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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情人无泪》下
第三章 美丽的寓言
这幢灰灰白白的矮房子在大学附近的小山坡上,徒步就可以上学去。徐宏志和苏明慧租下了二楼的公寓。面积虽然小,又没有房间,但有一个长长的窗台,坐在上面,可以俯瞰山坡下的草木和车站,还可以看到天边的日落和一小段通往大学的路。
房东知道徐宏志是学生,租金算便宜了,还留下了家具和电器。然而,每个月的租金对他们来说,始终是个很大的负担,可他们也没办法。她毕业了,不能再住宿舍。
他们怀抱着共同生活的喜悦,把房子粉饰了一番。他用旧木板搭了一排书架,那具骷髅骨依然挂在书架旁边,就像他们的老朋友似的。听说它生前是个非洲人,也只有这么贫瘠的国家,才会有人把骨头卖出来。
恋爱中的人总是相信巧合。是无数的巧合让两个人在茫茫人世间相逢,也是许多微小的巧合让恋人们相信他们是天生一对,心有灵犀和早已注定。她对这副非洲人骨,也就添了几分亲厚的感情。她爱把脱下来的小红帽作弄地往它头上挂。
后来的一个巧合,却让她相信,人们所以为的巧合,也许并不是一次偶然。一朵花需要泥土、阳光、空气、雨水和一只脚上黏着花粉的蝴蝶刚好停驻,才会开出一朵花。我们所有的不期而遇,不谋而合,我们所有的默契,以至我们相逢的脚步,也许都因为两个人早已经走在相同的轨道上。
一天,她在收拾她那几箱搬家后一直没时间整理的旧东西时,发现了一本红色绒布封面
,用铁圈圈成的邮票簿。她翻开这本年深日久,早已泛黄的邮票簿,里面每一页都贴满邮票,是她十三岁以前收藏的。
她曾经有一段日子迷上集邮。那时候,她节衣缩食,储下零用钱买邮票。其中有些是她跟同学交换的,有些是外婆送的,也有一些是她在非洲的时候找到的。所有这些邮票,成了她童年生活的一个片段。每一枚邮票,都是一个纪念、一段永不复返的幸福时光。
也许,她想,也许她可以把邮票拿去卖掉。经过这许多年,那些邮票应该升值了,能换到一点钱。
从大学车站上车,在第七个车站下车。车站旁边有一家邮票店,名叫”小邮筒”,店主是个小个子的中年男人,有一双精明势利的小眼睛,看来是个识货的人。
“这些都不值钱。”
她指了指其中几枚邮票,说:
“这些还会升值。”
小眼睛摇了摇他那小而圆的脑袋,说:
“这些不是什么好货色。”
她不服气地指着一枚肯亚邮票,邮票上面是一头冷漠健硕的狮子,拥有漂亮的金色鬃毛。
“这一枚是限量的。”她说。
小眼睛把邮票簿还给她,说:
“除了钻石,非洲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她知道这一次没有杀价的余地了,只好接过那七百块钱,把童年的回忆卖掉。但她拿走了那枚肯亚邮票。
回去的时候,她为家里添置了一些东西,又给徐宏志买了半打袜子,他的袜子都磨破了。
“我不卖了。”徐宏志把对方手上的邮票簿要回来,假装要离开。
这个小眼睛的邮票商人刚刚翻了翻他带来的邮票簿,看到其中几个邮票时,他眼睛射出了一道贪婪的光芒,马上又收敛起来,生怕这种神色会害自己多付一分钱。最后,这个奸商竟然告诉他,这些邮票不值钱。
看见徐宏志真的要走,小眼睛终于说:
“呃,你开个价吧。”
“一万块。”徐宏志说。
“我顶多只会给四千块。”
“七千块。”徐宏志说。
小眼睛索性拿起放在柜台上的一张报纸来看,满不在乎地说:
“五千块。你拿去任何地方也卖不到这个价。”
他知道这个狡猾的商人压了价,但是,急着卖的东西,从来就不值钱。他把邮票簿留在店里,拿着五千块钱回去。
这本邮票簿是他搬家时在一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几乎忘记它了。他小时候迷上集邮。这些邮票有的是父亲送的,有的是母亲送的,也有长辈知道他集邮而送他的稀有邮票。
曾经有人,好像是歌德说:“一个收藏家是幸福的。”集邮的那段日子,他每天晚上认真地坐在书桌前面,用钳子夹起一个个邮票,在灯下细看。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能卖掉它们来换钱。他知道这些邮票不止值一万块,谁叫他需要钱?医科用的书特别贵,搬家也花了一笔钱。
他很高兴自己学会了议价,虽然不太成功。
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她刚好把新买的袜子放进抽屉去。听到门声的时候,她朝他转过身去。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他们几乎同时说。
“你先拿出来。”她笑笑说。
他在钱包里掏出那五千块钱,交到她手里。
“你还没发薪水,为什么会有钱?”
“我卖了一些东西。”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
“你卖了什么?”她疑惑地朝他看。
“我卖了邮票。”他腼腆地回答。他从来就没有卖过东西换钱,说出来的时候,不免有点尴尬。
她诧异地朝他看,问:
“你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几乎忘记了,是在那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回答说。
然后,他满怀期待的问:
“你有什么东西给我?”
她笑了,那个笑容有点复杂。
“到底是什么?”他问。
她朝书桌走去,翻开放在上面的一本书,把夹在里面的那枚肯亚邮票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掌心里。
他愣住了:“你也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了。我刚拿去卖掉。这一个,我舍不得卖,我喜欢上面的狮子。”
“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集邮?”
“跟你一样,我都几乎忘记了。你卖了给谁,能换这么多钱?”
“就是那间’小邮筒’。”
她掩着嘴巴,不敢相信他们今天差一点就在那儿相遇。
“你也是去那里?”他已经猜到了。
她点了点头。
“他一定压了你价吧?”他说。
她生气地点点头。
“那个奸商!”他咬牙切齿地说。
“我那些邮票本来就不值钱,卖掉也不可惜。”她说。
他看着手上那枚远方的邮票。它很漂亮,可惜,他已经没有一本邮票簿去收藏了。
“以后别再卖任何东西了。”他朝她说。
再一次,她点了点头。
那些卖掉了的邮票是巧合吗?是偶然吗?她宁可相信,那是他俩故事的一部分。他们用儿时的回忆,换到了青春日子里再不可能忘记的另一段回忆。
他们给压了价,却赚得更多。
公寓里有一个小小的厨房,他们可以自己做饭,但他们两个都太忙了。为了节省时间,她常常是把所有菜煮成一锅,或是索性在学校里吃。他要应付五年级繁重的功课和毕业试,又要替学生补习。为了多赚点钱,他把每天补习的时间延长了一个钟。
她当上了学校图书馆的助理主任。她喜欢这份工作。馆长是个严厉的中年女人,但是,她似乎对她还欣赏。当其它同学毕业后都往外跑,她反而留下来了。她甚至庆幸可以留下。
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又有徐宏志在身边,日子跟从前没有多大分别。
那套动物纪录片已经播完了。她接了另一套纪录片,也是关于动物的。她还有一些文章要翻译。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日子有点苦。她深知道,将来有一天,她和徐宏志会怀念这种苦而甜的日子,就连他们吃怕了的一品锅,也将成为生命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滋味。那自然需要一点光阴去领会。他们有的是时间。
搬进公寓的那天,徐宏志靠在窗台上,给她读福尔摩斯的《蒙面房客探案》。他打趣说,这个故事是为了新居入伙而读的。
到了黄叶纷飞的时节,他们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福尔摩斯的故事读完了。
“明天,你想听哪本书?”那天晚上,他问。
“我们不是约定了,读什么书,由你来决定的吗?”
他笑了笑:“我只是随便问问,不一定会听你的。”
“你有没有读过白芮儿.马克罕的《夜航西飞》?”她问。
他摇了摇头。
“那是最美丽的飞行文学!连海明威读过之后,都说他自己再也不配做作家了。据说,写《小王子》的圣修伯里跟白芮儿有过一段情呢!”她说。
她说得他都有点惭愧了,连忙问:
“那本书呢?”
“我的那一本已经找不回来了,不知是给哪个偷书贼借去的,一借不还。”停了一下,她向往地说:
“我会去找的。那是非洲大地的故事。”
他是什么时候爱上非洲的?
假如说爱情是一种乡愁,我们寻觅另一半,寻找的,正是人生漫漫长途的归乡。那么,爱上所爱的人的乡愁,不就是最幸福的双重乡愁吗?
隔天夜晚,他离开医学院大楼,去图书馆接她的时候,老远就看到她坐在台阶上,双手
支着头,很疲倦的样子。
他跑上去,问:
“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很久。”她站起来,抖擞精神说。然后,她朝他摇晃手里拿着的一本书。
他已经猜到是《夜航西飞》。
“图书馆有这本书。”她揉了揉眼睛,笑笑说:”我利用职权,无限期借阅,待到你读完为止。”
他背朝着她,弯下身去,吩咐她:
“爬上来!”
她仍然站着,说:
“你累了。”
“爬上来!”他重复一遍。
她趴了上去。就像一只顽皮的狒狒爬到人身上似的,她两条纤长的手臂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让他背着回去。
“我重吗?”她问。
他摇摇头,背着她,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回去的路上,她的胸怀抵住他的背,头埋他的肩膀里。
“你有没有读过那个故事?大火的时候,一个瞎子背着一个跛子逃生。”她说。
他心头一酸,说:
“这里没有瞎子,也没有跛子。”
“那是个鼓励人们守望相助的故事。”她继续说。
他把她背得更紧一些,仿佛要永远牢记着这个只有欠欠的一握,却压在他心头的重量。
“我改变主意了。我不打算做脑神经外科。”他告诉她。
“为什么?”她诧异地问。
“我想做眼科。”他回答说。
她觉得身子软了,把他抱得更牢一些。
“我会医好你的眼睛。”他说。
“嗯!”她使劲地点头。
在绝望的时刻,与某个人一同怀抱着一个渺茫的希望,并竭力让对方相信终有实现的一天。这种痛楚的喜乐,惟在爱情中才会发生吧?她心里想。
“图书馆的工作太用神了。”他怜惜地说。
“也不是。”她低声说。
她的眼睛累了,很想趴在他身上睡觉。徐宏志说的对,但她不想承认,不想让他担心。
“等我毕业,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他说。
“我想做一条寄生虫。”
“社会的,还是个人的?”
