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精选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1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__________
二、委托方式:全权委托
三、收费金额: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整,甲方在官网查询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合格后付清剩余__________元整。
五、甲方按照省建设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向乙方相关文件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如未按时提供资料造成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整理完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和个人资料完整,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严加保密,不得外泄。
七、协议期限:乙方于___年___月__日受理资料后,在___年___月__日之前完成委托。未按该协议时间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和文件资料。(特殊情况除外)
八、在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协作,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2
委托人与山西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山西__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委托,指派律师为案的。
二、委托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及《山西省律师服务临时标准》的规定,委托向山西__律师事务所所缴纳委托费用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清。
四、委托人必须绝对真实地陈述案情,提供并保存有关本案证据。如果在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人捍造事实,有意弄虚作假,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律师是力争使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权利)在法律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但不保证案件的最终结果,即不是“保打官司”和“包揽诉讼”。律师对法律的解释属“学理解释”范畴,其与执法者对法律认识的偏差所导致最终不利结果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六、律师接受委托后须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论最终结果如何,律师所收取的代理费均不予退还。
七、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
八、本委托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需变更本协议,需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壹式叁份。
委托人: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
___年___月__日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 审代理人。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种:
1、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该案的庭前谈判、调解,参与该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相关费用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种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师费共计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双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风险代理费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师代理费 元;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以上总计乙方应收取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1、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代收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预先向甲方说明并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的办案差旅费。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约定权限更换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乙方依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和已发生的事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结果不满意或者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与对方协商,争议双方之一作出不起诉、撤诉决定或者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诉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4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根据(94)财办字第24号文件,为了做好国家财政中央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部分财政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业务事项
1.项目开户行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配置情况,及时办理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
2.负责审查工程预、结算,参与审查建设项目概算和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工作。
3.对建设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签署审查意见。
4.对建设项目“拨改贷”本息豁免和核转、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
5.对基本建设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竣工结余等应缴财政的资金,要督促及时上缴财政。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将国家预算内安排的中央级基本建设资金存入在乙方设立的帐户。
2.对乙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根据委托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办理好各项代理业务。
2.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办理资金的支付业务。严格监督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收入的上缴。
3.对委托代理业务,要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按时编报委托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4.按规定向甲方收取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四、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1.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以当年委托办理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与经营性基金拨款支出额和上缴财政的收入额(指上缴回收的拨改贷、特种拨改贷、部门基金贷款的本息和基本建设收入)为基数,按一定费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当年委托办理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与经营性基金拨款支出额+当年上缴财政收入额)×费率。
2.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率为3‰。
3.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采取在上半年支付一次、年终清算的方式支付。
五、本协议自1994年9月1日起生效。终止协议,由甲乙双方商定。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5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受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景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 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 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第二条 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四条 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方便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异地(外省)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第八条 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包括调解、和解、签订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诉讼、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条 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6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OO五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7
编号:第号
甲方:乙方:税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兹有(甲方)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乙方),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
(一)具体内容及要求:
(二)完成时间: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费用按方式,自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四)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必须按时出具代理报告。如超过约定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不正确纳税,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补税,乙方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时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称甲方)和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代理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代理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代理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符合_________省毕业生就业政策中关于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相关规定(到非公有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委托推荐就业),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甲方接受乙方申请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甲方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档案,为其办理毕业生接收落户;转正定级;职称申报;计算工龄;档案工资调整;出国政审;以档案记载的内容为依据,出具相关证明;代办社会保险;组织关系管理等。为更好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经乙方同意,甲方同时为乙方办理求职登记注册和计算机信息查询服务。
三、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并遵守甲方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时到甲方报到登记。
四、乙方按照规定应向甲方缴纳人事代理及求职查询等费用,服务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缴纳,不得随意拖欠,否则甲方按照人事代理规定对乙方做出处罚。
五、协议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_________个月内,在此期间乙方应及时主动到甲方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将停止为乙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友好协商后解决 。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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