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微时-叙事散文
第一节 秋之启程
我拽一把香山的枫叶
洒过天南地北
一浪又一浪的累累硕果
涌动、绵长
一片收获的金秋
把欢颜叫醒
又让它在浓浓秋意里沉醉
今夜,我躺在你的怀里
就像躺在幸福的粮仓
一如既往
我叫赵芝篍。我最爱金色的秋天,爱这个季节在阳光底下涌动的风吹麦浪,晕染的片片枫叶,爱这个季节在希望的田野肆无忌惮的用雀跃的心情编织山一程、水一程。每当太阳煮过最后的一场夏雨,我总在盼望秋的到来。我相信它能够带来收获的希冀,难道不是吗?每年的开学季都是初秋,在这个让人心驰神往的季节。
他又被班主任叫上讲台朗诵刘禹锡的《秋词》: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其实我不是很喜欢他的声音,字正腔圆的让人觉得有点虚伪,但是我喜欢看着他朗诵时的脸庞。他眉宇间带着不可侵犯的正气,神情却有着一股忘我的傲气,仿佛那首正在朗诵的诗只有他本人能念出超脱的情感,更贴切的说,仿佛他就是那位作者了,此刻正在咬文啄字。这时,我的手肘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我下意识地看了看旁边,妹头正向我坏坏地使眼色,意思是“你又看得出神了”。是的,刚才我一定又是看着他出了神。自从我染上这个坏习,我就理智地要求妹头用各种方法把我怅然若失的灵魂带回身躯。
妹头是我高中最好的闺蜜,今年是我们认识的`第三年,感情有增无减。她本名叫周芷柔,人如其名,长得温柔婉约,娇滴滴的。她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跟她最喜欢的金庸笔下的周芷若只差一个字,但是毕竟也有差,一度想把名字改了。但是家人不同意,她也不轻易会改。如果说我是一个偶尔会叛逆的乖学生,那芷柔必定是个从不犯错只按寻常章法出牌的好姑娘。不过也因为她好欺负长得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于是我喜欢把她称为妹头。她一开始还表示一下反对,慢慢的也接受了,因为我喜欢照顾她,她也安心地享受着我的罩护。
妹头是唯一知道我痴迷着他的人,她不是我唯一的闺蜜,但是绝对是最可交换真心话的闺蜜。他是谁?他是学校里的风云才子之一。之所以说之一,因为风云才子代表了两个人,他是当中的“云”。令人惊奇的是,他的名字是单于萧,与云一点关系也没有。后来我也慢慢明白,于萧之所以被冠以“云”的称号,全托另一位才子如流川枫般在球场上风驰电掣的英姿瞬间俘获万千少女的心而得名“风”。这位“风”一般的男子叫凌志,常常与于萧形影不离,如两大剑客,于是于萧被糊里糊涂地赋予了“云”字诀。若对比两人的受欢迎程度,其实凌志有着几乎压倒性的胜利。因为论外表,凌志一米八的个子,还打得一手好球,文武双全,而于萧简直可以说是正常人的外表,身高正常,身材偏瘦,可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异性吸引力;论作风,凌志锋芒毕露,有点自负,于萧却只有台上拥有个人风采,私底下低调且不修边幅;论才情,两人不相伯仲,都是好写手。坦然的说一句,如果风云组合里缺少了风,不会有人注意到云这个人,当然除了我。由于两位才子都在我们班,经常有各种来自其它班的情书托交、电话求要的请求。我的好闺蜜妹头也是喜欢这位“风”的众多粉丝之一,如果说我面对喜欢的男生属于缄默不语、假装冷漠的类型,妹头绝对在我的害羞程度十倍之上,而痴迷程度竟在百倍之上。她是数学课代表,发作业时不敢自己把凌志作业本亲手交给他,以各种理由让其他人代劳,暗地里会收集他在图书馆上遗留下的草稿纸,在球场上落下的水瓶等等。但是妹头幻想的把东西交还到他手上,他喜出望外的答谢这样的情景终究没有发生过,也难怪,凌志家底雄厚,生活上什么都不缺,丢个水瓶随时就信手拈来,何需要通知失物招领。
这也是我不喜欢凌志的方面,人生一直走得顺风顺水的人摔个跟头重伤恢复得会比常人慢。只是我们那时还年轻,也不需要计较和考虑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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