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娴《情人无泪》下

时间:2024-09-20 23:30:35 张小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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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情人无泪》下

  第三章 美丽的寓言

张小娴《情人无泪》下

  这幢灰灰白白的矮房子在大学附近的小山坡上,徒步就可以上学去。徐宏志和苏明慧租下了二楼的公寓。面积虽然小,又没有房间,但有一个长长的窗台,坐在上面,可以俯山坡下的草木和车站,还可以看到天边的日落和一小段通往大学的路。

  房东知道徐宏志是学生,租金算便宜了,还留下了家具和电器。然而,每个月的租金对他们来说,始终是个很大的负担,可他们也没办法。她毕业了,不能再住宿舍。

  他们怀抱着共同生活的喜悦,把房子粉饰了一番。他用旧木板搭了一排书架,那具骷骨依然挂在书架旁边,就像他们的老朋友似的。听说它生前是个非洲人,也只有这么贫瘠的国家,才会有人把骨头卖出来。

  恋爱中的人总是相信巧合。是无数的巧合让两个人在茫茫人世间相逢,也是许多微小的巧合让恋人们相信他们是天生一对,心有灵犀和早已注定。她对这副非洲人骨,也就添了几分亲厚的感情。她爱把脱下来的小红帽作弄地往它头上挂。

  后来的一个巧合,却让她相信,人们所以为的巧合,也许并不是一次偶然。一朵花需要泥土、阳光、空气、雨水和一只脚上黏着花粉的蝴蝶刚好停驻,才会开出一朵花。我们所有的不期而遇,不谋而合,我们所有的默契,以至我们相逢的脚步,也许都因为两个人早已经走在相同的轨道上。

  一天,她在收她那几箱搬家后一直没时间整理的旧东西时,发现了一本红色绒布封面

  ,用铁圈圈成的邮票簿。她开这本年深日久,早已泛黄的邮票簿,里面每一页都贴满邮票,是她十三岁以前收藏的。

  她曾经有一段日子迷上集邮。那时候,她节衣缩食,储下零用钱买邮票。其中有些是她跟同学交换的,有些是外婆送的,也有一些是她在非洲的时候找到的。所有这些邮票,成了她童年生活的一个片段。每一枚邮票,都是一个纪念、一段永不复返的幸福时光。

  也许,她想,也许她可以把邮票拿去卖掉。经过这许多年,那些邮票应该升值了,能换到一点钱。

  从大学车站上车,在第七个车站下车。车站旁边有一家邮票店,名叫”小邮筒”,店主是个小个子的中年男人,有一双精明势利的小眼睛,看来是个识货的人。

  小眼睛随便她那本孩子气的邮票簿,说:

  “这些都不值钱。”

  她指了指其中几枚邮票,说:

  “这些还会升值。”

  小眼睛摇了摇他那小而圆的脑袋,说:

  “这些不是什么好货色。”

  她不服气地指着一枚肯亚邮票,邮票上面是一头冷漠健的狮子,拥有漂亮的金色毛。

  “这一枚是限量的。”她说。

  小眼睛把邮票簿还给她,说:

  “除了钻石,非洲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她知道这一次没有杀价的余地了,只好接过那七百块钱,把童年的回忆卖掉。但她拿走了那枚肯亚邮票。

  回去的时候,她为家里添置了一些东西,又给徐宏志买了半打袜子,他的袜子都磨破了。

  “我不卖了。”徐宏志把对方手上的邮票簿要回来,假装要离开。

  这个小眼睛的邮票商人刚刚他带来的邮票簿,看到其中几个邮票时,他眼睛射出了一道贪婪的光芒,马上又收敛起来,生怕这种神色会害自己多付一分钱。最后,这个奸商竟然告诉他,这些邮票不值钱。

  看见徐宏志真的要走,小眼睛终于说:

  “呃,你开个价吧。”

  “一万块。”徐宏志说。

  “我顶多只会给四千块。”

  “七千块。”徐宏志说。

  小眼睛索性拿起放在柜台上的一张报纸来看,满不在乎地说:

  “五千块。你拿去任何地方也卖不到这个价。”

  他知道这个狡猾的商人压了价,但是,急着卖的东西,从来就不值钱。他把邮票簿留在店里,拿着五千块钱回去。

  这本邮票簿是他搬家时在一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几乎忘记它了。他小时候迷上集邮。这些邮票有的是父亲送的,有的是母亲送的,也有长辈知道他集邮而送他的稀有邮票。

  曾经有人,好像是歌德说:“一个收藏家是幸福的。”集邮的那段日子,他每天晚上认真地坐在书桌前面,用钳子夹起一个个邮票,在灯下细看。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能卖掉它们来换钱。他知道这些邮票不止值一万块,谁叫他需要钱?医科用的书特别贵,搬家也花了一笔钱。

  他很高兴自己学会了议价,虽然不太成功。

  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她刚好把新买的袜子放进抽屉去。听到门声的时候,她朝他转过身去。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他们几乎同时说。

  “你先拿出来。”她笑笑说。

  他在钱包里掏出那五千块钱,交到她手里。

  “你还没发薪水,为什么会有钱?”

  “我卖了一些东西。”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

  “你卖了什么?”她疑惑地朝他看。

  “我卖了邮票。”他腼腆地回答。他从来就没有卖过东西换钱,说出来的时候,不免有点尴尬。

  她诧异地朝他看,问:

  “你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几乎忘记了,是在那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回答说。

  然后,他满怀期待的问:

  “你有什么东西给我?”

  她笑了,那个笑容有点复杂。

  “到底是什么?”他问。

  她朝书桌走去,开放在上面的一本书,把夹在里面的那枚肯亚邮票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掌心里。

  他愣住了:“你也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了。我刚拿去卖掉。这一个,我舍不得卖,我喜欢上面的狮子。”

  “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集邮?”

  “跟你一样,我都几乎忘记了。你卖了给谁,能换这么多钱?”

  “就是那间’小邮筒’。”

  她掩着嘴巴,不敢相信他们今天差一点就在那儿相遇。

  “你也是去那里?”他已经猜到了。

  她点了点头。

  “他一定压了你价吧?”他说。

  她生气地点点头。

  “那个奸商!”他咬牙切齿地说。

  “我那些邮票本来就不值钱,卖掉也不可惜。”她说。

  他看着手上那枚远方的邮票。它很漂亮,可惜,他已经没有一本邮票簿去收藏了。

  “以后别再卖任何东西了。”他朝她说。

  再一次,她点了点头。

  那些卖掉了的邮票是巧合吗?是偶然吗?她宁可相信,那是他俩故事的一部分。他们用儿时的回忆,换到了青春日子里再不可能忘记的另一段回忆。

  他们给压了价,却赚得更多。

  公寓里有一个小小的厨房,他们可以自己做饭,但他们两个都太忙了。为了节省时间,她常常是把所有菜煮成一锅,或是索性在学校里吃。他要应付五年级重的功课和毕业试,又要替学生补习。为了多赚点钱,他把每天补习的时间延长了一个钟。

  她当上了学校图书馆的助理主任。她喜欢这份工作。馆长是个严厉的中年女人,但是,她似乎对她还欣赏。当其它同学毕业后都往外跑,她反而留下来了。她甚至庆幸可以留下。

  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又有徐宏志在身边,日子跟从前没有多大分别。

  那套动物纪录片已经播完了。她接了另一套纪录片,也是关于动物的。她还有一些文章要译。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日子有点苦。她深知道,将来有一天,她和徐宏志会怀念这种苦而甜的日子,就连他们吃怕了的一品锅,也将成为生命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滋味。那自然需要一点光阴去领会。他们有的是时间。

  搬进公寓的那天,徐宏志靠在窗台上,给她读福尔斯的《蒙面房客探案》。他打趣说,这个故事是为了新居入伙而读的。

  到了黄叶纷飞的时节,他们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福尔斯的故事读完了。

  “明天,你想听哪本书?”那天晚上,他问。

  “我们不是约定了,读什么书,由你来决定的吗?”

  他笑了笑:“我只是随便问问,不一定会听你的。”

  “你有没有读过白芮儿.马克罕的《夜航西飞》?”她问。

  他摇了摇头。

  “那是最美丽的飞行文学!连海明威读过之后,都说他自己再也不配做作家了。据说,写《小王子》的圣修伯里跟白芮儿有过一段情呢!”她说。

  她说得他都有点惭愧了,连忙问:

  “那本书呢?”

  “我的那一本已经找不回来了,不知是给哪个偷书贼借去的,一借不还。”停了一下,她向往地说:

  “我会去找的。那是非洲大地的故事。”

  他是什么时候爱上非洲的?

