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觉行动思维
直觉行动思维是指主要利用直观的行动和动作解决问题的思维。例如,幼儿通过拖动桌上的布来获得他不能直接拿到的玩具。直觉行动思维离不开幼儿对客体的感知和动作,是幼儿早期出现的萌芽状态的思维。总体上说,幼儿大致获得了以下能力:幼儿通过伸手和抓握等动作,开始注意到物体的空间关系,这使幼儿逐渐超越了直接的感知和运动,开始理解周围的世界;幼儿突破了直接经验的限制,发展起了具有先后的时间维度的概念,出现了对因果关系的初步理解;幼儿开始逐步理解目标和手段的关系;幼儿可以模仿不在眼前的行为并表现出明显的目的性等等。
2.、具体形象思维
2至6、7岁幼儿思维的主要形式是具体形象思维。具体形象思维是利用事物的形象以及事物形象之间关系解决问题的思维。这一阶段的幼儿虽然摆脱了对动作同步性的依赖,但仍受到具体事物的形象和动作的影响。皮亚杰将这一阶段幼儿的思维称为前运算阶段。
3、抽象思维的.萌芽
抽象思维是指利用抽象的概念或词,根据事物本身的逻辑关系解决问题的思维。在幼儿末期即幼儿6~8岁这一时期,幼儿开始出现抽象思维的萌芽。
第一,幼儿开始获得可逆性思维。例如,幼儿开始认识到如果在一堆珠子中减去几个,然后增加相同数目的珠子,这堆珠子的总数将保持不变。
第二,幼儿的思维开始能够去自我中心化。所谓去中心化是指幼儿认识到他人的观点可能与自己的有所不同,幼儿能站在他人的立场和角度考虑问题。例如,幼儿开始能够解决“三山问题”。
第三,幼儿开始能够同时将注意集中于某一物体的几个属性,并开始认识到这些属性之间的关系。例如,幼儿开始认识到一个物体可以有重量和大小等几个属性,并且认识到这些属性是可分离的。
第四,幼儿开始使用逻辑原则。幼儿获得的重要逻辑原则是不变性原则,即一个客体的基本属性不变。另一个原则是等价原则,即如果A的某种属性等于B,B等于C,则A必然等于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