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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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简介(经典9篇)

王安石简介1

  王安石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追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王安石代表作

  王安石的存世作品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临川先生文集》等。

  散文:《伤仲永》《登飞来峰》《上仁皇帝言事书》《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答司马谏议书》《材论》《游褒禅山记》《读孟尝君传》《慈溪县学记》《扬州新园亭记》《上人书》《祭欧阳文忠公文》

  诗歌:《明妃曲二首》《书湖阴先生壁》《棋》《泊船瓜洲》《与薛肇明弈棋赌》《与薛肇明弈棋赌梅花诗输一首》《春夜》《北山》《葛溪驿》《示长安君》《郊行》《登飞来峰》《千秋岁引》《梅花》《明妃曲二首》《梅花》《元日》《登飞来峰》《商鞅》《书湖阴先生壁》《棋》《春夜》《北山》《苏秦》《胡笳十八拍十八首》《梦中作》

  词:《桂枝香·金陵怀古》《南乡子·自古帝王州》《渔家傲·灯火已收正月半》《菩萨蛮·数家茅屋闲临水》《清平乐·留春不住》《浣溪沙·百亩中庭半是苔》《千秋岁引·秋景》《菩萨蛮·集句》《浪淘沙令·伊吕两衰翁》

  王安石人物评价

  韩琦: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

  曾公亮:上与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唐介:安石好学而泥古,故论议迂阔,若使为政,必多所变更。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扰。

  曾巩:巩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称其文。

  司马光: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但不晓事,又执拗耳。

  黄庭坚:余尝熟观其(王安石)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

  张芸叟:王介甫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欲有寻绎,不可得矣。

  杨时:今日之祸(金人围京城,勤王之兵四集),实安石有以启之。

  朱熹: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然)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82]

  陆九渊:公畴昔之学问,熙甯之事业,举不遁乎使还之书。而排公者,或谓容悦,或谓迎合,或谓变其所守,或谓乖其所学,是尚得为知公者乎?英迈特往,不屑于流俗声色利达之习,介然无毫毛得以入于其心,洁白之操,寒于冰霜,公之质也。扫俗学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术必为孔孟,勋绩必为伊周,公之志也。不期人之知,而声光烨奕,一时钜公名贤,为之左次,公之得此,岂偶然哉。[83]

  王安石典故

  拗相公

  明末冯梦龙纂辑的《警世通言》,有《拗相公饮恨半山堂》,写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事。王安石告老还乡时,沿途所见所闻,都是百姓对变法的不满和怨愤,因之抑郁、悔恨而逝。文中写道:“因他性子执拗,佛菩萨也劝他不转,人皆呼为‘拗相公’。”

  三不足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话并不是王安石所说,却符合他的思想,因此,一般都将它归到王安石名下。“天变不足畏”指的.是对自然界的灾异不必畏惧;“祖宗不足法”是指对前人制定的法规制度不应盲目效法,“人言不足恤”指的是对流言蜚语无需顾虑。后世对这三句话多加褒奖,认为它表达了一位改革家无所畏惧的精神态度。王安石正是以这种精神毅力来顶住一切压力、排除一切阻力,坚定不移推行新法的。[99]

  清廉朴素

  王安石做宰相的时候,儿媳妇家的亲戚萧公子到了京城,就去拜访了王安石,王安石邀请他吃饭。第二天,萧氏子穿盛装前往,料想王安石一定会用盛宴招待他。过了中午,他觉得很饿,可是又不敢就这样离开。又过了很久,王安石才下令入座,菜肴都没准备。萧公子心里觉得很奇怪,喝了几杯酒,才上了两块胡饼,再上了四份切成块的肉,上饭后,旁边只安置了菜羹罢了。萧氏子很骄横放纵,只吃胡饼中间的一小部分,把四边都留下。王安石就把剩下的饼拿过来吃了,那个萧公子很惭愧地告辞了。

  不迩声色

  王安石任知制诰时,王安石的妻子吴氏,给王安石置一妾。那女子前去伺候王安石,王安石问:“你是谁?”女子说自己是“家欠官债、被迫卖身”而来。王安石听罢,不仅没收她为妾,还送钱给她,帮助她还清官债,使其夫妇破镜重圆。

  有人告诉王安石的夫人,说她丈夫喜欢吃鹿肉丝。在吃饭时他不吃别的菜,只把那盘鹿肉丝吃光了。夫人问,你们把鹿肉丝摆在了什么地方?大家说,摆在他正前面。夫人第二天把菜的位置调换了一下,鹿肉丝放得离他最远。结果,人们才发现,王安石只吃离他近的菜,桌子上照常摆着鹿肉丝,他竟完全不知道。