  假如说爱情是一种乡愁,我们寻觅另一半,寻找的,正是人生漫漫长途的归乡。那么,爱上所爱的人的乡愁,不就是最幸福的双重乡愁吗?

  隔天夜晚,他离开医学院大楼,去图书馆接她的时候,老远就看到她坐在台阶上,双手

  支着头,很疲倦的样子。

  他跑上去,问:

  “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很久。”她站起来,抖精神说。然后,她朝他摇晃手里拿着的一本书。

  他已经猜到是《夜航西飞》。

  “图书馆有这本书。”她揉了揉眼睛,笑笑说:”我利用职权,无限期借阅,待到你读完为止。”

  他背朝着她,弯下身去,咐她:

  “爬上来!”

  她仍然站着,说:

  “你累了。”

  “爬上来!”他重复一遍。

  她趴了上去。就像一只顽皮的狒狒爬到人身上似的,她两条纤长的手臂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让他背着回去。

  “我重吗?”她问。

  他摇摇头,背着她,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回去的路上,她的胸怀抵住他的背,头埋他的肩膀里。

  “你有没有读过那个故事?大火的时候,一个瞎子背着一个跛子逃生。”她说。

  他心头一酸,说:

  “这里没有瞎子,也没有跛子。”

  “那是个鼓励人们守望相助的故事。”她继续说。

  他把她背得更紧一些,仿佛要永远牢记着这个只有欠欠的一握,却压在他心头的重量。

  “我改变主意了。我不打算做脑神经外科。”他告诉她。

  “为什么?”她诧异地问。

  “我想做眼科。”他回答说。

  她觉得身子软了,把他抱得更牢一些。

  “我会医好你的眼睛。”他说。

  “嗯!”她使劲地点头。

  在绝望的时刻,与某个人一同怀抱着一个渺茫的希望,并竭力让对方相信终有实现的一天。这种痛楚的喜乐,惟在爱情中才会发生吧?她心里想。

  “图书馆的工作太用神了。”他怜惜地说。

  “也不是。”她低声说。

  她的眼睛累了,很想趴在他身上睡觉。徐宏志说的对,但她不想承认,不想让他担心。

  “等我毕业,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他说。

  “我想做一条寄生虫。”

  “社会的,还是个人的?”

  “某个人的。”

  “可以。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寄生虫就是这样的。”他挺起胸膛说。

  她睡了,无牵无挂地,睡得很深。

  半夜里,苏明慧从床上醒来,发现徐宏志就躺在她身旁。他睡了,像一个早熟的小孩似的,抿着嘴唇,睡得很认真,怀里抱着那本《夜航西飞》。她轻轻地把书拿走,朝他转过身去,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看他,静静地。

  她好怕有一天再不能这样看他了。

  到了那天,她只能闭上眼睛回忆他熟睡的样子。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他曾经这样说。

  他说的是她眼睛看不见的那一天。

  在这一时刻,她心里想到的,却是两个那天。

  第一个那天,也许会来,也许不会来。

  第二个那天,终必来临。

  当我们如此倾心地爱着一个人,就会想象他的死亡。

  到了那日,他会离她而去。

  她宁愿用第一个那天,换第二个那天的永不降临。

  她紧紧握着他靠近她的那一只手,另一只手放在他的胸膛里。

  后来有一天,徐宏志上课去了,她在家里忙着译出版社送来的英文稿。她答应了人家,这两天要做好。徐宏志在屋里的时候,她不能做这个工作,怕他发现。图书馆里又没有放大器。她只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来。

  “∈诓×耍下午的课取消。”他一边进屋里一边说,很高兴有半天时间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进书桌的抽屉里。

  “你藏起些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却不知道其中一页译好的稿子掉在脚边。

  他走上去,弯下身去起那张纸。

  “还给我!”她站起来说。

  他没理她,转过身去,背冲着她,读了那页稿。

  “你还有其它译?”带着责备的口气,他转过身来问她。

  她没回答。

  “你瞒了我多久?”他绷着脸说。

  “我只是没有特别告诉你。”

  他生气地朝她看:

  “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

  “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用得多才坏的!”她回嘴。

  然后,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还给我!”她说。

  他把稿子藏在身后,直直地望着她。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徐宏志,你听着,我要你还给我!”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冲到他背后,要把那张纸抢回来。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后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却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张纸撕成两半。

  “呃,对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么!”她盯着他看。

  “你又做了什么!”他气她,也气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后都不管!”他的脸气得发白。

  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这么凶。她的心揪了起来,赌气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他四处去找她。一直到天黑,还没有找到。他责备自己用那样的语气跟她说话。她做错了什么?全是他一个人的错。他低估了生活的艰难,以为靠他微薄的入息就可以过这种日子。他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总是比他迟上床,也终于知道她有一部分钱是怎样来的。他凭什么竟对她发这么大的脾气?

  她不会原谅他了。

  带着沮丧与挫败,他回到家里,发现她在厨房。

  听到他回家的声音,她朝他转过身来。她身上穿著围裙,忙着做饭。带着歉意的微笑,她说:

  “我买了鱼片、青菜、鸡蛋和粉丝,今天晚上又要吃一品锅了!”

  她这样说,好像自己是个不称职的主妇似的。

  他惭愧地朝她看,很庆幸可以再见到她,在这里,在他们两个人的家里。

  第二天早上,她睁开惺睡眼醒来的时候,徐宏志已经出去了。他前一天说,今天大清早要上病房去。

  她走下床,伸了个懒腰,朝书桌走去,发现一迭厚厚的稿子躺在那里。她拿起来看,是徐宏志的笔迹。

  她昨天塞进抽屉里的稿子,他全都帮她译好了,悄悄地,整齐地,在她醒来之前就放在书桌上。

  他昨天晚上一定没有睡。

  她用手擦了擦湿润的鼻子,坐在晨光中,细细地读他的稿。

  昨天,她跑出去之后,走到车站,搭上一列刚停站的火车。

  当火车往前走,她朝山坡上看去,看到他们那幢灰白色的公寓渐渐落在后头。

  她自由了,他也自由了。她再承受不起这样的爱。

  到了第七个车站,她毫无意识地下了车。

  她走出车站,经过那间邮票店。店外面放着一个红色小邮筒招。店的对面,立着一个真的红色邮筒。她靠在邮筒旁边坐了下来。

  要多少个巧合,他们会在同一天带着儿时的邮票簿来到这里?

  要多少次偶然,他们会相逢?

  就在前一天夜里,他们坐在窗台上,徐宏志为她读《夜航西飞》。她一直想告诉他那个和生命赛跑的寓言。

  在英属东非的农庄长大的白芮儿,那个自由的白芮儿,有一位当地的南迪人玩伴,名叫吉比。她在书里写下了吉比说的故事。

  徐宏志悠悠地读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吉比说。

  ‘第一个人类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平原上游荡。他忧心忡忡,因为他无法记得昨日,因此也无法想象明天。神明看见这种情况,于是派变色龙传送信息给这第一个人类(他是一名南迪人),说不会有死亡这种东西,明天就如同今天,日子永远不会结束。

  ‘变色龙出发很久后,’吉比说:-神明又派白鹭传达另一个不同的信息,说会有个叫死亡的东西,当时辰一到,明天就不会再来临。”哪个信息先传送到人类的耳朵,”上帝警告:-就是真实的信息。”

  ‘这个变色龙是个懒惰的动物。除了食物之外什么也不想,只动用它的舌头来取得食物。它一路上磨蹭许久,结果它只比白鹭早一点抵达第一个人类的脚边。’

  ‘变色龙想开口说话,却说不出口。白鹭不久后也来了。变色龙因为急于传达它的永生信息,结果变得结结巴巴,只会愚蠢地变颜色。于是,白鹭心平气和地传达了死亡信息。

  ‘从此以后,’吉比说:‘所有的人类都必须死亡。我们的族人知道这个事实。’

  当时,天真的我还不断思考这个寓言的真实性。

  多年来,我读过也听过更多学术文章讨论类似的话题:只是神明变成未知数,变色龙成为,白鹭成为,生命不断继续,直到死亡前来阻挡。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一样,只是符号不同。

  变色龙仍然是个快乐而懒散的家伙,白鹭依旧是只漂亮的鸟。虽然世上还有更好的答案,不管怎样,现在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吉比的答案。”

  “变色龙没有那么差劲。”她告诉徐宏志,“我在肯亚的时候养过一条变色龙,名叫阿法特。它就像一枚情绪戒指,身上的颜色会随着情绪而变化。那不是保护色,是它们的心情。”

  “那只是个寓言。”他以医科生的科学头脑说。

  她喜欢寓言。

  她宁愿相信生命会凋零腐朽,无可避免地迈向死亡?还是宁愿相信是一只美丽的白鹭衔住死亡的信息滑过长空,翩然而至?

