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经》到《湖畔》
中国爱情诗源远流长,历史上先后出现三次高潮:《诗经》时期、汉魏六朝时期、唐代中晚期。进入20世纪,在“五四”启蒙思潮的影响下,爱情诗经“湖畔派”诗人的倡导与实践,取得了显著成绩,走了一条不同于古典形态的开放、自觉道路。
一、爱情诗的古典形态分析
中国爱情诗源远流长,《诗经》的开头篇《关雎》就是一首地道的爱情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从比翼双飞的鸟儿很自然地联想到人间的男女婚嫁,这种表面看来的比兴手法,显然是源于人类的生命本能,即异性之间的吸引与追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从简单的生理联想上升为男子对女子复杂的心灵倾慕,淑女“窈窕”,不仅赞美女性体态,而且也是男子对女子“审美”的结果。以《关雎》为先导,《诗经》时代的民间诗人从各个方面表现爱情的人生体验:男女相恋、夫妇相思、婚姻破裂、妇女遭弃……。“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君子于役》)简单之极的叙述与描写,却表达了刻骨铭心的相思之情。一副夕阳近山羊牛归圈的晚照图,一幕天人合一的人生爱情剧。这种“情以物迁”、“感由时兴”的心灵效应被钱钟书先生非常精彩地概括为“暝色起愁”,所谓“日夕添相思”,“盖死别生离,伤逝怀远,皆于黄昏时分触绪纷来”。
《诗经》之后,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的确立与巩固,使得“诗言志”、“发乎情,止乎礼义”的观念流布深远,“诗经体”的质朴率真不复存在,爱情在文学中的地盘日渐缩小。到了汉末,战乱频仍、朝代更迭的社会时局动摇了儒家思想正统地位,崇尚老庄的玄学在文人中开始流行,道教佛学在社会上的传播也极为迅速和普遍,这种礼崩乐坏的社会格局,大大促使了人的觉醒和文学的自觉,爱情意识再次在文学中复苏,“诗缘情”观念逐渐为文人们接受。这一时间爱情诗的中兴主要表现在乐府民歌的创作上,即汉乐府、南北朝民歌。这些民歌中,爱情诗占了很大比重,南朝乐府干脆全是情歌。在继承《诗经》质朴、率真传统基础上,乐府民歌丰富扩大了爱情诗的表现领域。比如,同是表现爱情的忠贞不渝,《诗经·柏舟》“之死矢靡它”一句未免简单,而《上邪》却连用正常情况下自然界不可能发生的五种现象来表示自己的坚定态度,已让人觉察其热烈奔放。《有所思》中那位女子因恋人变心竟然把礼物焚烧成灰的行为更让人感受到爱情的力量。《上山采蘼芜》中人物关系的复杂也是前所未有的,那位男子在“新人”与“旧人”的对比中颇为矛盾,那位女子在质问前夫时,既委屈又不甘心,这种微妙的三角关系在《诗经》弃妇诗中是难以见到的。与之相对应,从汉末到南北朝,爱情诗的写作手法也越来越多样化,从赋比兴兼用到侧重比兴,从单纯的抒情到抒情与叙事的相互结合。《孔雀东南飞》采用叙事体讲述了一个至今仍荡气回肠的爱情悲剧,尖锐的矛盾冲突、错综的人际关系以及复杂的人物心理都是前所未有的,它既得益于长篇叙事诗这一体裁,同时也显示出文学作品表现爱情能力的增强,这些都是《诗经》时代不曾有的。抒情佳作《西洲曲》,更是调动谐音、双关、暗示、象征等修辞手法,将抒情、叙事融合起来,在时序的转换中,塑造了一个忧伤缠绵的女子形象。其衣着之艳丽(单衫杏子红)、容貌之娇美(双鬓鸦雏色)、柔情之痴迷(莲心彻底红)均有一种使人心醉神迷的魅力。当然,这些艺术手法在丰富爱情诗容量与内涵的同时,也导致爱情诗表现风格的变化——从质朴热烈转变为含蓄浮艳,并最终走上“诗缘情而绮靡”的道路。
