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合同精选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车辆维修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维修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指定乙方为维修车辆的唯一定点单位,订立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二、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山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
三、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根据维修费用清单椐实支付维修费用。
四、质量保证
1、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3、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六、合同的解除
1、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4)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2、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经催告仍未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八、合同成立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2
甲方(托修方): xxxx有限公司
乙方(承修方): 晋城市大金华汽车修理厂
为了规范双方行为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暂定乙方为甲方所属车辆维修事项的指定企业(厂)。
2 甲方所管理的驾驶员在乙方所填制的结算单及其他任意凭据中的签字均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任何行为(包括维修项目、价格、用料质量等)及凭据(单)记录内容的确认。
3 甲方应当根据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甲方所属车辆在乙方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用。
4 甲方对乙方所实施的维修项目、更换部件及乙方维修车辆所使用材料均应当拍照存档,且该照片为乙方向甲方申请费用结算时甲方核定乙方维修项目的有效依据。
5 乙方由于对车辆故障诊断错误或选用配件质量问题或质量瑕疵导致甲方车辆经维修出厂后,甲方驾驶员所描述故障没有彻底消除的,甲方不负担乙方本次维修甲方车辆的任何费用(含材料费)。
6甲方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7 车辆维修出厂后,经鉴定机构认定,确属乙方维修项目的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修理厂维修要求,或未达到合理的使用期限,及使用假冒伪劣的零配件、燃润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车辆损害、人身损害及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全部赔偿。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本厂维修要求实施汽车维修作业,保证维修质量。
2 对甲方送修车辆进行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竣工检验。
3 乙方在竣工交付车辆前,对该车辆负有保管责任。除维修检验试车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该车辆。
4 乙方维修车辆使用的配件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使用修复配件或旧配件的,经甲方书面同意,该配件应达到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
5 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方造成甲方车辆损害或他人损失及经第三方维修后的维修质量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汽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汽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7 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维修让利和优惠服务。
三、维修类别与项目
1、乙方应当对送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预定维修项目并估算费用。
2、乙方预定的维修项目、内容,预计的维修费用,应当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或签章认可。
3、维修过程中确需追加作业项目和费用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形式或签章认可。
4、实际维修项目和费用以经双方签章的“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为准。
四、维修配件与材料
1、乙方针对甲方车辆所需更换的配件或使用的材料,应当提供两种以上不同品牌(产地)同型号备件(材料)供甲方选用。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维修配件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示配件性质并明码标价。
2 、乙方应当提供维修所用材料的清单,明确材料名称、标识、规格、型号、产地、类别、数量、提供方式、单价、金额等。
3、更换下配件处理方式:经甲方拍照存档后委托乙方处理。
五、维修竣工检验及检验质量标准
乙方维修的车辆完工经乙方检验合格具备出厂条件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车辆出厂。
经由乙方维修的项目在合理的质量保证期限内负有质量保证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六、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双方约定工时单价:40元/工时
工时时长以行业标准规定的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或各维修项目假定连续作业所需时间的累加。
2、维修费用计算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维修费用=工时费(工时单价 × 工时定额)+配件与材料费+税金。
3、实际结算费用应以经双方确认后的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4、结算方式
乙方应当在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次将该期间间隔甲方所属车辆在乙方维修的`相关有效票据和经双方确认后的维修结算清单提供给甲方,经甲方汇总核对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于乙方。
双方确认后的“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是乙方结账的凭据。
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样表做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
七、汽车交付与费用确认
汽车维修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提取车辆。车辆出厂7日内,双方应当确认维修项目和费用。逾期甲方则以乙方各该次实际发生的维修项目,依照乙方各项目预计费用合计金额的70%做挂帐处理,乙方对该挂帐行为及挂帐金额
不再争议。
八、维修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一年或三万公里计算(电子元件不受此限,但应当保证合理的使用期限),保证期以行驶里程或日期指标先达到者为准。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保证期从返修后交付给甲方的当日重新算起。
由于甲方所属驾驶员操作不当或遭遇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维修甲方车辆的维修项目及更换部(配)件损毁,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如低于有关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则以有关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为准。
