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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明妃曲二首》原文鉴赏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古诗吧,古诗具有格律限制不太严格的特点。古诗的类型多样,你所见过的古诗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王安石《明妃曲二首》原文鉴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作背景】
这组诗作于嘉祐四年(1059年),王安石奏《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之后。当时,梅尧臣、欧阳修、司马光、刘敞皆写有和诗。
北宋时,辽国、西夏“交侵,岁币百万”(赵翼《廿二史札记》)。自景祐年间(1034—1038)以来,“西(夏)事尤棘”。当时的施宜生、张元之流,就因在宋不得志而投向辽、夏,为辽、夏出谋献策,造成宋的边患。诗人们借汉言宋,想到明妃。王安石的《明妃曲二首》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创作的。
【明妃曲二首】
宋代 王安石
明妃初出汉宫时,泪湿春风鬓脚垂。
低徊顾影无颜色,尚得君王不自持。
归来却怪丹青手,入眼平生几曾有;
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
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
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
家人万里传消息,好在毡城莫相忆;
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
明妃初嫁与胡儿,毡车百两皆胡姬。
含情欲语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
黄金杆拨春风手,弹看飞鸿劝胡酒。
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
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
可怜青冢已芜没,尚有哀弦留至今。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明妃当时初起程出行离别汉宫时,泪湿桃花春风面鬓脚微微亦低垂。
低头回看身影间周围无有此颜色,还让我君王的感情都难以控制。
离别归来却怪罪丹青画图手,美貌如此在眼中平生实未曾见有。
天仙意态由自生画笔难以描摹成,当时冤枉杀死画工毛延寿。
从此一离去心知更不能回归,可怜还不能穿尽汉朝皇城之宫衣。
万里寄语欲相问塞南遥远家乡事,只有年年日日里眼望鸿雁往南飞。
家人虽然在万里传来亲人之消息,好好安心在毡城不要常将家相忆。
您还不曾见近在咫尺长门里幽幽阿娇被锁闭,人生如果要失意无分天南和地北。
明妃当初嫁给胡人的时候,身旁上百两的毡车上乘坐的都是胡人女子。
她多想找个人说话但无处可说,只能把心语寄托于琵琶声中,心事只有自己知道。
她用能弹出美妙声音的手拨动黄金做的杆拨,弹起琵琶仰望空中飞鸿劝着胡酒。
随嫁的汉宫侍女暗中垂泪,行走在大漠上的返国者频频回首。
汉朝之恩实在是浅薄啊,胡人之恩还要更深,人生的欢乐在于心与心相知。
可怜王昭君的青冢已经荒芜埋没,还是有悲哀的乐曲流传至今。
注释
⑴明妃:即王昭君,汉元帝宫女,容貌美丽,品行正直。晋人避司马昭讳,改昭为明,后人沿用。
⑵春风;比喻面容之美。杜甫《咏怀古迹五首》中咏昭君一首有“画图省识春风面”之句。这里的春风即春风面的省称。
⑶低徊:徘徊不前。
⑷不自持: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
⑸归来:回过来。丹青手:指画师毛延寿。
⑹意态:风神。
⑺着尽汉宫衣:指昭君仍全身穿着汉服。
⑻塞南:指汉王朝。
⑼毡城:此指匈奴王宫。游牧民族以毡为帐篷(现名蒙古包)。
⑽咫尺:极言其近。长门闭阿娇:西汉武帝曾将陈皇后幽禁长门宫。长门:汉宫名。阿娇:陈皇后小名字。
⑾“毡车”句:写匈奴派了大队胡姬来接昭君。《诗经·召南·鹊巢》:“之子于归,百两御之。”写贵族女子出 嫁,陪从很多。两:同辆。
⑿杆拨:弹琵琶的工具。春风手:形容手能弹出美妙的声音。
⒀汉宫侍女:指陪昭君远嫁的汉官女。
⒁青冢:杜甫诗中有“独留青冢向黄昏”及“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诸句,此用其意。相传昭君墓上的草常青,故名青冢,在今呼和浩特市南。
【鉴赏】
其一
梅尧臣、欧阳修对《明妃曲》的和诗皆直斥“汉计拙”,对宋王朝屈辱政策提出批评。王安石则极意刻画明妃的爱国思乡的纯洁、深厚感情,并有意把这种感情与个人恩怨区别开来,尤为卓见。
针对当时的社会背景,王安石歌颂明妃的不以恩怨易心,具有现实意义。当时有些人误解了他的用意,那是由于他用古文笔法写诗,转折很多,跳跃很大,而某些人又以政治偏见来看待王安石,甚至恶意罗织之故。清代蔡上翔在《王荆公年谱考略》中千方百计地替王安石辩解,但还未说得透彻。
明妃是悲剧人物。这个悲剧可以从“入汉宫”时写起,也可以从“出汉宫”时写起。而从“出汉宫”时写起,更能突出“昭君和番”这个主题。王安石从“明妃初出汉宫时”写起,选材是得当的。
