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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长恨歌的语言艺术
《长恨歌》这部作品运用了独特的语言描写,将女性的心理和情感表达得十分细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王安忆长恨歌的语言艺术,供大家参考。
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跌宕起伏。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现在,让我们回到与王安忆这些小说初逢时的印象。这些作品,起意就好像置小说的传统规范和通常的构成要素、构成方式于不顾,作者就好像日常谈话似的,把过往生活存留在记忆里的琐屑、平淡、零散的人事细节,絮絮叨叨地讲出来,起初你好像是有些不在意的,可是慢地,你越来越惊异,那么多不起眼的东西逐渐“累积”(而不是传统小说的“发展”过程)起来,最终就成了“我们庄”和自由、美丽地表达着“我们庄”人性的姊妹们,就成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城市蚌埠和“我们”初涉艰难世事的少年岁月,就成了文工团和文工团执着而可怜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发展”使小说的形态时间化,而“累积”使小说的形态空间化了,开始我们还只是认为叙述只是在不断填充着这些空间:“我们庄”、文工团、隐居者的藏身之处,后来才惊异地看到这些空间本身在为叙述所建造的主体,那些人事细节就好像这个主体的鼻子、眼睛、心灵和一举一动的历史。能够走到这一步,不能不说是大大得力于一个亲切的名之曰“我们”的复数叙述者。“我们”是扬弃了“我”——它往往会演变成恶性膨胀的叙述主体,严锋在《文工团》的简评中说,在新时期的文学中到处可见一个矮揉造作的叙事者,或洋洋得意,或顾影自怜,或故作冷漠,怎一个“我” 字了得——而得到的。
早在九十年代初,王安忆就清楚地表达了她小说写作的理想:一、不要特殊环境特殊人物,二、不要材料太多,三、不要语言的风格化,四、不要独特性。这“四不要”其实是有点惊世骇俗的,因为她不要的东西正是许多作家竭力追求的东西,是文学持续发展、花样翻新的趋动力。我们设想着却设想不出抱着这一理想的王安忆会走多远。现在读王安忆这些年的作品,发觉我们这一设想的方向错了。小说这一形式,在漫长的岁月里,特别是在二十世纪,本身已经走得够远了,甚至远得过度了,它脚下的路恐怕不单单是小路、奇径,而且说不定已经是迷途和险境。所以王安忆不是要在已经走得够远的路上再走多远,而是从狭窄的独特性和个人化的、创新强迫症(“创新这条狗”在多少创作者心中吠叫)愈演愈烈的歧路上后退,返回小说艺术的大道。
于是在王安忆的这一系列小说中,我们读到了内在的舒缓和从容。叙述者不是强迫叙述行为去经历一次虚拟的冒险,或者硬要叙述行为无中生有地创造出某种新的可能性。不,不是这样,叙述回归到平常的状态,它不需要刻意表现自己,突出自己的存在。当“写什么”和“怎么写”孰轻孰重成为问题的时候,“偏至”就难免要发生了。而在王安忆这里,叙述与叙述对象是合一的,因为在根本上,王安忆秉承一种朴素的小说观念:“小说这东西,难就难在它是现实生活的艺术,所以必须在现实中找寻它的审美性质,也就是寻找生活的形式。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当提到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有时难免令读者以为是唐代诗人白居易《长恨歌》的小说版。其实两者并没有一点儿关系的!
小说中最令人触目的是主角王琦瑶的出场。作者花费篇幅来描写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目的只有一个:衬托王琦瑶像是吸尽黄浦精华的结晶。
「……上海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可知,有一些私心的。积着油垢的厨房后窗,是专供老妈子一里一外扯闲篇;窗边的后门,是供大小姐提着书包上学堂读书,和男先生幽会的……」细致和属於女性的笔触,具体描写弄堂的一切。
事实上,在王安忆发表了《长恨歌》后,便有学者或文学评论将之归类为张爱玲的「延续」,试想像着如葛薇龙、白流苏、赛姆生太太等角色的舞台由中华民国的上海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上海,一群曾经过着声色的男女,如何在夸张禁欲的政权里,度过馀生。
当然,王安忆的《长恨歌》并非全没有缺点,其缺点亦正如其优点,就是《长恨歌》只是将张爱玲没有全面写出的上海风情给予全面集中的描写,意即是成功地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非常流畅的将别人零碎描写的东西集中起来全面描写;可是,这些描写却非作者的原创,换言之,她只是依循前人成功的道路。当然,客观来说,王安忆的描写上海的原貌是成功的,亦显出其驾驭长篇巨著的能耐!