  外婆离去的那天,她相信,是有一双翅膀把外婆接走的。

  寓言是美丽的。眼前的红邮筒和小邮筒是个寓言。一天,徐宏志衔着爱的信息朝她飞来,给她投下了那封信,信上提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就是一个寓言。

  寓言是自由的,可以解作,也可以解作。

  她从小酷爱自由。不知道是遗传自坚强独立的外婆,还是遗传自远走高飞的父母。那是

  一种生活的锻炼。她自由惯了。

  她从自由来。认识到徐宏志,她只有更自由。

  在短暂的一生中拥有永恒,就是自由。

  天已经暗了。再不回去,徐宏志会担心的。

  他一定饿了。

  是个寒冷的冬夜。从早到晚只吃过一片三明治,徐宏志饿坏了。毕业后,当上实习医生这大半年,每天负责帮病人抽血、打点滴、开药单、写报告,还要跟其它实习医生轮班,每天只有几个小时休息,他站着都能睡觉。上个月在内科病房实习时,一个病人刚刚过身,尸体给送到太平间去。人刚走,他就在那张床上睡着了。

  实习医生一年里要在四个不同科的病房实习,他已经在外科和内科病房待过,两个星期

  前刚转过来小儿科病房。今天,他要值班,又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刚刚写好所有报告,他看了看手表,快九点了,他匆匆脱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他们这些实习医生都分配到医院旁边的宿舍。接到病房打来的紧急电话,就能在最短时间之内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较幸运的话,他也许可以在宿舍房间里睡上几个小时。他已经练就了一种本领:随时能够睡着,也随时能够醒来。

  不用当值的日子,不管多么累。他还是宁愿开车回家去。他买了一部红色小轿车,是超过十年的老爷车了,医院的一个同事让出来的,很便宜。有了这部车,放假的时候,他和苏明慧就可以开车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图书馆和家里。

  她已经没有再做译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虽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够让两个人过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们换了一间有两个房间的公寓,是同一个房东的,就在他们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在⊙б皆豪迪埃回家也很近。

  他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也许正如他所想,那天永远不会降临。

  苏明慧靠在宿舍二楼的栏杆上等他。她一只手拿着一篮自己做的便当,另一只手拿着一壶热汤,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头羊毛衣,色裤裙,色袜子和一双绿色运动鞋,头上戴着一顶紫红色的羊毛便帽,头发比起一年前长了许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里呼出一口冷雾,说:

  “吃饭啦!”

  “你为什么不进去?这里很冷的!”他一边开门一边说。

  她哆哆地窜进屋里去,说:

  “我想看着你回来。”

  “今天吃些什么?”他馋嘴地问。

  “恐怕太丰富了!”她边说边把饭菜拿出来,摊开在桌子上,有冬菇云腿蒸鸡、梅菜蒸鱼、炒大白菜和红萝卜玉米汤,还有一个苹果。

  她帮他舀了饭,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一个人饿成那个样子,就顾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来,微笑问:

  “好吃吗?”

  他带着赞赏的目光点头,说:

  “你做的菜愈来愈好!”

  “累吗?”

  “累死了,我现在吃饭都能睡着。”他朝她说。

  看到他那个疲倦的样子,她既心痛,却也羡慕。他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拿了优异成绩毕业的他,将来会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你也来吃一点吧。”他说。

  “我吃过了。”她回答说。

  “我是不是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在家里?”他问。

  “好像是的。你有用吗?”

  “我想借给一个病人,他的身世很可怜。”他说。

  那个病人是个十三岁的男孩子。自小患有哮喘病的他,哮喘常常发作。男孩个子瘦小,一张俊脸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那双不信任别人的眼睛带着几分反叛,又带着几分自卑。护士说,他父母是一个小偷集团的首领。

  徐宏志查了男孩的病历。他这十三年来的病历,多得可以装满几个箱子。

  男孩的右手手背上有一块面积很大的、凹凸不平的伤疤,是七岁那年给他父亲用火烧伤的。这个无耻的父亲因虐儿罪坐牢。出狱后,两夫妇继续当小偷,直到几年之后又再被捕。前两年,这两个人出狱后没有再回家。男孩给送去男童院,除了社工,从来没有其它人来医院看他。

  男孩的病历也显示他曾经有好几次骨折。男孩说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徐宏志以他福尔斯的侦探头脑推断,那是给父母虐打的。至于后来的几次骨折,应该是在男童院里给其它孩子打伤的。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会变成什么样子?男孩难得开口说话,即使肯说话,也口不对心。他很想把自己孤立起来,似乎是不需要别人,却更有可能是害怕给别人拒绝。

  徐宏志第一次在病房和男孩交手时,并不顺利。

  那天,他要帮男孩抽血。

  男孩带着敌意的眼神,奚落地说:

  “你是实习医生吧?你们这些实习医生全都不行的!你别弄痛我!”

  他话还没说完,徐宏志已经利落地在他手臂上找到一根静脉,一针刺了下去,一点都不痛。

  男孩一时语塞,泄气地朝他看。

  以后的几天,徐宏志帮他打针时,明明没弄痛他,男孩偏偏大呼小叫,说是痛死了,弄得徐宏志很尴尬。那一刻,男孩就会得意地笑。

  有时候,男孩盯着徐宏志的那种眼神,让徐宏志感觉到,那是一个未成年男生对一个成年男性的妒恨。那种妒恨源自妒忌的一方自觉无法马上长大,同时也是不幸的那一个。

  妒忌和仇恨淹没了一个无法选择自己命运的男孩。

  徐宏志并没有躲开他,也没讨厌他,这反而让男孩觉得奇怪。

  他们成为朋友,始于那个晚上。

  那天,徐宏志要值班。半夜,他看完了一个刚刚送上来的病人,正要回去宿舍。经过男孩的病房时,他看到一点光线。他悄悄走进去,发现男孩趴在床上,用手电筒的微光读书,读得津津有味。男童埋头读的那本书,是赤川次郎的《小偷也要立大志》。

  假使人生有所谓黑色喜剧,此刻发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剧。他不能取笑男孩读这本书,这件事本身并不好笑。但是,男孩选择了这本书,实在∨怨娜丝扌Σ坏谩

  “原来你喜欢赤川次郎。”徐宏志说。

  男孩吓了一跳,马上换上一副冷面孔,一边看一边不屑地说:

  “谁说我喜欢?我无聊罢了!写得很差劲。”

  “我觉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没看他,说:“肤浅!”

  “这本书好像不是你的。”他说。他记得这本书今天早上放在邻床那个十一岁的男孩床上。那个圆脸孔的男孩这时候睡得很熟。

  “我拿来看看罢了!你以为我会去偷吗?”男孩的语气既不满也很提防,又说:“我才不会买这种书。”

  “原来你不喜欢读推理小说,那真可惜!”徐宏志说。

  “可惜什么?”男孩好奇地问,脸上流露难得一见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可以借给你。不过,既然你没兴趣”

  “你为什么要借给我?”男孩狐疑地问。

  “当然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以后我帮你打针,你别再捣蛋。”

  男孩想了想,说:

  “好吧!我喜欢公平交易,但你的技术真的要改善一下,别再弄痛我。”

  徐宏志笑了。他希望男孩能爱上读书。书,可以慰藉一个人的灵魂。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说,这些悬疑的小故事是他们友谊的象征。每次徐宏志去看他的时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对心,依然爱挖苦他,却是怀着一种能够跟一个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骄傲。

  后来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时候,发现气氛有点不寻常。

  两个病房护士搜查男孩的床。原来,圆脸男孩的手表不见了。护士自然会怀疑这个小偷的儿子。为了公平起见,她们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随便搜搜。男孩站在床边,样子愤怒又委屈,眼睛并未朝徐宏志看,仿佛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的耻辱。

  徐宏志想起圆脸男孩这两天都拉肚子,于是问护士:“你们搜过洗手间没有?”

  结果,他在圆脸男孩用过的马桶后面找到那枚价值几百块钱的塑料手表。

  给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没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为自己是小偷的儿子,所以大家都认为手表是他偷的。这个留在他身上的印记,就像他手背上的伤疤,是永不会磨灭的。

  “他手背的那个伤疤,不是普通的虐儿。”回到家里,徐宏志告诉苏明慧。

  “那是什么?”她问。

  他一边在书架上找书一边说:

  “可能是他爸爸要训练他当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烧他的手。”

  “这个分很有道理呢!华生医生。”她笑笑说。

  “找到了!”他说。

  他在书架上找到一套手冢治虫的《怪医秦博士》,兴奋地说:

  “你猜他会喜欢这套漫画吗?”