“诗缘情而绮靡”,的确是陆机不小的发现。从“诗言志”到“诗缘情”,不仅标示了文学观念的演进与深化,而且也为爱情诗的存在正了名——感情是艺术的生命,爱情诗“缘情”但不“绮靡”,它是情之所系,爱之所结,是“婉转附物,惆怅切情”。《诗经》、《楚辞》中爱的对象多“既含睇兮又宜笑”、“美要渺兮宜修”,很难一睹女性芳容,但在南北朝民歌中,我们随处可见女性的情与爱,她们的爱热烈而大胆,“宿昔不梳头,丝发披双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南朝乐府《子夜歌》)“罗裳系红袖,玉钗明月夜。冶游步春露,艳觅同心郎。”(乐府民歌《子夜四时歌》)……这些诗歌既是爱的宣言书,又是时人审美趣味趋向丰富与爱情心理趋向细腻的形象注解。
唐代是我国诗歌发展的.高峰,也是爱情诗创作的一个重要阶段,张若虚的一首《春江花月夜》,抒尽人间相思离别之情,诗作一改齐梁华靡浮艳的宫体“情色”之风,赋予爱情诗深远的人生慨叹与哲思。“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之相似。不知江月照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在诗人笔下,宇宙、自然、人类、生命、青春、爱情,这一切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它们的美妙奇幻令诗人无限向往,它们的遗憾缺失让诗人感慨万千。诗歌摆脱了千百年来痴男怨女只会卿卿我我的“小家子气”,而具有了“大家风范”。它的似水柔情,它的逸怀浩气,它对自然美的赞叹,对宇宙奥秘的追寻,对青春爱情的渴求,……使得诗作在讴歌男女爱情的同时,也洗尽铅华,创造了一个景、情、理水乳交融的高远境界,在历代爱情诗中显得如此超凡脱俗,说它是“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闻一多),是一点不为过的。
初唐到中唐,唐诗呈现万千景象。与其它题材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相比,爱情诗并不那么耀眼,诗人们对爱情创作偶有涉足,他们的兴趣在军旅、在边塞、在静谧的山水田园、在雄奇的大漠风光。只有到了中晚唐,爱情诗创作才赢来又一个高潮。安史之乱以后,唐帝国开始走向衰落,社会危机四伏,大一统的儒家思想出现许多裂隙,爱情意识再度泛起。以“唯歌生民病”为己任的白居易,不仅在许多诗中代妇人立言,写闺怨离情,而且对唐明皇、杨玉环的爱情故事有着特殊的兴趣,以至应朋友之邀写下千古名篇《长恨歌》。诗中尽管他对李杨爱情颇有微词,但当写到杨玉环赐死马嵬驿,唐明皇“上穷碧落下黄泉”地追寻杨玉环时,自己也控制不住悲伤的眼泪,把李的思念描绘得绵长悠远,把杨的形象刻画得楚楚动人,把爱情的美丽与力量写得神奇无比。晚唐承盛唐遗风,城市经济大为繁荣,人们的交往空间增大:秦楼宴饮、楚馆密约、游春踏青、听歌观舞,男女交往频繁,文人更是置身其间与之唱和,加上社会动荡给人们心理造成巨大压力,许多文人到山林隐逸和酒色之乡中去寻求解脱,这一切均成为“爱情意识”的催化剂。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曾说:“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此雕虫之技,不足为多,然今时俗所重,正在此耳。”这里,白居易所说的雕虫小技之作,正是以《长恨歌》为代表的爱情诗。万口传诵,如此庞大的读者群,空前激发的爱情意识,为爱情诗创作营造了良好的接受环境。于是,我们看到晚唐诗坛爱情诗又闪现出耀眼的光芒,元稹、白居易、刘禹锡、杜牧、李商隐等人都有许多爱情杰作传世,而最有代表性的当属李商隐。
