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鱼我所欲也》阅读要点
一、文章内容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官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二、文学常识
1、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名轲,字子舆,被后人称为“亚圣”,战国时期鲁国人,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孔子,后世常以孔孟并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的仁的学说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
我们学过他的文章有《得到多助,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附“四书”:《孟子》《论语》《大学》《中庸》)
2、解题
孟子主张“性善论”,他认为人生而有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三、语音
箪(dān) 蹴(cù) 羹(gēng) 死亦我所恶(wù)
四、通假字
1、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 通“向”,从前
2、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通“避”,躲避
3、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辩:通“辨”,辨别
五、古今异义词
六、词类活用
七、一词多义
1、学习文言文,要掌握一定的虚词。如本文中就出现了一些常见的虚词,它们往往一词多义,一词多用。如
(1)之
代词 他 呼尔而与之
助词 的 为宫室之美
(2)而
表顺接 不译 蹴尔而与之
表转折 却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3)于
表比较 比 所欲有甚于生者
表对象 对 万钟于我何加焉
(4)为
a.今为(为了)
b.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做)之
c.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做、采用)也?
d.乡为(肯、情愿)身死而不受,
八、重点词语解释
1、一豆羹 (古代盛食品的器具)
2、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天性,天良”
3、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祸患,灾难
4、一箪食, 箪:竹筐
5、一豆羹 豆:碗
6、蹴尔而与之 蹴:用脚践踏
7、万钟于我何加焉 何加:好处
8、所恶有甚于死者 恶:厌恶。
9、舍生而取义者也 义:正义或仁义。
10、贤者能勿丧耳 贤者:有道德的人。勿丧:不丢掉,不遗失。丧:遗失
1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万钟:万钟的俸禄,形容位高禄厚。钟:古代的一种量器。
12、二者不可得兼 得兼:能够同时得到。
13、故不为苟得也 苟得:苟且取得,本文指:“苟且偷生,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14、妻妾之奉 奉:侍奉。
15、呼尔而与之 呼尔:没礼貌的吆喝。 与 :给
16: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穷乏:贫穷。
17、有是心也 心: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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