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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作品《高兴》简介及其赏析
《高兴》是贾平凹创作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他对农民的一贯关注,写进了城的农民——城市中的拾荒人的命运。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贾平凹作品《高兴》简介及其赏析,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作者简介:
贾平凹(1952年2月21日—),原名贾平娃,陕西丹凤人,中国著名作家。1975年西北大学中文系毕业后任陕西人民出版社文艺编辑、《长安》文学月刊编辑。1982年后从事专业创作。任中国作家协会理事、作协陕西分会副主席等职。贾平凹是我国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文学大家和文学奇才,是一位当代中国最具叛逆性、最富创造精神和广泛影响的具有世界意义的作家,也是当代中国可以进入中国和世界文学史册的为数不多的著名文学家之一。被誉为“鬼才”。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商州》、《浮躁》、《白夜》、《秦腔》、《古炉》等,曾多次获文学大奖。
贾平凹小说描写新时期西北农村,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变革,视野开阔,具有丰富的当代中国社会文化心理内蕴,富于地域风土特色,格调清新隽永,明快自然。国外人士均誉他为中国大陆文坛的“独行侠”。
作品简介:
《高兴》坚持了贾平凹对农民的一贯关注,写进了城的农民——城市中的拾荒人的命运。作品采用口述体的第一人称,语言幽默,流畅,易于阅读,是作家近年创作的最好看的小说。 贾平凹写了刘高兴等来自农村、流落都市的拾荒者的命运,同时涉及了城市底层中的各种人群,有乞丐,有民工,有站街女等等。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城市中艰难地生存。而且,作品在描述他们生活困境的同时,着重关注了他们的精神世界,写了他们的理想、追求和爱情。正当百事瓦裂、浮华猖獗的社会变改之际,农民刘高兴先是将自己的一颗肾卖给了城里人,随后又与同乡五富来到城里拾破烂……站街女孟夷纯的出现不但引来了城市万象之态,还带给了他门支离纷崩、始料不及的命运……
贾平凹以其一贯的慈悲连绵,一贯的继往开来,一贯的淡定笔致打开了一幅令人缀乱或战栗的城市生活画卷,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密布着冲突、错位、荒谬、伤痛、病象重重而又情切至深的当代故事。
作品赏析:
这是贾平凹写得最吃力的一部小说,他历时3年,五易其稿,把手指磨出了一个大坑,才有了这部《高兴》。现在贾平凹的右手中指已经严重变形,不仅磨出了一个大坑,皮下竟有淤血。
这是一部反映现实题材的小说,是一部反映当代农民的小说,也注定是一部令人心情沉重的小说。
贾平凹的《高兴》为什么令人心情沉重?是农民的现实处境令人沉重。小说中的主人公叫刘高兴,刘高兴原名刘书祯,是贾平凹从小学到中学的同学,后来贾平凹大学毕业留在西安当文学期刊编辑,而“刘高兴”复员后则回到家乡,并成为一个拾荒者,过起了一种艰难的生活,但他自己却对痛苦浑然不知。
如果仅刘高兴一个人是这种状况,我们只能说他不能干。但贾平凹为了更好地了解拾破烂群体的境遇,在动笔前,他曾深入大街小巷,他见到了更多像刘高兴一样拾破烂的人。这还是在省会西安,一座有着几千年文化积淀的大城市的贫困农民的生活状况。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2年底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的农村人口为2820万人,他们的人均纯收入为531元。但以627元这个标准来衡量,平均下来一天还不到2元。如果把这个标准提高到1000元,也就是每天消费将近3元,中国的贫困人口将到达六千万人。如果按照联合国规定的世界通用贫困线标准人均日消费1美元,这将是中国现行标准的4倍多,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将达到几个亿。这就是中国的国情,这也是贾平凹为什么要写这部小说的原因。他与鲁迅先生一样,是希望“引起疗救的注意。”
