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中看周人的辩证思维
《周易》中具有丰富的哲学思想,其中最深刻的就是辩证法,下面将从三个层面探寻周人的辩证思维。
一、六十四卦映照出的矛盾无处不在
矛盾具有普遍性,人类社会的矛盾无处不在,这一辩证思维早在四千多年前,周人就已经在生产生活中发现,我们从《周易》的卦象排列、内容等方面均可以发现周人辩证思维的痕迹。毛泽东从两个方面论述了矛盾的普遍性,“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l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周易》的内容和结构也表现了矛盾的这两个方面。
从《周易》的卦名上看,六十四卦就是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所反映的社会生产、生活和意识形态,表现为一种螺旋式的发展形态,是辩证的。以乾卦为例,初九是“潜龙勿用”,到上九就是第六爻“亢龙有悔”,指事物已经发展到了极致,那么到“用九”,“见群龙无首”就是回到了初九的状态。乾卦借龙喻事,以龙的变化来象征自然事物变化的规律,这是从自然界的植物生长期和凋落期取象的,阐述的也是一种循环变化。
再从结构上看,《易经》也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特征。结构性原则是研究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原则,在《易经》中,卦象所组合出来的图像,因为位置变化,会引起意义的变化。既重视单卦所代表的信息,同时也重视单卦在重卦中所处的位置,以及这个位置所代表的意义。既重卦象本身,也不会轻视卦象之间排列组合之间的关系。用卦象位置的交换来解释不同或者完全相背离的两两相对的矛盾状况。由于位置交换,而用来解释政治形势、人际关系乃至自然灾害、建筑结构等两两相对的矛盾的卦象,在《易经》中比比皆是。
二、“阴阳”交合展现出的对立统一
《系辞传上》一开篇就描述了几组矛盾对立关系。“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3]在这里,“天地”、“尊卑”等都是常见的几对矛盾。这里“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则直接反映了周代人们的思想。
后人对“乾坤”的解释,更多的是“天地”。《说文解字》中将“乾”解释为“上出也”,“日始出光”。[4]古人认为日是阳精之气所聚,日气、云气、龙等,都是来源于此。而“坤”,本写作“川”,“谓水流下注,下注者积阴为地。”将“坤”理解为下注之水也能够与上出的日气进行对应。而《象传》中,对乾卦和坤卦的分别解释也印证了上述对天地的猜想。对乾卦的解释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卦的解释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由天地之矛盾上升到君子做人处事、修身治国上的告诫。这就是将辩证法由自然界的`矛盾引申到人类社会中来,进行对人的启迪。
三、《周易》体现出天人合一的和谐统一思想
“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观念之一。在《周易》的上一部分,“天”是指与“地”相对的客观存在,指自然状态的空间位置。在《易经・系辞》和《易经・说卦传》中,“天”的含义更加丰富,“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7]从八卦到雷霆、风雨、日月、寒暑、男女,将形而上学的运行规律,贴近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不再仅仅把“天”归为具有神秘性质的自然现象,而是具有人性的一些特征。
《周易》把“天”、“地”、“人”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认为他们各自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也就是天道、地道和人道,即天、地、人三才之道。要看一个人的行为正确与否,就要看它是否顺应了天地之道,这是在用“天道”来规范“人事”。周人承袭着殷人“我生不有命在天”的思想,崇尚“天命靡常,敬德保民”。随着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加强,春秋时期的人们动摇了对天道的崇拜。“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对于人事,人们不再遵从天道的安排,“天”从高高在上的神转变为了人类的朋友,“天之爱民甚矣”,《左传》也曾记载“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其实这里的“天所欲”,也就是“民所欲”,天人合一在这里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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