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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楼梦之金陵十二钗》判词及赏析
金陵十二钗,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最优秀的十二位女儿,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巧姐、李纨、秦可卿十二位正册女性名单。作为有史以来最出色的一部以歌颂女儿美和伤悼女儿悲剧为最高主题的小说作品,《红楼梦》塑造的金陵十二钗成为经典艺术群像,在世界文学史上站成一道亮丽风景,具有永恒的艺术生命。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红楼梦之金陵十二钗的判词及赏析,欢迎大家阅读!
1. 正册判词之钗黛
画:两株枯木,木上悬着一围玉带;又有一堆雪,雪下一股金簪。
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赏析】
林黛玉与薛宝钗,一个是寄人篱下的孤女,一个是皇家大商人的千金;一个天真率直,一个城府极深;一个孤立无援,一个有多方支持;一个作判逆者知己,一个为卫道而说教。脂砚斋曾有过“钗黛合一”说,确切的解说如何,可以研究;但无疑不是否定林薛二人的差别或对立。作者将她俩在一首诗中并提,除了因为她们在小说中的地位相当外,至少还可以通过贾宝玉对她们的不同的态度的比较,以显示钗黛的命运遭遇虽则不同,其结果却都是一场悲剧。
2. 正册判词之元春
画: 一张弓,弓上挂着香橼。
判词: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
【赏析】
贾府在四大家族中居于首位,是因为它财富最多,权势最大,而这又因为它有确保这种显贵地位的大靠山---贾元春。世代勋臣的贾府,因为她而又成了皇亲国戚。所以,小说的前半部就围绕着元春“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和“省亲”等情节,竭力铺写贾府“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但是,“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试看元春回家省亲在私室与亲人相聚的一幕,在“荣华”的背后,便可见骨肉生离的惨状。元春说一句,哭一句,把皇宫大内说成是“终无意趣”的“不得见人的去处”,完全象从一个幽闭囚禁她的地方出来一样。曹雪芹有力的笔触,揭出了封建阶级所钦羡的荣华,对贾元春这样的贵族女子来说,也还是深渊,她不得不为些付出丧失自由的代价。
但是,这一切还不是后来情节发展的铺垫。省亲之后,元春回宫似乎是生离,其实已是死别;她丧失的不只是自由,还有她的生命。因而,写元春显贵所带来的贾府盛况,也是为了预示后来她的死是庇护着贾府大树的摧倒,为贾府事败、抄没后的凄惨景况作了反衬。脂批点出元妃之死也与贾家之败、黛玉之死一样,“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不过,在现存的后四十回续书中,这种成为“大过节,大关键”的转折作用,并没有加以表现。相反的,续书倒通过元春之死称功颂德一番,说什么因为“圣眷隆重身体发福”才“多痰”致疾,仿佛她的死也足以显示皇恩浩荡似的。
《红楼梦》人物中,短命的都有令人信服的原因,唯独元春青春早卒的原因不明不白。这本身就足以引人深思。作者究竟怎样写的,从“虎兔相逢”四个字是无法推断的。《恨无常》中有些话也很蹊跷,如说元春“荡悠悠,芳魂消耗”,“望家乡,路远山高”。倘元春后来死于宫中,对筑于“帝城西”的贾府并不算远,“路远山高”、“相寻告”云云,都是很难解通的。这现在也只能成为悬案。不过,有一点,曲子中写得比较明确,即写元春以托梦的形式向爹娘哭诉说“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这岂不是明明白白地要亲人以她自己的含恨而死作为前车之鉴,赶快从官场脱身,避开即将临头的灾祸吗?由此可知,元春之死,不仅标志着四大家族所代表的那一派在政治上的失势,敲响了贾家败亡的丧钟,而且她自己也完全是封建统治阶级宫闱内部互相倾轧的牺牲品。这样,声称“毫不干涉时世”的曹雪芹,就大胆地揭开了政治帏幕的一角,让人们从一个封建家庭的盛衰遭遇,看到了它背后封建统治集团内部各派势力之间不择手段地争权夺利的肮脏勾当。贾探春所说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你”的话深长含义,也不妨从这方面去理解。