九、合同变更及解除
1、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事项双方约定按照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变更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以变更后内容为准。但变更续订(立)合同的有效期间超过一年的约定无效。
3、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非因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4、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送修的汽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的,甲方有权本解除合同。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六个月为合作试运行期间。
合作试运行期间任意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经由双方协商后可以以书面形式续订(立)合同有效期间,但该有效期间不超过一年。
7、经由双方确认的维修费用依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处理。
十、争议及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晋城市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以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争议。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经由甲方或甲方授权的部门(人)签章后的“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为乙方同甲方结算的有效依据。
3、就甲方所属车辆,乙方已经发生的维修事项适用本合同的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车辆维修合同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乙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如下: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1一、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
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
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结算。
3、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 每月31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车辆维修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集团公司办公室[20__]3号文,为加快鼎力公司改革步伐,促进企业用工和分配领域良性竞争机制的形成,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成本费用降低、有利于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原则,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自20__年起,甲方将所承修之鼎运各场站所有营运车辆的日常维修及一级保养业务委托乙方负责承修,为明确保修内容及双方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及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维修、保养范围内容
1、甲方将鼎运公司现有营运线路车辆的维修、保养、新巴分公司车辆(琴潭车场)检车交由乙方承担,修理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含润料、电瓶费用)】按鼎力公司和鼎运公司双方确定的百公里定额委托乙方包干承修;其中除社区巴车辆以外,其它营运车辆二保以上项目暂不委托乙方负责承修; 2、不包干内容:责任车保修、空调设备修理、自动变速箱修理、空气悬挂修理、应配物件丢失、驾驶车辆违规操作损坏;
3、公务车、责任车或其它设施(设备)的修理、保养可按实际发生数或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送交乙方维修、保养车辆的保修质量、进度(停场车日)进行监督与管理,对乙方因服务态度、修理质量、配件质量等影响车方营运车辆正常使用、引起投诉的,甲方有权拒绝付费或扣罚费用(按鼎运公司和鼎力公司签署《车辆维修保养协议》违约处罚条款及参照执行集团公司蓝皮书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即刻予以改进。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建立、健全各种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生产等规章制度。如甲方发现有不按规范操作、零部件组装过程清洁不达标、车辆竣工后卫生状况差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费或扣罚费用,乙方应即刻予以改进。
(二)、甲方的义务
1、每月26日前向乙方提供甲方次月的车辆保养计划。
2、按时向乙方提供每月经营车总行驶里程。
3、按规定时间审核月度结算报表并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次月的车辆保养计划。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每月经营车数量和总行驶里程情况。
3、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支付经双方确认的修理费用。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作业、安全作业;
2、不得干涉甲方对协议车辆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甲方提出的服务态度、修理质量等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复、改正;
3、乙方临时将协议车辆交由其他厂家(含协作厂家)修理时,应保证车辆的设施完好和车辆安全;
4、乙方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车辆技术规范或国家、汽车厂家有关技术标准、作业规范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三检"制度;
5、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遵循"有报必修、随报随修、先简后繁、先易后难,质量第一和小修不过夜"的维修原则,尽量缩短车辆维修时间。在对某一总成进行修理时,应注意对关联部件进行检查(如:检修变速箱时必须检查离合器总成的情况等);
6、接到车辆抛锚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维修和施救工作,确保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
7、严格应按集团公司有关保养及维修项目规定的作业时间完成维修保养工作。凡出现特殊件待料、技术难题等不能按时竣工交车的,必须及时将详情反馈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8、乙方应严格执行鼎力公司汽车配件材料采购管理规定,为保修车辆提供质量合格的配件材料;
9、按照甲方报表要求,分类汇总车辆的修理费用、材料费用、车检费用明细。
三、费用项目、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结算标准:
1、包干定额标准
(1)除不包干项目外,其它修理工时费按百公里定额包干结算,定额为8.45元/百公里;
(2)除不包干项目外,其它修理材料费按百公里定额包干结算,定额为9.64元/百公里;
2、车检费用:按每台次4元结算;
3、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车辆抢修费8万元,平均每月支付6666.67元;
4、公务车、责任车、事故车或其它设备设施的修理按双方约定的工时定额、费用执行或双方临时约定。
四、其它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需接受安置甲方派遣52名人员,薪酬按乙方的工资方案分配,乙方不承担甲方所派遣人员五险一金单位应缴纳部分费用;
2、甲乙双方须签订人员派遣协议,乙方须与甲方所派遣人员签订上岗协议;
3、乙方承担瓦窑保养场每月所发生水电总费用的15%;