李商隐不但创作了许多以“无题”为题的爱情诗,而且在诗歌理论上公开为其张目:“人禀五行之秀,备七情之动,必有咏叹,以通性灵”。传统思想视为洪水猛兽的七情六欲,在李商隐看来却是极为正常的人类情感,应该在文学中去表现。不过,李商隐的爱情诗所写的几乎都是柏拉图式的、可望而不可及的爱情,“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这些爱情心理抛弃“欲念”成分,完全是一种精神上交流与沟通。与元稹、白居易诗歌叙事成分多、情节性强、人物场景描写细腻的写法不同,李商隐的诗歌略去了许多具体的人事,生活的原料被提炼浓缩到只剩下一杯浓郁的感情琼浆。这恐怕既与其身世感慨有关,也与他对理想爱情的向往有关。
正如任何事物的发展总有个限度,否则便会走向极端。如果说李商隐感受着“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迟暮之情,歌唱他那没有结果的“柏拉图式”的爱情,到了唐末五代,诗人们便只能以放纵酒色来逃避王朝末日的来临,爱情诗重回宫体诗的老路——爱情褪色,色情上升。至此,爱情写作开始进入词曲、小说领域,成为它们歌咏不尽的母题,涌现了宋词、《西厢记》、《桃化扇》、《红楼梦》等多部经典篇章。
二、湖畔社:爱情诗的现代分野
20世纪20年代,中国爱情诗创作又一次进入了一个繁荣期。“五四”前后,在民主、科学观念的影响下,沉睡的国人开始醒来,追求个体解放、婚姻自由。《伤逝》主人公子君喊出“我是我自己的,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的吼声。《沉沦》主人公大胆宣称,“知识我不要,名誉我不要,我所要的就是爱情,我所要求的就是异性的爱情”。以周作人《小河》、康白情的《窗外》为肇始,爱情诗的大幕徐徐拉开。1922年4月,湖畔社在杭州成立,潘漠华、冯雪峰、应修人、汪静之四诗人,专事爱情诗写作,相继推出诗歌合集《湖畔诗集》、《春的歌集》,掀起了“五四”爱情诗创作的一个新高潮。
湖畔派诗人初生牛犊不怕虎,敢于打破封建礼教和传统习俗,写出了“五四”青年对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向往与追求。汪静之写道:“梅花姊妹们呵,怎还不开放自由花?懦怯怕谁呢?”(《西湖小诗·七》)封建礼教讲“非礼勿视”,它无视这个“礼”,偏要反其道而行之,“我冒犯了人们的指摘,/一步一回头地瞟我意中人,/我怎样欣慰而胆寒呵”。(《一步一回头》)湖畔诗人的爱情诗,大都具有此等挑战姿态,他们直接抒写对异性的渴求和陶醉,其大胆直率足以使封建道学家们瞠目结舌。《不能从命》中,汪静之这样写道:“我没有崇拜,我没有信仰,但我拜服妍丽的你!我把你当作神圣一样,求你允我向你归依。”对女性的爱慕达到如此顶礼膜拜的程度,一反男尊女卑的封建信条。应修人的《妹妹你是水》也具有同样的反叛精神,“妹妹你是水——/你是清溪里的水。/无愁地整日流,/率真地长是笑,/自然地引我忘了归路。”不独年轻人渴望追逐爱情,就连和尚也按捺不住“生命的躁动”、“异性的爱情”,“娇艳的春色映进灵隐寺,/和尚们压死了的爱情,/于今压不住而沸腾了,/悔煞不该出家呵!”(汪静之《西湖杂诗·十一》)不只男性,女性也春心萌动,“姊妹都嫁了,/嫂嫂常怨我。/我已恨煞这凄清的家了。/攀——藤,披——荆,/你这样爱惜我,我要和你一起儿归去了!/这一颗紧锁的芳心呀,/要为你,要为你展开了。”(应修人《花蕾》)湖畔诗人的爱情觉醒和自我表现,堪与郁达夫小说的性爱描写比肩,“对于深藏在千年万年的背甲里的士大夫的虚伪,完全是一种暴风骤雨似的闪击,把一些假道学假才子们震惊得至于发狂了。”[2] 对于虚伪的封建礼教而言,他们浓墨重彩抒写情爱,不啻是一种有力的反叛,难怪他们的作品刚一发表,就引起保守派人们的一片骇然。