王安石简介2

  作者简介

  杨万里(11271206),南宋诗人。吉州吉水(今江西吉水)人,字廷秀,号诚斋。绍兴二十四年进士,孝宗时官至太子侍读,光宗召为秘书监。工诗,为南宋四大家之一。诗歌创作大体上经历了从模仿、过渡到自成一体的过程。初学江西诗派,后学王安石及晚唐诗,终自成一家。一生作诗两万余首。亦能文,有《诚斋集》。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仁宗庆历进士。嘉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抑制官僚地主的'兼并,强化统治力量,以防止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依靠神宗实行变法,并支持取西河等州,改善对西夏作战的形势。因保守派反对,新法遭到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还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舒国公,改封荆,世称荆公。他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是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他主张绝求正所以经世务,设置专局,使子与门人纂修各经新义,以为诵习的定本。《诗》、《书》、《周官》三经新义最为重要,《周官新义》尤能阐发新政理论。他的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散文雄健峭拔,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桂枝画·金陵怀古》颇有名。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绿,据说诗人曾试用过到过入满等十多字,最后定为绿字。绿是形容词活用作动词,把春天江南的色彩形象生动地表现出来。作为著名的改革派政治家,他的前期诗作以反映政治、历史以及社会现实为主。诗中多含哲理,喜用典故。晚年退居金陵之后,转向描写闲适生活,诗风追求清新淡雅。

王安石简介3

  (1021年12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及第,历任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今江苏),谥号“文”,故世称王文公。 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的形成。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其“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王安石简介4

  熙宁元年(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问王安石:“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以 择术为始。” 熙宁二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

  一次宋神宗和文彦博讨论变法之事,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王)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灭之,弃者取之,??焉穷日力,继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你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 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 ;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后来两人完全绝裂,司马光跟皇帝辞职,隐居洛阳专心编纂《资治通鉴》。

王安石简介5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宁波)事、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一度调开封任群牧司判官(这个职位暂时没有确切的史料作为佐证,似有不实。),旋又外调知常州事、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继召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对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见的紧迫感,大声疾呼: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曾经指出: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执政前就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曾经指出: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而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在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认为,要发展生产,首先是去(劳动者)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那些游手好闲者也回到生产第一线,收成好坏就决定于人而不决定于天。要达到这一目的,国家政权需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书义》、《诗义》,即所谓的《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多年为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对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见的紧迫感,大声疾呼: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特别是由于变法的设计者王安石与变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产生分歧,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其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政局的逆转,使王安石深感不安,当他听到免役法也被废除时,不禁悲愤地说:亦罢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

王安石简介6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个人恩怨

  作者:佚名

  说到苏东坡的政敌,最难措辞的莫过于王安石了,然而事实上又绝对无法回避王安石,因为两人不但分属两个政治营垒,又是上下级关系,而且彼此之间还有纠缠不清的私人恩怨。王安石去世后,中书舍人苏轼为其撰《王安石赠太傅》的"制词",足见关系的不一般。

  东坡一入仕途就陷入了新旧党争,他的父亲和弟弟、他敬爱的朝中元老、他的亲朋好友,几乎无一不是站在旧党一边的。当然,更重要的是东坡本人的政治观念与新法南辕北辙,他的.学术思想也与新学格格不入,忠鲠谠直的他不可能违心地对方兴未艾的新政沉默不言,他势必要成为新党的政敌,也势必要与新党党魁王安石发生冲突。

  苏洵与王安石素不相协,嘉祐年间苏洵以文章名动京师,王安石却未有一言褒奖。王安石的母亲去世,朝中大臣纷纷前去吊唁,苏洵独不前往。东坡对其父写《辨奸论》是不以为然的,认为有些话说得太过分。东坡对王安石的文才也非常赞赏,曾称道王安石所撰的《英宗实录》为本朝史书中写得最好的。

  但是东坡对王安石好为大言诡论的行为非常不满,曾在祭刘敞的祭文中予以讥刺。熙宁二年(1069),东坡上疏论贡举之法不当轻改,神宗非常重视,当天就予接见,然后又想让东坡修中书条例,王安石阻拦并力荐吕惠卿。同年,东坡为国子监举人考官,策题以历史上君主独断或兴或亡之事为问,王安石大为不悦。神宗又想让东坡修起居注,王安石却说东坡不是“可奖之人”。神宗说东坡文学出众,为人亦平静,司马光、韩维等大臣都称道之。王安石回答说东坡是“邪险之人”,还说1066年东坡遭父丧时,韩琦等赠送赙金不受,却利用运丧的官船贩卖苏木入蜀,还说此事是人所共知,所以东坡虽有才智和名望,但只能当个通判,不可大用。