绝代佳人,离乡去国,描写她的容貌愈美,愈能引起人们的同情。《后汉书·南匈奴传》的记载是:“昭君丰容靓饰,光明汉官,顾影徘徊,竦动左右,帝见大惊。”江淹《恨赋》上也着重写了她“仰天大息”这一细节。王安石以这些为根据,一面写她的“泪湿春风”,“徘徊顾影”,着重刻画她的神态;一面从“君王”眼中,写出“入眼平生未曾有”,并因此而“不自持”,烘托出明妃容貌动人。所以“意态白来画不成”一句是对她更进一层的烘托。“意态”不仅是指容貌,还反映了她的心灵。明妃“徘徊顾影无颜色”正是其眷恋故国无限柔情的表现。至于“杀画师”这件事,出自《西京杂记》。《西京杂记》是小说,事之有无不可知,王安石也不是在考证历史、评论史实,他只是借此事来加重描绘明妃的“意态”而已。而且,这些描绘,又都是为明妃的“失意”这一悲剧结局作铺垫,以加重气氛。
上面写“去时”,下面写“去后”。对于去后,作者没有写“紫台朔漠”的某年某事;而是把数十年间之事,概括为“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这两句间,省略了“然而犹且”,意思是说:“明妃心里明知绝无回到汉宫之望,然而,她仍眷眷于汉,不改汉服。”
近代学者陈寅恪曾经指出,中国古代所言胡汉之分,实质不在血统而在文化。孔子修《春秋》就是“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的。而在历史上尤其是文学上,用为文化的标志常常是所谓“衣冠文物”。《左传》上讲“南冠”,《论语》中讲“左衽”,后来一直用为文学典故。杜甫写明妃也是着重写“环佩空归月夜魂”,这与王安石写的“着尽汉宫衣”,实际是同一手法。杜甫、王安石皆设想通过“不改汉服”来表现明妃爱乡爱国的真挚深厚感情,这种感情既不因在汉“失意”而减弱,更不是出于对皇帝有什么希冀(已经“心知更不归”了),不是“争宠取怜”。因此,感情更为纯洁,形象更为高大。接着又补上“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把明妃一心向汉、历久不渝的心声,写到镂心刻骨。梅尧臣也说“鸿雁为之悲,肝肠为之摧”。王安石写得比梅尧臣更为生动形象。
最后,又用“家人万里传”来说,以无可奈何之语强为宽解,愈解而愈悲,把悲剧气氛写得更加浓厚。更妙的是:笔锋一带,又点出了悲剧根源,扩大了悲剧范围。明妃这一悲剧的起点可叙从“入汉宫”时写起。汉宫,或者说“长门”,就是《红楼梦》中贾元春所说的“见不得人的地方”,从陈阿娇到贾元春,千千万万“如花女”,深锁长闭于其中。以千万人(有时三千,有时三万)之青春,供一人之淫欲。宫女之凄凉寂寞,可想而知,而况宫女的失宠与志士的怀才不遇,又有某种情况的类似,所以从司马相如《长门赋》到刘禹锡的《阿娇怨》,还有《西宫怨》之类,大都旨写这一题材,表现出对被侮辱、被损害的广大宫女的同情,或者抒发出“士不遇”的愤慨。唐人“宫中多少如花女,不嫁单于君不知”,早在王安石之前就描写过了,只是说得“怨而不怒”;王安石却多少有点怒了。李壁说:王安石“求出前人所未道”,是符合实际的;至于“不知其言之失”,则是受了王回、范冲等人的影响。王回引孔子说的“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无也”,却忘了孔子也说过“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论语》);特别是误解了“人生失意无南北”一句。王回本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人,他以政治偏见来论诗,难以做到公允。
其二
首两句写明妃(王昭君)嫁胡,胡人以毡车百辆相迎。《诗经》上有“之子于归,百两(同‘辆’)御(迎接)之”的诗句,可见胡人是以迎接王姬之礼来迎明妃。在通常情况下,礼仪之隆重,反映恩义之深厚,为下文“胡(恩)自深”作了伏笔。其中“皆胡姬”三字,又为下文“含情欲说独无处”作伏笔。
关于明妃对此的反应,诗中写她“含情欲说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梅尧臣《依韵和原甫昭君辞》中也说:“情语既不通,岂止肠九回?”他们意思是说明妃与胡人言语也不通,谈不上“知心”,所以哀而不乐。
王安石通过在诗中突出一个细节描绘来表现明妃的“哀”情:明妃一面手弹琵琶以“劝胡”饮酒,一面眼“看飞鸿”,心向“塞南”。通过这一细节,巧妙地刻画了明妃内心的矛盾与痛苦。接着,他又用明妃所弹的琵琶音调,感动得“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听者被感动到这个地步,则弹者之内心痛苦自不待言。“哀弦”之哀,是从听者的反应中写出的。
前面是明妃入胡及其在胡中的情况与心情的描写;末四句则是进一步加以分析、议论。这四句分为三层:第一层是“汉恩自浅胡自深”——明妃在汉为禁闭于长门中的宫女,又被当作礼物送去“和番”,所以“汉恩”是“浅”的;胡人对她以“百辆”相迎,“恩”礼相对较“深”。这句讲的是事实。第二层讲“人生乐在相知心”,这是讲人之常情。如果按此常情,明妃在胡就应该乐而不哀了。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这就接入第三层:明妃在胡不乐而哀,其“哀弦”尚“留至今”,当时之哀可想而知。明妃之心之所以与常情不同,是因为她深明大义,不以个人恩怨得失改变心意,而况胡人也并非“知心”。四句分三层,中有两个转折,有一个矛盾,只有把其中曲折、跳宕理清,才能看出王安石的“用意深”及其“眼孔心胸大”处(方东树《昭昧詹言》)。南宋初,范冲“对高宗论此诗,直斥为坏人心术,无父无君”(李壁注解中的话,此据《唐宋诗举要》转引),完全是没有懂得此诗。范冲是范祖禹之子,范祖禹是一贯反对新法的人,挟嫌攻击,更不足据。其实王安石这样描写明妃,这样委曲深入地刻画明妃心事,用以突出民族大义,恰恰是可以“正人心,厚风俗”的,在当时是针对施宜生、张元之流而发的,对后人也有教育意义。
