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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品评论《故乡》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该小说入选初中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级(上册)。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鲁迅作品评论《故乡》,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鲁迅作品评论《故乡》
鲁迅的《故乡》,是我们这一代人在成长的历程中所喜好的文艺作品中最佳的篇章,虽然它只是一个短篇。在欧文·斯通的《凡高传》里,我读过有一段是关于画作的评价,那是凡高的素描,一枝铅笔、几张白纸,所表现出来的内涵比那个时代别人的大幅的油画还要丰富,还要深刻。这一样可以应用于鲁迅的短篇,以说明其在近代和现代文艺当中的重要,即使是以其短短的篇幅,而不是他的浩瀚的作品的总汇
鲁迅的语言是古文与现代文相交的那个时期以来,并到现在为止这个过程之中最好的,也是无人能及的。他的作品伟大,也还因为他了解自己的那个时代,知道自己所要做的事,在很大程度上这个方向就指向了自己的理想。因而他属于向旧的事物宣战,向新的历程挥手指路的那种伟大人物。只不过旧的传统、旧的势力相当强,他所指的、也就是别的人们或是那个时代所能走到的地方,在我们今天的人看来,似乎离一种叫做理想的地方还有着相当的差距。这似乎减损了他的伟大。同时,这也说明社会的进步很少是能一蹴而就的。
鲁迅的《故乡》整体以一幅灰暗的色调为其作品的主基调,而那正是其时代的深刻写照,尤其是对于旧中国时候的农村,则更是这个样子 ——贫穷、落后、为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及其生活方式束缚死,没有希望,没有光亮,整个时代就象是昏黑大幕下的冬天,无边无际,漫长而无涯;因而人们既困苦又麻木,因为没有希望,他们象是炼狱里的囚徒。这就是润土所遭受的那种事物的写照,也是整个农村、包括著作者本人、以及其时代的深刻写照。唯一不同的,著作者本人是生活在那个时代而能够照亮它的一盏灯。
这说使《故乡》这部作品摆脱了属于那种仅仅是叙述着不幸与旧的事物的一般性的文艺,它因为灯而有了光亮,因为有光而有了希望。理想主义是好的作品的重要的魂。
因为《故乡》中有照亮那灰暗画面的亮光,我们就有必要单独将其说明一下。其一是具有象征主义的那一部分:在圆圆的月亮之下,在海边的沙地上,一个头戴项圈,手拿银叉的少年,象神哪吒一样,而那是润土,孩子时候的润土 ——一个孕育着希望的少年。其象征主义即在于它不明确是什么,而仅表示出了一束亮光,象一幅油画的名作《戴盔甲的人》那肩膀上的一小块金黄色的亮点。它仅仅是个映衬。是需要有更大的光源的。
而那便是照亮一个时代的希望: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上挂着一轮金黄色的圆月。我想:希望就如这地上的路,其实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而希望正是照着这前行的路的灯光,路则在遥远的地方把希望变成某种可现实的具体事物。一个时代因为有了这两者而获得了生命;一种文艺因为有了生命,就能够传世而不朽。
所以,我们要为辛苦恣睢的生活而羞愧,要从麻木的生活中觉醒;辛苦必于是,辗转必于是,为了头顶上那带有希望的光,以走上脚下头这指向希望的路。
这才是照亮整个画面的金灿灿的光。也因为此,伦勃朗的《戴盔甲的人》就具有了永久的生命。
而一个有着几千年旧封建、专制主义传统的垂病非常深的社会,要想真的获得生命,走向新的未来,需要的时间还很长,要走的路也很迴远,要有很多代人为其付出努力,忍受艰辛,遭遇挫折。新民主主义革命就是一个明证。这场革命的浪潮和声势可以说撬动了整个的中国,无论从时间的长度和地域的广度,但就社会理想这个角度而言,也仅仅是建成了它的前一半,而改革三十做的是正在建设它的另一半。这足以说明时代及历史的复杂。
好的作品把握社会的重要的脉络,并能指引着人们前行的脚步。所以一个短篇会连着一个很大的时代,串起比它自身大的多的艺术内涵,所以它也是跟很多其它的文艺作品和社会理论著作血肉相联的一部分。
或许一个短篇,能够显现出来并不仅仅是它上面所有的那些段落和句子。
创作背景
时代背景
辛亥革命后,封建王朝的政权是被推翻了,但是代之而起的是地主阶级的军阀官僚的统治。帝国主义不但操纵了中国的财政和经济命脉,而且操纵了中国的政治和军事力量。由于这双重的压迫,中国的广大人民,特别是中国的农民,日益贫困化,他们过着饥寒交迫和毫无政治权利的生活。
作者于1919年回故乡期间,耳闻目睹了中国农村疮痍累累的残酷现实,加之在这个风雨飘摇的社会中求索了三十余年的生活体验,于是写出了这篇悲凉沉郁但又不失希望的小说。
创作过程
