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如下,想知道浙江人民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怎么样就请阅读下文吧!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
请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1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9月15日印发
【拓展阅读】
【2016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新消息】
自2016年9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
自2016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到2190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重庆市第一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调整为1500元;
自2016年7月1日起,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950元;
自2016年7月1日起,河北省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650元;
自2016年6月1日起,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710元、1550元、139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1元、15.5元、13.9元;
自2016年5月1日起,海南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30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辽宁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标准为15元,二档标准为13元,三档标准为10.8元,四档标准为9.5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江苏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70元;二类地区1600元;三类地区14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5.5元;二类地区14元;三类地区12元。
其中,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达到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达21元。
一家企业老板表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除了工资上涨,社保支出水涨船高也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比如:最低工资标准只上涨了200元,但由于职工医疗期待遇、试用期待遇、失业保险基数都与最低工资直接挂钩,用工的人均成本至少增加300元。对于我们这些原本就不景气的制造企业,真的'是雪上加霜。”
目前,各省级人民政府大多采用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比来确定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数额。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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