《明妃曲二首》体现出王安石注意刻画人物的特点,从描绘人物“意态”,到解剖人物心理,有渲染,有烘托,有细节描写,相当于是把写小说的一些手法用入诗中。而在“用笔布置逆顺”及“章法疏密伸缩裁剪”等方面,则又是把韩愈、柳宗元等古文家的技法用来写诗。这样,就使诗歌的艺术手法更加多样化,诗歌的表现能力更强。由于两者结合得较好,故虽以文为诗,而形象性并不因之减弱,此诗末四句以形象来进行议论,即其明证。王安石既以小说手法与古文笔法来写诗,读者也就应以读小说、读古文之法来读它,才能读懂诗。
王安石
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问王安石:“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以择术为始。”熙宁二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熙宁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一次宋神宗和文彦博讨论变法之事,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灭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你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 ;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后司马光向宋神宗辞职,隐居洛阳专心编纂《资治通鉴》。
变法背景
1、北宋初年,宋朝统治者由于对土地兼并采取“不抑兼并”态度,导致三分之一的自耕农沦为佃户和豪强地主隐瞒土地,致使富者有田无税、贫者负担沉重,连年的自然灾害加剧了农民苦难,因而造成各地农民暴动频繁。
2、北宋与西夏和辽国发生多次战争,土地不断遭蚕食。
3、宋朝内部改革派与守旧派斗争激烈。
“三冗”危机:
1、冗官,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集中皇权,比如,宰相职位一般有很多人担任,同时还设置了枢密使、参知政事、三司使,来分割宰相的军、政、财权。官职也不断增加,导致北宋机构臃肿;采用恩荫制,一个官僚一生当中可以推荐数十个亲属当官;北宋大兴科举,科举应试人数增加,取士人数也增加。
2、冗兵,政府为稳定社会秩序招收流民入军,军队数量增加,军费增加。
3、冗费,冗官、冗兵导致政府财政支出增加,北宋政府还要给西夏和辽“岁币”,与此同时由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富豪隐瞒土地,导致财政收入锐减,因而造成了北宋政府的财政危机。
一大背景:军队涣散,指挥效率和战斗力较低,导致北宋在与辽国和西夏的斗争中常常失败。
1、北宋政府为了防范武将实行更戍法,频繁调动武将,导致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并设立不同机构管辖军队,调兵权与领兵权分离,削弱军队战斗力。
2、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北宋政府荒年募兵,招募流民当兵,军队战斗力下降。
3、北宋以步兵为主,与北方少数民族的骑兵作战处于劣势。
4、武器生产管理混乱,影响军队战斗力。
王安石变法
由于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王安石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政府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推动改革变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联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1074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1076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变法内容
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撤销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曾布、吕惠卿等人参与草拟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理财、军事、教育等措施,其具体内容如下:
1.理财措施
最重要的是“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2.限制大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大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3.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4.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5.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6.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7.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一些官吏强制借贷,借机敲诈盘剥。