4、甲方转包业务涉及的场地、设备,无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场地、设备的维护、修复;
5、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本公司人员进行相关的学习(包括集团公司及鼎力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员工管理手册)和技术培训;
6、乙方必须有充足的修理人员及技术力量保证,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违约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转包车辆保修业务的质量管理,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合同期间,乙方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合同书取得经甲方委托车辆保修业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0、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安全生产保障金人民币5万元。
五、本合同未涉及的方面按《鼎运公司和鼎力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合同》执行
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由集团公司出面调解。
七、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合同5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 0%;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 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乙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如下: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一、二级维护保养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 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 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 □ 转账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6
托修方(甲方):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化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
一、乙方修理厂(以下简称修理厂)承包甲方公司名下车辆(以下简称车队)所有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服务内容包括:______汽车大修、中小修、二级维护保养等。
二、双方义务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1、托修方义务
(1)及时送修车辆和收竣工车辆。
(2)提供送修车辆的有关情况(包括送修车基础技术资料、档案等)
(3)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交纳维修费用。
2、承修方义务
(1)按双方约定时间交付竣工车辆。
(2)按照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条件)修车,保证维修质量。
(3)建立承修车技术档案,并向托修方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注意事项。
(4)按规定收取维修费用,并向托修方提供维修工时材料明细表。
三、维修方法
(1)车队车辆需要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及时到修理厂进行维护修理,维修厂派进厂检验员进行维修保养前的检查、故障分析工作。计算出维修工时及所需材料,经车队队长或相关人员核实签名。如修理
2过程中要更改、增加维修项目及修理材料,修理厂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得到认可后,方可对新增项目进行维修。
(2)修理厂对车队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应把好质量关并严格遵守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确保每台维修车辆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四、验收方法及标准
车辆维修竣工后,修理厂要对车辆检验试车,车辆检验合格并进行书面确认后方可出厂。否则要退回修理厂进行返修。
五、结算及结算方式
(1)修理厂费用经车队负责人核认签收的`工时派工单、材料配件单为结算依据。
(2)车队每台车辆在修理厂进行二级维护保养,每车次维修材料、配件、工时元当次结清方可出厂。
车队必须在约定期限支付维修相关款项。如未能及时支付的,乙方就从违约期之日起收取甲方应付金额5‰/天的滞纳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相同效力。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有限期壹年。
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7
甲方: (托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甲方考虑到简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单位所有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二、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由甲方填制车辆送厂维修通知单,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甲方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司机姓名。乙方按照车辆送厂修理通知单上指定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若通知单上托修项目与车辆实际故障问题不相符,由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经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延后交车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报维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于维修车辆的原材料使用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释说明,原则上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维修质量,乙方验收车辆合格后,司机在销售单上签字认可,车辆方可出厂,
六、乙方对甲方车辆在进厂前,要对车辆外观及随车附件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车辆的碰损,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对其车辆维修部位在北京市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予以免费维修,但若是因为司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部位损坏,乙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区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提示服务,检查检测服务和及时抢修服务。
九、乙方在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时,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工时费用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定期结算,结清支付乙方。
十、车辆维修保养地点:
十一、关于车辆和牌证的管理:乙方应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和车牌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上交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针对乙方车辆定点在甲方维修保养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汽车的各种维修与保养,严格按照乙方要求确保维修质量,做到实事求是、价格合理、提供优质服务、坚持诚信原则。