“某个人的。”
“可以。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寄生虫就是这样的。”他挺起胸膛说。
她睡了,无牵无挂地,睡得很深。
半夜里,苏明慧从床上醒来,发现徐宏志就躺在她身旁。他睡了,像一个早熟的小孩似的,抿着嘴唇,睡得很认真,怀里抱着那本《夜航西飞》。她轻轻地把书拿走,朝他转过身去,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看他,静静地。
她好怕有一天再不能这样看他了。
到了那天,她只能闭上眼睛回忆他熟睡的样子。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他曾经这样说。
他说的是她眼睛看不见的那一天。
在这一时刻,她心里想到的,却是两个那天。
第一个那天,也许会来,也许不会来。
第二个那天,终必来临。
当我们如此倾心地爱着一个人,就会想象他的死亡。
到了那日,他会离她而去。
她宁愿用第一个那天,换第二个那天的永不降临。
她紧紧握着他靠近她的那一只手,另一只手放在他的胸膛里。
后来有一天,徐宏志上课去了,她在家里忙着翻译出版社送来的英文稿。她答应了人家,这两天要做好。徐宏志在屋里的时候,她不能做这个工作,怕他发现。图书馆里又没有放大器。她只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来。
“∈诓×耍下午的课取消。”他一边进屋里一边说,很高兴有半天时间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进书桌的抽屉里。
“你藏起些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却不知道其中一页译好的稿子掉在脚边。
他走上去,弯下身去拾起那张纸。
“还给我!”她站起来说。
他没理她,转过身去,背冲着她,读了那页稿。
“你还有其它翻译?”带着责备的口气,他转过身来问她。
她没回答。
“你瞒了我多久?”他绷着脸说。
“我只是没有特别告诉你。”
他生气地朝她看:
“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
“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用得多才坏的!”她回嘴。
然后,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还给我!”她说。
他把稿子藏在身后,直直地望着她。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徐宏志,你听着,我要你还给我!”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冲到他背后,要把那张纸抢回来。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后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却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张纸撕成两半。
“呃,对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么!”她盯着他看。
“你又做了什么!”他气她,也气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后都不管!”他的脸气得发白。
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这么凶。她的心揪了起来,赌气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他四处去找她。一直到天黑,还没有找到。他责备自己用那样的语气跟她说话。她做错了什么?全是他一个人的错。他低估了生活的艰难,以为靠他微薄的入息就可以过这种日子。他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总是比他迟上床,也终于知道她有一部分钱是怎样来的。他凭什么竟对她发这么大的脾气?
她不会原谅他了。
带着沮丧与挫败,他回到家里,发现她在厨房。
听到他回家的声音,她朝他转过身来。她身上穿著围裙,忙着做饭。带着歉意的微笑,她说:
“我买了鱼片、青菜、鸡蛋和粉丝,今天晚上又要吃一品锅了!”
她这样说,好像自己是个不称职的主妇似的。
他惭愧地朝她看,很庆幸可以再见到她,在这里,在他们两个人的家里。
第二天早上,她睁开惺忪睡眼醒来的时候,徐宏志已经出去了。他前一天说,今天大清早要上病房去。
她走下床,伸了个懒腰,朝书桌走去,发现一迭厚厚的稿子躺在那里。她拿起来看,是徐宏志的笔迹。
她昨天塞进抽屉里的稿子,他全都帮她翻译好了,悄悄地,整齐地,在她醒来之前就放在书桌上。
他昨天晚上一定没有睡。
她用手擦了擦湿润的鼻子,坐在晨光中,细细地读他的稿。
昨天,她跑出去之后,走到车站,搭上一列刚停站的火车。
当火车往前走,她朝山坡上看去,看到他们那幢灰白色的公寓渐渐落在后头。
她自由了,他也自由了。她再承受不起这样的爱。
到了第七个车站,她毫无意识地下了车。
她走出车站,经过那间邮票店。店外面放着一个红色小邮筒招徕。店的对面,立着一个真的红色邮筒。她靠在邮筒旁边坐了下来。
要多少个巧合,他们会在同一天带着儿时的邮票簿来到这里?
要多少次偶然,他们会相逢?
就在前一天夜里,他们坐在窗台上,徐宏志为她读《夜航西飞》。她一直想告诉他那个和生命赛跑的寓言。
在英属东非的农庄长大的白芮儿,那个自由的白芮儿,有一位当地的南迪人玩伴,名叫吉比。她在书里写下了吉比说的故事。
徐宏志悠悠地读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吉比说。
‘第一个人类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平原上游荡。他忧心忡忡,因为他无法记得昨日,因此也无法想象明天。神明看见这种情况,于是派变色龙传送信息给这第一个人类(他是一名南迪人),说不会有死亡这种东西,明天就如同今天,日子永远不会结束。
‘变色龙出发很久后,’吉比说:-神明又派白鹭传达另一个不同的信息,说会有个叫死亡的东西,当时辰一到,明天就不会再来临。”哪个信息先传送到人类的耳朵,”上帝警告:-就是真实的信息。”
‘这个变色龙是个懒惰的动物。除了食物之外什么也不想,只动用它的舌头来取得食物。它一路上磨蹭许久,结果它只比白鹭早一点抵达第一个人类的脚边。’
‘变色龙想开口说话,却说不出口。白鹭不久后也来了。变色龙因为急于传达它的永生信息,结果变得结结巴巴,只会愚蠢地变颜色。于是,白鹭心平气和地传达了死亡信息。
‘从此以后,’吉比说:‘所有的人类都必须死亡。我们的族人知道这个事实。’
当时,天真的我还不断思考这个寓言的真实性。
多年来,我读过也听过更多学术文章讨论类似的话题:只是神明变成未知数,变色龙成为,白鹭成为,生命不断继续,直到死亡前来阻挡。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一样,只是符号不同。
变色龙仍然是个快乐而懒散的家伙,白鹭依旧是只漂亮的鸟。虽然世上还有更好的答案,不管怎样,现在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吉比的答案。”
“变色龙没有那么差劲。”她告诉徐宏志,“我在肯亚的时候养过一条变色龙,名叫阿法特。它就像一枚情绪戒指,身上的颜色会随着情绪而变化。那不是保护色,是它们的心情。”
“那只是个寓言。”他以医科生的科学头脑说。
她喜欢寓言。
她宁愿相信生命会凋零腐朽,无可避免地迈向死亡?还是宁愿相信是一只美丽的白鹭衔住死亡的信息滑过长空,翩然而至?
外婆离去的那天,她相信,是有一双翅膀把外婆接走的。
寓言是美丽的。眼前的红邮筒和小邮筒是个寓言。一天,徐宏志衔着爱的信息朝她飞来,给她投下了那封信,信上提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就是一个寓言。
寓言是自由的,可以解作,也可以解作。
她从小酷爱自由。不知道是遗传自坚强独立的外婆,还是遗传自远走高飞的父母。那是
一种生活的锻炼。她自由惯了。
她从自由来。认识到徐宏志,她只有更自由。
在短暂的一生中拥有永恒,就是自由。
天已经暗了。再不回去,徐宏志会担心的。
他一定饿了。
是个寒冷的冬夜。从早到晚只吃过一片三明治,徐宏志饿坏了。毕业后,当上实习医生这大半年,每天负责帮病人抽血、打点滴、开药单、写报告,还要跟其它实习医生轮班,每天只有几个小时休息,他站着都能睡觉。上个月在内科病房实习时,一个病人刚刚过身,尸体给送到太平间去。人刚走,他就在那张床上睡着了。
实习医生一年里要在四个不同科的病房实习,他已经在外科和内科病房待过,两个星期
前刚转过来小儿科病房。今天,他要值班,又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刚刚写好所有报告,他看了看手表,快九点了,他匆匆脱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他们这些实习医生都分配到医院旁边的宿舍。接到病房打来的紧急电话,就能在最短时间之内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较幸运的话,他也许可以在宿舍房间里睡上几个小时。他已经练就了一种本领:随时能够睡着,也随时能够醒来。
不用当值的日子,不管多么累。他还是宁愿开车回家去。他买了一部红色小轿车,是超过十年的老爷车了,医院的一个同事让出来的,很便宜。有了这部车,放假的时候,他和苏明慧就可以开车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图书馆和家里。
她已经没有再做翻译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虽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够让两个人过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们换了一间有两个房间的公寓,是同一个房东的,就在他们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在⊙б皆豪锸迪埃回家也很近。
他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也许正如他所想,那天永远不会降临。
苏明慧靠在宿舍二楼的栏杆上等他。她一只手拿着一篮自己做的便当,另一只手拿着一壶热汤,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头羊毛衣,棕色裤裙,棕色袜子和一双绿色运动鞋,头上戴着一顶紫红色的羊毛便帽,头发比起一年前长了许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里呼出一口冷雾,说:
“吃饭啦!”
“你为什么不进去?这里很冷的!”他一边开门一边说。
“我想看着你回来。”
“今天吃些什么?”他馋嘴地问。
“恐怕太丰富了!”她边说边把饭菜拿出来,摊开在桌子上,有冬菇云腿蒸鸡、梅菜蒸鱼、炒大白菜和红萝卜玉米汤,还有一个苹果。
她帮他舀了饭,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一个人饿成那个样子,就顾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来,微笑问:
“好吃吗?”
他带着赞赏的目光点头,说:
“你做的菜愈来愈好!”
“累吗?”
“累死了,我现在吃饭都能睡着。”他朝她说。
看到他那个疲倦的样子,她既心痛,却也羡慕。他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拿了优异成绩毕业的他,将来会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你也来吃一点吧。”他说。
“我吃过了。”她回答说。
“我是不是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在家里?”他问。
“好像是的。你有用吗?”
“我想借给一个病人,他的身世很可怜。”他说。
那个病人是个十三岁的男孩子。自小患有哮喘病的他,哮喘常常发作。男孩个子瘦小,一张俊脸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那双不信任别人的眼睛带着几分反叛,又带着几分自卑。护士说,他父母是一个小偷集团的首领。
徐宏志翻查了男孩的病历。他这十三年来的病历,多得可以装满几个箱子。
男孩的右手手背上有一块面积很大的、凹凸不平的伤疤,是七岁那年给他父亲用火烧伤的。这个无耻的父亲因虐儿罪坐牢。出狱后,两夫妇继续当小偷,直到几年之后又再被捕。前两年,这两个人出狱后没有再回家。男孩给送去男童院,除了社工,从来没有其它人来医院看他。
男孩的病历也显示他曾经有好几次骨折。男孩说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徐宏志以他福尔摩斯的侦探头脑推断,那是给父母虐打的。至于后来的几次骨折,应该是在男童院里给其它孩子打伤的。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会变成什么样子?男孩难得开口说话,即使肯说话,也口不对心。他很想把自己孤立起来,似乎是不需要别人,却更有可能是害怕给别人拒绝。
徐宏志第一次在病房和男孩交手时,并不顺利。
那天,他要帮男孩抽血。
男孩带着敌意的眼神,奚落地说:
“你是实习医生吧?你们这些实习医生全都不行的!你别弄痛我!”
