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院校是指专门开设艺术及含有艺术性质各专业的院校,普通类高校也设有艺术学院或艺术系。以及具有院校性质从事艺术教育教学机构。教育部对于艺术院校学历分为: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艺术院校和非学历的艺术院校。
艺术类院校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备各专业知识,能从事各专业门类教育和实践的人才。教育部对于艺术院校学历分为: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艺术院校和非学历的艺术院校。
艺术类普通高等院校共96所,其中本科45所,专科51所。(备注:不包括含有艺术类专业及含有艺术性质且归类为其他类型的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院校以及港澳台艺术院校)
公立本科院校31所,民办的本科院校10所,民办的本科独立院校4所。
音乐类:声乐、钢琴、民乐、调律、录音、作曲、音乐学、管弦乐、音乐教育等。
戏剧类:表演、导演、戏剧文学、摄影、录音、舞台艺术、电影电视等。
美术类:绘画、雕塑、工艺、美术学、设计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环艺设计、建筑设计、数字设计等。
舞蹈类:古典舞、爵士舞、民族舞、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国际舞、拉丁舞、街舞、舞蹈编导等。
传媒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采编、广播电视编导、照明艺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