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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高中8篇
长恨歌读后感高中1
“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序幕。”
当我看到《长恨歌》这最后一句话时,已是光明与黑暗交替的间歇——凌晨两点。因为她的小说写的很细,需要耐心地看,所以我熄灯沉入了黑暗后,唯一的需要就是入睡,抑或再做点美梦是最好不过。
生得亲切如邻家女孩、性格内敛从不张扬的16岁中学生王琦瑶自己也想不到在上海小姐竞选中会得第三名,人称三小姐,一时间成了上海淑媛的代表。但从此后王琦瑶如纯洁白纸的人生便洒上了浓彩重墨。。。先是被政界名人李主任养住进了艾丽丝公寓,她深爱着李主任,但几年后因战乱,李主任飞机失事。解放后王琦瑶一直做护士替人打针靠自己的微薄收入低调地生活着,三十岁时遇到了康明逊,明知不能结合,王琦瑶还是不顾一切地为她生了孩子成了单身母亲,之后又遇到了一如既往地爱她的程先生,程先生对她照顾入微,但始终没有迈出那个槛,六六年,程先生因迫害自杀,王琦瑶的最可靠的底线也失去了。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五岁的王琦瑶风姿犹存,很多怀旧的年轻男子与她很投缘。这时候她竟与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发生了畸形恋。但是这迟来的爱情已经来得太晚了,王琦瑶的时间也不多了。终于有一天,王琦瑶被到她家里偷金条的小偷掐S,草草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
这四十年当中,与同学蒋莉丽、与长她十岁的严家师母、与小她三十岁的女儿薇薇、与薇薇的同学张永红等四个女性在不同的时间争风头。王琦瑶以她特有的矜持、忍让而又不失体面的以退为美的方法,悄然胜出所有的身边的女人,包括年长她的'、与之同龄的和比她小一辈的。
同样是上海作家,有人将王安忆与池莉作比较,指责她写得过于消极。如果按作者的年纪来比这似乎是可以的,但是王琦瑶与林珠是两个不同年代的人,前后相差四五十年,这怎么可比呢?我看将王安忆与张爱玲比应该相配些。虽然两位作者的是属于不同年代的人,但所写的都是跨越三四十年的事。女人走过了这三四十年的大半辈子,从年轻娇美到年老色衰,从满怀忡憬到希望破灭,怎么能不消极?不同的是王琦瑶这四十年,性情一点没变,一样的追求一样的希望,一样的恰如其分地守着她那退到尽头而悄然胜出的法则。而金锁这三十年,是一点点被磨灭被扭曲的。(读后感 )所以要说刻薄消极,张爱玲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王安忆笔下的的王琦瑶一直是积极努力地生活着的,只是将命运弄人,不悲凉又能如何?也许旧上海的故事,总是在悲凉凄美之中才更真实些吧。。。
王琦瑶的一生,不管世俗如何评价,总是爱她所爱的,只要有爱就会花十二分的力去爱。虽然日子很艰难但她还是会很自立地生活着,到S,她都没动过李主任留给她的一盒金条。
可是作者却给了这么个有心思、懂生活的细致的女人一个如此悲凉的人生。一直努力地生活着,盼望着,但是她的感情总是不能善始善终。也许是王琦瑶命薄福浅,无福消受这福份吧。
长恨歌读后感高中2
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
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
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
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
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
……
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
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
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长恨歌读后感高中3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长恨歌读后感高中4
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 ,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长恨歌读后感高中5
很长一段时间内,王安忆的《长恨歌》都让我难以释怀。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长恨歌读后感高中6
七月的雨,总是轰轰烈烈,来去匆忙,岂料也有那么几回淅淅沥沥,下一下午,倒含了些闺阁中的女儿气。而时代呢,时代的车轮不停向前奔,催促着一切前进,旧上海,又好似昔日一抹绚烂繁华。