他话还没说完,徐宏志已经利落地在他手臂上找到一根静脉,一针刺了下去,一点都不痛。
男孩一时语塞,泄气地朝他看。
以后的几天,徐宏志帮他打针时,明明没弄痛他,男孩偏偏大呼小叫,说是痛死了,弄得徐宏志很尴尬。那一刻,男孩就会得意地笑。
有时候,男孩盯着徐宏志的那种眼神,让徐宏志感觉到,那是一个未成年男生对一个成年男性的妒恨。那种妒恨源自妒忌的一方自觉无法马上长大,同时也是不幸的那一个。
妒忌和仇恨淹没了一个无法选择自己命运的男孩。
徐宏志并没有躲开他,也没讨厌他,这反而让男孩觉得奇怪。
他们成为朋友,始于那个晚上。
那天,徐宏志要值班。半夜,他看完了一个刚刚送上来的病人,正要回去宿舍。经过男孩的病房时,他看到一点光线。他悄悄走进去,发现男孩趴在床上,用手电筒的微光读书,读得津津有味。男童埋头读的那本书,是赤川次郎的《小偷也要立大志》。
假使人生有所谓黑色喜剧,此刻发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剧。他不能取笑男孩读这本书,这件事本身并不好笑。但是,男孩选择了这本书,实在∨怨鄣娜丝扌Σ坏谩
“原来你喜欢赤川次郎。”徐宏志说。
男孩吓了一跳,马上换上一副冷面孔,一边看一边不屑地说:
“谁说我喜欢?我无聊罢了!写得很差劲。”
“我觉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没看他,说:“肤浅!”
“这本书好像不是你的。”他说。他记得这本书今天早上放在邻床那个十一岁的男孩床上。那个圆脸孔的男孩这时候睡得很熟。
“我拿来看看罢了!你以为我会去偷吗?”男孩的语气既不满也很提防,又说:“我才不会买这种书。”
“原来你不喜欢读推理小说,那真可惜!”徐宏志说。
“可惜什么?”男孩好奇地问,脸上流露难得一见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可以借给你。不过,既然你没兴趣”
“你为什么要借给我?”男孩狐疑地问。
“当然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以后我帮你打针,你别再捣蛋。”
男孩想了想,说:
“好吧!我喜欢公平交易,但你的技术真的要改善一下,别再弄痛我。”
徐宏志笑了。他希望男孩能爱上读书。书,可以慰藉一个人的灵魂。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说,这些悬疑的小故事是他们友谊的象征。每次徐宏志去看他的时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对心,依然爱挖苦他,却是怀着一种能够跟一个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骄傲。
后来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时候,发现气氛有点不寻常。
两个病房护士搜查男孩的床。原来,圆脸男孩的手表不见了。护士自然会怀疑这个小偷的儿子。为了公平起见,她们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随便搜搜。男孩站在床边,样子愤怒又委屈,眼睛并未朝徐宏志看,仿佛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的耻辱。
徐宏志想起圆脸男孩这两天都拉肚子,于是问护士:“你们搜过洗手间没有?”
结果,他在圆脸男孩用过的马桶后面找到那枚价值几百块钱的塑料手表。
给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没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为自己是小偷的儿子,所以大家都认为手表是他偷的。这个留在他身上的印记,就像他手背上的伤疤,是永不会磨灭的。
“他手背的那个伤疤,不是普通的虐儿。”回到家里,徐宏志告诉苏明慧。
“那是什么?”她问。
他一边在书架上找书一边说:
“可能是他爸爸要训练他当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烧他的手。”
“这个分析很有道理呢!华生医生。”她笑笑说。
“找到了!”他说。
他在书架上找到一套手冢治虫的《怪医秦博士》,兴奋地说:
“你猜他会喜欢这套漫画吗?”
“应该会的。”她回答说。
他拿了一条毛巾抹走书上的尘埃。她微笑朝他看。她爱上这个男人,也爱上他对人的悲悯。他是那么善良,总是带着同情,怀抱别人的不幸。
是谁说的?你爱的那个人,只要对你一个人好就够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是个魔鬼。她从来不曾这样相信。假使一个男人只关爱他身边的女人,而漠视别人的痛苦,那么,他真正爱的,只有他自己。一天,当他不爱她时,他也会变得绝情。
她由衷地敬重这个她深深爱着的男人,为他感到骄傲。因为这种悲悯,使他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比她高尚。她自问对动物的爱超过她对人类的爱。她从来就是一个孤芳自赏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她只是担心,他的悲悯,有一天会害苦自己。
他把《怪医秦博士》送给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说找出来,想要还给他。
“你喜欢的话,可以留着。”他说。
“不用还?”男孩疑惑地问。
“送给你好了。”
男孩耸耸肩,尽量不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将来,你还可以读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的侦探小说才精彩!”徐宏志说。
“谁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不过,你得要再读点书,才读得懂他们的小说。”
男孩露出很有兴趣的样子。
“读了的书,没有人可以从你身上拿走,永远是属于你的。”徐宏志语重心长地说。
男孩出院前,他又买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说给他。他买的是“三色的猫”系列,没买“小偷”系列。
男孩眉飞色舞地捧着那套书,说:
“那个手冢治虫很棒!”
“他未成为漫画家之前是一位医生。”徐宏志说。
“做医生也不难!我也会做手术!”男孩骄傲又稚气地说。
徐宏志忍着不笑,鼓励他:
“真的不难,但你首先要努力读书。”
徐宏志转身去看其它病人时,男孩突然叫住他,说:
“还给你!”
徐宏志接住男孩-过来的一支钢笔,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那支钢笔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这支钢笔是便宜货,医生,你一定很穷。”男孩老气横秋地说。
徐宏志笑了,把钢笔放回衬衣的口袋里去。
隔天,徐宏志再到病房去的时候,发现男孩那张床上躺着另一个孩子,护士说,男孩的父母前一天突然出现,把男孩接走了。
他不知道男孩回到那个可怕的家庭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他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男孩带走了所有的书。那些书也许会改变他,为他打开另一扇窗口。
然而,直到他离开小儿科病房,还没能再见到男孩。
实习生涯的最后一段日子,徐宏志在产科。产妇是随时会临盆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大部分产妇都会在夜间生孩子,这里的工作也就比小儿科病房忙乱许多。
他的一位同学,第一次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婴儿从母亲两腿之间钻出来时,当场昏了过去,成为产房里的笑话。大家也没取笑他多久,反正他并不是第一个在产房昏倒的实习医生。
徐宏志的第一次,给那个抓狂的产妇死命扯住领带,弄得他十分狼狈。几分钟后,他手上接住这个女人刚刚生下来的一个女娃。她软绵绵的鼻孔吮吸着人间第一口空气。他把脐带切断,将她抱在怀里。这个生命是那么小,身上沾满了母亲的血和胎水,粘答答的,一不留神就会从他手上滑出去。她的哭声却几乎把他的耳膜震裂。
等她用尽全身气力喊完了,便紧抿着小嘴睡去。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吵,也吵不醒她。老护士说,夜间出生的婴儿,上帝欠了他们一场酣眠。终其一生,这些孩子都会很渴睡。
他看着这团小东西,想起他为苏明慧读的《夜航西飞》,里面有一段母马生孩子的故事。等候小马出生的漫长时光中,白芮儿.玛克罕说:诞生是最平凡不过的事情;当你翻阅这一页时,就有一百万个生命诞生或死亡。
苏明慧告诉他,在肯亚的时候,她见过一头斑马生孩子。那时她太小,印象已然模糊,只记得那头母马侧身平躺在地上,痛苦地抽搐。过了一会,一头闪闪发亮的小斑马从母亲的子宫爬出来,小小的蹄子试图站起来,踉踉跄跄跌倒,又挣扎着站起来。
“就像个小婴儿似的,不过,它是穿著囚衣出生的。”她笑笑说。
人们常常会问一个问题:我们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
今夜,就在他双手还沾着母亲和孩子的血的短短瞬间,他发现自己想念着苏明慧,想念她说的非洲故事,也想念着早上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傻气而美丽的她。
他用肥皂把双手洗干净,脱下身上接生用的白色围裙,奔跑到停车场去。他上了车,带着对她的想念,穿过微茫的夜色。
公寓里亮着一盏小灯,苏明慧抱着膝头,坐在窗台上,戴着耳机听歌。看见他突然跑了回来,她惊讶地问:
“你今天不是要当值吗?”
他朝她微笑,动人心弦地说:
“我回来看看你,待会再回去。”
她望着他,投给他一个感动的微笑。
他走上去,坐到窗台上,把她头上的耳机除了下来,让她靠在他的胸怀里。
她嗅闻着他的手指,说:
“很香的肥皂味。”
我们何必苦恼自己从何而来,又将往何处去?就在这一刻,他了然明白,我们的天堂就在眼前,有爱人的细话呢喃轻抚。
最近有一次,她又勾起了他的想念。
前几天晚上,他要当值,她一如往常地送饭来。
她坐在床边的一把扶手椅里。他无意中发现她脚上的袜子是不同色的:一只红色、一只黑色。
“你穿错袜子了。”他说。
她连忙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袜子,朝他抬起头来,说:
“这是新款。”
然后,她微笑说:
“我出来的时候太匆忙。”
这一夜,她做了一盘可口的意大利蘑菇饭。
“我下一次会做西班牙海鲜饭。”她说。
“你有想过再画画吗?”
“我已经不可能画画,你也知道的。”
“画是用心眼画的。”
“我画画,谁来做饭给你吃?”她笑笑说。
“我喜欢吃你做的菜。但是,现在这样太委屈你了。你也有自己的梦想。”
她没说话,低了低头,看着自己的袜子,问:
“你有没有找过你爸?”
