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的区别
营业员的工作职责是根据公司制定销售管理制度、商品及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营业部的营业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执行公司年季月度商品品销售计划;并按时完成计划销售;营业时做好柜台、货架、商品及地面等环境卫生;商品到货须认真清点验收等。导购工作是完成整个销售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商品与货币交换的过程,导购员正是实现这关键一跳的'关键人物。介绍并销售产品,对终端形象的建设和维护,适当协调客情关系以及与产品相关的品牌宣传。
性质上的区别
营业员的工作性质及重点就是向消费者卖出产品,是终端卖场的的产物,营业员处于卖场的最前线,直接与商场客户面对面接触。 导购员的出现是“买方市场”和“渠道经济”的必然产物。“渠道经济”方面其实与“买方市场”也是一脉相连的。由于买方市场的形成,致使渠道终端经销商的地位日益显赫起来,于是终端商不但在价格、展台、POP等资源上提出要求,还要在终端建设、出货能力等方面予以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