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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对杜甫诗歌的评论
王夫之对杜甫有许多负面评价,这是一个值得玩味的话题。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说,清初大师顾、黄、王、颜,“皆明学反动所产也”,又说各家“反动所趋之方向各不同”,其中王夫之好以“名理”之学“攻王学甚力”。
“名理之学”即今天所谓哲学,诗学也是其中应有之义。我们看待王夫之的诗学思想要从时代的角度去思考,如果将王夫之还原到明末清初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中则可以发现,王夫之对杜甫的否定,体现了他对明代诗学的反思。在此前提下,王夫之对只知学杜却不能正确学杜的明代诗人多有批评,由此对杜甫也有诸多负面评价。这些评价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有的评价特别是对明代学杜之风的批评,也确能见出王夫之独到的诗学眼光和意在扭转旧学风的担当意识。
一、杜诗“摆忠孝为局面”
王夫之评杜诗《漫成》时说:“杜又有一种门面摊子句,往往取惊俗目,如‘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装名理名腔毅;如‘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摆忠孝为局面:皆此老人品、心术、学问、器量大败17处。”历史对杜甫的人品、心术都捧之甚高,此前也几无异议。人品、心术、学问、器量是文人处世治学之根本,王夫之对此之否定,是对杜甫最根本、最彻底的否定。王夫之认为,杜甫有的诗句或以“名理”装腔,或以“忠孝”设局,这是杜诗的大败笔。没有真情谈不上好诗,此前的一切高论也因此不成立。所以王夫之的观点可谓振聋发馈,极富挑战性,对此前的一切赞美来说可谓釜底抽薪。王夫之主张知行合一,强调亲身经历和切身体会,所谓“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限”。这本身是正确的,但断定杜甫忠孝是设局摆门面,这就犯了主观臆断的错误。杜甫经历了唐代由盛人衰,在体味过繁华之后,看着饱受战乱迫害、流离失所的黎民百姓,在其诗作中充分抒发了忧国忧民之思。王夫之和杜甫都经历过战乱年代,他们理应有共同话语或者说相似的感受,但王夫之对杜甫忧国忧民的思想情怀却颇有微词。他认为杜甫并不是发自内心忧国忧民,杜甫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知行合一。在国家处于危难之时没有挺身而出,为国效力,只是在诗中哭诉国家生灵涂炭、满目疮疾和自己的艰辛,由此他进一步质疑杜甫的思想。他说:“杜陵忠孝之情不逮,乃求助于血勇。丈夫向白刃临头时且须如此,何况一衣十年,三旬九食耶?”此外,王夫之在评《诗经竹竿》时借题发挥:“《书》曰:‘若德裕乃身。’裕者,忧乐之度也。是故杜甫之忧国,忧之以眉,吾不知其果忧否也。”