他沉默地摇了摇头。
“别因为我而生他的气,他也有他的道理。难道你一辈子也不回家吗?”她朝他抬起头来说。
“别提他了。”他说。
“那么,你也不要再提画画的事。”她身子往后靠,笑笑说。
她回去之后,他一直想着她脚上那双袜子。
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后回到家里倒头大睡。半夜醒来,发现不见了她。
他走出房间,看见她身上穿著睡衣,在漆黑的客厅里摸着墙壁和书架走,又摸了摸其它东西,然后慢慢的摸到椅子上坐下来。
“你干什么?”他僵呆在那儿,吃惊地问。
“你醒来了?”她的眼睛朝向他,说:“我睡不着,看看如果看不见的话,可不可以找到这张椅子。”
他大大松了一口气,拧亮了灯,说:
“别玩这种游戏。”
“我是不是把你吓坏了?”她睁着那双慧黠的眼睛,抱歉地望着他。
他发现自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对不起。”她说。
一阵沉默在房子里飘荡。她抬起头,那双困倦的眸子朝他看,谅解地说:
“到了那一天,你会比我更难去接受。”
他难过地朝她看,不免责怪自己的软弱惊惶。
今夜,星星微茫。他坐在窗台上,抱着她,耳边有音乐萦回。他告诉她,他刚刚接生了一个重两公斤半的女娃。第一次接生,他有点手忙脚乱,给那个产妇弄得很狼狈。他又说,初生的婴儿并不好看,皱巴巴的,像个老人。
这团小生命会渐渐长大,皱纹消失了。直到一天,她又变回一个老人。此生何其短暂?他为何要惧怕黑暗的指爪?他心中有一方天地,永为她明亮。
那天半夜,她睡不着。徐宏志刚刚熬完了通宵,她不想吵醒他,蹑手蹑脚下了床。
她走出客厅,用手去摸灯掣。摸着摸着,她突然发现自己只能看见窗外微弱的光线。要是连这点微弱的光线都看不见,她还能够找到家里的东西吗?于是,她闭上眼睛,在无边的黑暗中摸着墙壁走。没想到他醒来了,惊惧地看着她。
她好害怕到了那一天,他会太难过。
在实习生活涯里,他见过了死亡,也终于见到了生命的降临。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跟死亡擦身而过。
九岁那年,她跟母亲和继父住在肯亚。她和继父相处愉快。他说话不多,是个好人。她初到非洲丛林,就爱上了那个地方。她成了个野孩子,什么动物都不怕,包括狮子。
母亲和继父时常提醒她,不要接近狮子,即使是驯养的狮子,也是不可靠的。他们住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农场,农场的主人养了一头狮子。那头名叫莱诺的狮子,给拴在笼子里。它有黄褐色的背毛和漂亮的黑色鬃毛,步履优雅,冷漠又骄傲。
那是一头非常美丽的狮子,正值壮年。她没理母亲和继父的忠告,时常走去农场看它,用画笔在画纸上画下它的模样。
莱诺从不对她咆哮。在摸过了大象、斑豹和蟒蛇之后,她以为狮子也能做朋友。一天,她又去看莱诺。
她站在笼子外面。莱诺在笼子里自在地徘徊。然后,它走近笼子,那双渴念的眼睛盯着她看。她以为那是友谊的信号,于是回盯着它,并在笼子外面快乐地跳起舞来。
突然,她听到一阵震耳的咆哮,莱诺用牙齿狠狠撕裂那个生偷牧子,冲着她扑出来。她只记得双脚发颤,身体压在它的爪子下面。它那骇人的颚垂肉流着口水,她紧闭着眼睛,无力地躺着。那是她短短生命里最漫长的一刻。
然后,她听到了继父的吼叫声。
莱诺丢下了她,朝继父扑去,接着,她听到一声轰然的枪声。莱诺倒了下去,继父血淋淋的躺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长枪。她身上也流着血。
继父的大腿给撕掉了一块肉,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星期。她只是给抓伤了。莱诺吞了两颗子弹,死在继父的枪下。
不久之后,她的母亲决定将她送走。
她乞求母亲让她留下,母亲断然拒绝了。
她知道,母亲是因为她差点儿害死继父而把她赶走的。母亲爱继父胜过爱自己的孩子。
她恨恨地带着行李独个儿搭上飞机,知道自己再回不去了。
直到许多年后,外婆告诉她:
“你妈把你送回来,是因为害怕。她害怕自己软弱,害怕要成天担心你,害怕你会再受伤。”
“她这样说?”带着一丝希望,她问。
“她是我女儿,我了解她。你像她,都喜欢逞强。”外婆说。
“我并不像她。我才不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顾。”她冷冷地说。
许多年了,给莱诺袭击的恐惧早已经平伏,她甚至想念莱诺,把它画在一张张画布上。给自己母亲丢弃的感觉,却仍然刺痛她。
是徐宏志治好了她童年的创伤。
他让她相信,有一个怀抱,永远为她打开。
送饭去宿舍的那天,徐宏志发现她穿错了袜子。
她明明看见自己是穿上了一双红色袜子出去的。
为了不让他担心,她故作轻松地说:
“新款来的!”
后来才承认是穿错了。
谁叫她总喜欢买花花袜子?
近来,她得用放大镜去分辨每一双袜子。
那天早上,她起来上班,匆匆忙忙拉开抽屉找袜子。她惊讶地发现,她的袜子全都一双一双卷好了,红色跟红色的一块,黑色跟黑色的一块。她再也不会穿错袜子了。
她跌坐在地上,久久地望着那些袜子,是谁用一双温暖的手把袜子配成一对?那双手也永远不会丢弃她。
她以后会把一双袜子绑在一起拿去洗,那么,一双袜子永远是一双。
第四章 一夜的谎言
醒来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每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能看得见,苏明慧不禁心存感激。
一天,她醒来,徐宏志已经上班了。洗脸的时候,她在浴室的半身镜子里瞧着自己。就像一个有千度近视的人,眼镜却弄丢了。她看到的,是一张有如蒸馏过的脸,熟悉却愈来愈模糊。
最近有一次,她在图书馆里摔了一跤。那天,她捧着一叠刚送来的画册,走在六楼的书架与书架之间。不知是谁把一部推车放在走道上,她没看见,连人带书摔倒在地上。她连忙挂着一个从容的微笑爬起来,若无其事地拾起地上的画册。
回家之后,她发现左大腿瘀青了一片。那两个星期,她很小心的没让徐宏志看到那个伤痕。
有时她会想,为什么跌倒的时候,她手里捧着的,偏偏是一套欧洲现代画的画册?是暗示?还是嘲讽?
是谁说她不可以再画画的?是命运,还是她自己的固执和倔强?
图书馆的工作把她的眼睛累坏了。一次,她把书的编码弄错了。图书馆馆长是个严格但好心肠的女人。
“我担心你的眼睛。”馆长说。
“我应付得来的。”她回答说。
她得付出比从前多一倍的努力,做好的编码,重复地检查,确定自己没有错。
她从小就生活在两极:四面高墙包围着的图书馆和广阔无垠的非洲旷野。眼下,她生活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那黑暗如同滔滔江河,她不知道哪天会不小心掉下去,给河水淹没。
那天,徐宏志下班回来,神采飞扬地向她宣布:
“眼科取录了我!”
他熬过了实习医生的艰苦岁月。现在,只要他累积足够的临床经验,通过几年后的专业考试,就会如愿以偿,成为一位眼科医生。
她跳到他身上,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明白自己要更奋勇地和时间赛跑。只要一天她还能看得见,他才能够满怀希望为她而努力。
无数个夜晚,她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细细地看着熟睡如婴孩的他,有时也用鼻子去拱他。直到她觉得困了,不舍地合上眼睛,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当她张开眼睛,发现自己醒在光明这边的堤岸上,她内心都有一种新的激动。
是渺茫的希望鼓舞了她?还是身边的挚爱深情再一次、悄悄地把她从黑暗之河拉了上来?
行将失去的东西,都有难以言喻的美。
他们搬了家。新的公寓比旧的大了许多,他们拥有自己的家具,随心所欲地布置。这幢十二层楼高的房子,位处宁静和繁喧的交界。楼下是一条安静的小街,拐一个弯,就是一条繁忙的大马路。
他们住在十楼,公寓里有一排宽阔的窗子,夜里可以看到远处闹市,成了迷蒙一片的霓虹灯。早上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晴空。
附近的商店,也好像是为她准备的。出门往左走,是一间咖啡店,卖的是巴西咖啡,老远就闻到飘来的咖啡香。咖啡店旁边,是一家精致的德国面包店,有她最爱吃的德国核桃麦包。每天面包出炉的时候,面包香会把人诱拐进去。
面包店隔壁是一间花店,店主是个年轻女孩,挑的花和插的花都很漂亮。花店旁边是唱片店,唱片店比邻是一间英文书店,用上胡桃木的装潢,简约而有品味。书店隔壁,是一家花草茶店,卖的是德国花草茶。
光用鼻子和耳朵,她就能分辨出这些店。咖啡香、面包香、书香、花香、茶香,还有音乐,成了路牌,也成了她每天的生活。有时候,她会在咖啡店待上半天,戴着耳机,静静地听音乐。
徐宏志这阵子为她读的,是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他方》。更好的生活,是否永远不在眼前,而在他方?她却相信,美好的东西,就在眼前这一方天地。
有时候,她会要求徐宏志为她读食谱。她爱上了烹饪,买了许多漂亮的碗盘。烹饪是一种创作,她用绘画的热情来做好每一道菜,然后把它们放在美丽的盘子上,如同艺术品。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会对这样的艺术品评价,不管她煮了什么,徐宏志都会说好吃,他甚至傻气地认为,她耗费心思去为他做饭,是辜负了自己的才华。
外婆说的对,她喜欢逞强。
可是,逞强又有什么不好呢?
因为逞强,图书馆的工作,她才能够应付下来。
半夜里,徐宏志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醒来,发现苏明慧还没有睡。她一只手支在枕头上,正在凝望着他。
“你为什么还不睡觉?”他问。
“我快要睡了。”她回答。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永远像现在这么年轻。要为我年轻,不要变老。”她说。
她渴望永远停留在当下这一刻,还能看到他年轻的脸。一个跟时间赛跑的选手,总会回头看看自己跑了多远,是否够远了。
他睁着半睡半醒的眼睛看着她。她也许不会知道,每天醒来,他都满怀感动。这些年来,他们一起走过了生活中的每一天。现在,他当上了住院医生,也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新车,比旧的那一部安全和舒适。他们很幸运找到这间公寓,就近医院,她回去大学也很方便。楼下就是书店。那副骷髅骨,也跟着他们一起迁进来,依旧挂在书架旁边。他忘了它年纪有多大。人一旦化成骨头,就不会再变老,也许比活着的人还要年轻。
再过几年,他会成为眼科医生。在他们面前的,是新的生活和新的希望,是一支他们共同谱写的乐章。人没法永远年轻,他们合唱的那支歌,却永为爱情年轻。
“嫁给我好吗?”他说。
她惊讶地朝他看,说:
“你是在做梦,还是醒着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醒着的,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诚恳而认真地说:
“也许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人,但是,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好的人了,请你嫁给我。”
她心里一热,用双手掩住脸,不让自己掉眼泪。
他拉开她掩住脸的那双手,把那双手放到自己胸怀里。
她眼里闪着一滴无言的泪珠,朝他说:
“你考虑清楚了吗?”
“我还要考虑什么?”