二、甲方应本着乙方车辆使用费用节约、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的原则,为乙方车辆的零配件更新把好关。
三、乙方所有车辆维修必须坚持呈报审批制,需维修时由驾驶员呈报维修项目,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甲方须按乙方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填写的维修项目
及时估算维修费用,再按乙方呈报的审批意见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需扩大维修项目需告知乙方司机,待乙方呈报批准后,才能扩大维修项目。
四、甲方在对乙方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对确定需要更换的配件应当更换,所更换的配件应交乙方驾驶员带回。对保质期内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费和工时费均由甲方承担。但如乙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者其他意外造车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五、维修费用的.结算:车辆维修保养合格后,由乙方驾驶员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每季度末甲方一次性提供乙方的维修相关票据交给乙方,乙方收到结账票据经审核无误后,每季度末以支票或者转账方式向甲方付清本季度的材料更换及维修等费用。
六、如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定损索赔事宜,并由甲方负责修复。
七、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合同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一台小汽车(湘F0460)委托乙方维修。
一、维修时间:
1、汽车小修或一、二、三级保养做到在24小时内完成并出厂;
2、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
3、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500元,从维修费中扣除。
二、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星期六、日、节假日、中午休息照常上班。甲方车辆随到随修。乙方应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并免收施救费用。
三、质量保证:
甲方要求乙方所用材料及配件,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原厂件。如有“水货”,一经查实,甲方拒付全年维修费用,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范围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五、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甲方: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及中心城区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部计算维修费。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六、付款方式:
乙方凭维修发票经甲方有关人员核验签字后,于6月份、12月份分两次到甲方结账付款。
七、若在承包期内,乙方服务优质,履约较好,经甲方年度审查合格后,本合同可顺延。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10
编号:__________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维修、保养范围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甲方所属的等全部车辆进行维修、养护。
2.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随叫随到,24小时提供服务。
3.维修类别(内容)
甲方根据车辆状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日常小修、大修等服务。
4.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
4.1质量标准
4.1.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车辆维修、养护标准(写明标准代号)向甲方提供车辆维修、养护服务。
4.1.2乙方在维修中不得使用附厂配件。如因甲方生产急需,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使用附厂配件。
4.1.3乙方为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原厂备件,并应有一定的库存量,保证甲方车辆的正常维修使用。
4.1.4车辆维修时限要求:______________。
4.1.5质量保证期:______________。
4.2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
5.价格标准
5.1价格构成:______________。
5.2价格标准
5.2.1零部件价格见附件1。
5.2.2工时标准:______________。
5.3乙方保证维修价格公平、公正、公开,在同行业、同级别价格最低。
6.结算、支付方式
6.1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6.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7.乙方义务
7.1按甲方要求时限完成维修工作并交付车辆,缩短甲方车辆在乙方停放时间,并确保甲方及时用车的要求;
7.2按照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修车,保证维修质量;
7.3配合甲方进行上门维修,在市内当甲方车辆出现故障时,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并主动予以维修;
7.4在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车辆后,应对维修和养护范围内的配件、材料、工时进行测算、核定后报给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修理和养护;
7.5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争得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修;
7.6建立承修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并向甲方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注意事项;
7.7甲方车辆已办理相应的汽车保险业务,一旦出险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出险手续、保险理赔,并负责修车事宜;
7.8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更换服务项目(不包含材料费):______________()
(1)刹车片;
(2)刹车盘;
(3)机油;
(4)动平衡检测;
(5)全车检测;
(6)扒胎;
(7)。
7.9乙方应具有级保养和尾气治理资质。
8.甲方义务
8.1提供托修车辆的有关情况;
8.2按约定时间接收维修后的车辆;
8.3按合同约定履行结算支付义务。
9.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要求时限交付维修后车辆,应向甲方支付本次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9.2乙方交付的维修后的车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重修、减少维修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9.3因乙方原因,导致托修车辆在维修期间毁损灭失,除赔偿车辆直接经济损失外,并应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