  “应该会的。”她回答说。

  他拿了一条毛巾抹走书上的尘埃。她微笑朝他看。她爱上这个男人,也爱上他对人的悲悯。他是那么善良,总是带着同情,怀抱别人的不幸。

  是谁说的?你爱的那个人,只要对你一个人好就够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是个鬼。她从来不曾这样相信。假使一个男人只关爱他身边的女人,而漠视别人的痛苦,那么,他真正爱的,只有他自己。一天,当他不爱她时,他也会变得绝情。

  她由衷地敬重这个她深深爱着的男人,为他感到骄傲。因为这种悲悯,使他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比她高尚。她自问对动物的爱超过她对人类的爱。她从来就是一个孤芳自赏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她只是担心,他的悲悯,有一天会害苦自己。

  他把《怪医秦博士》送给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说找出来,想要还给他。

  “你喜欢的话,可以留着。”他说。

  “不用还?”男孩疑惑地问。

  “送给你好了。”

  男孩耸耸肩,尽量不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将来,你还可以读福尔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的侦探小说才精彩!”徐宏志说。

  “谁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不过,你得要再读点书,才读得懂他们的小说。”

  男孩露出很有兴趣的样子。

  “读了的书,没有人可以从你身上拿走,永远是属于你的。”徐宏志语重心长地说。

  男孩出院前,他又买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说给他。他买的是“三色的猫”系列,没买“小偷”系列。

  男孩眉飞色舞地捧着那套书,说:

  “那个手冢治虫很棒!”

  “他未成为漫画家之前是一位医生。”徐宏志说。

  “做医生也不难!我也会做手术!”男孩骄傲又稚气地说。

  徐宏志忍着不笑,鼓励他:

  “真的不难,但你首先要努力读书。”

  徐宏志转身去看其它病人时,男孩突然叫住他,说:

  “还给你!”

  徐宏志接住男孩-过来的一支钢笔,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那支钢笔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这支钢笔是便宜货,医生,你一定很穷。”男孩老气横秋地说。

  徐宏志笑了,把钢笔放回衬衣的口袋里去。

  隔天,徐宏志再到病房去的时候,发现男孩那张床上躺着另一个孩子,护士说,男孩的父母前一天突然出现,把男孩接走了。

  他不知道男孩回到那个可怕的家庭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他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男孩带走了所有的书。那些书也许会改变他,为他打开另一扇窗口。

  然而,直到他离开小儿科病房,还没能再见到男孩。

  实习生涯的最后一段日子,徐宏志在产科。产妇是随时会临盆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大部分产妇都会在夜间生孩子,这里的工作也就比小儿科病房忙乱许多。

  他的一位同学,第一次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婴儿从母亲两腿之间钻出来时,当场昏了过去,成为产房里的笑话。大家也没取笑他多久,反正他并不是第一个在产房昏倒的实习医生。

  徐宏志的第一次,给那个抓狂的产妇死命扯住领带,弄得他十分狼狈。几分钟后,他手上接住这个女人刚刚生下来的一个女娃。她软绵绵的鼻孔吮吸着人间第一口空气。他把脐带切断,将她抱在怀里。这个生命是那么小,身上沾满了母亲的血和胎水,粘答答的,一不留神就会从他手上滑出去。她的哭声却几乎把他的耳膜震裂。

  等她用尽全身气力喊完了,便紧抿着小嘴睡去。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吵,也吵不醒她。老护士说,夜间出生的婴儿,上帝欠了他们一场酣眠。终其一生,这些孩子都会很渴睡。

  他看着这团小东西,想起他为苏明慧读的《夜航西飞》,里面有一段母马生孩子的故事。等候小马出生的漫长时光中,白芮儿.玛克罕说:诞生是最平凡不过的事情;当你阅这一页时,就有一百万个生命诞生或死亡。

  苏明慧告诉他,在肯亚的时候,她见过一头斑马生孩子。那时她太小,印象已然模糊,只记得那头母马侧身平躺在地上,痛苦地抽搐。过了一会,一头闪闪发亮的小斑马从母亲的子宫爬出来,小小的蹄子试图站起来,踉踉跄跄跌倒,又挣扎着站起来。

  “就像个小婴儿似的,不过,它是穿著囚衣出生的。”她笑笑说。

  人们常常会问一个问题:我们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

  今夜,就在他双手还沾着母亲和孩子的血的短短瞬间,他发现自己想念着苏明慧,想念她说的非洲故事,也想念着早上打开惺睡眼醒来,傻气而美丽的她。

  他用肥皂把双手洗干净,脱下身上接生用的白色围裙,奔跑到停车场去。他上了车,带着对她的想念,穿过微茫的夜色。

  公寓里亮着一盏小灯,苏明慧抱着膝头,坐在窗台上,戴着耳机听歌。看见他突然跑了回来,她惊讶地问:

  “你今天不是要当值吗?”

  他朝她微笑,动人心弦地说:

  “我回来看看你,待会再回去。”

  她望着他,投给他一个感动的微笑。

  他走上去,坐到窗台上,把她头上的耳机除了下来,让她靠在他的胸怀里。

  她嗅闻着他的手指,说:

  “很香的肥皂味。”

  我们何必苦恼自己从何而来,又将往何处去?就在这一刻,他了然明白,我们的天堂就在眼前,有爱人的细话呢喃轻抚。

  最近有一次,她又勾起了他的想念。

  前几天晚上,他要当值,她一如往常地送饭来。

  她坐在床边的一把扶手椅里。他无意中发现她脚上的袜子是不同色的:一只红色、一只黑色。

  “你穿错袜子了。”他说。

  她连忙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袜子,朝他抬起头来,说:

  “这是新款。”

  然后,她微笑说:

  “我出来的时候太匆忙。”

  这一夜,她做了一盘可口的意大利蘑菇饭。

  “我下一次会做西班牙海鲜饭。”她说。

  “你有想过再画画吗?”

  “我已经不可能画画,你也知道的。”

  “画是用心眼画的。”

  “我画画,谁来做饭给你吃?”她笑笑说。

  “我喜欢吃你做的菜。但是,现在这样太委屈你了。你也有自己的梦想。”

  她没说话,低了低头,看着自己的袜子,问:

  “你有没有找过你爸?”

  他沉默地摇了摇头。

  “别因为我而生他的气,他也有他的道理。难道你一辈子也不回家吗?”她朝他抬起头来说。

  “别提他了。”他说。

  “那么,你也不要再提画画的事。”她身子往后靠,笑笑说。

  她回去之后,他一直想着她脚上那双袜子。

  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后回到家里倒头大睡。半夜醒来,发现不见了她。

  他走出房间,看见她身上穿著睡衣,在漆黑的客厅里摸着墙壁和书架走,又摸了摸其它东西,然后慢慢的摸到椅子上坐下来。

  “你干什么?”他僵呆在那儿,吃惊地问。

  “你醒来了?”她的眼睛朝向他,说:“我睡不着,看看如果看不见的话,可不可以找到这张椅子。”

  他大大松了一口气,拧亮了灯,说:

  “别玩这种游戏。”

  “我是不是把你吓坏了?”她睁着那双慧的眼睛,抱歉地望着他。

  他发现自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对不起。”她说。

  一阵沉默在房子里飘荡。她抬起头,那双困倦的眸子朝他看,谅解地说:

  “到了那一天,你会比我更难去接受。”

  他难过地朝她看,不免责怪自己的软弱惊惶。

  今夜,星星微茫。他坐在窗台上,抱着她,耳边有音乐萦回。他告诉她,他刚刚接生了一个重两公斤半的女娃。第一次接生,他有点手忙脚乱,给那个产妇弄得很狼狈。他又说,初生的婴儿并不好看,皱巴巴的,像个老人。

  这团小生命会渐渐长大,皱纹消失了。直到一天,她又变回一个老人。此生何其短暂?他为何要惧怕黑暗的指爪?他心中有一方天地,永为她明亮。

  那天半夜,她睡不着。徐宏志刚刚熬完了通宵,她不想吵醒他,蹑手蹑脚下了床。

  她走出客厅,用手去摸灯掣。摸着摸着,她突然发现自己只能看见窗外微弱的光线。要是连这点微弱的光线都看不见,她还能够找到家里的东西吗?于是,她闭上眼睛,在无边的黑暗中摸着墙壁走。没想到他醒来了,惊惧地看着她。

  她好害怕到了那一天,他会太难过。

  在实习生活涯里,他见过了死亡,也终于见到了生命的降临。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跟死亡擦身而过。