作者鲁迅于1898年第一次离开老家绍兴,“想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呐喊)自序》)。1919年12月,最后一次回故乡绍兴接他的母亲等人来北京居住。从《鲁迅日记》中可以了解这次回乡的经过:1919年9月,鲁迅卖掉了绍兴的老屋,添了些钱,买了北京西城新街口附近八道弯宅第。11月修葺完毕,21日“上午与二弟眷属俱移入八道弯宅”。26日鲁迅“上书请归省”。12月1日,由北京动身回老家,4日晚“抵绍兴城,即乘轿回家”,在家乡处理搬迁事务,大约住了二十来天。12月24日“下午以舟二艘奉母偕三弟及眷属携行李发绍兴”。29日中午抵达北京,“下午俱到家”。往返大约29天。《故乡》的故事情节便是根据这段生活经历演绎而来。不过这只是触发故事的一点,而作品真正反映的却是更为广阔深邃的社会背景。
《故乡》创作于1921年1月,最初发表于《新青年》杂志第九卷第一号,后来由作者编入小说集《呐喊》。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小说写“我”“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通过自己在故乡的所见所闻表达了离乡多年后重新回乡的一番物是人非的感慨。小说一开始所极力渲染的那种悲凉的气氛,是为后面的感慨作渲染和铺垫:“时候既然是深冬……没有一些活气。”这也正是“我”此次回乡的悲凉心境的反映。作者忍不住怀疑“这可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旋即转入对故乡的回忆:“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又恍然意识到,“故乡本也如此”,只不过是“我”的心境变化而已,“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来就没什么好心绪”。这“心境的变化”表明了“我”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离本乡、“走异路,逃异地”,到现代都市“寻求别样的人们”这一段隐藏在小说背后的曲折经历之后,却仍然在为生活而“辛苦辗转”的失落和悲哀,而这一切正是作为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普遍困惑和迷茫。带着这样的心绪,“我”回到了久别的故乡,心中自然感到了无限的凄凉。在这个意义上,“回乡”也正是“寻梦”,从而带有了一层形而上的人生况昧,表达了一个出走异乡的现代文明人对于故乡的眷恋,一种难以割舍的乡土情怀。
然而“我”又是带着失望与悲凉离开故乡而再度远走的,因为这故乡已不能带给“我”所需的慰藉和满足,小说因此而蒙上了一层浓郁的悲雾,如茅盾所言:“悲哀那人与人之间的不了解,隔膜。”这“隔膜”具体体现在“我”与闰土的身上。小说写到“我”在听到母亲提到闰土时,脑子忽然闪出了一幅“神异的图画”,“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深蓝的天空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图画正是“我”记忆中的美好童年的幻影;而“我”的这次回乡,一半也是想要寻回那已经逝去的美好回忆,然而并不能,因为那“时时记得的故乡”不过是“心象世界里的幻影”而已,那一幅美丽的神异的画面,其实是“我”幼年时凭着一颗童稚的心,根据闰土的描述而幻想出来的梦罢了,“我”只是如“我”往常的朋友们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可以说,闰土的出现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尽的欢乐,——虽然“我”也一直未能亲身体会到闰土所讲的装谅捉小鸟雀、海边拾贝壳和瓜田刺猹的乐趣,这些欢乐的记忆只在“我”脑中蕴藏、发酵,加上农村淳朴的乡情,最后汇结成了那一幅神异的美妙的图画。也就是说,那美妙的“故乡”从未在现实中真正地存在过,所谓的“我”所记得的“好得多了”的故乡也只是永远地存在于童年时光的美好回忆中,——真正有过的,不过是“我”所幻化的故乡的美妙而已。因此要“我”“记起它的美丽,说出它的佳处来”,“我”就“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那么所谓的“寻梦”,也只是一种充满渴望的幻象而已,一个永远悬置而不可到达的梦境。这是在小说一开始就已潜藏的一个困扰现代人的悲哀——精神家园的失落。小说从“还乡”到再次“出走”,真切地记录了现代知识分子在乡土情结与现代性渴望之间纠缠难开的心路历程。
