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工作总结汇报
为顺利推进全乡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的实施,我乡成立了相关的领导班子,制定了相关的措施,实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多项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得到全面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根据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的项目,结合想党政领导分工情况,成立了就业促进与教育助学、扶贫帮困与社会保障、百姓安居与民生基础、文体卫生与生态环境等4个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9项民生工程和18项民生实事的具体实施,每个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涉及村的负责人为成员,大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二、9项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一)就业促进工程
1.扩大就业规模。城镇新增就业4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人;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2.职业技能培训。新型农民培训90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0。42万人次;农村青年技能培训15人。
(二)扶贫解困工程
1.农村扶贫解困。扶持农村扶贫对象200人。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60%;农村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60%。
3.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59人次。
4.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帮助7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
5.救助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救助贫困家庭脑瘫儿童1名。
(三)教育助学工程
1.职业教育。中职学校招生45人;
2.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创建星级留守学生之家1所。
(四)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95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95元。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5902人,参保缴费人数达到4801人,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达到60元,参保缴费财政补贴每档提高10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0625人,参保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5%,基本医疗补助标准年人均320元。
4.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4人。
(五)医疗卫生工程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6%。
2.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全乡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8%。
(六)百姓安居工程
新建沼气池41口,全部在建中。
(七)生态环境工程
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53025万亩,补偿集体公益林1。8105万亩。
(八)文化体育工程
1.村村通建设。采用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方式,解决7个自然村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2.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41场次;
(九)市级新增民生项目
1.新建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项目选址、招投标。
2.新建全民体育健身工程1个,已完成场地硬化。
三、18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一)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全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
全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三)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
全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元。
(四)新建改造养老床位、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建设
1.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新增改造养老床位12张;
2.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个已完成场地规划,另1个还在选址;为150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
(五)资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
对31名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80元;对52名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50元。
(六)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补助
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对村内公共服务设施日常运行维护予以补助。全乡12个村,已有2个村完成规划项目,并经过乡政府验收,剩下的10个村正在实施中,预计201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七)建设全民体育健身工程
新建全民体育健身工程1个,已完成场地硬化。
四、下一步打算
针对个别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下一步我们打算:
一是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向上汇报工作,进一步向上衔接,协调好项目指标、资金(设备)等;
二是项目进度滞后的部门、村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分析研究,查漏补缺,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全面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市政府:
6月23日,省、市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视频会议后,我区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领导机构,从吃透会议精神入手,进行了宣传发动,从摸清底数着眼,进行全面摸排自查,到目前,情况基本明晰。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市视频会议后,我区立即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组,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XX市XX区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将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逐项分解到每一个单位,要求各单位及时、认真具体组织落实。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清理规范涉煤收费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对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宣传报道。做到了规范、有序、细致、彻底,确保了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一)关于涉煤收费项目情况
