保、水务、消防、绿化等有关报批手续。

  (二)建设实施代建包括以下业务内容:

  1、组织施工图设计;

  2、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活动,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市招标管理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和委托人备案,并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会同使用人负责申报办理计划、规划、土地、拆迁、施工、环保、消防、

  供电、绿化、城管、交管等有关手续;

  4、向委托人提出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并按月报送工程进度和资余使用情况报表;向负责资金拨付的部门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告;按月向统计部门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

  5、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编制竣工决算并按规定报批,负责按竣工验收制度申报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将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和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移交使用人和相关档案部门。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万元)(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执行)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要求,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代建管理期限:

  1、建设和交付使用期:工期天

  2、质量保修期:按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本合同担保文件及有关资料

  非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的,合伺组件不包括第5、6、7项。构成本

  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子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九、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吝执两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丙方

  法定书表人:(盖章)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第一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代建管理费按第种方法计算:

  1、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费以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数额或费率为准;

  2、非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费按现行政策文件规定计算。

  第二条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

  节约资金奖励包括政府投资节约该:

  1、政府投资节约资金奖励=政府拐资资金节省额*奖励比率( %)

  2、自筹资金节约奖励=自筹资金节省额*奖励比率( %)

  注:“政府投资资金节省额”: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审核批准后,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自筹资金节省额”同理。

  第三条代建人以如下方式提供担保:

  1、代建人应按项目投资总额的%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2、其他方式:

  第四条代建人的项目经理: 电话:

  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需经委托人、使用人同意。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 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委托代建合同10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洽谈,就该代建项目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

  1、项目名称: 工程

  2、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

  (以上内容以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二、项目代建内容及方式

  1、代建内容:

  乙方作为该项目的融资代建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管理任务,具体包括:(1)项目的融资工作;(2)前期报建审批、规划设计及办理相关许可证等;(3)开工前的三通一平;(4)用地红线以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及所有建安工程、配套设施工程;(5)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6)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事项。

  2、代建方式:

  (1)甲方负责委派工地代表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根据项目管理规划的内容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2)乙方负责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并承担该项目的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3、融资方式: (全过程融资代建和建设实施阶段管理代建)

  三、代建项目的工期质量要求

  1、代建项目工期约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代建项目质量约定

  (1)项目合格率100%。

  (2)获市优良及其以上奖励的工程项目,甲方按该项目获奖部分工程造价的1%奖励乙方。

  (3)不合格工程,乙方除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外另按该项目工程建造价2%给予处罚。

  四、双方责任及权限

  1、甲方责任与权限

  (1)负责协调乙方项目供地、拆迁工作,协调办理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规划、设计、招标、监理、质量监督、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及相关办证手续。

  (2)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控制项目成本,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审核等工作。

  (3)负责配合乙方向银行融通资金,为乙方提供项目融资的必要条件。

  2、乙方的责任及权限

  (1)负责按项目的融资计划按时融资,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给参建单位。

  (2)负责按规定招标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各项相关施工手续。

  (3)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代建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项目运作程序及资金保证措施。

  (4)负责在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和施工图预算审查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

  (5)负责每月末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经总监理工程师和财政委派会计签字确认的有关投资完成额、进度、质量情况的月度报表

  (6)负责将单项工程变更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变更项目,及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审核。

  (7)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本合同所确定的代建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

  (8)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按甲方要求将建安工程定额直接费的1.2%作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在该代建项目,不挪作他用,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9)负责在工程完工后组织初验工作,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负责办理有关竣工验收登记备案手续;负责按国家保修规定做好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五、工程建设成本结算的确定

  1、工程建设成本包括:征地费用、拆迁费用、建安工程费、前期报建、审批、咨询费及行政规费等、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贷款利息、所应缴纳的税费与其它财务费用。

  2、建安工程费、配套设施费按现执行公布的20xx、20xx年江西省相关定额(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与相应的费用定

  3、融资代建费用按《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9号)执行。

  六、工程资金的管理

  1、乙方根据当年市政府主导投资推进的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中确定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按项目建设进度适时融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如需提前融资必须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2、乙方按照《公司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管理。市财政局委派项目会计对项目资金实施会计核算和日常监督。

  七、决算审核及工程验收

  1、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财政局办公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

  3、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工程建设投资款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9号)有关精神办理。

  八、奖惩措施

  1、乙方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终止《项目融资代建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融资代建单位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六项中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若未按此规定擅自变更或变更后未及时按规定告知甲方的,其所发生的项目及费用在工程决算时一律不予认可,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擅自变更而影响到工程质量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3、项目如期建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准后,如经过科学管理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工程决算比经批准的预算有节余,节余资金的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在项目不可预见费中列支。

  九、其 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处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若与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有冲突的,按新政策、新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玖份,正本叁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11

  委托人(全称): 某某 宾馆

  代建人(全称): 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 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路 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 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XX.7. -XX. .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委托代建合同12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荷谐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_年10月6日至20_年10月7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200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托单位(盖章):

  授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建合同13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人:

  项目代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人民币)(以批准的投资概算或经批准的调整投资额为准,含土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规费等)。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最终以政府各职能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建设内容:包括地块平整、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购置、以及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绿化、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所有工程(含专业管线)。

  二、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 1、代建方式:实施全过程代建。

  为确保房产品质,将该项目营造为同类物业的标杆性作品,从项目规划设计起,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招投标均采用自行邀请招标方式,在绿城集团合格供方中选择数家单位,进行充分的竞争后确定中标单位;若委托人有推荐单位,也需符合代建人的选择单位的相关标准,方能参与投标。造价控制原则参照同类工程,争取合理低价(含限价),具体经委托方审计、财政等部门审核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前期管理,全过程项目管理,后期管理等内容。