王夫之对杜诗的评价显然有不足之处,但需要思考的是,王夫之为什么对杜甫作如此评价?我们认为,他之所以如此评价杜诗,与其对明代诗学的反思有关。王夫之遵从儒家的诗教观,他认为诗歌具有兴、观、群、怨的社会功用,诗歌应以委婉含蓄之笔来寄于讽谏之意。他评李白《远别离》就指出:“工部讥时语开日便见,供奉则不然。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也。工部缓,供奉深。”而晚明诗歌更是在杜诗毛病的基础上发扬光大、放纵情感,过于直白地表达个人的私情、私欲。王夫之不满明代人盲目模拟古人,对杜甫“加以不虞之誉”,王夫之则与他们唱反调,偏说这些诗是“门面摊子句”。明代人推崇杜甫,以杜诗为宗,王夫之要批判明代诗学自然要从挑剔杜甫的毛病开始,这无疑能起到釜底抽薪、断水塞源的功效。王夫之对杜甫的指责是在对明代诗学反思中产生的,王夫之意在指出,明代诗学误把杜诗的不足当优。他说:“俗子或喜其近情,便依仿之,一倍惹厌。大都读杜诗学杜者皆有此病。是以学究、幕客案头,胸中皆有杜诗一部,向政事堂上料理馒头撒子也。”明代袁宏道的《显灵宫集诸公,以城市山林为韵》就指出当时学杜存在的病症:“自从老杜得诗名,忧君爱国成儿戏。”王夫之所说,大意也同,其目的不在于说杜甫,而在于说学杜之人,意在抽掉学杜之人的立论根本。
二、杜甫开启了俗诗的大门
王夫之评明代顾开雍《游天台歌》时借题发挥道:“青莲、少陵,是古今雅俗之一大分界也。假青莲以人古,如乘云气,渐与天亲;循少陵以人俗,如瞿塘放舟,顷刻百里,欲挨棺维墙更不得也。”李、杜比较论自唐代就有,但从雅、俗角度区分李、杜者,且将其当作雅俗古今分界线的,王夫之当属第一人。其用意在于,杜甫是后世众俗之源,学杜就是学俗,是没有出路的。王夫之把杜甫放在诗歌史上,多处指出杜诗开启了诗歌走下坡路的征程。如借评杨基《客中寒食有感》云:“诗降而杜,杜降而夔府以后诗,又降而有学杜者,学杜者降而为孟载一流。”这里涉及如何评价杜诗艺术的问题。
王夫之对杜甫诗歌多有贬斥之辞,认为许多诗过于直露。如:“杜陵败笔有‘李填死岐阳,来填赐自尽’、‘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种诗,为宋人谩骂之祖,定是风雅一厄。”又如:“《新婚别》尽有可删者,如‘结发为妻子’二句,‘君行虽不远’二句,‘形势反苍黄’四句,皆可删者也。《垂老别》‘忆昔少壮日’二句,亦以节去为佳。言有余则气不足,《裕高》《韩奕》且以为周《雅》之衰,况《彭衙行》、《奉先咏怀》之益趋而下者耶!”王夫之认为,“三别”中有许多诗句可删,因为“言有余”,即说得太尽太白,毫无含蓄蕴藉可言,在评汤显祖《南旺分泉》时发挥道:“此法至杜而裂,至学杜者而荡尽。”
前人惯用“诗史”来称杜诗,王夫之认为这是“定罚而非赏”。他说:“诗则即事生情,即语绘状,一用史法,则相感不在永言和声之中,诗道废矣。此《上山采靡芜》一诗所以妙夺天工也。杜子美放之,作《石壕吏》,亦将酷肖,而每于刻画处犹以逼写见真,终觉于史有余,于诗不足。论者乃以‘诗史’誉杜,见驼则恨马背之不肿,是则名为可怜悯者。”又说:“子美以得‘诗史’之誉,夫诗之不可以史为,若日与目之不相为代也,久矣。”王夫之反对杜甫“诗史”称号是因为他认为史和诗属于不同的文体,就像眼睛和嘴巴是不可相互取代一样,诗和史不可混淆,把杜诗称为“诗史”是“定罚而非赏”。
王夫之评杜甫《登岳阳楼》“亲朋”一联是“情中景”,但他认为:“此诗之佳亦止此。必推高之以为大家,为元气,为雄浑壮健,皆不知诗者以耳食不以舌食之论。”“耳食”即道听途说,“舌食”即要亲自品味。王夫之认为,《登岳阳楼》有佳处不少,但不宜抬得太高,前人推之为大家之作是人云亦云,不是切身体悟的结果。王夫之的结论在很大程度上挑战了传统观点。王夫之认为:“杜于排律极为漫烂,使才使气,大损神理;庸目所惊,正以是为杜至处。解人正知其无难。”指出杜甫排律的毛病是“使才使气”,而诗学眼光平庸的人却认为杜诗“至处”。
三、杜诗不必学
王夫之在评明人郑善夫的《即事》时说:“善学杜者,正当学杜之所学。”王夫之反对专门学习某家某派,反对“立门庭”:“才立门庭,则但有其局格,更无性情,更无兴会,更无思致;自缚缚人,谁为之解者?”“立门庭者必短钉”“建立门庭,已绝望风雅”。所以他对后人专以学杜为责尤为反感,对明人学杜更是多有批评。王夫之有两个主要观点:一是认为杜诗不必学;二是后人要学杜之所学。