3. 正册判词之迎春
画:一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
判词: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
【赏析】
贾府的二小姐迎春和同为庶出却精明能干的探春相反,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所以有“二木头”的浑名。她不但做诗猜谜不如姊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道让,任人欺侮,对周围发生的矛盾纠纷,采取一概不闻不问的态度。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设法要替她追回,她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事”;事情闹起来了,她不管,却拿一本《太上感应篇》自己去看。抄检大观园,司棋被逐。迎春虽然感到“数年之情难舍”,掉了眼泪,但司棋求她去说情,她却“连一句话也没有”。如此怯懦之人,最后终不免悲惨的结局,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实在是有其必然性的。
看起来,迎春象是被“中山狼,无情兽”吃掉的,其实,吞噬她的是整个封建宗法制度。她从小死了娘,她父亲贾赦和邢夫人对她毫不怜惜,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将她嫁给孙家,实际上等于拿她抵债。当初,虽有人劝阻这门亲事,但“大老爷执意不听”,谁也没有办法,因为儿女的婚事决定于父母。后来,迎春回贾府哭诉她在孙家所受到的虐待,尽管大家十分伤感,也无可奈何,因为嫁出去的女儿已属夫家的人了,所以只好忍心把她再送回狼窝里去。
在大观园女儿国中,迎春是成为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的一个典型代表。作者通过她的不幸结局,揭露和控诉了这种婚姻制度的罪恶,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可是,有些人偏偏要把这个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功劳记在程伟元、高鄂续书的帐上,认为续书也有比曹雪原著价值更高的地方,即所谓“有更深一层的反封建意义---暴露封建社会婚姻不自由”,因而“在读者中发生更巨大的反封建的作用”。甚至还认为,“婚姻不自由。在《红楼梦》中,它牵动全书的线索”。这无非是说,续书把宝黛悲剧烈军属成因婚姻不自由而产生的悲剧是提高了原著的思想性。我们的看法恰恰相反。所谓“更深一层的反封建意义”,如上所述,原著本来就有的。《红楼梦》虽暴露封建婚姻罪恶,但决不是一部以反对婚姻不自由为主题或主线的书。把这一点作为“牵动全线索”,自然就改变了这部书政治性很强的小说的广泛揭露封建社会种种黑暗的主题,改变了小说表现四大家族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中趋向没落的主线,把基本矛盾局限在一个家庭的小范围之内,把读者的视线引到男女恋爱婚姻问题上去,真的就是儿女之情了。这实在是续书作者对原著精神的歪曲。
4. 正册判词之探春
画: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
判词: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赏析】