  九岁那年,她跟母亲和继父住在肯亚。她和继父相处愉快。他说话不多,是个好人。她初到非洲丛林,就爱上了那个地方。她成了个野孩子,什么动物都不怕,包括狮子。

  母亲和继父时常提醒她,不要接近狮子,即使是驯养的狮子,也是不可靠的。他们住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农场,农场的主人养了一头狮子。那头名叫莱诺的狮子,给在笼子里。它有黄色的背毛和漂亮的黑色毛,步履优雅,冷漠又骄傲。

  那是一头非常美丽的狮子,正值壮年。她没理母亲和继父的忠告,时常走去农场看它,用画笔在画纸上画下它的模样。

  莱诺从不对她咆哮。在摸过了大象、斑豹和蟒蛇之后,她以为狮子也能做朋友。一天,她又去看莱诺。

  她站在笼子外面。莱诺在笼子里自在地徘徊。然后,它走近笼子,那双渴念的眼睛盯着她看。她以为那是友谊的信号,于是回盯着它,并在笼子外面快乐地跳起舞来。

  突然,她听到一阵震耳的咆哮,莱诺用牙齿狠狠撕裂那个生偷牧子,冲着她扑出来。她只记得双脚发,身体压在它的爪子下面。它那骇人的垂肉流着口水,她紧闭着眼睛,无力地躺着。那是她短短生命里最漫长的一刻。

  然后,她听到了继父的吼叫声。

  莱诺丢下了她,朝继父扑去,接着,她听到一声轰然的枪声。莱诺倒了下去,继父血淋淋的躺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长枪。她身上也流着血。

  继父的大腿给撕掉了一块肉,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星期。她只是给抓伤了。莱诺吞了两颗子弹,死在继父的枪下。

  不久之后,她的母亲决定将她送走。

  她乞求母亲让她留下,母亲断然拒绝了。

  她知道,母亲是因为她差点儿害死继父而把她赶走的。母亲爱继父胜过爱自己的孩子。

  她恨恨地带着行李独个儿搭上飞机,知道自己再回不去了。

  直到许多年后,外婆告诉她:

  “你妈把你送回来,是因为害怕。她害怕自己软弱,害怕要成天担心你,害怕你会再受伤。”

  “她这样说?”带着一丝希望,她问。

  “她是我女儿,我了解她。你像她,都喜欢逞强。”外婆说。

  “我并不像她。我才不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顾。”她冷冷地说。

  许多年了,给莱诺袭击的恐惧早已经平伏,她甚至想念莱诺,把它画在一张张画布上。给自己母亲丢弃的感觉,却仍然刺痛她。

  是徐宏志治好了她童年的创伤。

  他让她相信,有一个怀抱,永远为她打开。

  送饭去宿舍的那天,徐宏志发现她穿错了袜子。

  她明明看见自己是穿上了一双红色袜子出去的。

  为了不让他担心,她故作轻松地说:

  “新款来的!”

  后来才承认是穿错了。

  谁叫她总喜欢买花花袜子?

  近来,她得用放大镜去分辨每一双袜子。

  那天早上,她起来上班,匆匆忙忙拉开抽屉找袜子。她惊讶地发现,她的袜子全都一双一双卷好了,红色跟红色的一块,黑色跟黑色的一块。她再也不会穿错袜子了。

  她跌坐在地上,久久地望着那些袜子,是谁用一双温暖的手把袜子配成一对?那双手也永远不会丢弃她。

  她以后会把一双袜子绑在一起拿去洗,那么,一双袜子永远是一双。

  第四章 一夜的谎言

  醒来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每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能看得见,苏明慧不禁心存感激。

  一天,她醒来,徐宏志已经上班了。洗脸的时候,她在浴室的半身镜子里瞧着自己。就像一个有千度近视的人,眼镜却弄丢了。她看到的,是一张有如蒸馏过的脸,熟悉却愈来愈模糊。

  最近有一次,她在图书馆里摔了一跤。那天,她捧着一叠刚送来的画册,走在六楼的书架与书架之间。不知是谁把一部推车放在走道上,她没看见,连人带书摔倒在地上。她连忙挂着一个从容的微笑爬起来,若无其事地起地上的画册。

  回家之后,她发现左大腿瘀青了一片。那两个星期,她很小心的没让徐宏志看到那个伤痕。

  有时她会想,为什么跌倒的时候,她手里捧着的,偏偏是一套欧洲现代画的画册?是暗示?还是嘲讽?

  是谁说她不可以再画画的?是命运,还是她自己的固执和倔强?

  图书馆的工作把她的眼睛累坏了。一次,她把书的编码弄错了。图书馆馆长是个严格但好心肠的女人。

  “我担心你的眼睛。”馆长说。

  “我应付得来的。”她回答说。

  她得付出比从前多一倍的努力,做好的编码,重复地检查,确定自己没有错。

  她从小就生活在两极:四面高墙包围着的图书馆和广阔无的非洲旷野。眼下,她生活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那黑暗如同滔滔江河,她不知道哪天会不小心掉下去,给河水淹没。

  那天,徐宏志下班回来,神采飞扬地向她宣布:

  “眼科取录了我!”

  他熬过了实习医生的艰苦岁月。现在,只要他累积足够的临床经验,通过几年后的专业考试,就会如愿以偿,成为一位眼科医生。

  她跳到他身上,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明白自己要更奋勇地和时间赛跑。只要一天她还能看得见,他才能够满怀希望为她而努力。

  无数个夜晚,她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细细地看着熟睡如婴孩的他,有时也用鼻子去拱他。直到她觉得困了,不舍地合上眼睛,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当她张开眼睛,发现自己醒在光明这边的堤岸上,她内心都有一种新的激动。

  是渺茫的希望鼓舞了她?还是身边的挚爱深情再一次、悄悄地把她从黑暗之河拉了上来?

  行将失去的东西,都有难以言喻的美。

  他们搬了家。新的公寓比旧的大了许多,他们拥有自己的家具,随心所欲地布置。这幢十二层楼高的房子,位处宁静和喧的交界。楼下是一条安静的小街,拐一个弯,就是一条忙的大马路。

  他们住在十楼,公寓里有一排宽阔的窗子,夜里可以看到远处闹市,成了迷蒙一片的霓虹灯。早上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晴空。

  附近的商店,也好像是为她准备的。出门往左走,是一间咖啡店,卖的是巴西咖啡,老远就闻到飘来的咖啡香。咖啡店旁边,是一家精致的德国面包店,有她最爱吃的德国核桃麦包。每天面包出炉的时候,面包香会把人诱拐进去。

  面包店隔壁是一间花店,店主是个年轻女孩,挑的花和插的花都很漂亮。花店旁边是唱片店,唱片店比邻是一间英文书店,用上胡桃木的装潢,简约而有品味。书店隔壁,是一家花草茶店,卖的是德国花草茶。

  光用鼻子和耳朵,她就能分辨出这些店。咖啡香、面包香、书香、花香、茶香,还有音乐,成了路牌,也成了她每天的生活。有时候,她会在咖啡店待上半天,戴着耳机,静静地听音乐。

  徐宏志这阵子为她读的,是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他方》。更好的生活,是否永远不在眼前,而在他方?她却相信,美好的东西,就在眼前这一方天地。

  有时候,她会要求徐宏志为她读食谱。她爱上了烹饪,买了许多漂亮的碗盘。烹饪是一种创作,她用绘画的热情来做好每一道菜,然后把它们放在美丽的盘子上,如同艺术品。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会对这样的艺术品评价,不管她煮了什么,徐宏志都会说好吃,他甚至傻气地认为,她耗费心思去为他做饭,是负了自己的才华。

  外婆说的对,她喜欢逞强。

  可是,逞强又有什么不好呢?

  因为逞强,图书馆的工作,她才能够应付下来。

  半夜里,徐宏志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醒来,发现苏明慧还没有睡。她一只手支在枕头上,正在凝望着他。

  “你为什么还不睡觉?”他问。

  “我快要睡了。”她回答。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永远像现在这么年轻。要为我年轻,不要变老。”她说。

  她渴望永远停留在当下这一刻,还能看到他年轻的脸。一个跟时间赛跑的选手,总会回头看看自己跑了多远,是否够远了。

  他睁着半睡半醒的眼睛看着她。她也许不会知道,每天醒来,他都满怀感动。这些年来,他们一起走过了生活中的每一天。现在,他当上了住院医生,也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新车,比旧的那一部安全和舒适。他们很幸运找到这间公寓,就近医院,她回去大学也很方便。楼下就是书店。那副骷骨,也跟着他们一起迁进来,依旧挂在书架旁边。他忘了它年纪有多大。人一旦化成骨头,就不会再变老,也许比活着的人还要年轻。

  再过几年,他会成为眼科医生。在他们面前的,是新的生活和新的希望,是一支他们共同谱写的乐章。人没法永远年轻,他们合唱的那支歌,却永为爱情年轻。

  “嫁给我好吗?”他说。

  她惊讶地朝他看,说:

  “你是在做梦,还是醒着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醒着的,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诚恳而认真地说:

  “也许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人,但是,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好的人了,请你嫁给我。”

  她心里一热,用双手掩住脸,不让自己掉眼泪。

  他拉开她掩住脸的那双手,把那双手放到自己胸怀里。

  她眼里闪着一滴无言的泪珠,朝他说:

  “你考虑清楚了吗?”

