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文学翻译简介

时间:2020-09-20 13:58:50 徐志摩 我要投稿

徐志摩文学翻译简介

  在现代读者的心目中,徐志是一位浪漫诗人,一位风流倜傥,具有英国绅士风度的新派文人。特别是经过黄磊、周迅、刘若英等当红影星在电视剧《人间四月天》中的柔情演绎,徐志更成为现代人想象中的大众情人了。

徐志摩文学翻译简介

  22岁时,徐志业于北京大学法科预科,随后便自费出国留学。先于1918年赴美国修政治经济学,1920年又转赴英国,不久即放弃伦敦大学的政治学专业,投身文学(特别是诗歌)的研习与创作,1922年秋回国,继续从事诗文创作并在南北方几个大学执教,直到1931年死于意外空难,结束了他36年短暂而浪漫的一生。

  不过,在一般读者和观众特别是“80后”的心目中,知道徐志也曾在文学译上下过功夫的恐怕不多。这位经受五四启蒙思潮洗礼的新诗人,虽说难当译家的盛名,却在文学译特别是诗歌译上做出过努力,也提出过一些自己的主张,在中国现代译史上留下了某些印迹,更有像“沙扬娜拉”、“翡冷翠”等带有独特的徐志标记的译词,至今仍留在我们的记忆中。

  而徐志一生的文学译及其跨文化交往,显然是与他青年时代的留学生涯分不开。

  他的留学生活虽不算长,留美整整2年,但主要是以政治经济学为业;留英也是2年,但转入剑桥皇家学院是赴英半年后的事,真正投身于文学则不过一年半,而这一年半的时间对徐志的一生具有决定性影响。它决定了徐志将以诗人作为自己的终身归宿,决定了他对西方文化和文学思潮的选择和接受方式,也大致限定了他文学译的对象范围和方式。

  在留英期间,徐志不仅阅读了大量的西方文化和文学经典,特别研习了英国浪漫派诗人的大量诗作,而且还借助某种特殊的机遇,直接交往和接触了许多英国文学和艺术界的精英人士,他们包括哲学家罗素、文学家哈代、萧伯纳、威尔斯、狄更生、卡本特、曼殊菲尔、福斯特、文论家瑞恰慈、奥格登、弗莱伊,以及经济学家凯恩斯、传记作家斯屈奇、汉学家魏雷和翟尔斯等,如果再加上他当时想见而终未得见(或后来才得以交往)的外国作家,人数则更多,也就不限于英国作家了,譬如还有意大利作家邓南遮、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印度诗人泰戈尔,等等。

  这份长长的名单虽然不能说括了当时英国文化和文学界的所有精英分子,但对一个年轻的中国留学生来说,是不多见的。

  出身于19世纪末的徐志,对西方文化尤其是欧洲文化充满了敬佩之情,以崇拜、狂热来形容显然并不为过。他曾公开宣称自己具有强烈的英雄崇拜倾向,“我不讳我的‘英雄崇拜’。山,我们爱踹高的;人,我们为什么不愿接近大的?”(《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1918年,他去美国是立志要做中国的汉密尔顿的;两年离美赴英,又是冲着哲学家罗素去的。而留学回国后,他又于1925年和1928年两次西游,则不但尽可能地拜谒活着的文化名流,而且怀着同样虔敬的心情,一路祭扫已故名人的墓地。

  虽说向往西方文化是当时的潮流,但徐志能以与西方文化人士如此广泛而又集中的交往,也是足够令人称奇的。

  作为诗人,徐志的创作是从模仿西方诗人,主要是英国浪漫派诗人开始的。哈代、济慈、雪莱、罗塞蒂、布莱克,此外还有印度诗人泰戈尔,是他所崇拜并深受影响的诗人偶像;他还直接以那些他所崇拜的外国作家或艺术家为题材,写下大量具有浓厚异国情调的优美散文。作为近代著名国学大师梁启超的入室弟子,徐志的这些文章颇有乃师的风格,“笔下常带感情”,用其特有的浓艳夸张的文笔,为中国读者描述了这些西方作家的神情状貌。等到他做了文学教授,在北京大学的英诗课上,给中国学生讲英国浪漫派诗歌的时候,常常激情四溢,诗兴大发,特别是讲到雪莱时,“眼睛朝着窗外,或者对着天花板,实际上是自己在做诗,天马行空,天花乱坠,大雪莱就是化在这一片空气里了”,给下面听课的青年卞之琳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卞之琳《徐志诗重读有感》)。