9.4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附厂配件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5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维修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6甲方接乙方通知,不按时接车,应承担相应的保管费用。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解除须以书面的形式方能生效: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1.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方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合同签订地地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12.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
车辆维修合同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一台小汽车(湘F0460)委托乙方维修。
一、维修时间:
1、汽车小修或一、二、三级保养做到在24小时内完成并出厂;
2、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
3、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500元,从维修费中扣除。
二、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星期六、日、节假日、中午休息照常上班。甲方车辆随到随修。乙方应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并免收施救费用。
三、质量保证:
甲方要求乙方所用材料及配件,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原厂件。如有“水货”,一经查实,甲方拒付全年维修费用,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范围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五、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____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甲方:____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及中心____区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部计算维修费。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六、付款方式:
乙方凭维修发票经甲方有关人员核验签字后,于____月份、____月份分两次到甲方结账付款。
七、若在承包期内,乙方服务优质,履约较好,经甲方年度审查合格后,本合同可顺延。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12
甲方:xxxxx
乙方:xxxxxxxxxx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相同客户要服务最好;同类维修项目、要价格最低、质量最优、速度最快。
2、对甲方维修车辆大保的发动机,要保证3万公里不出问题。如出现技术和配件问题由乙方承担。如驾驶员造成的机械故障由甲方承担。
3、做好甲方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对维修后出现的'问题,要优质、快速、无偿的给予修复,并办二级维护发票。
4、做好甲方上线车辆年审的办理,确保合格通过。
5、负责协调交管部门,及时解决甲方车辆因此而造成的交通滞留问题。
6、乙方对甲方车辆要优先给予经维修,对抛锚在路上的甲方车辆能够随叫随到,及时给予抢修。
二、车辆维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的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需经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签字或盖章后一并交于甲方司机。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甲方交乙方大保的车辆3公里运转正常后,乙方可执维修报告与甲方对所修车辆费用进行结算,其他维修车辆零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五、合同日期:
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xxxx
代表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xxxxxx
代表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
车辆维修合同1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公司(合力叉车销售服务中心)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负责甲方在湖南康______两台江淮电瓶叉车三包期售后服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期限:
1、服务范围:经双方议定,乙方负责对甲方供康师傅厂区叉车进行三包售后服务。
2、服务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服务质量和要求:
1、乙方承担三包期人工费,不包含三包期内所需配件费用。如三包期内需更换配件,由甲方提供或甲方委托乙方购买。
2、如车辆经技术鉴定为人为破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车辆好坏由乙方鉴定,并由乙方保证车辆维修质量。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三包期服务费为人民币台,合计。00(贰仟元圆整),甲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将三包服务费全额支付给乙方。如甲方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维修费用,则乙方对因叉车影响正常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方共有小车 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 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 乙方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 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 维修时间: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24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48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300元。
第五条 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 质量保证: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
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 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相同客户要服务最好;同类维修项目、要价格最低、质量最优、速度最快。
2、对甲方维修车辆大保的发动机,要保证3万公里不出问题。如出现技术和配件问题由乙方承担。如驾驶员造成的机械故障由甲方承担。
3、做好甲方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对维修后出现的问题,要优质、快速、无偿的`给予修复,并办二级维护发票。
4、做好甲方上线车辆年审的办理,确保合格通过。
5、负责协调交管部门,及时解决甲方车辆因此而造成的交通滞留问题。
6、乙方对甲方车辆要优先给予经维修,对抛锚在路上的甲方车辆能够随叫随到,及时给予抢修。
二、车辆维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的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需经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签字或盖章后一并交于甲方司机。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甲方交乙方大保的车辆3公里运转正常后,乙方可执维修报告与甲方对所修车辆费用进行结算,其他维修车辆零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五、合同日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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