湖畔诗人的爱情诗刚一问世,就受到传统势力的攻击,胡梦华首先发难,著文《读了〈蕙的风〉以后》,指责湖畔派的爱情诗“不道德”、“轻薄”、“堕落”,“是有意挑拨人们的肉欲”,“是兽性的冲动之表现”,“是淫业的广告”。针对胡梦华的责难,鲁迅、周作人、章洪熙等人纷纷发表文章,声援湖畔诗人,肯定他们的爱情诗创作。鲁迅在《反对“含泪”的批评家》一文中,狠狠讽刺胡梦华等顽固保守派的假正经面孔:“我以为中国之所谓道德家的神经,自古以来,未免过敏而又过敏了,看见一句‘意中人’,便即想到《金瓶梅》,看见一个‘瞟’字,便即穿凿到别的事情上去”。《诗歌之敌》中,鲁迅斥责那些反对爱情诗的“老先生”、“小先生”们是“诗歌之敌”,要求青年诗人“对于老先生的一颦蹙,殊无所用起惭愧。纵是稍稍带些杂念,即所谓意在撩拨爱人或是‘出风头’之类,也并非大悖人情。”周作人专门做《情诗》,指出汪静之《蕙的风》倘若由传统的权威看去,不但有不道德的嫌疑,而且确实是不道德的了,但是这旧道德上的不道德,正是情诗的精神,“所以见了《蕙的风》里‘放情的唱’,我们应该认为这是诗坛解放的一种呼声。”
湖畔诗人的爱情诗创作得到了新文学阵营的支持,鲁迅、周作人、胡适、朱自清、刘延陵等人都曾正面肯定过爱情诗的社会价值与开创意义,但是,新文学的发展也给爱情诗创作带来不小的压力。文学研究会致力于“文学与革命”关系探讨,提倡“血与泪”的文学,而爱情诗就与此格格不入。应修人曾致信周作人说,“《小说月报》、《文学旬刊》乱闹血与泪的文学,闹得我们胆子小了许多。”文学研究会成员之一的朱自清,在首肯“血与泪”文学乃“当务之急”的同时,也说“并非‘只此一家’”,“因为人生要求血与泪,也要求爱与美,要求呼吁与诅咒,也要求赞叹与咏歌,二者原不可偏废”。从创作实绩来看,湖畔派没有囿于“血与泪”的框范,表现出题材选择的多样性和诗人创作的自主性,不仅突破了传统诗学礼教的束缚,而且也突破了早期新诗的题材范围,别创新格,为中国新诗领域的拓展做出了其他诗派不可替代的贡献。
众所周知,“五四”时期最响亮的口号是反对封建礼教,争取个性解放;作为个性解放之一部分,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不仅大受青年人的欢迎,而且也引起作家们的广泛关注。在封建社会里,“存天理,灭人欲”就像有形和无形的锁链,紧紧束缚着人们的身心;爱以及对爱的歌唱,也被认为是有罪和可耻的。传统诗学强调“思无邪”,就是要求诗人写诗不萌生邪思,即不悖于封建礼教的规范。“五四”时期强调爱与美,即是针对封建礼教而发。《热风·随感录四十》中,鲁迅在照录一个不相识的少年写的一首题为《爱情》的诗后指出,“这是血的蒸气,醒过来的人的真声音。……从前没有听到苦闷的叫声。即使苦闷,一叫便错;少的老的,一齐摇头,一齐痛骂……我们还要叫出没有爱的悲哀,叫出无所可爱的悲哀。”从这里,我们可以领会到,关于美和爱的讴歌,不管作者主观动机是多么不同,客观上都具有反封建的意义。对于湖畔派诗人写于“五四”期间的爱情诗章也应作如是观。