  虽然徐志的那些描述和分,都带有某些共同的色调,投射了他特有的色彩,未必符合那些对象的原貌,但这些描述的内容和描述行为,本身不也可以看作对西方文化、文学和诗歌的一种译介方式吗?

  当然,徐志还直接译介了数量不少的西方文学作品,涉及诗歌、小说、戏剧等多种文体,其中尤以诗歌的数量最多。在36年短暂的生命和15年更短暂文学生涯中,徐志在写作、教书和新文学书刊编辑的同时,先后译的外国诗歌作品,涵盖了近10个国家的30多个诗人。他们包括读者熟悉的莎士比亚、哈代、济慈、拜伦、雪莱、华兹华斯、柯勒律治、歌德、席勒、惠特曼、波特莱尔、勃朗宁夫人、泰戈尔,还有读者也许不太熟悉的布莱克、安诺德、嘉本特、弗莱克、莫里斯、邓南遮、史文朋、D·罗塞蒂、C.罗塞蒂、维尔莫特、欧文·梅瑞狄斯,等等,仅由晨光编辑的《徐志译诗集》(湖南文艺出版社1991)——实际是一个选本——就收有7国23家诗人的53首译诗。

  此外,徐志译了德国作家福凯的《涡堤孩》、法国伏尔泰的《老实人》、爱尔兰詹姆斯·斯蒂芬的《玛丽玛利》、英国曼斯菲尔德的《曼殊菲儿小说集》等小说作品和意大利作家邓南遮的戏剧《死城》,还有印度诗人泰戈尔来华访问所作的系列演讲词。同其他现代中国作家相比,徐志译的数量并不算多,但涉及面颇广,而且别有其味道。

  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首先莫过于对译名的独特处理。有的几乎成为徐志的“注册商标”。

  比如,他把伏尔泰的小说Gandide(一译《老实人》)译作“第德”,从汉语的角度,初看有点儿拗,再一想,则音义兼顾,且颇有古风,与意译“老实人”相比,一个典雅古奥,一个平白朴实,还真是各有胜场呢。

  徐志还把英语后缀—isms译成“(yi)死木死”。者,气不顺也。木者,麻木不仁也。既又木,形同于死。以此讽刺那些无视眼前事实,又不解西方理论,只顾这个主义那个主义的高谈阔论,从国外搬来迭迭新词的那种凌空蹈虚的肤浅作为。志只以一个译名,就活脱脱描画出现代名教者的形状,又表达了鲜明的嘲讽批判态度,呼应了老朋友胡适之的多谈问题少谈主义的主张——志有一篇散文就以《死木死》为题。