8.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9.方田均税法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10.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稳定国家秩序,这一方面属于军事措施。巩固国家秩序和整顿、加强军队的措施,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11.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12.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国家秩序。
13.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王安石在变法在教育上的措施主要有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和在州郡广设学校。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改革科举制度,废除以空洞的华而不实的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即要求考生联系当前实际采取参加经义策论的考试。这就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和真才实学的天平上,从而扩大了考选名额,使一大批新进之士取代反对改革的旧官。同年秋,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
王安石变法时改革科举制度。废除明经诸科,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等。旧有的科举取士之不能满足国家治理的需要,与社会实际脱节。王安石的这一改革,主要目的是纠正过去的缺陷,选拔一些通经术、明时务的人才为国家治理服务,以便由此选拔的人才能够更好的为变法服务。
变法影响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而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则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司马光当政时,最终新法被罢废。不久,因为中央财政资金不足,经司马光提议,荆公的变法条目部分得以恢复。
王安石变法和20世纪30年代美国新政同为世界经济史上影响巨大的事件。1000年来,对于王安石变法的巨大历史意义,后人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世界上对王安石进行积极评价的人也越来越多,不少人对王安石变法对当代的启示意义给予全面评价。王安石变法和新政农业政策之间的联系,,少有人给予像美国新政农业部长华莱士对之的关注。在华莱士看来,王安石变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同样面临的问题;王安石变法的措施,新政农业政策同样可以借鉴。
1944年,华莱士访华期间,有关的报道写道:“华氏研究中国历史,对于吾国王安石之农政,备致推崇,迭次言论中皆有向往之词。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参观新疆女子学院时,图书室中适有一部《王临川全集》。王世杰罗家伦两氏,因示华氏以该书。华氏谓彼曾研究过王安石,但在全集中一定还有彼所不曾知道的文章。王氏因语此书中不畏天变、不畏祖宗之法等语,谓王安石整个精神,只是不畏任何阻力。华氏答称:余于此颇悉。离院时向诸生演说,因即量诸生记取王荆公的话,不畏天灾,不畏任何阻力,效法蒋委员长,克服一切困难。在与王主任世杰及盛主席夫妇、罗监察使家伦等闲谈中,亦询及我宋代政治家王安石之有关各节,华氏誉王安石中国历史上推行“新政”之第一人;并请王主任可能搜集有关王安石之事迹,并访得其后人。在沈部长欢宴席上,华氏重复提到王安石,并进而以现时代眼光与当时情形相较恒,发为一种乐观的期待。”
华莱士为什么对王安石评价如此高?在他看来,罗斯福时代的美国与王安石时代的中国经济形势非常相似,一方面出现农产品过剩,一方面由于美国农业信贷系统本身为垄断集团所把持,一般农民无法取得贷款,土地被地主收回,生计日窘,只有通过政府向人民提供贷款,使农民们能够尽快找到生计,才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王安石的良好立法在古代皇权时期不能实现,但是在当代可以成为现实。1930年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时任农业部长的华莱士仿照王安石的青苗法,在美国建立常平仓(中国古代储备粮荒平抑粮价的政府粮仓),一方面实施农业贷款,一方面收购多余的物资和粮食食品,免费发给城市人民,不但解决了粮荒问题 ,还保证了粮食物资价格的稳定,为美国度过经济大萧条起了重要的作用。某种程度上讲,是王安石拯救了饥饿的美国农民。
变法成果
熙宁六年(1073),在王安石指挥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今甘肃临夏)、岷(今甘肃岷县)等五州的作战。宋军收复5州,拓地2000余里,受抚羌族30万帐,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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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明妃曲二首》赏析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