关于“湖畔社”的爱情诗意义,龙泉明先生指出:“一方面要充分看到它在中国爱情诗发展中的地位,及其在艺术上的独创性,另一方面要看到它所表现的追求恋爱自由、个性解放的思想感情,在客观上所具有的反封建的历史意义”。从《诗经》、汉乐府到后来的子夜歌、竹枝词,虽然爱情诗创作不绝如缕,但受封建思想束缚,不仅数量有限,而且抒情方式含蓄、委婉,少有大胆直白袒露心曲之作。“五四”时期,写男女爱情的小说很多,据茅盾统计,占了全部小说的“百分之九十”[6],而爱情诗却不多见,只有胡适的《应该》、郭沫若的《Venus》、鲁迅的《爱之神》、刘半农的《教我如何不想她》、康白情的《窗外》等零星之作点缀其间,不能形成规模。“真正专心致志做情诗的,是‘湖畔’的四个年轻人”。如果说胡适、康白情们的爱情诗受传统诗风影响,尚心有疑虑,不能率性而为,那么湖畔诗派四个年轻人正是在“五四”新思潮的影响下,挣脱了封建羁绊,“才敢坦率的告白恋爱,才敢堂而皇之,正大光明地写情诗”[8]。他们歌唱自由爱情的诗作,不仅大大超越了传统情诗的审美尺度,而且突破了前辈诗人的心理障碍。他们正值青春时期,活泼开放,敢于破坏陈规,敢于标新立异,不像他们的师长,心灵还下意识受到束缚,他们“那时真是可爱,字里行间没有染一点习气,这是最难得的。他们的幼稚便是纯洁。”他们的诗是“没有沾染旧文章习气老老实实的少年白话新诗”。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湖畔派诗人的崛起,新诗坛才有了现代意义上的爱情诗。
湖畔诗人那真诚坦率的情爱描写与表现象吹来一股春风,立即唤醒了当时的无数青年的心。他们跟随诗人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带着从世俗和封建思想规范中解放出来的直率和天真,汪静之在《蕙的风》自序中说:“被封建道德礼教压迫了几千年的青年的心,被五四运动唤醒了,我就象被捆绑的人初解放出来一样,毫无拘束地,自由放肆地唱起来了”,因而“没有顾忌,有话就瞎说。”鲁迅评价汪静之的诗时说:“情感自然流露,天真的清新,是天籁,不是硬作出来的。”[10] 他们以青春的敏锐、青春的真诚和青春的好奇心来理解人生,看待爱情,因而他们的创作充满了青春活力。
湖畔诗人的爱情诗在拓宽了新诗的取材领域的同时,也触及了“文艺与人生”这一复杂问题。虽然在“血与泪”文学之外,“爱与美”亦为人生所需要。“文人创作,固受时代和周围的影响,他的年龄也不免为一个重要关系。静之是个孩子,美与爱是他生活底核心;赞叹与咏叹,在他正是极自然而适当的事。他似乎不曾经历着那些呼吁与诅咒的情景,所以写不出血与泪的作品。若教他勉强效颦,结果必是虚浮与矫饰,在他们是无所得,在他却已有所失,那又何取呢![4]4 的确, 在他们还涉世未深,未曾经受时代的风雨锤打,硬要他们去创作“血与泪”的文学,必然是一种“苛求”。新文学阵营代表人物的辩解虽然卫护了湖畔诗人按照自己的心灵要求去创作的“自由”,但时代对文学的选择与限制却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它迫使一些作家不得不向“现在需要的最切的”方面靠拢。这就注定湖畔诗人不可能长久的沉醉在“爱与美”的歌咏中。他们毕竟都是热血男儿,都期望在时代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而当他们意识到自己做的并非是时代最需要的工作时,对自己过去的“美梦”就自然地产生根本的怀疑,他们不得不去面对现实的世界,寻求新的生活道路。于是,湖畔诗歌中的爱、美、梦的东西愈来愈少。汪静之在写作《寂寞的国》之后,“决定不再写爱情诗,不再歌唱个人的悲欢,准备写革命诗”(《蕙的风·自序》)。1927年冯雪峰参加共产党,真正投身血与火的斗争中去,潘漠华、应修人不久投身革命斗争,在残酷的战争年代中,为正义的革命事业先后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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