  “翡冷翠”似乎是徐记译的又一个“专利产品”。

  汉语中的“翡翠”本指一种彩羽鸟,其形如燕,赤而雄者为翡,青而雌者曰翠。东汉以前仅有此意,许慎的.《说文解宇》和范晔的《后汉书》都作此解。后来从缅甸传入一种俗称“缅甸玉”彩色宝石,学名“硬玉”(Jadeite),中国人便以翡翠呼之。汉代班固的《西都赋》就有“翡翠火齐,流耀含英,悬黎垂棘,夜光在焉”之句。从此,这同为宠物的两样东西及其意象,就在汉语中慢慢融合,更在汉诗中以通感方式,逐渐凝聚起两者在色彩、声音、触感和生命等方面的关联,成为一个富于表现力的传统诗歌意象。志将意大利名城佛罗伦萨译作“翡冷翠”(这显然是从意语Firenze而非英语Florence音译而来),正是以诗人的才情,巧妙地融合中西文化的意象内涵,又在翡翠之间加一“冷”字,既满足了声音上的对应,还可以引发诸如“蓝田日暖玉生烟”(李商隐《锦瑟》)的意义联想,同时在志的眼里和笔下,“翡冷翠”这个名字更和这个意大利名城的阳光、流云、山林、泉水、果园和花等绚丽多彩的情景联系在一起。谓予不信,那就看看他是如何描写那“光亮的意大利”的天空:“鹅毛似的白净,一条条在蓝天里挂着,要不然就是彩色最鲜艳的晚,玫瑰、琥珀、玛瑙、珊瑚、翡翠、珍珠什么都有……”(《意大利的天时小引》)。

  对于色彩及其意蕴的敏感和巧妙运用,还表现在他对D’Annunzio(通译邓南遮,1863-1938)的译名处理上。这位集政治活动家、军人和唯美主义者于一身的意大利作家,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曾入伍作战,是志倾心一时的外国作家之一,尤其迷恋他的浪漫和颓废气质,“每次他的军队占了胜利,他就下令满城庆祝,自己也穿了古怪的彩衣,站上电车扎的花楼,醉酒狂欢,在卧房床榻洒满鲜花,一日三色,白、红、绛。”于是,徐志给他一个色彩斑的中国名字:丹农雪乌。

  这似乎是徐志特别擅长的一种才能:以音译为基本方式,精心选择一些富于形象感的汉语字词,这些词语的组合,初看起来有点儿怪异,不过若是细细琢磨,不仅其“音”对应妥帖,其“形”也贴切对象的语境和意境。以此译外语作品中的人物、地名或核心意象,往往别出新意,惹人遐想,耐人寻味。

  不妨再举一例。徐志把华兹华斯Lucy Gray or Solitude(直译为“露西·格雷或者孤寂”,一译《露西·格雷》)一诗的题目译为“葛露水”,乍看似乎遗漏了其中关键的Solitude(意为孤单、寂寞、荒凉)一词,其实呢,他是通过谐音字的精心选择,已经将Solitude的意义化入主人公Lucy Gray的译名了。葛者,葛衣也,土布也,说明了女孩露西的贫民身份;又可作葛藤解,荒藤野树,可以引发孤寂、荒野的联想;而“露水”在中国传统意象中,向来意味生命的短暂无常,这正好符合华兹华斯笔下女孩露西不幸夭折的命运。虽说这些汉字意象所包含的意蕴为原作所无,却又都与原诗中的人物、处境及其命运形成完美的对应。

  徐志还把这种译处理方式移用至自己的写作实践,则更显现了译的创造性,以及译与创作的互动互惠。比如他把日语“再见”一词巧妙地音译为“沙扬娜拉”。此语出自其同名诗作,原诗本有18个短章,内容相关而各自独立。于1924年5月随印度诗人泰戈尔游历日本期间写就,体式也与“泰式短诗”的启发有关,后收入1925年初版的《志的诗》,而诗集再版时,志则汰去大部,仅留最后一章,题献为“赠日本女郎”: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短诗以一个巧喻,描日本少女在送别瞬间娇羞而含情脉脉的形象。温柔的举止、娇羞的表情、微妙的心理活动:“低头的温柔”与“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两个并列的意象妥帖地重叠,人与花,花与人,已难分辨,一股朦胧的美感透彻肺腑,像吸进了水莲花的香气一般。沉默片刻,待对方将欲离去,才又匆忙连声道别,不舍之情被反复强调。而“甜蜜的忧愁”这一矛盾修辞,则拉大了柔情与感伤间的情感张力。将两者奇特地并置,再用“——”号相联,最后把少女的音容神韵和与诗人间的情感流动,全部凝聚到一声“沙扬娜拉”的道别中,这一声音意象,叠用了四个平声圆韵字——既是杨柳依依的挥手作别,又仿佛在呼唤那女郎温柔的名字。由此成就一曲音调缠绵悱恻、节奏舒缓悠扬的抒情短章,亲切又动人,令人回味不尽,而画龙点睛般的“沙扬娜拉”一词,也因此至今仍在读者中广为流传,几乎成为徐志章。