王安忆笔下的历史不是我们通常习惯于关注的与重大事件紧密联系的历史,而是作为时间的历史。她极力渲染的是各历史时期迷漫于空气中的不同气味、不同氛围、不同的来自感官的特征,她努力准确捕捉的,是各个历史时期中特定个人的生存面目、精神依赖、趣味取向。由于投向历史的视点不是政治,不是历史变迁中存有的政治成份,而是作为时间、年代的历史,历史中的个人,故而,她笔下的历史与个人显得特别平实,真切,贴近,两者的交融也因之更和谐,从而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饱满、浑厚感。"长恨歌"确实写出了作为年代的历史,写出了存在于历史中的个人。
王安忆之所以看中王琦瑶这个人物,写她,是因在她身上看见了一份怆凉。一份逼人的、摆脱不了的怆凉。这份怆凉与其说来自命运来自历史变迁,不如说来自生命本身;与其说来自王琦瑶,不如说来自王安忆自己。这份怆凉是王安忆人到中年对生命的感悟,是对美好生命流水般逝去的一首挽歌、一声叹息。"长恨歌"最大的成功正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自骨髓、挥之不去的怆凉。
王安忆的感觉很好,想象力很好。而且,她的感觉和想象很特别。她的感觉、想象常常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抒发与接收,而是理性的断语。理性归纳过的感觉与想象所能拥有的空间应该很有限,但在王安忆那则泉涌不息,无穷无尽,被用得层层叠叠。在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感觉她的刻意、堆砌、笨拙感觉得不耐烦,感觉得有点累时,又不得不叹口长气,无可奈何、心服口服地承认她的感觉、想象独特且准确,承认她的感觉、想象是她脑中流出的,信手拈来的,承认这是她的风格,至少是"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风格--就像"长恨歌"的一个"记号"。
补充一句,"长恨歌"那些堆砌而成的"硬写"、"死写"看惯了倒也看出了味道,看出了合理性,尤其结合故事、人物一起看(故事叙说,人物心理捕捉,向来是王安忆的强项),甚至觉得它们必不可少,觉得正是它们使这本书厚重起来的。
还得略谈"长恨歌"的不足。比如说,关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比如说,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薇薇这个人物可有可无,没有也许更好。作者想通过青少年薇薇写出那个年代,可薇薇没写好那年代也没写好。明确让人感到的,只剩作者写微微的用心(又一个刻意)。王琦瑶为什么会死?作者想以她的死来加强悲剧效果,加强她身上存有的那种怆凉感。然而,王琦瑶身上的怆凉感不是靠死来突出的,而是靠活,靠她怎么活下去怎样活出怆凉来。长脚杀王琦瑶杀得莫名其妙,杀得太戏剧化,这一杀,将一本沉甸甸的书、将一个严肃的作家,"杀"出了一些轻浮、杀出了一些稚嫩。
然而,"长恨歌"纵有再多的不足,一切不足在她获得的巨大成功面前都显得不重要。
"长恨歌"不可取代,王安忆不可取代。
《长恨歌》中的语言,并不只是字句,而更像是一幅画卷,一张接着一张,无穷无尽,并交织了许多不同的色调。其不论是对于景物的描写还是对于人物心理的刻画,都细致而生动,十分感人。针对其中的语言艺术进行分析,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这部作品。
景物描写中体现的语言艺术