  然而王安石却绝非奸佞小人,他与苏东坡的矛盾仅仅是政治观念的不同,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当然要打击,排斥清洗反对派,但也仅仅是将其降职或外放,从不罗络罪名陷害对手,也从未企图将对方置于死地。甚至,当“乌台诗案”发生时,已经辞官的王安石还挺身而出上书皇帝,营救朋友兼政敌苏东坡,直言“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要知道王安石与苏东坡长期政见不和,而苏东坡却正是因为蔟击新政而罹祸,王安石却能摒弃私见主持公道。更何况,当时不但苏轼本人已经屈打成招,就连他自己的许多亲朋好友都噤若寒蝉,无人敢为苏东坡说一句话,而王安石这时却是一个被皇帝和百官厌弃的人,此时他受尽攻击遍体鳞伤,又痛失爱子家破人亡,一人孤独在家独守贫寒,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冒险在苏东坡的亲友都不敢为他说话时上书皇帝为他申冤,正因为个人品德高尚,所以他可以不顾个人好恶宁肯冒着危险在别人都不敢为苏轼说话,甚至连其亲朋好友都不敢为其说话时在自己失势的情况下仍然挺身而出为苏轼向皇帝直言鸣冤,真可谓高风亮节!

  同样,苏轼对王安石的不满也仅仅限于政治观念上,苏东坡不但在王安石落难之后写诗给他,说“从公已觉十年迟”,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拟的敕书中,高度评价自己的这位政敌,说正因为天意要托付“非常之大事”,才产生王安石这样的“希世之异人”,并称赞他“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期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

  此外,王安石的品行不论是他的敌人还是朋友都十分敬佩,无话可说。王安石质朴,节俭,博学多才,在当时士大夫中有极高威望,且是历史上惟一不坐轿子不纳妾,死后无任何遗产的宰相。

王安石简介7

  说到东坡的敌人,最难措辞的莫过于王安石了,然而事实上又绝对无法回避王安石,因为两人不但分属两个政治营垒,而且彼此之间还有纠缠不清的私人恩怨。东坡一入仕途就陷入了新旧党争,他的父亲和弟弟、他敬爱的朝中元老、他的亲朋好友,几乎无一不是站在旧党一边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东坡本人的.政治观念与新法南辕北辙,他的学术思想也与新学格格不入,忠鲠谠直的他不可能违心地对方兴未艾的新政沉默不言,他势必要成为新党的政敌,也势必要与新党党魁王安石发生冲突。

  嘉六年(1061),二十六岁的东坡参加制举,王安石以知制诰的身份出任考官。东坡在制策中全面地提出了自己对朝政的看法,许多观点正好与王安石两年前向仁宗所上的万言书截然相反。众考官都欣赏东坡的“文义灿然”而置之于高第,王安石却斥责东坡之文“全类战国文章”。王安石随后还在任东坡为福昌县主簿的制文中说:“夫士之强学赡辞,必知要然后不违于道。择尔所闻,而守之以要,则将无施而不称矣,可不勉哉!”虽是代朝廷立言,但也显示了他本人对东坡的不满之意。

  苏洵与王安石素不相协,嘉?年间苏洵以文章名动京师,王安石却未有一言褒奖。王安石的母亲去世,朝中大臣纷纷前去吊唁,苏洵独不前往。东坡对其父写《辨奸论》是不以为然的,认为有些话说得太过分。东坡对王安石的文才也非常赞赏,曾称道王安石所撰的《英宗实录》为本朝史书中写得最好的。

  但是东坡对王安石好为大言诡论的行为非常不满,曾在祭刘敞的祭文中予以讥刺。王安石则把东坡视为隐然的强敌,必欲把他驱逐出朝廷而后快。熙宁二年(1069),东坡上疏论贡举之法不当轻改,神宗非常重视,当天就予接见,然后又想让东坡修中书条例,王安石却竭力阻拦,并力荐吕惠卿。同年,东坡为国子监举人考官,策题以历史上君主独断或兴或亡之事为问,王安石大为不悦。神宗又想让东坡修起居注,王安石却说东坡不是“可奖之人”。神宗说东坡文学出众,为人亦平静,司马光、韩维等大臣都称道之。王安石回答说东坡是“邪险之人”,还说三年前东坡遭父丧时,韩琦等赠送赙金不受,却利用运丧的官船贩卖苏木入蜀,还说此事是人所共知,所以东坡虽有才智和名望,但只能当个通判,不可大用。