唐代以后杜甫被尊崇为“诗圣”,尤其是在明代,前后才子提倡复古,认为“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对杜甫尤为推崇。他们认为杜甫的诗歌有规矩可循,在其带领下人们竞相学杜。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分析与了解杜诗的精髓,而是随便从杜诗中抓一点东西就说是学杜,并以此为荣。他们学杜只拘泥于死法,生硬地学习杜甫的诗歌创作之法,不懂得学其神韵,灵活创作。王夫之反对这种把诗歌推向模拟蹈袭死路的复古诗风,对他们学杜也加以深刻批判。王夫之说:“一部杜诗,为刘会孟湮塞者十之五,为《千家注》沉埋者十之七,为谢叠山、虞伯生汗蔑更无一字矣。”批评刘辰翁、谢杭得、虞集等人对杜诗“胡猜乱度”。
王夫之认为诗贵在含蓄蕴藉,藏锋不露,而杜甫的一些诗句多为直白语,缺乏诗的风情韵味。那些盲目学杜的人一味圣化杜甫而将其诗歌中的不足也当作优点学习。王夫之评《漫成》:“杜诗情事朴率者,唯此自有风味;过是则有‘鹅鸭宜长数’、‘计拙无衣食’、‘老翁难早出’一流语,先已自堕尘土,非但学之者拙,似之者死也。”学杜之人若盲目学此俗白无诗味的写法,真是“学之者拙,似之者死”,无疑会导致“竞学杜而不复有杜”的悲惨局面。
王夫之认为,明末杨维祯就是一个善于学杜之人,评其《送贡尚书人阁》说:“铁崖起以浑成易之,不避粗,不畏重,询万里狂河,一山砒柱矣。观其自道,以杜为师而善择有功,不问津于夔府之杜,‘苑外江头’、‘朝回日日’诸篇,真老铁之先驱,又岂非千古诗人之定则哉?杜云:‘老节渐于诗律细’,乃不知细之为病,累垂尖酸,皆从此得。老铁唯不屑此‘细’字,遂夺得杜家斧子,进拟襄阳老祖,退偕樊川小孙,不似世之学杜者,但得其咋醋眉、数米舌也。”王夫之认为,杨铁祯不学杜之毛病“细”,究其意,杨维祯不学俗人喜好的杜诗,故而成就了自己。这才是学杜之人该学的地方。
王夫之认为,后人大多不善学杜,故而提出最好不要学杜,甚至说杜诗不可学。他认为:“但能不学杜,即可问道林屋,虽不得仙,足以毫矣。诗有生气,如性之有仁也。杜家只用一钝斧子死研见血,便令仁栽生夭。先生解云杜不足法,故知满腹皆春。”明言杜诗不可学,不学杜者即使不成仙至少有生气在,不法杜则处处皆春。这方面,王夫之对明代诗人学杜的批评尤其激烈。可以说,一部《明诗评选》,王夫之以是否以杜甫为参照系,不管作者是否明言学杜,也不管诗歌有没有学杜印迹,举凡好诗都是不学杜的结果,凡是学杜的诗歌都不是好诗。正如评陈沂《忆昔》所云:“凡此之敝,学杜者当之。”这一思想贯穿于《明诗评选》始终。如评袁凯《鸡鸣》一诗:“此章纯纯无笔墨痕,学杜者何足以及之!”评贝琼《董逃行》:“若使继少陵,不但不知贝,且不知诗也。”评刘基《畦桑词》:“用俗用腐,风华逾不可掩,犹非学杜者所得梦见。”评张元凯《新丰主人》:“杜学盛行之日,此公却问道岑嘉州,故于歌行尤宜,不屑作‘老夫清晨梳白头’诗也。”评徐渭《沈叔子解番刀为赠》:“学杜以为诗史者,乃脱脱《宋史》材耳。杜且不足学,奚况元、白!”评汤显祖《答姜仲文》:“学杜人于此,当作何铁衬摆,硬转长摇。”评高启《郊墅杂赋》:“苦学杜人必不得杜。唯此夺杜胎舍,以不从夔府诗人人手也。”评贝琼《庚戌九日是日闻蝉》:“必不可谓此为效杜,自有匕言以来,正须如此。效杜者必多一番削骨称雄、破喉取响之病。”在力主学杜的人看来杜诗是法宝,但在王夫之这里,杜诗是瘟疫,万万沾不得。
拓展:
杜甫——《堂成》
背郭堂成荫白茅,缘江路熟俯青郊。
桤林碍日吟风叶,笼竹和烟滴露梢。
暂止飞乌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
