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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事宠散文
我家没养着宠物,倒不是因为不喜欢。
小时候家里养过一只羊。严格意义上来说,那不是宠物。放学后,我会牵着它到地里去吃草,陪着它玩儿。将近一年,小羊长成了大羊。年底,家里来了个人,塞给爹几张票子,要把羊领走。我认得,那是邻村的屠夫,卖肉的。羊儿似乎也预知了结果,咩咩叫着,四蹄拚命往前蹬,不肯走出半步,眼角分明还流出了泪。我哭,闹,搂着羊的脖子,夺屠户手上的缰绳。最终羊还是被弄走了,结果我伤心了好几天。
小时候,家里还养过兔。兔子是可以视为宠物的,尽管当时家里养它们只是为了换几个零花钱。兔儿散养在院子里,每天我会追着它满地跑,偶尔逮住,便抱在怀里,抚捋它的毛,小兔儿乖乖萌萌,甚是可爱,乘你不备却“噌”地一下会逃走。秋天过了,母亲把西屋的柴房锁上,那里存放着家人一年的口粮,还有怕火的柴草。没想到的是,母兔在那里产了崽儿,待打开门发现的时候,白白的小兔子已躺了一地。它们应该是渴死的。屋子里有草,但没水。不久,母兔也被邻家的狗咬死,我再一次伤心之极。
生命的消逝会给人留下伤痛,儿时的记忆,何尝不刻骨铭心。我幼小的心灵里,已然播下伤离别的种子。动物本就是人类的朋友,何况宠物还有灵性。不曾拥有就无所谓失去。我怕失去它们,所以才不敢养;伤不起,真的伤不起。
说没养过宠物,倒也不完全是事实。女儿小的时候,特别喜欢小狗。朋友便送了一只。刚刚断奶的京巴,浑身洁白,小嘴是黑的。开始我不喜欢,甚至有些讨厌它。每天下班,听到开门声,它便颠颠地跑到门口迎接你,对着脚又是闻又是啃,弄得你痒痒的。你走到哪小家伙跟到哪,忽前忽后,时左时右,叫你都无法迈步。你看电视,它就蹲在你脚底下,也会盯着屏幕看,像能看懂似的。晚上睡觉,它会守在你床边,小声地嗷嗷,像一个委曲的孩子。把它抱上床,立马就钻进你被窝里,紧贴你的身子,安安分分的。它虽小,却很有灵性。你高兴的时候,它在你面前撒着欢折腾;你不开心,它会躲你远远的,静静地呆着,就像一个懂事的乖孩子。我渐渐地开始喜欢它。而妻和女儿原本就是喜欢的;她们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点点——女儿幼儿园最好的小朋友就叫这个。
养了一个星期,我还是决定把它送人。我那会经常出差,妻子上班很忙,隔三岔五还有夜班,连女儿都得拜托给邻居,哪有时间管它。尽管只是送人,但养了几天,已经很有感情,一家人十分不舍;尤其是女儿,就像我小时家里要卖我的羊一样,好歹算是哄了下来。抱走狗狗的是亲戚家,它还叫点点,活了十来年,最后老死啦。亲戚打来电话,一边哭一边告诉我们的。妻子也哭了。我暗自庆幸,狗狗没终老于我家,不然我还是会很伤心很伤心的。
家里还养过一对巴西龟,每天鱼呀肉的侍候着,养三年后死了一只,剩下的一只赶紧送了朋友。恰好朋友家也是一对死了一只,前些日子,有朋友又送给我一只吉娃娃。我没抱回家,甚至没让妻儿知道,直接给了养点点的那位亲戚家。养宠物养宠物,那东东不光要养,还得要宠。何况虽言之为“物”,但却是真实而鲜活的生命。凡生命,我都怀有敬畏之心。怕了,怕待人家不到位,怕养之不尊宠之不优,更怕有朝一日的离别,尽管一切的相守都不会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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