贾府的三小姐探春,浑名“玫瑰花”,她在思想上性格上与同是庶出的姊妹“二木头”迎春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她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凤姐和王夫人都畏她几分,让她几分。在她的意识中,区分主仆尊卑的封建等级观念特别深固。她之所以对生母赵姨娘如此轻蔑厌恶,冷酷无情,重要的原因,是一个处于婢妾地位的人,竟敢逾越这个界线,冒犯她作为主子的尊严。抄检大观园,在探春看来,“引出这等丑态”比什么都严重。她“命丫头秉烛开门而待”,只许别人搜自己的箱柜,不许动一下她丫头的东西,并且说到做到,绝对无回旋的余地。这也是为了在婢仆前竭力维护作主子的威信与尊严。“心内没有成算的”王善保家的,不懂这一点,动手动脚,所以当场挨了一巴掌。探春对贾府面临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革来挽回这个封建大家庭的颓势。但这只能是心劳日拙,无济于事。
对于探春这样的人,作者是有阶级偏爱和阶级同情的。但是,作者没有违反历史和人物的客观真实性,仍然十分深刻地描绘了这个形象,如实地写出了她“生于末世运偏消”的必然结局。原稿中写探春后来远嫁的情节,与续书所写不同。“三春去后诸芳尽”。迎春出嫁,八十回前已写到;元春之死、探春之嫁,从她们的曲文和有关脂批看,也都在贾府事败之前,可能八十回后很快就会写到。这样,八十回后必然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情节发展相当紧张急遽,决不会像续作者写“四美钓游鱼”那样松散、无聊。
5. 正册判词之惜春
画: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
判词:
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赏析】
贾惜春“勘破三春”,披缁为尼,这并不表明她在大观园的姊妹中,见识最高,最能悟彻人生的真谛。恰恰相反,作者在小说中,非常深刻地对惜春作了解剖,让我们看到她所以选择这条生活道路的主客观原因。客观上,她在贾氏四姊妹中年龄最小,当她逐渐懂事的时候,周围所接触到的多是贾府已衰败的景象。四大家族的没落命运,三个姐姐的不幸结局,使她为自己的未来担忧,现实的一切既对她失去了吸引力,她便产生了弃世的念头。主观上,则是由环境塑造成的她那种毫不关心他人的孤僻冷漠性格,这是典型的利己主义世界观的表现。人家说她是“心冷嘴冷”的人,她自己的处世哲学是“我只能保住自己就够了”。抄检大观园时,她咬定牙,撵走毫无过错的丫环入画,而对别人的流泪哀伤无动于衷,就是她麻木不仁的典型性格的表现。所以,当贾府一败涂地的时候,入庵为尼便是她逃避统治阶级内部倾轧,保全自己的必然道路。对于皈依宗教的人物的精神面貌,作如此现实的描绘,而绝不在她们头上添加神秘的灵光圈,这实际上已成了对宗教的批判,因为,曹雪芹用他的艺术手腕“摘去了装饰在锁链上的那些虚幻的花朵”。同样,曹雪芹也没有按照佛家理论,把惜春的皈依佛门,看作是登上了普济众生的慈航仙舟,从此能获得光明和解脱,而是按照现实与生活的逻辑来描写她的归宿的。“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在原稿中,她所过的“缁衣乞食”的生活,境况也要比续书所写的悲惨得多。
6. 正册判词之凤姐
画:一片冰山,山上有一只雌凤。
判词: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赏析】
王熙凤的贾府的实际当权派。她主持荣,协理宁国府,而且交通官府,为所欲为。这是个政治性很强的人物,不是普通的贵族家庭的管家婆。她显著特点,就是“弄权”,一手抓权,一手抓钱,十足表现出剥削阶级的权欲和贪欲。王熙凤不仅是一个人,而是代表了一个阶级。“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不光是王熙凤的个人命运,也是垂死的封建阶级和他们所代表的反动社会制度彻底崩溃的形象写照。
《聪明累》中“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这两句道出了正在走向没落的一切反动阶级的共同规律。王熙凤是四大家族中首屈一指的“末世之才”,在短暂的几年掌权中,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制造了许多罪恶,直接死在她手里的就有好几条人命。这一切只不过为她自己的最后垮台准备条件。按照曹雪芹的原意,这个贾门女霸的结局是很糟的。从脂批中可以知道原稿后半部有以下情节:
一、获罪离家,与宝玉同淹留于狱神庙。原因不外乎她敛财害命等罪行的被揭露。如对“弄权铁槛寺”,逼迫一对未婚夫妻自尽,自己坐享三千两银子一节,脂批就指出:“如何消缴,造业者不知,自有知者。”“后文不必细写其事,则知其平生之作为,回首时无怪首其惨痛之态”。离家在外期间,刘姥姥还与她在“狱神庙相逢”。此外,在狱神庙见到凤姐的,还有小红、茜雪等人。
二、在大观园执帚扫雪。这当是获罪外出,经一番周折,重返贾府以后的事。脂批说过,怡红院的穿堂门前,将来“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
三、被丈夫休弃,“哭向金陵”娘家。从第二十一顺脂批看,她发现丈夫私藏的多姑娘头发是一个导火线。丈夫借此闹翻,将其休弃。那时,凤姐“身微运蹇”,只能忍辱,这与“俏平儿软语救贾琏”时的“阿凤英气”有天壤之别。所以后半部那一回的回目叫《王熙凤知命强英雄》。
四、回首惨痛,短命而死。尤氏对凤姐说:“明儿带了棺材里使去。”脂批:“此言不假,伏下后文短命。”
总之,凤姐的惨痛结局是自食恶果,并不是什么人世祸福难定。
7. 正册判词之湘云
画:几缕飞云,一湾逝水。
判词: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赏析】
《红楼梦》以“写儿女之笔墨”的面目出现,这有作者顾忌当时政治环境因素在。因而,书中所塑造的众多的代表不同性格、类型的女子,从她们的形象取材于现实生活这一点来看,经剪裁、提炼,被综合在小说的原型人物的个性、细节等等,恐不一定只限于女性。在大观园女儿国中,须眉气象出以脂粉精神最明显的,要数史湘云了。她从小父母双亡,由叔父抚养,她的婶母待她并不好。因此,她的身世和林黛玉有点相似。但她心直口快,开朗豪爽,爱淘气,又不大瞻前顾后,甚至敢于喝醉酒后在园子里的青石板凳上睡大觉。她和宝玉也算是好友,在一起,有时亲热,有时也会恼火,但毕竟襟怀坦荡,“从未将儿女私情萦心上”。不过,另一方面,她也没有林黛玉那种叛逆精神,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薛宝钗的影响。在史湘云身上,除她特有的个性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在封建时代被赞扬的某些文人的豪放不羁的特点。
史湘云的不幸遭遇主要在八十回以后。根据这个《乐中悲》和脂砚斋评注中提供的零星材料,史湘云后来和一个颇有侠气的贵族公子卫若兰结婚,婚后生活还比较美满。但好景不长,不久夫妻离散,她因而寂寞憔悴。至于传说有的续写本中宝钗早卒,宝玉沦为击柝的役卒,史湘云沦为乞丐,最后与宝玉结为夫妻,看来这并不合乎曹雪芹原来的写作计划,乃附会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而产生。其实“白首双星”就是指卫若兰、史湘云两到老都过着分离的生活;因为史湘云的金麒麟与薛宝钗的金锁相仿,同作为婚姻的凭证,正如脂批所说:“后数十回若兰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目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那么,“提纲”是怎么“伏”法的呢?这一回写宝玉失落这金麒麟恰巧被湘云拾到,而湘云的丫环正与小姐谈论着“雄雌”“阴阳”之理。这初看起来,倒确是很象“伏”湘云与宝玉有“缘”,况且,与“金玉姻缘”之说也合。黛玉也曾为此而起过疑,对宝玉说了些带讽刺的话。其实,宝玉只是无竟中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就象袭人与蒋玉菡之“缘”是通过他的传带,交换了彼此的汗巾子差不多。这一点,脂班次说得非常清楚:“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个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保颦儿为其所感,故颦儿谓‘情情’。”绘画为使主色鲜明,另用一色衬托叫“间色法”。