  “我还要考虑什么?”

  “也许我再不能这样看到你。”

  “我不是说过,要陪你等那一天吗?”

  “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到时候,你还可以改变主意。”

  “你以为我还会改变主意吗?”他不免有点生气。

  她怔怔地看着他,说:”徐宏志,你听着,我也许不会是个好太太。”

  他笑了,说:”你的脾气是固执了一点,又爱逞强。但是,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喜欢你布置这间屋的品味,喜欢你帮我买的衣服,喜欢你激动的时候爱说‘徐宏志,你听着!’最难得的是,你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只有我。”

  她摇了摇头,带着一抹辛酸的微笑,说:

  “也许,我再也没法看见你早上刮胡子的模样,再看不到你为我读书的样子,看不到你脸上的微笑,看不到你疲倦和沮丧,也看不到你的需要。”

  他把她那双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脸上,笃定地说:

  “但你可以摸我的脸,摸我的胡子,可以听到我的笑声,可以听我说话,可以给我一个怀抱。我不要等到那一天,我现在就要娶你。”

  她的手温存地抚爱那张深情的脸,说: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

  “你会的。我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很难把我赶走。”她淘气地说。

  他扫了扫她那一头有如主人般固执的头发,说:

  “我会保护你。”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她睁着一双疲倦的眼睛问。

  “是的,直到很久很久之后。”

  “以前在肯亚,那些大象会保护我。它们从来不会踏在我身上。”

  “你把我当做大象好了。”

  她摇摇头,说:

  “你没秃头。大象是秃头的。”

  “等到我老了,也许就会。”

  “你答应了,永远为我年轻。”她说着说着,躺在他怀里,蒙蒙——地睡去。

  他难以相信,自己竟许下了无法实践的诺言。谁能够永远年轻?但是,他愿意在漫漫人生中,在生老病死的无常里,同她一起凋零。

  医院旁边在盖一幢大楼,他一直不知道那是什么大楼。一天早上,他开车回去医院,发现那幢大楼已经盖好了,名叫“徐林雅文儿童癌病中心”。是父亲用了母亲的名义捐出来的。

  大楼启用的那天早上,他回去上班。他停好了车,看见大楼那边人头涌涌,正在举行启用典礼。他只想快点走进医院去。就在那一刻,他老远看到父亲从那幢大楼走出来,院长和

  副院长恭敬地走在父亲身边。

  父亲看到了他。他站在自己那辆车前面,双手垂在身边。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父亲,更没想到他的父亲会送给死去的母亲这份礼物。父亲瞧了他一眼,没停下脚步,上了车。

  车子打他身旁驶过,司机认出了他,减慢了速度。没有父亲的命令,司机不敢把车停下来。坐在车里的父亲,没朝他看。

  车子缓缓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只是想告诉父亲,他明天要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那天早上,徐宏志和苏明慧穿著便服去注册。他们只邀请了几个朋友,担任伴郎和伴娘的是孙长康和莉莉。莉莉身上那些环两年前就不见了,她现在是一位干净整洁的设计师。孙长康在医院当化验师,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

  婚礼之后,徐宏志要回医院去。他本来可以放假的,但是,那天有一个大手术,是由总住院医生亲自操刀的,他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学习。

  七点钟,他下了班,开车回去接苏明慧。他们约了早上来观礼的朋友一起去吃法国菜。

  回到家里,灯没有亮,花瓶上插着他们今天早上买的一大束香槟玫瑰。

  “你在哪里?”他穿过幽暗的小客厅,找过书房和厨房,发现睡房的浴室里有一线光。

  “我在这里。”她回答说。

  “为什么不开灯?”他走进睡房,拧亮了灯。

  从浴室那道半掩的门,他看到穿著一袭象牙白色裙子的她,正在里面忙着。

  “够钟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找衬衣。

  “快了!快了!”她说。

  他已经换过一件衬衣,正在结领带。她匆匆忙忙从浴室走出来,赤脚站在门上,理理自己的头发,紧张地问:

  “好看吗?”

  他结领带的那双手停了下来,眼睛朝她看。

  “怎么样?”带着喜悦的神色,她问。

  “很漂亮。”他低声说道,然后,他朝她走去,以医生灵巧的一双手,轻轻地,尽量不露痕迹地,替她抹走明显涂了出界的口红,就像轻抚过她的脸一样。

  她眼里闪过一丝怅惘,不管他多么敏捷,她也许还是感觉得到。

  他应该给她一个好一点的婚礼,可是,她不想铺张,就连那束玫瑰,也是早上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

  读医的时候,他们每组医科生都分配到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给他们用来解剖,学习人体的神经、血管和肌肉。头一天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们几个同学,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人敢动手。

  “我来!”他说。然后,他拿起解剖刀划下去。

  毕业后,到外科实习,每个实习医生都有一次开阑尾炎的机会。那天晚上,终于轮到他了。一个急性阑尾炎的小男生给送上手术台。在住院医生的指导下,他抖而又兴奋地握住手术刀,在麻醉了的病人的肚皮上,划出一道口子,鲜血冒了出来。

  终于,他解剖过死人,也切开过活人的脑袋。他是否与闻了生命的奥秘?一点也不。

  当初学医,他天真地希望能够医治别人,使他们免于痛苦。然而,在接触过那么多病人之后,他终究不明白,为什么人要忍受肉体的这些苦难?何以一个好人要在疾病面前失去活着的尊严?一个无的孩子又为何遭逢厄运?

  遗传自父亲的冷静,使他敢于第一个拿起解剖刀切割尸体。然而,遗传自母亲的多愁善感,却使他容易沮丧。

  比起上帝的一双手,一个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何异于小丑的一件道具?

  生命的奥秘,岂是我们渺小的人生所能理解的?

  就在今天晚上,在一个善良的女孩脸上,那涂了出界的口红,是上帝跟他们开的一个玩笑吗?

  她的眼睛正在凋零。他庆幸自己娶了她。

  “我想跟你买一张画。”徐宏志对他父亲说。

  徐文浩感到一阵错愕。他的儿子几年没回家了。现在,他坐在客厅里,浑身不自在似的,没有道歉或懊悔,却向他要一张画。

  “你要买哪一张?”

  徐宏志指着壁炉上那张田园画,说:

  “这一张。”

  徐文浩明白了。那个女孩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见过这张画。

  “你知道这张画现在值多少钱吗?”他问。

  徐宏志摇了摇头。

  “以你的入息,你买不起。”徐文浩冷冷地说,眼神却带着几分沉痛。

  “我可以慢慢还给你。”他的声音有点难堪,眼神却是坚定的。他想要这张画。他已经不惜为这张画放下尊严和傲气了。

  “爸,不要逼我求你。”他心里说。

  徐文浩看着他的儿子。他并非为了亲情回来,而是为了取悦那个女孩。这是作为父亲的彻底失败吗?有生以来,他头一次感到挫败。能够挫败他的,不是他的敌人,而是他曾经抱在心头的孩子。

  他太难过了。他站了起来,朝儿子说:

  “这张画,明天我会找人送去给你。”

  然后,他上了楼。他感到自己老了。

  徐宏志站着,看着父亲上楼去。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他没能力为苏明慧买一张画,但他无法忘记那天,当她头一次看到这张画时,那个幸福的神情,就像看到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张画似的。他们没时间了,看到这张画之后,也许她会愿意再次提起画笔。

  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不免会让上帝笑话,一支画笔却也许能够得到上帝的垂爱,给他们多一点时间。

  第二天,父亲差人把那张画送去医院给他。夕阳残照的时刻,他抱着画,抱着跟上帝讨价还价的卑微愿望,五味纷陈地赶回家。

  他早已经决定把那张画挂在面朝窗子的墙上。那里有最美丽的日光投影,旁边又刚好有一盏壁灯,夜里亮起的灯,能把那张画映照得更漂亮。

  他把画挂好,苏明慧就回来了。她刚去过菜市场,手上拿着大包小包,在厨房和浴室之间来来回回。

  他一直站在那张画旁边,期待她看他的时候,也看到那张画。

  “你这么早回来了?”她一边说一边走进睡房去换衣服。

  从睡房出来,她还是没有发现那张画。他焦急地站在那里等待,期望她能投来一

  “你买了些什么?”他故意逗她说话,想把她的目光吸引过来。

  她从地上起还没拿到厨房的一包东西,朝他微笑说:”我买了!”