根据《方案》要求,我区对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涉及我区的各种收费共计18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2项,政府性基金6项(煤炭可持续续发展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森林植被恢复费);不涉及我区的2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环境监测服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中央批准项目11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收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排污费、土地复垦费、水土流失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采矿排水水资源费),省级批准项目1项(煤炭稽查管理费)。我区现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9项,政府性基金 5项;未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收费),未执行的政府性基金1项(森林植被恢复费)。我区无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
(二)清理规范情况
1、收费项目收取情况
(1)矿产资源补偿费。2013年征收958万元;2014年1—5月征收211万元。
(2)土地登记费。2013年征收0。08万元;2014年未收。
(3)排污费。2013年征收215万元;2014年1—5月征收2万元。
(4)水土流失补偿费。2013年征收243万元;2014年1—5月征收131万元。
(5)水土流失治理费。2013年列入前项;2014年1—5月征收169万元。
(6)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2013年征收4622万元;2014年1—5月征收1931万元。
(7)价格调节基金。2013年征收152万元;2014年1—5月征收73万元。
(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3年征收25万元;2014年1—5月征收347万元。
(9)教育费附加费。2013年征收300万元;2014年1—5月征收148万元。
(10)地方教育附加。2013年征收265万元;2014年1—5月征收98万元。
(11)采矿排水水资源费。2013年征收660万元;2014年1—5月征收696万元。
(12)土地复垦费。未收取。
(13)土地登记费。未收取。
(14)煤炭稽查管理费。未收取。
(15)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未执行。
(16)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未执行。
(17)采矿登记费。未执行。
(18)森林植被恢复费。未执行。
以上各项收费2013年共计7440万元,其中:上缴中央567万元、省3443万元、市1253万元、区级2177万元。2014年1—5月共计3806万元,其中:上缴中央175万元、省1578万元、市616万元、区级1437万元。
2、收费项目取消情况
按照《方案》要求,从2014年7月1日起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区发改局拟定于6月30日将证号为cb120228的《收费许可证》中涉及的项目注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今年未领。
3、部分征收标准降低执行情况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各煤种征收标准降低3元/ 吨,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前5个月征收的部分,共计340万元,待税务部门核查后,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督促各煤炭企业按规定做好账务调整工作。
4、保留的收费规范情况
我区现有保留并且执行的涉煤收费项目,全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未出现超标准、超范围征收;也没有出现以煤补农、以工补农等违规收费和各项摊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涉煤项目的取消以及部分征收标准的降低,将会影响我区财力8800万元
1、降低可持续发展基金吨煤3元,2014年1—5月共计降低340万元(其中:留区部分68万元),全年预计降低900万元(其中:留区部分180万元)。如果其它3座煤矿生产后,每年产量将达到510万吨,每年将会降低1530万元,也会导致财政每年减少资金300万元(留区部分)。
2、2009年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以前,我区向煤矿企业征收15元/吨的税后利润,每年大约8500多万元,作为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费用,用于全区破产企业人员开资及缴纳各项保险、区址基础设施建设、修路、学校、敬老院和改善居民吃水等民生问题。
2009年以后,我区13座煤矿整合为5座,由中煤进出口公司控股,中新唐山沟、甘庄煤业公司2座矿井生产,履行社会责任只是按照省、市政府政策,从 2011年开始连续3年为低收入农户发放了53513吨“暖心煤”(同煤集团提供59628吨)。中新小梁沟、上深涧、北辛窑煤业公司3座建设矿井去年年底已陆续竣工验收,但因市场原因,成本大于销售价格,面临一生产就亏损的实际。鉴于这种现实,目前只有中新小梁沟煤业公司一座建设矿井刚刚转入生产。去年,市政府责成市煤管局征求产煤县区意见,拟出台吨煤履行社会责任标准,初步意见的标准是侏罗纪煤系30元,石炭二叠纪煤系20元。此项政策至今未出台。
(二)增加财政负担400万元
1、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后,原依靠此项收入供养的煤炭价格稽查队11名工作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等40多万元由区财政负担。
2、煤炭局下属2家事业单位——矿山救护队和煤炭纠查队,一直依靠向煤炭企业收取的每吨2元安全费,由省集中统筹供养来维持运行。根据省煤炭厅《关于我省〈煤炭生产管理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晋财建[2006]95号),从2006年4月开始,取消了该项收费。此后2个单位人员工资一直依靠区财政解决,2个单位共77人,每年工资、各项保险共计317万元;装备、办公等费用43万元。
(三)上级应返未返933万元
关于采矿排水水资源费,从2011年4月起由区地税局代征后,全部上交省财政,应返还区级36%部分,至今没有返还。截止2014年5月共计933万元,使原依靠水资源返还供养的16名人员,从2011年至2014年1—5月份约200万元的工资及各项保险无法解决,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区部分水利设施建设。
(四)增加不稳定因素
改革公路煤炭运销体制后,煤运公司不得向企业收取经销差价和服务费,将会影响职工个人收入和工作积极性,增加了我区不稳定因素。
(五)部分执收单位没有足额征收,导致相应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不足。
三、今后措施
清理规范涉煤收费,是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对涉煤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使煤炭行业轻税薄赋,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是省、市政府的英明决策,对于推动煤炭行业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进而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全区综改工作顺利进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区坚决拥护,克服一切困难,坚决执行。
为此,我区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这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二是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再次进行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做好与国务院将要实施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对接的准备;三是保证省、市《方案》中规定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执行时间不得延期;四是严禁在执行时间前超标准、超范围征收;五是对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要按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六是对以各种名目向煤炭企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一律没收上缴国库,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不能按期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任务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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