湘云的婚姻是宝钗婚姻的陪衬:一个因金锁结缘,一个因金麒麟结缘;一个当宝二奶奶仿佛幸运,但丈夫出家,自己守寡;一个“厮配得才貌仙郎”,谁料“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最后也是空房独守。“双星”,就是牵牛、织女星的别称。故七夕又称双星节。总之“白首双星”是说史湘云和卫若兰结成夫妻后,由于某种尚不知道的原因,很快就离异了,成了牛郎织女。这正好作宝钗“金玉良缘”的衬托。《好了歌注》:“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脂批就并提宝钗、湘云,说是指她们两人。可见,因回目而附会湘云将来要嫁给宝玉的人们,也与黛玉当时因宝玉收了金麒麟而“为其所感”一样,同是出于误会。
8. 正册判词之可卿
画: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
判词: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赏析】
秦可卿本是被弃于养生堂的孤儿。她从抱养她的“寒儒薄宦”之家进入贾府以后,就堕入了罪恶的渊薮。她走上绝路是贾府主子们糜烂生活的恶果,其中首恶便是贾珍这些人形兽类。《好事终》有一点是颇令人思索的:那就是秦可卿在小说中死得较早,接着还有元春省亲、庆元宵等盛事,为什么要说她是“败家的根本”呢?难道作者真的认为后来贾府之败是象这首曲子所归结的“宿孽总因情”吗?四大家族的衰亡是社会的、政治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封建统治阶级的生活腐朽、道德败坏也是其阶级本性所决定的。纵然曹雪芹远远不可能有这样的认识,又何至于把后来发生的重大变故的责任,全推在一个受贾府这个罪恶封建家庭的毒氛污染而丧生的女子身上,把一切原因都说成是因为“情”呢?原来,这和十二支曲的《引子》中所说的“都只为风月情浓”一样,只是作者有意识在小说一切人物、事件上盖上的瞒人的印记。作者在很大程度上为了给人以“大皆谈情”的假象,才虚构了太虚幻境、警幻仙子的。但是,这种“荒唐言”若不与现实沟通,就起不了掩护有政治性的真事的作用。因而,作者又在现实中选择了秦可卿这个因风月之事败露而死亡的人,作为这种“情”的象征,让她在宝玉梦中“幻”为“情身”,还让那个也叫“可卿”的仙姬与钗、黛的形象混成一体,最后与宝玉一齐堕入“迷津”,暗示这是后来情节发展的影子,以自圆其“宿孽因情”之说。当然,作者思想是充满着矛盾的。以假象示人是不得已的。所以他在太虚幻境入口处写下了一副对联,预先就一再警告读者要辨清“真假有无”。
我们已经知道,贾府后来发生变故的直接导火线在荣国府,获罪而淹留在狱神庙的宝玉、凤姐都是荣国府的人。宝玉的罪状,不外乎“不肖种种大承笞挞”时所传的那种口舌。宝玉固然有沾花惹草的贵族公子习气,但决不至于象贾珍父子那样无耻,使这一点成为累及整个贾府的罪状,当然是因为在政治斗争中敌对势力要心量抓住把柄来整治对方。现在偏要说这是风月之情造的孽,关且把它归结到它的发端---秦氏的诱惑。但即使就这个起因来说,也不能不指出,这一切宁国府本来就更不象话。比如,若按封建礼法颓堕家教论罪,贾敬纵容子孙恣意妄为,就要比贾政想用严训教子就范而无能为力更严重,更应定为“首罪”。王熙凤的弄权、剑财、害命,也起于她协理宁国罕。贾珍向王夫人流泪求情请凤姐料理丧事,纵容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取去”,使她忘乎所以。铁槛寺害命贿赂后,“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而办这样奢靡的丧事,又因为贾珍与死者有特殊关系。凤姐计赚尤二姐、大闹宁国府,事情也起于贾珍、贾蓉。而贾蓉又与凤姐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他还是与凤姐最亲的秦氏的丈夫哩!然而,尽管如此,“风情”“月貌”以至秦可卿本人,都不过是作者用来揭示贾府中种种关系的一种凭借,贾府衰亡的前因后果,自有具体的情节会作出说明的,这就象作者在具体描写冯渊、张金哥之死的情节时毫不含糊一样。秦可卿“判词”和曲子中的词句的含义,要比我们草草读去所得的表面印象来得深奥,就连曲名“好事终”,我们体会起来,其所指恐怕也不限于秦氏一人,而可以是整个贾府的败亡。
9. 正册判词之李纨