“也许我再不能这样看到你。”
“我不是说过,要陪你等那一天吗?”
“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到时候,你还可以改变主意。”
“你以为我还会改变主意吗?”他不免有点生气。
她怔怔地看着他,说:”徐宏志,你听着,我也许不会是个好太太。”
他笑了,说:”你的脾气是固执了一点,又爱逞强。但是,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喜欢你布置这间屋的品味,喜欢你帮我买的衣服,喜欢你激动的时候爱说‘徐宏志,你听着!’最难得的是,你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只有我。”
她摇了摇头,带着一抹辛酸的微笑,说:
“也许,我再也没法看见你早上刮胡子的模样,再看不到你为我读书的样子,看不到你脸上的微笑,看不到你疲倦和沮丧,也看不到你的需要。”
他把她那双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脸上,笃定地说:
“但你可以摸我的脸,摸我的胡子,可以听到我的笑声,可以听我说话,可以给我一个怀抱。我不要等到那一天,我现在就要娶你。”
她的手温存地抚爱那张深情的脸,说: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
“你会的。我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很难把我赶走。”她淘气地说。
他扫了扫她那一头有如主人般固执的头发,说:
“我会保护你。”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她睁着一双疲倦的眼睛问。
“是的,直到很久很久之后。”
“以前在肯亚,那些大象会保护我。它们从来不会踏在我身上。”
“你把我当做大象好了。”
她摇摇头,说:
“你没秃头。大象是秃头的。”
“等到我老了,也许就会。”
“你答应了,永远为我年轻。”她说着说着,躺在他怀里,蒙蒙——地睡去。
他难以相信,自己竟许下了无法实践的诺言。谁能够永远年轻?但是,他愿意在漫漫人生中,在生老病死的无常里,同她一起凋零。
医院旁边在盖一幢大楼,他一直不知道那是什么大楼。一天早上,他开车回去医院,发现那幢大楼已经盖好了,名叫“徐林雅文儿童癌病中心”。是父亲用了母亲的名义捐出来的。
大楼启用的那天早上,他回去上班。他停好了车,看见大楼那边人头涌涌,正在举行启用典礼。他只想快点走进医院去。就在那一刻,他老远看到父亲从那幢大楼走出来,院长和
副院长恭敬地走在父亲身边。
父亲看到了他。他站在自己那辆车前面,双手垂在身边。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父亲,更没想到他的父亲会送给死去的母亲这份礼物。父亲瞧了他一眼,没停下脚步,上了车。
车子打他身旁驶过,司机认出了他,减慢了速度。没有父亲的命令,司机不敢把车停下来。坐在车里的父亲,没朝他看。
车子缓缓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只是想告诉父亲,他明天要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那天早上,徐宏志和苏明慧穿著便服去注册。他们只邀请了几个朋友,担任伴郎和伴娘的是孙长康和莉莉。莉莉身上那些环两年前就不见了,她现在是一位干净整洁的设计师。孙长康在医院当化验师,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
婚礼之后,徐宏志要回医院去。他本来可以放假的,但是,那天有一个大手术,是由总住院医生亲自操刀的,他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学习。
七点钟,他下了班,开车回去接苏明慧。他们约了早上来观礼的朋友一起去吃法国菜。
回到家里,灯没有亮,花瓶上插着他们今天早上买的一大束香槟玫瑰。
“你在哪里?”他穿过幽暗的小客厅,找过书房和厨房,发现睡房的浴室里有一线光。
“我在这里。”她回答说。
“为什么不开灯?”他走进睡房,拧亮了灯。
从浴室那道半掩的门,他看到穿著一袭象牙白色裙子的她,正在里面忙着。
“够钟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找衬衣。
“快了!快了!”她说。
他已经换过一件衬衣,正在结领带。她匆匆忙忙从浴室走出来,赤脚站在门槛上,理理自己的头发,紧张地问:
“好看吗?”
他结领带的那双手停了下来,眼睛朝她看。
“怎么样?”带着喜悦的神色,她问。
“很漂亮。”他低声说道,然后,他朝她走去,以医生灵巧的一双手,轻轻地,尽量不露痕迹地,替她抹走明显涂了出界的口红,就像轻抚过她的脸一样。
她眼里闪过一丝怅惘,不管他多么敏捷,她也许还是感觉得到。
他应该给她一个好一点的婚礼,可是,她不想铺张,就连那束玫瑰,也是早上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
读医的时候,他们每组医科生都分配到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给他们用来解剖,学习人体的神经、血管和肌肉。头一天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们几个同学,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人敢动手。
“我来!”他说。然后,他拿起解剖刀划下去。
毕业后,到外科实习,每个实习医生都有一次开阑尾炎的机会。那天晚上,终于轮到他了。一个急性阑尾炎的小男生给送上手术台。在住院医生的指导下,他颤抖而又兴奋地握住手术刀,在麻醉了的病人的肚皮上,划出一道口子,鲜血冒了出来。
终于,他解剖过死人,也切开过活人的脑袋。他是否与闻了生命的奥秘?一点也不。
当初学医,他天真地希望能够医治别人,使他们免于痛苦。然而,在接触过那么多病人之后,他终究不明白,为什么人要忍受肉体的这些苦难?何以一个好人要在疾病面前失去活着的尊严?一个无辜的孩子又为何遭逢厄运?
遗传自父亲的冷静,使他敢于第一个拿起解剖刀切割尸体。然而,遗传自母亲的多愁善感,却使他容易沮丧。
比起上帝的一双手,一个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何异于小丑的一件道具?
生命的奥秘,岂是我们渺小的人生所能理解的?
就在今天晚上,在一个善良的女孩脸上,那涂了出界的口红,是上帝跟他们开的一个玩笑吗?
她的眼睛正在凋零。他庆幸自己娶了她。
“我想跟你买一张画。”徐宏志对他父亲说。
徐文浩感到一阵错愕。他的儿子几年没回家了。现在,他坐在客厅里,浑身不自在似的,没有道歉或懊悔,却向他要一张画。
“你要买哪一张?”
徐宏志指着壁炉上那张田园画,说:
“这一张。”
徐文浩明白了。那个女孩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见过这张画。
“你知道这张画现在值多少钱吗?”他问。
徐宏志摇了摇头。
“以你的入息,你买不起。”徐文浩冷冷地说,眼神却带着几分沉痛。
“我可以慢慢还给你。”他的声音有点难堪,眼神却是坚定的。他想要这张画。他已经不惜为这张画放下尊严和傲气了。
“爸,不要逼我求你。”他心里说。
徐文浩看着他的儿子。他并非为了亲情回来,而是为了取悦那个女孩。这是作为父亲的彻底失败吗?有生以来,他头一次感到挫败。能够挫败他的,不是他的敌人,而是他曾经抱在心头的孩子。
他太难过了。他站了起来,朝儿子说:
“这张画,明天我会找人送去给你。”
然后,他上了楼。他感到自己老了。
徐宏志站着,看着父亲上楼去。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他没能力为苏明慧买一张画,但他无法忘记那天,当她头一次看到这张画时,那个幸福的神情,就像看到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张画似的。他们没时间了,看到这张画之后,也许她会愿意再次提起画笔。
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不免会让上帝笑话,一支画笔却也许能够得到上帝的垂爱,给他们多一点时间。
第二天,父亲差人把那张画送去医院给他。夕阳残照的时刻,他抱着画,抱着跟上帝讨价还价的卑微愿望,五味纷陈地赶回家。
他早已经决定把那张画挂在面朝窗子的墙上。那里有最美丽的日光投影,旁边又刚好有一盏壁灯,夜里亮起的灯,能把那张画映照得更漂亮。
他把画挂好,苏明慧就回来了。她刚去过菜市场,手上拿着大包小包,在厨房和浴室之间来来回回。
他一直站在那张画旁边,期待她看他的时候,也看到那张画。
“你这么早回来了?”她一边说一边走进睡房去换衣服。
从睡房出来,她还是没有发现那张画。他焦急地站在那里等待,期望她能投来一瞥。
“你买了些什么?”他故意逗她说话,想把她的目光吸引过来。
她从地上拾起还没拿到厨房的一包东西,朝他微笑说:”我买了!”
她抬起头,蓦然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张画。她楞了一下,放下手里的东西,朝那张画走去。她头凑近画,拿出口袋里的一面放大镜,专注地看了很久。
她惊讶地望着他,问:
“这张画不是你爸的吗?”
“呃,他送给我们的。”他笨拙地撒了个谎。
“为什么?”她-着眼,满脸狐疑。
“他就是送来给我。也许他知道我们结婚了。他有很多线眼。”他支支吾吾地说。
她没想过会再看到这张画。跟上一次相比,这张画又更意味深长了一点,仿佛是看不尽的。她拿着放大镜,像个爱书人找到一本难得的好书那样,近乎虔敬地欣赏画布上的每一笔、每一划。
“他现在很有名了。我最近读过一些资料。”她说。
“你也能画这种画。”他说。
她笑了:”我八辈子都没可能。”
“画画不一定是为了要成为画家的,难道你当初不是因为喜欢才画的吗?”
“你为什么老是要我画画?”她没好气地说。
“因为我知道你想画。”
“你怎知道?”
“一个棋手就是不会忘记怎样下棋,就是会很想下棋。”他说。
“如果那一盘棋已经是残局呢?”她问。
“残局才是最大的挑战。”他回答说。
“假使这位棋手连棋子都看不清楚呢?”她咄咄逼人地问。
“我可以帮你调颜色。”
“如果一个病人快要死了,你会让他安静地等死,还是做一些没用的治疗去增加他的痛苦?”
“我会让他做他喜欢的事。”他说。
“我享受现在。是不是我不画画,你就不爱我了?”她朝他抬起头,睁着那双明亮的眼睛说。
“我想你快乐。我想你不要放弃梦想。”
“是梦想放弃了我。”她说。
他知道没法说服她了。为了不想她伤心,他止住话。
她并不想让他难过,可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倔强。她起初是因为喜欢才画画,后来却是为了梦想而画。
要吗就成为画家,要吗就不再画画。她知道这种好胜会害苦自己。然而,我们每一个人,即使在爱人面前,难道就不能够至少坚持自身的、一个小小的缺点吗?她是全靠这个缺点来克服成长的磨难和挫败的。这是支匙潘面对命运的一根柢柱,连徐宏志也不可以随便把
它拿走。
夜里,她醒来,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
她走出客厅,看到他坐在椅子里,借着壁灯的微光,满怀心事地凝望着墙上的画。
“你还没睡吗?”她走上去,缩在他怀里。
他温柔地抱着她。
她定定地望着他,说:
“你撒谎。你根本就不会撒谎。你爸不会无缘无故送这张画给我们的。”
他知道瞒不过她。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说过谎。
“我去跟他要的。”他说。
“那一定很难开口。”她谅解地说。她知道那是为了她。
他微笑摇首。
“你不该说谎的。”她说。
“以后不会了。”他答应。
“我们都不要说谎。”她低语。她也是撒了谎。她心里是想画画的,但她没勇气提起画笔,去接近那荒芜了的梦想。
她头埋他的胸怀里,说:
“你可以做我的眼睛吗?”