  然而王安石却绝非奸佞小人,他与苏东坡的矛盾仅仅是政治观念的不同,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当然要打击,排斥清洗反对派,但也仅仅是将其降职或外放,从不罗络罪名陷害对手,也从未企图将对方置于死地。甚至,当“乌台诗案”发生时,已经辞官的王安石还挺身而出上书皇帝,营救朋友兼政敌苏东坡,直言“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要知道王安石与苏东坡长期政见不和,而苏东坡却正是因为蔟击新政而罹祸,王安石却能摒弃私见主持公道。更何况,当时不但苏轼本人已经屈打成招,就连他自己的许多亲朋好友都噤若寒蝉,无人敢为苏东坡说一句话,而王安石这时却是一个被皇帝和百官厌弃的人,此时他受尽攻击遍体鳞伤,又痛失爱子家破人亡,一人孤独在家独守贫寒,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冒险在苏东坡的亲友都不敢为他说话时上书皇帝为他申冤,正因为个人品德高尚,所以他可以不顾个人好恶宁肯冒着危险在别人都不敢为苏轼说话,甚至连其亲朋好友都不敢为其说话时在自己失势的情况下仍然挺身而出为苏轼向皇帝直言鸣冤,真可谓高风亮节!

  同样,苏轼对王安石的不满也仅仅限与政治观念上,苏东坡不但在王安石落难之后写诗给他,说“从公已觉十年迟”,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拟的敕书中,高试评价自己的这位政敌,说正因为天意要托付“非常之大事”,才产生王安石这样的“希世之异人”,并自然保护区他“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期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

  此外,王安石的品行不论是他的敌人还是朋友都十分敬佩,无话可说。王安石质朴,节俭,博学,多才,在当时士大夫中有极高威望,且是历史上惟一不坐轿子不纳妾,死后无任何遗产的宰相。

王安石简介8

  酝酿变法

  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问王安石:“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以择术为始。”熙宁二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熙宁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一次宋神宗和文彦博讨论变法之事,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灭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你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后司马光向宋神宗辞职,隐居洛阳专心编纂《资治通鉴》。

  变法背景

  1、北宋初年,宋朝统治者由于对土地兼并采取“不抑兼并”态度,导致三分之一的自耕农沦为佃户和豪强地主隐瞒土地,致使富者有田无税、贫者负担沉重,连年的自然灾害加剧了农民苦难,因而造成各地农民暴动频繁。

  2、北宋与西夏和辽国发生多次战争,土地不断遭蚕食。

  3、宋朝内部改革派与守旧派斗争激烈。

  “三冗”危机:

  1、冗官,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集中皇权,比如,宰相职位一般有很多人担任,同时还设置了枢密使、参知政事、三司使,来分割宰相的军、政、财权。官职也不断增加,导致北宋机构臃肿;采用恩荫制,一个官僚一生当中可以推荐数十个亲属当官;北宋大兴科举,科举应试人数增加,取士人数也增加。

  2、冗兵,政府为稳定社会秩序招收流民入军,军队数量增加,军费增加。

  3、冗费,冗官、冗兵导致政府财政支出增加,北宋政府还要给西夏和辽“岁币”,与此同时由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富豪隐瞒土地,导致财政收入锐减,因而造成了北宋政府的财政危机。

  背景:军队涣散,指挥效率和战斗力较低,导致北宋在与辽国和西夏的斗争中常常失败。

  1、北宋政府为了防范武将实行更戍法,频繁调动武将,导致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并设立不同机构管辖军队,调兵权与领兵权分离,削弱军队战斗力。

  2、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北宋政府荒年募兵,招募流民当兵,军队战斗力下降。

  3、北宋以步兵为主,与北方少数民族的骑兵作战处于劣势。

  4、武器生产管理混乱,影响军队战斗力。

  王安石变法

  由于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王安石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政府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推动改革变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联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1074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1076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变法内容

  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撤销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曾布、吕惠卿等人参与草拟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理财、军事、教育等措施,其具体内容如下:

  1.理财措施

  最重要的是“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2.限制大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大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3.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4.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5.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6.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7.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一些官吏强制借贷,借机敲诈盘剥。