看王安忆的《长恨歌》正是要拣一个这样的夏日,夏日的基调一律是干脆的,如作者冷静的笔调描写王琦瑶的爱恨纠缠,而这样的雨,却恰是对了上海弄堂弯弯曲曲、深深浅浅的情景。“上海的弄堂真是见不得的情景,它背阴处的绿苔,其实全是伤口上结的疤一类的,是靠时间抚平的痛处。”
王琦瑶,作者说是每个弄堂都会有那么几个王琦瑶。早晨推开后门拿花书包上学的是她们,和女伴们亲密地手牵着手追逐时尚的是她们。而就是这样的王琦瑶踏入一首“长恨歌”40年之久。
16岁参加“上海小姐”选举获得“三小姐”称号,“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却是给自家人享用,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三小姐也是少不了得,她是专为对内、后方一般的。是辉煌的外表里面,绝对不逊色的内心。可说她是真正代表大多数的,这大多数虽是默默无闻,却是这风流城市中的艳情的基本元素。”
我觉得作者是特意选了这么个我们触得着、感受得着的小女儿,写她与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以及苦苦追求她却无果的程先生之间的爱恨纠葛。与李主任,她倾心相对,甚至觉得“爱丽丝公寓,那一套套的房间里,住的全是各式各样的的'人。”
合上书,默默坐着,王琦瑶的命运,当真就是千千万万个街上行走的女儿的命运。她显得那么弱小,反复挣扎也只剩下一箱金条陪她到最后。我想,她若是有蒋丽莉那么敢爱敢恨,若是不那么沉溺于繁华,结局可能完全不同。而我们又不能过分责怪她,她是那么真实的一个女子,家境没有太好,怀着那么一点小小的虚荣,又因貌美而对上层社会、对爱情有那么一点点幻想,她只是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子,却因此陷入了“长恨”的境地。
我开始想,之所以书名为《长恨歌》,又岂仅仅是因为一句“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吗?或许所谓“长恨”不只是王琦瑶的恨,还是作者的恨,亦是千千万万读者的恨。恨的是王琦瑶的痴心妄想,恨的是王琦瑶的默默忍受,又或者是王琦瑶不会恨……
我看到,一缕清风,吹散了旧衣上淡淡的樟脑味,送来了青苔浅浅清香。
举目苍凉,落笔繁华,将所有沧桑华丽收于一纸中,许是这曲长恨最为动人一弦。
长恨歌读后感高中7
看完书的第一感受是为什么作者要那样安排王琦瑶的下场,和我猜的结局大相径庭,长恨歌读后感。我怀疑起作者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作者是男的,因为作者那样细致地写出了王琦瑶一生中遇到的那几个男人,很了解男人的心里。结果,作者是女的,让我吃惊了,有点被骗的感觉,但很快,这种感觉转为佩服,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手笔。有了这个线索,再寻着王安忆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结局就不难理解了。
一本书要集中在一个时间里看完,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惜我拖拖拉拉看了好长时间,在较早看的那些印象模模糊糊,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本书了。但关键的内容记住了,那上海弄堂,那爱丽丝公寓,那是王琦瑶生活的地方。作者在写人前,先花了大篇幅写主角生活的`环境,读后感《长恨歌读后感》。在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王安忆写景的手法和通过人物神态、动作、语言而折射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那司空见惯的景在王安忆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东西,和王琦瑶命运息息相关。而王琦瑶成了那时长得有姿色,又有文化,而有点小女人情调的上海女孩的代名词。名著的名就在于,小说里的人物能概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成了永恒,成了经典。不仅是人,就是地点也有特殊的含义,爱丽丝公寓,我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名词,原来它指女人作为金丝雀生活的地方。
其他的,我不懂得评价,只剩下佩服,王安忆要读多少本书,要读多少年书,要尝尽多少喜怒哀乐,才能写出这一部经典?
长恨歌读后感高中8
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
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
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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