他一往情深地点头。
“那么,你只要走在我前头就好了。”她说。
人对谎言的痛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谁敢说自己永远不会说谎?吊诡的是,人往往在许诺不会说谎之后,就说出一个谎言。
有些谎言,一辈子也没揭穿。
有些谎言,却无法瞒到天亮。
就在看过那张画之后的那个早上,她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发觉天还没有亮,她又沉沉地睡去。当她再次醒来,她伸手摸了摸旁边的枕头。枕头是空着的,徐宏志上班去了。那么,应该已经天亮,也许外面是阴天。他知道她今天放假,没吵醒她,悄悄出去了。
她摸到床边的闹钟,想看看现在几点钟。那是个走指针的闹钟,显示时间的数字特别大,还有夜光。她以为自己把闹钟反转了。她揉揉眼睛,把闹钟反过来,发现自己看到的依然是漆黑一片。
她颤抖的手拧亮了床边的灯。黑暗已经翩然而至,张开翅膀,把她从光明的堤岸带走。
是梦还是真实的?她坐在床榻,怀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等待梦醒的一刻。
“也许不过是暂时的,再睡一觉就没事。”她心里这样想,逼着自己再回到睡梦里。
她在梦里哆嗦,回想起几个小时之前,徐宏志坐在客厅的一把椅子里,她栖在他身上,双手摩挲着他夜里新长出来的胡子。昨夜的一刻短暂若此,黑暗的梦却如许漫长。她害怕这个梦会醒,她为什么没多看他一眼?在黑暗迎向她之前。
当她再一次张开眼睛,她明白那个约定的时刻终于来临。
她要怎么告诉他?
她想起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她也能拖延到天亮吗?
这些年来,都是徐宏志为她读故事。就在今天晚上,她也许能为他读一个长篇故事。
在远古的巴格达,国王因为妻子不忠,要向女人报复。他每晚娶一个少女,天亮就把她杀死。有一位叫山鲁佐德的女孩为了阻止这个悲剧,自愿嫁给国王。她每晚为国王说一个故事,说到最精彩的地方就戛然而止,吊着国王的胃口。国王没法杀她,她就这样拖延了一千零一夜。漫漫时光中,国王爱上了她。两个人白头偕老。
这个流传百世的故事,几乎每个小孩子都听过。山鲁佐德用她的智慧和善良制伏了残暴,把一夜绝境化为千夜的传说和一辈子的恩爱。
在黑夜与黎明的交界处,曾经满怀期待。虽然,她再也看不见了。她难道就不可以让她最爱的人再多一夜期待吗?期待总是美丽的,不管是对国王,对山鲁佐德,对她,还是对徐宏志。
她听到声音。徐宏志回来了。那么,现在应该是黑夜。
这一天有如三十年那么长。她靠在床上缩成一团。听到他愈来愈接近的脚步声,她双腿在被子下面微微发抖。
“你在睡觉吗?”他走进来说。
她朝他那愉悦的声音看去,发现自己已经再也看不见他了。
“我有点不舒服。”她说。
“你没事吧?”他坐到床边,手按在她的头上。
她紧紧地抓住那只温暖的手。
“你没发烧。”他说。
“我没事了。”她回答说,然后又说:”我去煮饭。”
“不要煮了,我们出去吃吧。”他抽出了手,兴致勃勃地说。
“好的。”她微弱地笑笑。
“我要去书房找些资料,你先换衣服。”他说着离开了床。
他出去之后,她下了床,摸到浴室去洗脸。她即使闭上眼睛也能在这间屋子里来去自如。
她洗过脸,对着浴室的一面半身镜子梳头。她知道那是镜子,她摸上去的时候是冰凉的。徐宏志走进来放下领带时,她转头朝他微笑。
他出去了。她摸到衣柜去,打开衣柜的门。她记得挂在最左边的是一件棕色的外套,再摸过一点,应该是一条绿色的半截裙。她的棉衣都放在抽屉里。她打开抽屉,用手抚摸衣服上面的细节。她不太确定,但她应该是拿起了一件米白色的棉衣。裙子和外套也应该没错。
她换好了衣服,拿了她常用的一个皮包,走出睡房,摸到书房去,站在门口,朝他说:”行了。”
她听到徐宏志推开椅子站起来的声音。他没说话,也没动静。
她心里一慌,想着自己一定是穿错了衣服。她摸摸自己身上的裙子,毫无信心地呆在那儿。
“你今天这身打扮很好看。”他以一个丈夫的骄傲说。
她松了一口气朝他笑笑。
徐宏志牵着她的手走到停车场。他习惯了每次都帮她打开车门。她上了车,摸到安全带,扣好扣子。她感觉到车子离开了地窖,驶出路面。
她突然觉得双脚虚了。她听到外面的车声和汽车响号声,听到这个城市喧闹的声音,却再也看不到周遭的世界了。她在黑夜的迷宫中飞行,就像一个初次踩在钢丝上的青涩的空中飞人,一刻也不敢往下看,恐怕自己会掉下去,粉身碎骨。
“附近开了一家法国餐厅,我们去尝尝。”他说。
“嗯!”她装出高兴的样子朝他点头。
过了一会,他突然说:
“你看!”
她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应该往前看、往后看,往自己的那边看,还是朝他的那边看。她没法看到他的手指指向哪个方向。
“哪里?”她平静地问。
她这样问也是可以的,她的眼睛本来就不好。
“公园里的牵牛花已经开了。”他说。
她朝自己那边窗外看,他们家附近有个很大的公园,是去任何地方的必经之路。
“是的,很漂亮。”她说。
他们初遇的那天,大学里的牵牛花开得翻腾灿烂。紫红色的花海一浪接一浪,像滚滚红尘,是他们的故事。
她没料到,今夜,在黑暗的堤岸上,牵牛花再一次开遍。她知道,这是一场告别。
他们来到餐厅,坐在她后面的是一个擦了香水的女人,身上飘着浓烈而高贵的香味,跟身边的情人喁喁低语。
服务生拿了菜单给他们。一直以来,都是徐宏志把菜单读给她听的。菜单上的字体通常很小,她从来也看不清楚。
读完了菜单,他温柔地问:
“你想吃什么?”
她选了龙虾汤和牛排。
“我们喝酒好吗?”她说。
“你想喝酒?”
“嗯,来一瓶玫瑰香槟好吗?”
她应当喝酒的,她心里想。时光并不短暂。她看到他从大学毕业,看到他穿上了医生的白袍。他们也一起看过了人间风景。那些幸福的时光,终究比一千零一夜长,只是比她希冀的短。
玫瑰色的香槟有多么美丽,这场跟眼睛的告别就有多么无奈。他就在面前,在伸手可以触及却离眼睛太远的地方。她啜饮了一口冰凉的酒,叹息并且微笑,回忆起眼中的他。
“今天的工作怎样?”她问。
“我看了二十三个门诊病人。”他说。
“说来听听。”她满怀兴趣。
她好想听他说话。有酒壮胆,也有他的声音相伴,她不再害怕无边无际的黑暗。
她听他说着医院里的故事,很小心地用完了面前的汤和菜。
她喝了很多酒。即使下一刻就跌倒在地上,徐宏志也许会以为她只是喝醉了,然后扶她起来。
她在自己的昏昏醉梦中飘荡,感到膀胱胀满了,几乎要满出来。可她不敢起来,只要她一离开这张椅子,她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
正在这时,她听到身后的女人跟身边的男人说:”我要去洗洗手。”
她得救了,连忙站起来,朝徐宏志说:
“我要去洗手间。”
“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了。”她说。
她紧紧地跟着那个香香的女人和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的声音往前走。
那个女人推开了一扇门,她也跟着走进去。可那不是洗手间。女人停下了脚步。然后,她听到她打电话的声音。这里是电话间。也许洗手间就在旁边,她不敢走开,也回不了去。女人身上的香味,并没有浓烈得留下一条往回走的路。
她只能站在那儿,渴望这个女人快点搁下话筒。可是,女人却跟电话那一头的朋友聊得很高兴。
“我是看不见的,你可以带我回去吗?”她很想这样说,却终究开不了口。
她呆呆地站在那儿,忍受着香槟在她膀胱里捣乱。那个女人依然无意放下话筒。
突然,那扇门推开了。一刻的沉默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你去了这么久,我担心你。”
是徐宏志。
她好想扑到他怀里,要他把她带回去。
“我正要回去。”她努力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
徐宏志拉住她的手,把她领回去。她用力握着那只救赎的手。
好像是徐宏志把她抱到床上,帮她换过睡衣的。她醉了,即使还能看得见,也是醉眼昏花。
醒来时,她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她感觉到这一刻是她平常酣睡的时间,也许是午夜三点,或是四点,还没天亮。她不免嘲笑自己是个没用的山鲁佐德,故事还没说完,竟然喝醉了。
她下了床,赤脚摸出房间,听到模糊的低泣声。她悄悄循着声音去找,终于来到书房。她一双手支着门框,发现那低泣声来自地上。她低下头去,眼睛虚弱地朝向他。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缓缓地问。虽然心里知道他也许看出来了,却还是妄想再拖延一下。
“公园里根本没有牵牛花。”他沙哑着声音说。
她扶着门框蹲下去,跪在他身边,紧紧地搂着他,自责地说:
“对不起。”
他脆弱而颤抖,靠在她身上呜咽。
“这个世界不欠我什么,更把你给了我。”她说。
他从来没听过比这更令人难过的说话。他把她拉在怀里,感到泪水再一次涌上眼睛。他好想相信她,同她圆这一晚的谎言。他整夜很努力去演出。然而,当她睡着了,他再也骗不到自己。
“我是服气的。”她抬起他泪湿的脸,说。
她的谎言巢坏教炝痢K终究是个不会说谎的人,即使他因为爱她之深而陪着她一起说谎。
和时间的这场赛跑,他们败北了。她用衣袖把他脸上的泪水擦掉,朝他微笑问:
“天已经亮了吗?”
“还没有。”他吸着鼻子,眼里充满对她的爱。
她把脸贴在他哭湿了的鼻上,说:
“到了天亮,告诉我好吗?”