旁人错比扬雄宅,懒惰无心作《解嘲》。
赏析
杜甫于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年底来到成都,在百花潭北、万里桥边营建一所草堂。经过两三个月时间,到第二年春末,草堂落成了。这诗便是那时所作。
诗以“草堂”为题,写的主要是草堂景物和定居草堂的心情。堂用白茅盖成,背向城郭,邻近锦江,座落在沿江大路的高地上。从草堂可以俯瞰郊野青葱的景 色。诗的开头两句,从环境背景勾勒出草堂的方位。中间四句写草堂本身之景,通过自然景色的描写,把自己历尽兵燹之后新居初定时的生活和心情,细致而生动地 表现了出来。
“桤林碍日”、“笼竹和烟”,写出草堂的清幽。它隐在丛林修篁深处,透不进强烈的阳光,好象有一层漠漠轻烟笼罩着。“吟风叶”,“滴露梢”,是“叶吟 风”,“梢滴露”的倒文。说“吟”,说“滴”,则声响极微。连这微细的声响都能察觉出,可见诗人生活得多么的宁静;他领略、欣赏这草堂景物,心情和草堂景 物完全融合在一起。因此,在他的眼里,乌飞燕语,各有深情。“暂止飞乌将数子,频来乳燕定新巢”,罗大经《鹤林玉露》说这两句“盖因乌飞燕语而类己之携雏 卜居,其乐与之相似。此比也,亦兴也”。诗人正是以自己的欢欣,来体会禽鸟的动态的。在这之前,他象那“绕树三匝,无枝可栖”的乌鹊一样,带着孩子们奔波 于关陇之间,后来才飘流到这里。草堂营成,不但一家人有了个安身之处,连禽鸟也都各得其所。那么,翔集的飞乌,营巢的燕子,不正是与自己同其喜悦,莫逆于 心吗?在写景状物的诗句中往往寓有比兴之意,这是杜诗的特点之一。然而杜甫之卜居草堂,毕竟不同于陶渊明之归隐田园,杜甫为了避乱才来到成都,他初来成都 时,就怀着“信美无与适,侧身望川梁。鸟雀各夜归,中原杳茫茫”(《成都府》)的羁旅之思;直到后来,他还是说:“此身那老蜀,不死会归秦。”因而草堂的 营建,对他只不过是颠沛流离的辛苦途程中息肩之地,而终非投老之乡。从这个意义来说,尽管新居初定,景物怡人,而在宁静喜悦的心情中,总不免有彷徨忧伤之 感。“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王国维《人间词话》)这种复杂而微妙的矛盾心理状态,通过“暂止飞乌”的“暂”字微微地透露了出来。
尾联“旁人错比扬雄宅,懒惰无心作《解嘲》”,有两层涵意。扬雄宅又名草玄堂,故址在成都少城西南角,和杜甫的浣花草堂有着地理上的联系。杜甫在浣花 草堂吟诗作赋,幽静而落寞的生活,有些和左思《咏史》诗里说的“寂寂扬子宅,门无卿相舆”的情况相类似。扬雄曾闭门著书,写他那模拟《周易》的《太玄》, 草玄堂因而得名。当杜甫初到成都,寓居浣花溪寺时,高適寄给他的诗说:“传道招提客,诗书自讨论。……草《玄》今已毕,此后更何言?”(《赠杜二拾遗》) 就拿他和扬雄草《玄》相比;可是他的答复却是:“草《玄》吾岂敢,赋或似相如。”(《酬高使君相赠》)这诗说草堂不能比拟扬雄宅,也是表示自己并没有象扬 雄那样,写《太玄》之类的鸿篇巨著。这意思是可以从上述答高適诗里得到印证的。此其一。扬雄在《解嘲》里,高自标榜,说自己闭门草《玄》,阐明圣贤之道, 无意于富贵功名。实际上,他之所以写这篇《解嘲》,正是发泄宦途不得意的愤懑之情。而杜甫只不过把这草堂作为避乱偷生之所,和草玄堂里的扬雄心情是不同 的,因而也就懒于发那《解嘲》式的牢骚了。这是第二层意思。
诗从草堂营成说起;中间写景,用“语燕新巢”作为过脉;最后由物到人,仍然回到草堂,点出身世感慨。“背郭堂成”的“堂”,和“错比扬雄宅”的“宅”遥相呼应。关合之妙,不见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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