  作为新月派诗人,徐志不仅身体力行地做诗歌译,还利用编辑文学期刊的机会,提倡译,并对诗歌的理想译提出自己的主张。

  他曾尝试过用文言译诗,也许是从这些实践中得出了某种体会,后来就极力主张白话译诗。1924年,他在《小说月报》发表《征译诗启》,呼吁新诗人“作一番更认真的译诗的尝试”,期望通过认真的译,研究解放之后的白话汉语在思想、声调和音节上的表达可能,“研究这新发现的达意的工具究竟有什么程度的弹力性与柔韧性与一般的应变性”。在他主编的《晨报副刊》和《新月》杂志上,更加卖力地倡导新诗译,发表了许多译诗。为了推敲歌德的一首四行小诗中的个别字句,徐志与胡适、郭沫若、朱家等人反复商,并找来该诗的德语原作仔细核校。

  他认为:“译诗是用另一种文字去已成的东西,原诗的念、结构、修辞、音节都是现成的;就比是临字临画,蓝本是现成的放在你的当前,尚且你还觉得难。你明明懂得不尽诗里字面的意思,你也分明可以会悟到作家下笔时的心境,那字句背后的更深的意义。但单只懂,单只悟,还只给了你一个读者的资格,你还得有表现力——把你内感的情绪译成连贯的文字——你才有资格做译者,做作者。”(《葛德的四行诗还是没有好》)

  而诗歌译的难点和关键,在他看来就是如何把握原作的形式和神韵,在汉语表述中寻求两者的统一。如果拘泥于形式与字数协韵,那就浅了神味;如果过于专注于神情,结果又写成另外一首诗了。因此,“译难不过译诗,因为诗的难处不单是他的形式,也不单是他的神韵,你得把神韵化进形式去,像颜色化入水,又得把形式表现神韵,像玲珑的香水瓶子盛香水”(《一个译诗问题》)。

  不过,凡事能意识到要害已属不易,说到又要做到就更难了。徐志译,尽管不时有许多精彩的亮点,但总体成就毕竟有限。用他的学生、诗人卞之琳的话说,志的诗歌译,总体上是现代诗歌译童年时期的产物。这果然与徐志对中西诗歌音韵和体式方面的造诣有关,也与他的诗情气质和所心仪的诗风紧密相连。在徐志短暂的文学生涯中,其诗思诗艺,几乎没有越出过19世纪英国浪漫派雷池一步,在情调上也没有超出19世纪英美浪漫派诗歌及其20世纪余绪的范畴,卞之琳的括大致符合实际情形,而究其原因,又离不开徐志所处的文化环境。

  徐志留学英伦时,英国文坛正处于新旧文学交替并存的时期。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唯美主义等都以不同的方式,发生着各自的影响;与此同时,欧美各种现代主义流派作为新兴的文学思潮,也几乎同时兴起。其中,意识流文学直接在英国发生;美国后期象征主义诗人庞德和艾略特,也常常转辗于英美之间活动;其他如德国的表现主义、意大利的未来主义和法国的超现实主义等现代派文学,对英国文坛也有影响。徐志身处期间,多少都有所接触和濡染。不过,青年徐志对这些纷乱又并存的新旧思潮,是什么都有趣,什么都新鲜,却没有明确的时空观念,也就是说,并不明白它们的先后脉络。