  8.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9.方田均税法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10.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稳定国家秩序,这一方面属于军事措施。巩固国家秩序和整顿、加强军队的措施,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11.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12.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国家秩序。

  13.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王安石在变法在教育上的措施主要有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和在州郡广设学校。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改革科举制度,废除以空洞的华而不实的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即要求考生联系当前实际采取参加经义策论的考试。这就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和真才实学的天平上,从而扩大了考选名额,使一大批新进之士取代反对改革的旧官。同年秋,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

  王安石变法时改革科举制度。废除明经诸科,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等。旧有的科举取士之不能满足国家治理的需要,与社会实际脱节。王安石的这一改革,主要目的是纠正过去的缺陷,选拔一些通经术、明时务的人才为国家治理服务,以便由此选拔的人才能够更好的为变法服务。

  变法影响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而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则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司马光当政时,最终新法被罢废。不久,因为中央财政资金不足,经司马光提议,荆公的变法条目部分得以恢复。

  王安石变法和20世纪30年代美国新政同为世界经济史上影响巨大的事件。1000年来,对于王安石变法的巨大历史意义,后人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世界上对王安石进行积极评价的人也越来越多,不少人对王安石变法对当代的启示意义给予全面评价。王安石变法和新政农业政策之间的联系,少有人给予像美国新政农业部长华莱士对之的关注。在华莱士看来,王安石变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同样面临的问题;王安石变法的措施,新政农业政策同样可以借鉴。

  1944年,华莱士访华期间,有关的报道写道:“华氏研究中国历史,对于吾国王安石之农政,备致推崇,迭次言论中皆有向往之词。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参观新疆女子学院时,图书室中适有一部《王临川全集》。王世杰罗家伦两氏,因示华氏以该书。华氏谓彼曾研究过王安石,但在全集中一定还有彼所不曾知道的文章。王氏因语此书中不畏天变、不畏祖宗之法等语,谓王安石整个精神,只是不畏任何阻力。华氏答称:余于此颇悉。离院时向诸生演说,因即量诸生记取王荆公的话,不畏天灾,不畏任何阻力,效法蒋委员长,克服一切困难。在与王主任世杰及盛主席夫妇、罗监察使家伦等闲谈中,亦询及我宋代政治家王安石之有关各节,华氏誉王安石中国历史上推行“新政”之第一人;并请王主任可能搜集有关王安石之事迹,并访得其后人。在沈部长欢宴席上,华氏重复提到王安石,并进而以现时代眼光与当时情形相较恒,发为一种乐观的期待。”

  华莱士为什么对王安石评价如此高?在他看来,罗斯福时代的美国与王安石时代的中国经济形势非常相似,一方面出现农产品过剩,一方面由于美国农业信贷系统本身为垄断集团所把持,一般农民无法取得贷款,土地被地主收回,生计日窘,只有通过政府向人民提供贷款,使农民们能够尽快找到生计,才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王安石的良好立法在古代皇权时期不能实现,但是在当代可以成为现实。1930年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时任农业部长的华莱士仿照王安石的青苗法,在美国建立常平仓(中国古代储备粮荒平抑粮价的政府粮仓),一方面实施农业贷款,一方面收购多余的物资和粮食食品,免费发给城市人民,不但解决了粮荒问题,还保证了粮食物资价格的稳定,为美国度过经济大萧条起了重要的作用。某种程度上讲,是王安石拯救了饥饿的美国农民。

  变法成果

  熙宁六年(1073),在王安石指挥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今甘肃临夏)、岷(今甘肃岷县)等五州的作战。宋军收复5州,拓地20xx余里,受抚羌族30万帐,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

王安石简介9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仁宗庆历进士。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贫。

  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抑制官僚地主的兼并,强化统治力量,以防止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依靠神宗实行变法。并支持五取西河等州,改善对西夏作战的形势。因保守派反对,新法遭到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还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舒国公,

  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列宁曾称他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他工散文,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亦工诗,成就更在散文之上。其词风格独特,洗净五代铅华,开启豪放派的'先声。有辑本《临川先生歌曲》。

  他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他主张绝求正所以经世务,设置专局,使子与门人纂修各经新义,以为诵习的定本。《诗》、《书》、《周官》三经新义最为重要,《周官新义》尤能阐发新政理论。他的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散文雄健峭拔,旧时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桂枝画金陵怀古》颇有名。所著《字说》、《钟山目录》等,多已散佚。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老子注》若干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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