徐宏志给病人诊治,脑里却千百次想着苏明慧。他一直以为,他是强者,而她是弱者。她并不弱小,但他理应是两个人之中较坚强的一个,没想到他才是那个弱者。
他行医的日子还短,见过的苦难却已经够多了。然而,当这些苦难一旦降临在自己的爱人身上,他还是会沉郁悲痛,忘了他见过更可怜、更卑微和更无助的。
结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同朋友一起吃法国菜。大家拉杂地谈了许多事情。席上有一个人,他忘了是莉莉,还是另外一个女孩子,提到了人没有了什么还能活下去。
人没有了几根肋骨,没有了胃,没有了一部分的肝和肠子,还是能够活下去的。作为一位医生,他必须这样说。
就在这时,苏明慧悠悠地说,她始终相信,有些东西是在造物的法度以外的,上帝并不会事事过问。比如说,人没有爱情和梦想,还是能够活下去的。
“活得不痛快就是了。”她笑笑说。
因此,她认为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他望着他的新婚妻子,觉着对她一份难以言表的爱。她使他相信,他们的爱情建筑在这个世界之外。世上万事万物皆会枯槁,惟独超然世外之情,不虞腐朽。
同光阴的这场竞赛,他并不认为自己已经败下阵来。失明的人,还是有机会重见光明的。只要那天降临,奇迹会召唤他们。
为了她,他必须挺下去。
徐宏志在她旁边深深地呼吸。她醒了,从枕头朝他转过身来,轻轻地抚摸他熟睡的脸颊。不久之前,她还能够靠着床头小灯的微光看他,如今只能用摸的了。
她缓缓抚过他的眼窝,那只手停留在他的鼻尖上,他呼出来的气息湿润了她的皮肤。她知道他是活着的。睡梦中的人,曾经如此强烈地唤醒她,使她甜甜地确认他是她唯一愿意依靠的人。
是谁把他送来的?是命运之手,还是她利用了自己的不幸把他拐来?就像那个吹笛人的童话故事,她用爱情之笛把他骗到她的床榻之岸。他的善良悲悯使他不忍丢下她不顾而去。
他为她离开了家庭,今后将要照顾她一辈子。他是无辜的。他该配一位更好的妻子,陪他看尽人间的风光。她却用了一双病弱的眼睛,把他扣留在充满遗憾的床边。她不能原谅自己看似坚强而其实是多么狡诈。
他在梦里突然抓住她的手。她头埋他的肩膀里,想着也许再不能这样摸他了。
苏明慧眼睛看不见之后的第三天,徐宏志回家晚了,发现她留下一封信。那封信是她用手写的,写得歪歪斜斜,大意是说她回非洲去了,离去是因为她觉得和他合不来。她知道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她曾经渴望永远跟他待在一起,她以为他们还有时间,有时间去适应彼此的差异。她天真地相信婚姻会改变大家,但她错了。趁眼下还来得及,她做了这个决定,她抱歉伤害了他,并叮嘱他保重。
他发了疯似的四处去找她,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他知道她不可能回非洲去了。信上说的全是谎言,她是不想成为他的负担。
有那么一刻,他发现他的妻子真的是无可救药。她为什么总是那么固执,连他也不肯相信?他何曾把她当作一个负担?她难道不明白他多么需要她吗?
他担心她会出事。失去了视力,她怎么可能独个儿生活?他睡不着,吃不下,沮丧到了极点。他给病人诊治,心里却总是想着她。
他不免对她恼火,她竟然丢下那封告别信就不顾而去。然而,只要回想起那封信上歪斜的字迹,是她在黑暗中颤抖着手写的,他就知道自己无权生她的气。要不是那天晚上她发现他躲在书房里哭,她也许不会离去。
是他的脆弱把她送走的。他能怪谁呢?
几天以来,每个早上,当他打开衣柜找衣服上班,看见那空出了一大半的衣柜,想着她把自己的东西全都塞进几口箱子里离开,他难过得久久无法把衣柜的那扇门掩上。
每个夜晚,当他拖着酸乏的身体离开医院,踏在回家的路上,他都希望只要一推开家里的门,就看到她在厨房里忙着,也听到饭菜在锅里沸腾的声音。那一刻,她会带着甜甜的微笑朝他转过头来,说:”你回来啦?”然后走上来吻他,嗅闻他身上的味道。这些平常的日子原来从未消失。
然而,当他一个人躺在他们那张床上,滔滔涌上来的悲伤把他淹没了,他害怕此生再也不能和她相见。
又过了几天,一个早上,他独个儿坐在医院的饭堂里。面前那片三明治,他只吃了几口。有个人这时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他抬起那双失眠充血的眼睛朝那人看,发现是孙长康。
“她在莉莉的画室里。”孙长康说。
他真想立刻给孙长康一记老拳,他就不能早点告诉他吗?然而,只要想到孙长康也许是
刚刚才从莉莉那里知道的,而莉莉是逼着隐瞒的,他就原谅了他们。他难道不明白自己的妻子有多么固执吗?
莉莉的画室在山上。他用钥匙开了门,静静地走进屋里去。
一瞬间,他心都酸了。他看到苏明慧背朝着他,坐在红砖镶嵌的台阶上,寂寞地望着小花园里的草木。
莉莉养的那条鬈毛小狗从她怀中挣脱了出来。朝他跑去,汪汪的叫。她想捉住那条小狗
,那只手在身边摸索,没能抓住它的腿。
“莉莉,是你吗?”她问。
他伫立在那儿,没回答。
她扶着台阶上的一个大花盆站了起来,黯淡的眼睛望着一片空无,又问一遍:
“是谁?”
“是我。”他的声音微微颤抖。
他们面对面,两个人仿佛站在滚滚流逝的时光以外,过去的几天全是虚度的,惟有此刻再真实不过。
“我看不见你。”她说。
“你可以听到我。”他回答说。
她点了点头,感到无法说清的依恋和惆怅。
“你看过我留下的那封信了?”她问。
“嗯。你以为我还会像以前那样爱你么?”
她怔住了片刻,茫然地倚着身边的花盆。
“我比以前更爱你。”他说。然后,他抱起那条小狗,重又放回她怀里。
“它叫什么名字?”
“梵高。”她回答道。
他笑了笑:”一条叫梵高的狗?”
“因为它是一头养在画室里的狗。”她用手背去抚摸梵高毛茸茸的头。
“既然这里已经有梵高了,还需要莉莉吗?”
她笑了,那笑声开朗而逼,把他们带回了往昔的日子。
“你为什么不认为我回非洲去了?”
“你的故乡不在非洲。”
“我的故乡在哪里?”
他想告诉她,一个人的故乡只能活在回忆里。
“你是我的故乡?”她放走了怀中的小狗。
他的思念缺堤了,走上去,把她抱在怀里。
“乡愁很苦。”她脸朝他的肩膀靠去,贪婪地嗅闻着这几天以来,她朝思暮想的味道。
第五章 花谢的时候
乡愁是美丽的。飞行员对天空的乡愁让他们克服了暴风雨,气流和山脉,航向深邃的穹苍。爱情的乡愁给了苏明慧继续生活的意志,也是这样的乡愁在黑暗的深处为她缀上一掬星辰。
圣修伯里,这位以《小王子》闻名于世的法国诗人和飞行员,一次执行任务时消失在地中海的上空。飞行员死了,小王子对玫瑰的乡愁,却几乎肯定会成为不朽的故事。
失明之后,苏明慧想到的是圣修伯里写在《小王子》之前的另一本书:《夜间飞行》。一个寻常的夜里,三架邮机飞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途中遇上暴风雨,在黑夜迷航。
当黑暗张开手臂拥抱她,她感到自己也开始了一趟夜间飞行。虽然她再也看不到群山和机翼,但星星会看到她。
她就像一位勇敢而浪漫的飞行员,决心要征服天空,与黑夜的风景同飞。她紧握螺旋机的方向盘,她的驾驶杆是一根盲人手杖。
徐宏志把这根折迭手杖送给她时,上面用宽丝带缚了一个蝴蝶结,像一份珍贵的礼物似的。他告诉她,这根手杖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把手杖髹成了七彩相间的颜色。
“就像我们小时候吃的那种手杖糖?”她说。
“对了。”然后,他用清朗温柔的声音把颜色逐一读出来。
有红色、蓝色、黄色、绿色、紫色、橙色和青色。
她抚摸手杖上已经干了的油彩,微笑问:
“你也会画画的吗?”
“每个人都会画画,有些人像你,画得特别出色就是了。”
这支七色驾驶杆陪伴她在夜间飞行。但是,她的终点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只要她愿意,她随时都可以降落在徐宏志的胸怀里。要是她想继续飞行,每个飞行员身上都带着一根耐风火柴。那火柴燃着了,就能照亮一个平原、一个海岸。
爱情的美丽乡愁是一根耐风火柴,在无止境的黑夜中为她导航。
以后,又过了一个秋天。
当她在夜之深处飞翔,她想象自己是航向一个小行星。在那个小行星之上,星星会洗涤每个人的眼睛,瞎子会重见光明。
那个小行星在黑夜的尽头飘荡,有时会被云层遮盖,人们因此同它错过。回航的时候,
也许晚了。
为了能在这唯一的小行星上降落,她要成为一位出色的飞行员,和生命搏斗。
到了冬天,她已经学会了使用盲人计算机。
拄着那根七色手杖,她能独个儿到楼下去喝咖啡、买面包和唱片。徐宏志带着她在附近练习了许多次,帮她数着脚步。从公寓出来,朝左走三十步,就是咖啡店的门口。但他总是叮嘱她尽可能不要一个人出去。
一天,她自己出去了,想去买点花草茶。来到花草茶店外面,她嗅不出半点花草茶的味道,反而嗅到另一种味道:那是油彩的味道。一-间,她以为那是回忆里的味道。
从前熟悉的味道,有时会在生命中某个时刻召唤我们,让我们重又回到当时的怀抱。
然而,隔壁书店与她相熟的女孩说,这的确是一家卖画具的店,花草茶店迁走了。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带着她的惆怅,回到家里。
那天夜晚,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告诉她:
“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就在书店旁边。”
她是知道的。
这是预兆还是暗示?她的小行星就在那儿,惟有画笔,能让她再次看到这个世界的色彩。
然而,她更喜欢做梦。梦里,她是看得见的。她重又看到这个万紫千红的世界。有一次,她梦见自己回到肯亚。她以前养的那条变色龙阿法特,为了欢迎她的归来,不断表演变颜色。她哈哈大笑,醒来才知道是梦。
最近,她不止一次梦回非洲。那天半夜,她在梦里醒来。徐宏志躺在她身边,还没深睡。
“我做了一个梦。”她说。
“你梦见什么?”