  他对浪漫主义的接受是显而易见的,歌德、雪莱、拜伦、济慈、勃郎宁夫妇都是他钟情的对象。他常以雪莱和拜伦自喻,大部分诗作也摆明了对浪漫主义的倾情。从他的诗作《黄鹂》与《杜鹃》,可以很方便地看出雪莱《致云雀》和济慈《夜莺歌》影响;他用英国浪漫派诗人布莱克的诗题做自己诗集的名字(《猛虎集》);他译过的惠特曼自由体长诗《自己的歌》的片段,属于他比较好的译诗,因为他爱用排比、堆砌的句法,这正好保持了原诗的气势和节奏,颇有一种本色出演的味道;他在诗集里兼收译诗做法,也是19世纪英国浪漫派诗人的传统;而他本人的浪漫爱情故事,更为赢得了风流诗人的雅号。

  同时,徐志对欧洲浪漫主义余绪的唯美主义思潮也有很深的浸染。他译过罗塞蒂兄妹、史文朋、西蒙斯等人的诗作,而后来与闻一多一起创办的《新月》杂志,从刊物的立意到版式,都有英国唯美主义期刊《黄面志》(The Yellow Book)的影子,那些深受唯美主义影响的中国作家如郁达夫、闻一多、邵美等,又恰恰都是他的气味相投的好友,而他的诗文所体现的艳丽的色彩、华美的辞藻和精妙的音韵旋律,都带有唯美主义的色彩。这些似乎已经成为对徐志诗文风格的一个公认的标识。

  对于当时的一些西方现代派先锋文学,徐志也有广泛的涉猎。他早就读过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早就关注代表“二十世纪的新感性”的普鲁斯特,后来又模仿T·S爱略特写诗——就是学不像。他甚至译波特莱尔的《死尸》片段——不过译出来的东西还是不像,从发表的译作看,他不仅没有完全理解波氏的诗学诗艺,也驾驭不了原作的体式,勉强凑音则不合原式,逐行移植又没有原诗那么整齐,也丧失了原诗的严肃意味。

  倒是附在译诗之前的那段说明文字颇有波氏气味,为了形容《恶之花》的诗风,徐志用了一连串的比喻: “(波特莱尔)诗的音调与色彩像是夕阳余烬里反射出来的青芒——辽远的,惨淡的,往下沉的。他不是夜,更不是云雀;他的像是一只受伤的子规鲜血呕尽后的余音,他的栖息处却不是青林,更不是幽谷;他像是寄居在希腊古淫后克利内姆推司德拉裂的墓窟里,坟边长着一株尖刺青蒲,从这叶里他望见梅圣里古狮子门上的落照,他又像是赤带上的一种毒草,长条的叶瓣像鳄鱼的尾巴,大朵的花像满开着的绸伞,他的臭味是奇毒的,但也是奇香的,你便让他醉死了也忘不了他那异味。”从这里,我们不是很容易嗅出“恶之花”的那种病态的诡异吗?

  在自己的理想主义到处碰壁之后,徐志较多地译哈代的诗作,先后译了20多首,是他译得最多的外国诗人。他所擅长的利落、冷峭的口语,正好适合哈代的阴郁诗风,形式上他也逐渐能够自控,比较符合哈代的诗歌形式。不过,哈代诗作中的一些巧妙之处,他就无法对付了。

  现在来看徐志译,并非他的译如何不朽,或者在理论见识上有什么特别重要的建树。不过,他指出了汉字“形似单音”的特点,倡导在活的白话中(而非简单地按字数)把握语言内在节奏和韵律,寻找音乐的规律性,则为中国新诗译的音律探索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在新诗创作上,他广泛借鉴英美诗歌,不断尝试各种格律和诗体,先后试验了包括十四行、歌谣、无韵四行等体式,并采用抑扬格、抑抑扬格和民歌等节奏方式,运用了格式独特的纤细新颖的韵律,创立了新式对偶句,以重读单音词奏效,并则引进了招人惹目的英国风格,同时自然地将古汉语的词汇与口语中的粗字俗语结合,极大地丰富了汉语新诗语言。所有这些译和创作实践,本身就是中国现代诗歌译史上的一道有趣的历史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