二十多年后“我”见到闰土的隔膜,正是“我”对故乡美好梦幻的破灭。鲁迅将这“隔膜”归咎于“历史遗传的阶级观念”,这是从社会学来看待的。闰土见到“我”时,分明叫出的那一声“老爷”,让“我”感到了我们之间已经隔着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母亲听了后说:“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闰土却说:“阿呀,老太太真是……这成什么规矩。那时是孩子,不懂事……”而这“规矩”,便正是从祖祖辈辈“历史遗传”下来的尊卑有序的等级观念,亦即封建宗法制的儒家主流文化的体现。而闰土叫水生“给老爷磕头”,将这等级观念继续遗传下去,这种麻木和不自觉感到了窒息般的心酸。从某种角度来看,乡村社会的人们带着一种既势利又羡慕的眼光打量衣锦还乡者,而回归者却永远是怀着一种浓郁的乡土情结来期待故乡的温情。这种心理的错位即是另一种“隔膜”,是出走还乡的现代人普遍遭遇到的难以磨灭的情感伤痛。这样看来,“我”与“闰土”之间的“隔膜”,其实已深入到现代人的普遍性的生活经验和生命体验之中了;而且,“我”的离乡寻梦,追求现代文明的一种“飞向远方、高空”的生活和理想追求,和闰土的坚守故土安于现状的一辈辈扎根大地“生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农民保守的生活和生命观念之间,犹如两条相交的线条,从过去到未来,向着巨大的时空方向无限地背离;而这种背离也并不因我们从小想要“一气”的亲密而有所改变,正是残酷的生活(或者说是命运)将人们推向了不同的人生轨道,并越走越远。或许在现代人的生存体验中,他们渴望超越这种社会既定阶层,不论是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无论他们在外面的世界闯荡得如何成功或失败,他们都不想在故乡这一特定的空间遭遇这种“隔膜”与背离。但他们却无法改变这一点,就像鲁迅无法让闰土一如既往地接受自己一样;因而不免有着深沉的压抑和悲哀。这种悲哀又在“我们”的后代,水生和宏儿身上继续延续;两个孩子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了“我”与闰土的昨天,另一方面也留下了无尽的内心纠结和困惑:是不是水生和宏儿将来也会如今日的“我”和闰土一样地隔膜起来,还是他们真的会有更好的生活。整篇小说几乎在阐释这样一个富有意味的“绝望的轮回”。
结构划分
全文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1~5段)描写了故乡的萧条景象和作者见到故乡的复杂心情,并交代了“我”回故乡的目的。
第二部分(6~77段)写“我”回故乡的见闻与感受。第二部分又分四层,第一层次(从“第二日清晨”到“收不起钱来”)写老屋的寂寥,更使“我”沉浸在深深的悲凉之中;还写与母亲商定搬家的事情。第二层次(从“你休息一两天”到“我得去看看”)写“我”回忆与少年闰土的友情。在这一层次中,作者首先介绍了当时“我”家与闰土家的情况:“我”家的家境不错,“我”是一个少爷;闰土家境虽然不算好,但也还算过得去,“颈上套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说明闰土的家境还可以,也可以看出当时帝国主义的势力还没有来得及渗透到中国的农村。接着作者写到自己与闰土相交的几件事,并且和闰土建立了深厚的友情。第三层次(从“母亲站起身”到“出去了”)写作者见到了“圆规”杨二嫂。杨二嫂本来被称作“豆腐西施”,但现在在作者的眼中,她已经成了一个自私、刻薄、尖酸、爱占小便宜的小市民的代表。“我”从她的外貌、语言、动作等方面刻画了这样一个人物。第四层次(从“此后又有近处的本家和亲戚来访问我”到“已经一扫而空了”),写“我”见到了中年闰土。
第三部分(78~88段)写“我”怀着深深的失望与痛苦的心情离开故乡,但“我”并不因此消沉、悲观,而是寄希望于未来和下一代。第三部分又分两层,第一层次(从“我们的船向前走”到“竟也跑得这样快”),写“我”及家人乘船离开故乡,其中插叙了杨二嫂的细节。第二层次(从“老屋离我愈远了’’到全文结束),写“我”坐在船上远离故乡时的感受。
描写手法
氛围描写这篇小说中有两种氛围,一种是沉重、灰暗的,一种是轻灵、欢悦的(前者如开头和靠近结尾的景物描写,后者如写到闰土在月下的西瓜地里的情景),这两种氛围仿佛明暗两种光同时投射到一个物体的两面,给人一种复杂、丰富而美好的体验和感染。
对比艺术这篇小说通篇采用对比的艺术手法,主要体现在人物形象的塑造、结构的安排上。首先, 人物形象自身形成鲜明对比。其次,形象与形象之间也形成了鲜明对比, 闰土和杨二嫂, 在思想性格和生活作风上就有鲜明对比。再次,小说在结构上,前后形成鲜明对比。
《故乡》通篇采用了对比艺术, 但并不简单的生硬拼凑,而是把人物刻画同景物描写巧妙的穿插、溶汇在一起,使整个作品构成一幅色调十分和谐、鲜明的图画,蕴含深沉,意味隽永。小说的对比艺术主要有三个特点。首先,《故乡》的对比是用纯一色的白描手法来体现的。作者的语言精确朴素, 不加任何雕琢, 运用白描手法,再现了“ 我” 回故乡,同亲友邻居各类人物相处的生活场面,揭示了生活变故和人事变故。其次,《故乡》的艺术对比中, 渗透着浓郁的诗情。作者对故乡、对劳动人民的真挚的热爱,都熔铸在作品里。再次,《故乡》的艺术对比里, 蕴藏着深沉的人生哲理。
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后改名为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华盖集》等18部。毛泽东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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