画: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
判词: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赏析】
在小说中许多重要事件上,李纨都在场,可是她永远只充当“敲边鼓”的角色,没有给读者留下什么特殊的印象。这也许正是符合她身分地位和思想性格的---荣国府的大嫂子,一个恪守封建礼法、与世无争的寡妇,从来安分顺时,不肯卷入矛盾斗争的旋涡。作者在第四回的开头,就对她作了一番介绍,那段文字除了未提结局外,已可作为她的一篇小传。她是一个封建社会中被称为贤女节妇的典型,“三从四德”的妇道的化身。清代的卫道者们鼓吹程朱理学,宣扬妇女贞烈气节特别起劲,妇女所受的封建主义“四大绳索”压迫的痛苦也更为深重。象李纨这样的人,在统治者看来,是完全有资格受表旌,立牌坊,编入“列女传”的。虽则“无常性命”没有使她有更多享晚福的机会,但她毕竟在寿终前得到了“凤冠霞帔”的富贵荣耀,这正可以用来作为天道无私,终身能茹苦含辛、贞节自守者必有善报的明证。然而,曹雪芹偏将她入了“薄命司”册子,说这一切只不过是“枉与他人作笑谈”罢了,这实是对儒家传统观念的大胆挑战,是从封建王国的黑暗中透射出来的民主主义思想的光辉。
10. 正册判词之妙玉
画:一块美玉,落在泥垢之中。
判词: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赏析】
来自苏州的带发修行的尼姑妙玉,原来也是富家小姐一。她住在大观园中的栊翠庵,依附权门,受贾府的供养,却又自称“槛外人”。这正如鲁迅所揭露的:“要做这样的人,恰如用自己的手拔头发,要离开地球一样。”实际上她并没有置身于贾府的各种现实关系之外。她的“高”和“洁”都带有矫情的味道。她标榜清高,连黛玉也被她称为“大俗人”,却独喜欢和宝玉往来,连宝玉生日也不忘记,特地派人送来祝寿的贴子。她珍藏的晋代豪门富室王恺的茶杯,对她也是个讽刺。她有特殊的洁癖。刘姥姥喝过一口茶的成窑杯她因嫌脏要砸碎,但又特意把“自己日常吃茶”的绿玉斗招待宝玉。所谓洁与不洁,都深深打上了阶级和感情的烙印。她最后流落风尘,好象是对她过高过洁的一种难堪的惩罚。象妙玉这样依附于没落阶级的人,怎么能超然自拔而不随同这个阶级一起没落呢!
有人说《红楼梦》是演绎“色空”观念的书,这无论就作品的社会意义或作者的创作思想来看,都是过于夸大的。曹雪芹的意识中是有某种程度的“色空”观念,那就是他对现实的深刻的悲观主义。但《红楼梦》决不是这种那种观念的演绎,更没有堕入宣扬宗教意识的迷津。曹雪芹对妙玉这个人物的描写,很能说明问题。作者既没有认为入空门就能成为一尘不染的高人,也没有因此而特意为她安排更好的命运。
原稿中妙玉的结局与续书所写是不同的。续书写妙玉的遭劫是因为强人觉得她“长的实在好看”,又听说她为宝玉“害起相思病来了”,故动了邪念。这与妙玉的“太高”、“过洁”的“偏僻”个性又有什么相干呢?这倒是续书作者一贯意识的表现:在续作者看来,黛玉的病也是相思病,故有“心病终须心药治”,“这心病也是断断有不得的”一类话头。问题当然并不仅仅在于怎样的结局更好些,而在于通过人物的遭遇说明什么。续书想要说明的是妙玉情欲未断,心地不净,因而内虚外乘,先有邪魔缠扰,后遭贼人劫持。这是她自己作孽而受到的报应。结论是出家人应该灭绝人欲,“一念不生,万缘俱寂”。这也就是程朱理学所鼓吹的“以理禁欲,去欲存理”。而原稿的处理,显然是把妙玉的命运与贾府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这样,妙玉悲剧所具有的客观意义,就要比曲子中用“太高”、“过洁”等纯属个人品质的原因去说明它,更为深刻。
11. 正册判词之巧姐
画: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
判词: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赏析】
贾府丑事败露后,王熙凤获罪,自身难保,女儿贾巧姐为狠舅奸兄欺骗出卖,流落在烟花巷。贾琏夫妻、父女,“家亡人散各奔腾”。后来,巧姐幸遇恩人刘姥姥救助,使她死里逃生。这些是佚稿中的情节。那么这样描写巧姐的命运,在小说之中,究竟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没有泥?我们认为它很有可能表现出作者曹雪芹在经历过长期的贫困生活后,思想上所出现的某些接近人民的新因素。