语言是作家的内涵体现,一部优秀的小说除了要具备好的故事之外,还要具备好的语言。此外,语言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一位作家是否优秀,作为一名好的作家,其语言表达水平一定也是好的。例如鲁迅、沈从文、张爱玲之类的作家,其作品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并改编为电影、话剧等,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其语言具有非凡的魅力。语言可以创造出一种不可替代的美,从而为文学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要从语言艺术角度看,王安忆的《长恨歌》正是如此,它带给读者的感受并不是很强烈,而是渗入了不少女性的细腻感。王安忆运用舒缓而从容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发生于上海的“世俗”故事。[1]小说中的上海小姐王琦瑶,生长于四十年代,外貌非常漂亮,被有权有势的李主任收为情人。后来,经历了时代的变迁,她在上海过着平凡而压抑的生活,直到遇见了一位年轻人,又发展出一段感情。最后,她在一次抢劫中惨遭杀害,画下了一生的句号。在这个故事中,作者进行了十分细致的景物描写,展示了上海的弄堂、闺阁、鸽子等,并且适当地拓展了故事的外延,使小说具备了真正的格调。作者所描绘的上海,不仅是怀旧的,同时也是伤感的,琐碎的。其笔下的那些景物,就如同一张年代久远的照片,呈现出朦胧而虚无缥缈的美感。上海的灯红酒绿华丽而繁复,弄堂弯弯曲曲,蕴藏了多少故事。一切就像一场梦一般,但梦中人不肯醒来。作者的描写过程就如同织毛衣一般,耐心而细密,对景物的描绘一丝不苟。同时又像是在画一幅古典油画,反复涂抹,持续了很长时间。虽然容易让人产生些许厌倦,但只要读懂了,就会知道这些描述都是必需的。若是删去,整个故事便会失色很多。
心理刻画中呈现的语言艺术
现在,不少人会拿王安忆和上个世纪的张爱玲相比较,认为她是张爱玲的延续,也就是所谓“张派传人”。事实上,王安忆和张爱玲之间也许真的有一些共同点,例如独具特色的语言,叙述的节奏,对于上海人民心理和情感的把握,还有真实而不彻底的人性描写等。但本文主要将王安忆的作品和《红楼梦》相比,单从语言艺术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研究二者之间的联系。阅读《长恨歌》这部作品需要有一定的耐心,要用心去感受作者营造的历史氛围。该小说的语言回环往复,重重叠叠,含蓄不露,欲语还休。其所勾勒出的生活中的点滴小事,都能构建出独有的意境氛围,虽略显繁琐,但能够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红楼梦》中人物不疾不徐的對话,以及细致的心理呈现,还有对环境的认真渲染等。可以说,其语言中不时透露出《红楼梦》的特点,具有很强的感染力。[2]
比如《长恨歌》中,有一段描写王琦瑶临赛前的文字,其中写道“她挑剔着这些,心里是有些委屈的……只撇下她自己似的。”该段文字将王琦瑶当时紧张万分的心情描绘得淋漓尽致,表达出了她站在舞台上那种无可依靠而又委屈复杂的心理。可谓丝丝入扣,以女性独有的细腻视角传达出了女主人公当时的心境。再看《红楼梦》中的一段描写:“故每每或喜或怒……反弄成疏远之意。”这段文字描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争吵之后各自的内心所想,明明双方都是真心真意,却偏用假意试探,导致都不能了解对方的真实心意。实际上,两人都是一颗心,心里都装着对方,却因求近而弄成疏远。[3]这段话把两人的心思描写得非常确切而精炼,可谓传神。恋爱中年轻人的心理通常很难用语言表达,而曹雪芹却将其传达得十分通透,让人一看便明。这和《长恨歌》的语言比起来,也的确有几分相似。
总体而言,《长恨歌》采用了轻柔的、细水长流般的语言,给读者营造了这样的意境:生活是平淡而琐碎的,但在这样的平淡之中也充满了种种乐趣。真正会生活的人应当不只看到表面的繁琐,同时也应能挖掘出其中埋藏的趣味。比如小说中描写王琦瑶在五十年代的时候,和严师母等人每日聚会、打牌、饮下午茶,或是围坐着闲聊、吃东西。这里面运用了许多繁琐的语言描写,平淡之中见真章,体现出了独特的语言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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