  2.1前期管理

  (1)与委托人进行前期工作的交接(含前期资料的移交)。

  (2)设计管理:组织完成施工图及市政、绿化、管线等配套图纸设计优化工作,

  督促和检查设计进度,审核设计文件,保证设计质量,确保项目按照委托人要求以及相关部门审批意见进行设计。

  (3)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勘察、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在工作中应回避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受委托人委托组织有关项目建设合同的洽谈以及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4)负责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各职能部门的报批手续。

  (5)受委托人委托组织工程合同的洽谈与负责履约的监督管理。 (6)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2全过程项目管理

  (1)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

  (2)按职能部门要求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下月用款计划上报委托人。 (3)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 (4)负责对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进行审核。

  (5)依据工程建设的进度和相关合同,对各承建单位上报的.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并上报委托人审批。

  2.3后期管理

  (1)负责组织项目中间结构验收、节能验收、实体检测、分户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负责办理工程实施中有关建设、规划、人防、消防、防雷、交警、卫生防疫、绿化、国土、环保等各职能部门的报批手续及验收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4)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初审工作,将其初审确认后的工程竣工结算送审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委托人。

  (6)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房产移交委托人。

  (7)负责建设档案移交、代为办理项目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出项目定价建议。

  (8)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负责质保期内的相关协调工作,质量保修责任由相关专业工作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承担。

  (9)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10)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

  (11)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暂估价)(万元人民币)(暂按以单方成本造价 元/㎡乘以总建筑面积计算)。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代建方提出,经相关部门咨询机构审核确认后,报委托人同意或备案,投资控制金额可做调整:

  (一)不可抗力;

  (二)国家政策调整;

  (三)符合有关工程变更相应规定且经委托人确认的相关变更;

  (四)主要原材料、设备设施、人工费用等价格出现重大变化;

  (五)根据项目开发实际需要,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进行重大调整;

  (六)因受地质等事前不可完全预料的自然条件制约,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有重大技术调整。

  (七)其他因委托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情形及本合同约定报委托人备案即可的工程变更。

  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建设工期要求:单个项目工期同施工工期,附属配套工期按主体工程预验收之日开始顺延六个月(各项目建设时间自监理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期间,如有属于委托人原因或其他第三方等不可抗因素影晌施工工期的,则相应的工期应顺延。)

  代建管理期限:代建合同签约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双标化"工地要求。

  四、代建管理费

  费率:3%。本工程代建管理费按经财政、审计等部门审定后的工程决算总投资额乘以项目代建费费率3%计算;工程决算总投资额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技术咨询费,勘察费,设计费,各项规费,图纸审查费,工程招标费,监理费,工程检验和检测费,造价咨询服务费,弱电工程费,小区内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煤气、电信、有线电视工程费,景观工程费等,但不包括征地、拆迁、融资费用等。工程结算控制价指为完成本项目除征地、拆迁费用及融资费用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合同金额: 万元人民币(暂) 表一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合同条款

  4、附加条款

  5、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6、国家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岐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和代建人各执叁份。

  十、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协商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委托人:代建人:

  代表人(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本合同签于20xx年日 月

委托代建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接的XXXXXX花园小区有线电视系统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XX花园小区有线电视系统建设》;

  2、项目地点: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接的XXXXXX花园小区有线电视系统建设工程全权委托乙方,由乙方全面负责该工程的一切施工事务。

  2、工程实施细则及要求以甲方与xxx公司签订的《XXXXXX花园小区有线电视系统建设》各项条款为准。

  3、乙方自行组建施工团队,自觉与xxx公司沟通协商现场技术及安全等相关问题,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4、甲方负责与xxx公司沟通及收取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并在该项目完工前15天内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工料包干费共工程的现场技术与安全,组建项目部及劳务队,债权、债务等由乙方负责,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地发生的一切事务及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5、协议一经生效,乙方自觉与xxx公司(包括拨款、现场技术及安全等),甲方不再参与。

  6、该项目封顶前一个月甲方必须办完一切相关手续给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15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代建单位:

  项目使用单位:

  委托代建合同书:

  委托单位:

  代建单位:

  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管理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单位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含土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政策)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方式和内容

  1、代建方式(①全过程代理,②前期工作代理,③建设实施代理)

  2、代建内容

  ①前期工作代理内容: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征用、拆迁、环保、消防等手续。②组织建设实施代理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年度计划、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施工验收、资产交付等。③全过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两方面的代理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以代建单位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签约后):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费率(按项目投资的):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8、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成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单位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个执份。委托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使用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单位权利

  第四条委托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单位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单位权利

  第八条代建单位根据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代建单位有权拒绝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代建单位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单位权利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单位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有权对委托单位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单位义务

  第十四条委托单位应负责协调代理人、使用单位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委托单位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委托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内就代建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单位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委托单位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单位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第二十条代建单位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代建单位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单位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单位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单位。

  第二十三条代建单位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作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单位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单位报委托单位核准。

  第二十四条代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督。

  第二十五条代建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单位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督。

  第二十七条代建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代建单位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代建单位应根据使用单位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学习。

  第三十条代建单位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使用单位义务

  第三十一条使用单位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单位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第三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拨款。

  第三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使用单位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单位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责任

  委托单位责任

  第三十七条委托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单位责任

  第四十条代建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单位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因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单位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委托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因政策因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政策因素的、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第四十七条由于委托单位或使用单位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单位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单位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单位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单位承担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代建单位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单位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并经委托单位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单位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凋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代建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代建单位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单位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节约资金奖励: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 ______%)(10%-30%提取,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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