贾平凹的《高兴》为什么令人心情沉重?是城乡不和谐令人沉重。贾平凹说,“在大都市里,我们看多了一个庆典几千万,一个晚会上百万,到处张扬着盛世的繁荣,或许从这些破烂王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状态里能摸出这个年代城市不轻易能触摸到的脉搏”。
而就在西安,动辄花十几亿来打造什么工程的新闻也屡屡见诸报端,如西安骡马市15亿打造西北第一步行街;临潼区将斥资10亿元再造大唐华清宫;老城45万人口迁移,西安500亿打造皇城复兴计划等等。
贾平凹的《高兴》为什么令人心情沉重?是作家的忧患意识令人沉重。中国作家的忧患意识是一以贯之的,从屈原的《离骚》到司马迁的《史记》;从杜甫的“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到曹雪芹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中国作家关注现实,关注普通百姓命运的传统从未中断。
贾平凹说他在城市生活了几十年,但骨子里还是个农民。他的多数作品也是以农民为主的。《高兴》坚持了贾平凹对农民的一贯关注,写流落都市的拾荒者的命运,这事实上也是写进城农民的命运。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城市中艰难地生存。贾平凹不光写了他们的物质层面,他也写到了他们的精神层面。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正日益物质化,而精神层面的追求却一天天减少,这也正是现代化进程中所最可怕的。贾平凹深刻地反映了这一点,他所具有的忧患意识让人感动。
贾平凹写出了一份留给历史的社会记录,他的《高兴》因此无论如何让人高兴不起来。
创作历程:
小说中的这两个人物都在生活中确有其人。刘高兴是贾平凹老家丹凤县棣花镇同村的伙伴,从小学到中学的同学。贾平凹大学毕业后就留在西安当了文学编辑,后来成为作家。而“刘高兴”当兵复员后回到农村,做过泥瓦匠、吊过挂面、磨过豆腐、摆过油条摊子,什么都没干出名堂,年过半百只好进城打工,拾破烂、给人送煤。
通过自身的经历并酝酿成熟了文稿,并为了更好地写作这群都市边缘人的生存状态,贾平凹不断地到西安一个“拾荒村”去调查采访。这个村子全是来自农村,在城市里拾荒的农民。贾平凹和他们一起体验拾荒生活,还跟他们同吃同喝。
在创作之初,《高兴》只有20多万字,但前后修改了五次,每改一次就要重新抄写一遍,因此书写总和就超过了100万字。贾平凹为写此书右手中指已经严重变形,不仅磨出了一个大坑,皮下还有淤血。
内容梗概:
正当百事瓦裂、浮华猖獗的社会变改之际,农民刘高兴先是将自己的一颗肾卖给了城里人,随后带着同乡五富来到城里谋生拾破烂,妓女孟夷纯的出现不但引来了城市万象之态,还带给了他们支离纷崩、始料不及的命运。
刘高兴想尽一切办法试图将同乡五富的尸体运回清风镇,在火车站被警察拦截而未果始,以刘高兴将五富的尸体运回老家,等待五富的老婆等人,和他们一起料理五富后事终。和大多数农民一样,他们进城后的生活是格外艰辛的。他们带着寻找新家园的美好愿望和对新生活的憧憬来到城市,试图通过脱离农村和土地、走进大城市来改变他们的命运。可现实和理想往往反差很大,他们没有资金、没受过高等教育、没有技术、没有所谓的“后门”,想寻一份工作谈何容易,最后他们只能选择做最脏最累最没有社会地位的工作——拾破烂。
刘高兴成为一名拾荒者以后,刘高兴和五富对这样的生活和这样的工作非常失望,但这已经是在同乡韩大宝的帮助下了,若是没有韩大宝的帮助,他们的境遇将更加无法想象。拾破烂的生活是艰辛而屈辱的,每天早晨,刘高兴和五富都拉着一辆破架子车,到固定的街道去拾破烂,无论严寒酷暑的穿街走巷。他们身上穿的都是拾破烂得来的衣服、鞋子,很多生活用具也是拾来的,包括做饭的锅灶。辛苦一天,早出晚归的,也只能赚个一二十元,连维持基本的生计都很难。他们住在两间简易房屋里,条件很差,但是房租便宜。一天中只有晚上才能吃上热饭菜,白天都是胡乱充饥,有时甚至吃路边拾来的发霉馒头。平日里他们吃的都是蒸馍、包谷糁和面糊糊疙瘩汤,连面条都很少吃到,在阴雨天出不了门就吃些少盐没醋的饭,吃顿羊肉泡馍这种好饭菜是件非常奢侈的事。他们想去公园逛逛却舍不得买门票,即使生了病因为怕花钱也不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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