作者描写刘姥姥形象的真正用意,并不象小说所声称的那样是因为贾府大小事多,理不出头绪来,所以借她为引线;也不是为了让她进荣国府闹出许多笑话来,供太太小姐们取乐,借以使文字生色。作者安排这个人物是胸有成竹的。脂批指出,小说在介绍刘姥姥一家时说“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这就是说,刘姥姥一家在后半部中因巧为板儿媳妇,真的成了贾家的亲戚,而且是正派亲戚。“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在“树倒猢狲散”的情况下,贾府主子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已发展为骨肉相残。到那时,肯伸手相援的都是一些曾被人瞧不起的小人物,如贾芸、小红、茜雪等,而曾作贾府上下嘲弄对象的刘姥姥,不但是贾府兴衰的见证者,反过来,她也成了真正能出大力救助贾府的人。要把被卖作妓的巧人火坑里救出来,就不外乎出钱和向人求情,这对刘姥姥来说,是不容易的。接着,招烟花女子为媳妇,则更要承受封建道德观念的巨大压力。在脂批看来,“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其实,这正是在考验关头表现一个农村劳动妇女的思想品质,大大高出于表面上维护着虚伪的封建道德的上层统治阶级的地方。
贾巧姐终于从一个出身公侯之门的千金,变成了一个在“荒村野店”里“纺绩”的劳动妇女了,就象秦氏出殡途中,宝玉所见的那个二丫头那样。与前半部十二钗所过的那种吟风弄月的寄生生活相反,巧姐走上了一条全新的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于是刘姥姥为巧姐取名时所说的话得到了证验。曹雪芹思想的深度是一般封建时代的小说家所难以企及的。脂批的思想,就有很大的距离。续书者就更不用说了,在他看来,女子失节,不如一死;既沦为烟花女,便无“余庆”可谈;招巧姐而使她成为靠“两亩薄田度日”的卑贱的家妇,刘氏也算不得“恩人”。所以续书让巧幸免于难,并且最后非让她嫁到“家资巨万”的大地主家不可,还让“刘姥姥见了王夫人等,便说起来将来怎么升官,怎么起家,怎么子孙昌盛”。这与曹雪芹的原意,真有天壤之别。
当然,曹雪芹笔下的刘姥姥,身上也戴着封建阶级精神奴役的沉重枷锁;说王熙凤能“留余庆”,“积得阴功”,也完全是一种阶级偏见;《留余庆》宣扬“乘除加减,上有苍穹”的冥冥报应的迷信思想,更明显的属封建糟粕。这些无疑都应批判剔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使作者产生“劝人生,济困扶穷”思想的实际生活基础,把它与封建剥削阶级惯于进行的虚伪、廉价的慈善说教区别开来。
12. 副册判词之香菱
画: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
判词: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赏析】
香菱是甄自隐的女儿,她一生遭遇是极不幸的。名为甄英莲,其实就是“真应怜”(脂评语)。按照曹雪芹本来的构思,她是被夏金桂迫害而死的。从第八十回的文字看,既然“酿成干血痨之症,日渐赢瘦作烧”,且医药无效,接着当写她“香魂返故乡”,亦即所谓“水涸泥干,莲枯藕败”。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回目就用“娇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乙本,不但回目另拟;而且续书中,还让香菱一直活下云,在第一百零三回中,写夏金桂在汤里下毒,要谋害香菱,结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以为只有这样写坏心肠的人的结局,才足以显示“天理昭彰,自害自身”。把曹雪芹对封建宗法制度摧残妇女的罪恶的揭露与控诉的意图,改变成一个包含着惩恶劝善教训的离奇故事,实在是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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