  她抬起头,然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张画。她了一下,放下手里的东西,朝那张画走去。她头凑近画,拿出口袋里的一面放大镜,专注地看了很久。

  她惊讶地望着他,问:

  “这张画不是你爸的吗?”

  “呃,他送给我们的。”他笨拙地撒了个谎。

  “为什么?”她-着眼,满脸狐疑。

  “他就是送来给我。也许他知道我们结婚了。他有很多线眼。”他支支吾吾地说。

  她没想过会再看到这张画。跟上一次相比,这张画又更意味深长了一点,仿佛是看不尽的。她拿着放大镜,像个爱书人找到一本难得的好书那样,近乎虔敬地欣赏画布上的每一笔、每一划。

  “他现在很有名了。我最近读过一些资料。”她说。

  “你也能画这种画。”他说。

  她笑了:”我八辈子都没可能。”

  “画画不一定是为了要成为画家的,难道你当初不是因为喜欢才画的吗?”

  “你为什么老是要我画画?”她没好气地说。

  “因为我知道你想画。”

  “你怎知道?”

  “一个棋手就是不会忘记怎样下棋,就是会很想下棋。”他说。

  “如果那一盘棋已经是残局呢?”她问。

  “残局才是最大的挑战。”他回答说。

  “假使这位棋手连棋子都看不清楚呢?”她咄咄逼人地问。

  “我可以帮你调颜色。”

  “如果一个病人快要死了,你会让他安静地等死,还是做一些没用的治疗去增加他的痛苦?”

  “我会让他做他喜欢的事。”他说。

  “我享受现在。是不是我不画画,你就不爱我了?”她朝他抬起头,睁着那双明亮的眼睛说。

  “我想你快乐。我想你不要放弃梦想。”

  “是梦想放弃了我。”她说。

  他知道没法说服她了。为了不想她伤心,他止住话。

  她并不想让他难过,可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倔强。她起初是因为喜欢才画画,后来却是为了梦想而画。

  要吗就成为画家,要吗就不再画画。她知道这种好胜会害苦自己。然而,我们每一个人,即使在爱人面前,难道就不能够至少坚持自身的、一个小小的缺点吗?她是全靠这个缺点来克服成长的磨难和挫败的。这是支匙潘面对命运的一根柱,连徐宏志也不可以随便把

  它拿走。

  夜里,她醒来,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

  她走出客厅,看到他坐在椅子里,借着壁灯的微光,满怀心事地凝望着墙上的画。

  “你还没睡吗?”她走上去,缩在他怀里。

  他温柔地抱着她。

  她定定地望着他,说:

  “你撒谎。你根本就不会撒谎。你爸不会无缘无故送这张画给我们的。”

  他知道瞒不过她。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说过谎。

  “我去跟他要的。”他说。

  “那一定很难开口。”她谅解地说。她知道那是为了她。

  他微笑摇首。

  “你不该说谎的。”她说。

  “以后不会了。”他答应。

  “我们都不要说谎。”她低语。她也是撒了谎。她心里是想画画的,但她没勇气提起画笔,去接近那荒芜了的梦想。

  她头埋他的胸怀里,说:

  “你可以做我的眼睛吗?”

  他一往情深地点头。

  “那么,你只要走在我前头就好了。”她说。

  人对谎言的痛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谁敢说自己永远不会说谎?吊诡的是,人往往在许诺不会说谎之后,就说出一个谎言。

  有些谎言,一辈子也没揭穿。

  有些谎言,却无法瞒到天亮。

  就在看过那张画之后的那个早上,她打开惺睡眼醒来,发觉天还没有亮,她又沉沉地睡去。当她再次醒来,她伸手摸了摸旁边的枕头。枕头是空着的,徐宏志上班去了。那么,应该已经天亮,也许外面是阴天。他知道她今天放假,没吵醒她,悄悄出去了。

  她摸到床边的闹钟,想看看现在几点钟。那是个走指针的闹钟,显示时间的数字特别大,还有夜光。她以为自己把闹钟反转了。她揉揉眼睛,把闹钟反过来,发现自己看到的依然是漆黑一片。

  她抖的手拧亮了床边的灯。黑暗已经翩然而至,张开翅膀,把她从光明的堤岸带走。

  是梦还是真实的?她坐在床榻,怀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等待梦醒的一刻。

  “也许不过是暂时的,再睡一觉就没事。”她心里这样想,逼着自己再回到睡梦里。

  她在梦里哆,回想起几个小时之前,徐宏志坐在客厅的一把椅子里,她栖在他身上,双手挲着他夜里新长出来的胡子。昨夜的一刻短暂若此,黑暗的梦却如许漫长。她害怕这个梦会醒,她为什么没多看他一眼?在黑暗迎向她之前。

  当她再一次张开眼睛,她明白那个约定的时刻终于来临。

  她要怎么告诉他?

  她想起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她也能拖延到天亮吗?

  这些年来,都是徐宏志为她读故事。就在今天晚上,她也许能为他读一个长篇故事。

  在远古的巴格达,国王因为妻子不忠,要向女人报复。他每晚娶一个少女,天亮就把她杀死。有一位叫山鲁德的女孩为了阻止这个悲剧,自愿嫁给国王。她每晚为国王说一个故事,说到最精彩的地方就戛然而止,吊着国王的胃口。国王没法杀她,她就这样拖延了一千零一夜。漫漫时光中,国王爱上了她。两个人白头偕老。

  这个流传百世的故事,几乎每个小孩子都听过。山鲁德用她的智慧和善良制伏了残暴,把一夜绝境化为千夜的传说和一辈子的恩爱。

  在黑夜与黎明的交界处,曾经满怀期待。虽然,她再也看不见了。她难道就不可以让她最爱的人再多一夜期待吗?期待总是美丽的,不管是对国王,对山鲁德,对她,还是对徐宏志。

  她听到声音。徐宏志回来了。那么,现在应该是黑夜。

  这一天有如三十年那么长。她靠在床上缩成一团。听到他愈来愈接近的脚步声,她双腿在被子下面微微发抖。

  “你在睡觉吗?”他走进来说。

  她朝他那愉悦的声音看去,发现自己已经再也看不见他了。

  “我有点不舒服。”她说。

  “你没事吧?”他坐到床边,手按在她的头上。

  她紧紧地抓住那只温暖的手。

  “你没发烧。”他说。

  “我没事了。”她回答说,然后又说:”我去煮饭。”

  “不要煮了,我们出去吃吧。”他抽出了手,兴致勃勃地说。

  “好的。”她微弱地笑笑。

  “我要去书房找些资料,你先换衣服。”他说着离开了床。

  他出去之后,她下了床,摸到浴室去洗脸。她即使闭上眼睛也能在这间屋子里来去自如。

  她洗过脸,对着浴室的一面半身镜子梳头。她知道那是镜子,她摸上去的时候是冰凉的。徐宏志走进来放下领带时,她转头朝他微笑。

  他出去了。她摸到衣柜去,打开衣柜的门。她记得挂在最左边的是一件色的外套,再摸过一点,应该是一条绿色的半截裙。她的棉衣都放在抽屉里。她打开抽屉,用手抚摸衣服上面的细节。她不太确定,但她应该是拿起了一件米白色的棉衣。裙子和外套也应该没错。

  她换好了衣服,拿了她常用的一个皮包,走出睡房,摸到书房去,站在门口,朝他说:”行了。”

  她听到徐宏志推开椅子站起来的声音。他没说话,也没动静。

  她心里一慌,想着自己一定是穿错了衣服。她摸摸自己身上的裙子,毫无信心地呆在那儿。

  “你今天这身打扮很好看。”他以一个丈夫的骄傲说。

  她松了一口气朝他笑笑。

  徐宏志牵着她的手走到停车场。他习惯了每次都帮她打开车门。她上了车,摸到安全带,扣好扣子。她感觉到车子离开了地窖,驶出路面。

  她突然觉得双脚虚了。她听到外面的车声和汽车响号声,听到这个城市喧闹的声音,却再也看不到周遭的世界了。她在黑夜的迷宫中飞行,就像一个初次踩在钢丝上的青涩的空中飞人,一刻也不敢往下看,恐怕自己会掉下去,粉身碎骨。

  “附近开了一家法国餐厅,我们去尝尝。”他说。

  “嗯!”她装出高兴的样子朝他点头。

  过了一会,他突然说:

  “你看!”