“我忘了。”她静静地把头搁在他的肚腹上,说:”好像是关于非洲的,最近我常常梦见非洲。”
他的手停留在她的发鬓上,说:
“也许这阵子天气太冷了,你想念非洲的太阳。”
她笑了,在他肚腹上甜甜地睡去。
可后来有一天,她梦到成千的白鹭在日暮的非洲旷野上回荡,白得像飘雪。
是的,先是变色龙,然后是白鹭。
她不知道,她看见的是梦境还是寓言。
眼睛看不见之后,图书馆的工作也干不下去了,徐宏志鼓励苏明慧回去大学念硕士。他知道她一直喜欢读书,以前为了供他上大学,她才没有继续。
一天晚上,他去接她放学。他去晚了,看到她戴着那顶紫红色羊毛便帽,坐在文学院大楼外面的台阶上,呆呆地望着前方。
他朝她走去,心里责备自己总是那么忙,要她孤零零地等着。
她听到脚步声,站了起来,伸手去摸他的脸。
“你迟到了。”她冲他微笑。
“手术比原定的时间长了。”他解释。
“手术成功吗。”
“手术成功。”他回答说。
“病人呢?”
“病人没死。”他笑笑说。
开车往回走的时候,车子经过医学院大楼。他们以前常常坐在大楼外面那棵无花果树下面读书。时光飞逝,相逢的那天,她像一只林中小鸟,掉落在他的肩头。这一刻,她把头搁在他的肩头上。他双手握着方向盘,肩膀承载着她的重量,他觉着自己再也不能这么爱一个女人了。
“你可以给我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吗?”
“你不是已经读过了吗?”
“那是很久以前,我自己读的。你从没为我读过。”
“好的。”他答应了。
他想起了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偷吃树上的禁果,从此有了羞耻之心,于是摘下无花果树上的叶子,编成衣服,遮蔽赤裸的身体。他不知道,世界的尽头,会不会也有一片伊甸园,我们失去的东西,会在那里寻回,而我们此生抱拥的,会在那里更为丰盛。他和她,会化作无花果树上的两颗星星,在寂寂长夜里彼此依偎。
保罗.科尔贺写下了一个美丽的寓言,但也同时写下了一段最残忍的文字:牧羊少年跟自己的内心对话。心对他说:”人总是害怕追求自己最重要的梦想,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完成。”
发现这个病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配再拥有画画的梦,也没能力去完成。尽管徐宏志一再给她鼓励,她还是断然拒绝了。
她的执着是为了什么?她以为执着是某种自身的光荣。她突然明白,她只是害怕再一次失败,害怕再次看到画布上迷蒙一片的颜色。
现在,她连颜色都看不见了,连唯一的恐惧也不复存在。一个人一旦瞎了,反而看得更清楚。
她亲爱的丈夫为她做了那么多,她就不能用一支画笔去回报他的深情吗?假使她愿意再一次提起画笔,他会高兴的。她肯画画,他便不会再责备自己没能给她多点时间。
画具店的门已经打开了,是梦想对她的召唤。她不一定要成为画家,她只是想画画。她想念油彩的味道,想念一支画笔划在画布上的、纯清的声音,就像一个棋手想念他的棋盘。
她坐在窗台上,焦急地等着徐宏志下班。当他回来,她会害羞地向他宣布,她准备再画画,然后要他陪她去买油彩和画笔。
她摸了摸身旁的点字钟,他快下班了,可她等不及了。她拿了挂在骷髅骨头上的紫红色便帽戴上,穿了一件过膝的暗红色束腰羊毛衣,钱包放在口袋里,穿上鞋子,拿了手杖匆匆出去。
当他归来,她要给他一个惊喜。
她走出公寓,往左走三百四十步,来到那间画具店,心情激动地踏了进去。
她买了画笔,说出了她想要的油彩。它们都有名字,她早就背诵如流,从来不曾忘记。
一个拥有一把年轻声音的女店员把她要的东西放在一个纸袋里,问:
“这么多东西,你一个人能拿吗?”
“没问题的。”她把东西挂在肩上。
她扛着她曾经放弃的梦,走了三十步,突然想起欠了一管玫瑰红的油彩。她往回走,补买了那支油彩。
那三十步,却是诀别的距离。
她急着回家去,把东西摊在桌子上,迎接她的爱人。然而,就在拐弯处,一个人跟她撞个满怀。她感觉到一只手从她身上飞快地拿走一样东西。这个可恶的小偷竟不知道盲人的感觉多么灵敏,竟敢欺负一个看不见的人。她抓住那只手,向他吼叫:
“把我的钱包还给我!”
那只手想挣脱,她死命拉着不放。
一瞬间,她明白自己错得多么厉害。那只枯瘦的手使劲地想甩开她,她的手杖丢了,踉跄退后了几步,感到自己掉到人行道和车流之间,快要跌出去。她用尽全身的气力抓住那只手。她的手从对方的手腕滑到手背上,摸到一块凹凸不平的伤疤。她吃惊地想起一个她没见过的人。
“我是徐宏志医生的太太!”她惊惶虚弱地呼叫,试图得到一种短暂的救赎。
那只手迟疑了一下,想把她拉回来。
已经晚了。
她听到一部车子高速驶来的声音和刺耳的响号声。她掉了下去,怀里的画笔散落在她身边。一支油彩给汽车辗过,迸射了出来,颜色比血深。
一条血肉模糊的腿抖了一下。她浮在自己的鲜血里,这就是她画的最后的一张画。
她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薄K何必梦想画出最好的作品?徐宏志就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张画。他是她永恒的图画,长留她短暂的一生中。
他用爱情荣耀了乡愁。
徐宏志赶到医院。他走近病床,看到他妻子血染鬓发,身上仅仅盖着一条白尸布。医生对他说:
“送来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她告诉他,最近她常常梦见非洲。他明白这是她对非洲的想念。他买了两张往肯亚的机
票,准备给她一个惊喜。他们会在那里过冬。下班之后,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旅行社。他回去晚了。路上,他接到从医院打来的电话。
眼下或将来,她都回不了非洲去。
白尸布下面露出来的一双黑色鞋子黏满颜料。她当时刚去买了画笔和油彩。是他告诉她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的。是他老是逼着她画画,结果却召唤她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他不能原谅自己。他凭什么认为梦想重于生命?他难道就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永远比他的梦想短暂?
同光阴的这场赛跑,早已注定败北。
他望着她。她的眼睛安详地合上。她要睡了。她用尽了青春年少的气力来和她的眼睛搏斗,她累了。
他曾经以为最黑暗的日子已然过去。她眼睛看不见的那天,他们在地上紧紧相拥,等待终宵,直到晨光漫淹进来。
“天亮了。”他告诉她。
“又是新的一天了。”她朝他微笑。
这句寻常老话,现在多么远了。
他掀开尸布,那朵染血的紫红色便帽静静地躺在她怀中,像枯萎了的牵牛,陪她走完最后一程。
她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来到,在花谢的时候离去。他支撑不住自己了,俯下身去扑在她身上。
一个警察走过来通知他,他们抓到那个把他太太推出马路的小偷。这个少年小偷逃走时哮喘发作,倒在路旁。他现在就在隔壁,医生在抢救他。
徐宏志虚弱地走出去。他想到了少年小偷,想到了哮喘。
战栗的手拉开房间的帘幕,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那张苍白的脸。他晕眩了,用最后一丝
气力把帘幕拉上。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在她空空的床畔。
护士把苏明慧留下的东西交给他:一根手杖和一双鞋子。
天已经亮了,他走到外面,开始朝草地那边走去。
眩目的阳光下,他看见他的父亲匆匆赶来。
父亲那双皱褶而内疚的眼睛朝他看,说:
“我很难过。”
那个声音好像飘远了。他疲惫不堪,嘴唇抖动,说不出话。
他自个儿往前走。昨夜的雾水沾湿了他脚下的青草地。一只披着白色羽毛的小鸟翩跹飞舞,栖息在冬日的枝头上。
是谁把她送来的?是天堂,还是像她所说的,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她来自远方最辽阔的地平线,就在那一天,她滑过长空,展翅飞落他的肩头上,不是出于偶然,而是约定。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后记
今年初的一个夜晚,我脑海里浮现了《情人无泪》这个小说的腹稿。那时候,只是想写一个盲眼女孩和一个深情男孩的故事。原意是把它放在《ChannelA》第五集里作为一个短篇。往后,想到的情节愈来愈多,一个短篇根本容不下,于是开始考虑把它化作一个长篇故事。
除了书中女主角逐渐失去视力之外,现在的故事,跟那个晚上闪过我脑海的故事,全然
不一样。
为女主角的病做过一些资料搜集,请教了一位眼科教授。最后,我选择了“视觉神经发炎”这个病,因为它会在年轻人身上发生。病人的视力萎缩,可能在几年之间完全失明。也可能“幸运地”保持现状。
但是,我始终希望能够跟一位失明或是渐渐失去视力的女孩子谈谈,了解一下她的生活。出版社帮我找到了一位患上黄斑性病变,七、八岁时就失去大半视力的女大学生。我和这个女孩子聊了一通电话。她为人爽快,声音开朗,而且很了不起地完成了大学,并准备今年往外国升学。放大器这种视障人士的辅助工具,我是从她那里知道的。
她毫不介意谈到自己的病。我们聊到爱情,她羞怯地说,她不想成为别人的负累。她不是我的读者,学校里要读的书,已经把她的眼睛累坏了,根本不可能再读课外书。我希望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为她读书。读我的小说也好.别人的也好。读书的时光是幸福的。
搜集了这些资料,便要开始我自己的故事了。我习惯了不到死线也写不出稿来。每年七月香港书展之前的两、三个月,往往才是我动笔的日子。这个故事,一直给我耽搁着,当我终于动笔的时候。身边却发生了一连串的事。可以说,这是我生命中最动荡的一段日子。我没料到,香港的时局也同样动荡。
我的压力大得难以形容,要处理的家事也一言难尽,而写作偏偏又是最需要集中精神的。在疲倦和心情沉重的日子,我告诉自己,要是我能克服这个困难,以后也就可以面对更大的困难。
书的名字唤作《情人无泪》,这段日子,我却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泪。我不得不去面对老、病、死,生命由盛放到凋零的现实。我也不得不去面对交稿的限期。原来,我也是在和时间赛跑。
我得感谢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和同事帮我处理了许多繁琐的事情,让我可以埋头写作。写作的人也许都是疯子,痛苦和劫难反而成了创作的养分。和时间的这场赛跑,我终于在限期前冲刺。不过,觉得自己一下子苍老了三年就是了。那么,到底是谁赢了?是我还是光阴?
故事写完了,我觉得我好像是认识徐宏志和苏明慧的。我同情他们,我也向往这样的爱情。然而,就像小说的结局,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张小娴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于香港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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