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回答
瑞文问答

2024-09-06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是由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而来,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

扩展资料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