  她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应该往前看、往后看,往自己的那边看,还是朝他的那边看。她没法看到他的手指指向哪个方向。

  “哪里?”她平静地问。

  她这样问也是可以的,她的眼睛本来就不好。

  “公园里的牵牛花已经开了。”他说。

  她朝自己那边窗外看,他们家附近有个很大的公园,是去任何地方的必经之路。

  “是的,很漂亮。”她说。

  他们初遇的那天,大学里的牵牛花开得腾灿烂。紫红色的花海一浪接一浪,像滚滚红尘,是他们的故事。

  她没料到,今夜,在黑暗的堤岸上,牵牛花再一次开遍。她知道,这是一场告别。

  他们来到餐厅,坐在她后面的是一个擦了香水的女人,身上飘着浓烈而高贵的香味,跟身边的情人低语。

  服务生拿了菜单给他们。一直以来,都是徐宏志把菜单读给她听的。菜单上的字体通常很小,她从来也看不清楚。

  读完了菜单,他温柔地问:

  “你想吃什么?”

  她选了龙虾汤和牛排。

  “我们喝酒好吗?”她说。

  “你想喝酒?”

  “嗯,来一瓶玫瑰香槟好吗?”

  她应当喝酒的,她心里想。时光并不短暂。她看到他从大学毕业,看到他穿上了医生的白袍。他们也一起看过了人间风景。那些幸福的时光,终究比一千零一夜长,只是比她希冀的短。

  玫瑰色的香槟有多么美丽,这场跟眼睛的告别就有多么无奈。他就在面前,在伸手可以触及却离眼睛太远的地方。她饮了一口冰凉的酒,叹息并且微笑,回忆起眼中的他。

  “今天的工作怎样?”她问。

  “我看了二十三个门诊病人。”他说。

  “说来听听。”她满怀兴趣。

  她好想听他说话。有酒壮胆,也有他的声音相伴,她不再害怕无边无际的黑暗。

  她听他说着医院里的故事,很小心地用完了面前的汤和菜。

  她喝了很多酒。即使下一刻就跌倒在地上,徐宏志也许会以为她只是喝醉了,然后扶她起来。

  她在自己的昏昏醉梦中飘荡,感到膀胱胀满了,几乎要满出来。可她不敢起来,只要她一离开这张椅子,她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

  正在这时,她听到身后的女人跟身边的男人说:”我要去洗洗手。”

  她得救了,连忙站起来,朝徐宏志说:

  “我要去洗手间。”

  “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了。”她说。

  她紧紧地跟着那个香香的女人和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的声音往前走。

  那个女人推开了一扇门,她也跟着走进去。可那不是洗手间。女人停下了脚步。然后,她听到她打电话的声音。这里是电话间。也许洗手间就在旁边,她不敢走开,也回不了去。女人身上的香味,并没有浓烈得留下一条往回走的路。

  她只能站在那儿,渴望这个女人快点搁下话筒。可是,女人却跟电话那一头的朋友聊得很高兴。

  “我是看不见的,你可以带我回去吗?”她很想这样说,却终究开不了口。

  她呆呆地站在那儿,忍受着香槟在她膀胱里捣乱。那个女人依然无意放下话筒。

  突然,那扇门推开了。一刻的沉默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你去了这么久,我担心你。”

  是徐宏志。

  她好想扑到他怀里,要他把她带回去。

  “我正要回去。”她努力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

  徐宏志拉住她的手,把她领回去。她用力握着那只救赎的手。

  好像是徐宏志把她抱到床上,帮她换过睡衣的。她醉了,即使还能看得见,也是醉眼昏花。

  醒来时,她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她感觉到这一刻是她平常酣睡的时间,也许是午夜三点,或是四点,还没天亮。她不免嘲笑自己是个没用的山鲁德,故事还没说完,竟然喝醉了。

  她下了床,赤脚摸出房间,听到模糊的低泣声。她悄悄循着声音去找,终于来到书房。她一双手支着门框,发现那低泣声来自地上。她低下头去,眼睛虚弱地朝向他。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缓缓地问。虽然心里知道他也许看出来了,却还是妄想再拖延一下。

  “公园里根本没有牵牛花。”他沙哑着声音说。

  她扶着门框蹲下去,跪在他身边,紧紧地搂着他,自责地说:

  “对不起。”

  他脆弱而抖,靠在她身上呜咽。

  “这个世界不欠我什么,更把你给了我。”她说。

  他从来没听过比这更令人难过的说话。他把她拉在怀里,感到泪水再一次涌上眼睛。他好想相信她,同她圆这一晚的谎言。他整夜很努力去演出。然而,当她睡着了,他再也骗不到自己。

  “我是服气的。”她抬起他泪湿的脸,说。

  她的谎言巢坏教K终究是个不会说谎的人,即使他因为爱她之深而陪着她一起说谎。

  和时间的这场赛跑,他们败北了。她用衣袖把他脸上的泪水擦掉,朝他微笑问:

  “天已经亮了吗?”

  “还没有。”他吸着鼻子,眼里充满对她的爱。

  她把脸贴在他哭湿了的鼻上,说:

  “到了天亮,告诉我好吗?”

  徐宏志给病人诊治,脑里却千百次想着苏明慧。他一直以为,他是强者,而她是弱者。她并不弱小,但他理应是两个人之中较坚强的一个,没想到他才是那个弱者。

  他行医的日子还短,见过的苦难却已经够多了。然而,当这些苦难一旦降临在自己的爱人身上,他还是会沉郁悲痛,忘了他见过更可怜、更卑微和更无助的。

  结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同朋友一起吃法国菜。大家拉杂地谈了许多事情。席上有一个人,他忘了是莉莉,还是另外一个女孩子,提到了人没有了什么还能活下去。

  人没有了几根肋骨,没有了胃,没有了一部分的肝和肠子,还是能够活下去的。作为一位医生,他必须这样说。

  就在这时,苏明慧悠悠地说,她始终相信,有些东西是在造物的法度以外的,上帝并不会事事过问。比如说,人没有爱情和梦想,还是能够活下去的。

  “活得不痛快就是了。”她笑笑说。

  因此,她认为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他望着他的新婚妻子,觉着对她一份难以言表的爱。她使他相信,他们的爱情建筑在这个世界之外。世上万事万物皆会枯,惟独超然世外之情,不虞腐朽。

  同光阴的这场竞赛,他并不认为自己已经败下阵来。失明的人,还是有机会重见光明的。只要那天降临,奇迹会召唤他们。

  为了她,他必须挺下去。

  徐宏志在她旁边深深地呼吸。她醒了,从枕头朝他转过身来,轻轻地抚摸他熟睡的脸颊。不久之前,她还能够靠着床头小灯的微光看他,如今只能用摸的了。

  她缓缓抚过他的眼窝,那只手停留在他的鼻尖上,他呼出来的气息湿润了她的皮肤。她知道他是活着的。睡梦中的人,曾经如此强烈地唤醒她,使她甜甜地确认他是她唯一愿意依靠的人。

  是谁把他送来的?是命运之手,还是她利用了自己的不幸把他拐来?就像那个吹笛人的童话故事,她用爱情之笛把他骗到她的床榻之岸。他的善良悲悯使他不忍丢下她不顾而去。

  他为她离开了家庭,今后将要照顾她一辈子。他是无的。他该配一位更好的妻子,陪他看尽人间的风光。她却用了一双病弱的眼睛,把他扣留在充满遗憾的床边。她不能原谅自己看似坚强而其实是多么狡诈。

  他在梦里突然抓住她的手。她头埋他的肩膀里,想着也许再不能这样摸他了。

  苏明慧眼睛看不见之后的第三天,徐宏志回家晚了,发现她留下一封信。那封信是她用手写的,写得歪歪斜斜,大意是说她回非洲去了,离去是因为她觉得和他合不来。她知道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她曾经渴望永远跟他待在一起,她以为他们还有时间,有时间去适应彼此的差异。她天真地相信婚姻会改变大家,但她错了。趁眼下还来得及,她做了这个决定,她抱歉伤害了他,并叮嘱他保重。

  他发了疯似的四处去找她,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他知道她不可能回非洲去了。信上说的全是谎言,她是不想成为他的负担。

  有那么一刻,他发现他的妻子真的是无可救药。她为什么总是那么固执,连他也不肯相信?他何曾把她当作一个负担?她难道不明白他多么需要她吗?

  他担心她会出事。失去了视力,她怎么可能独个儿生活?他睡不着,吃不下,沮丧到了极点。他给病人诊治,心里却总是想着她。

  他不免对她恼火,她竟然丢下那封告别信就不顾而去。然而,只要回想起那封信上歪斜的字迹,是她在黑暗中抖着手写的,他就知道自己无权生她的气。要不是那天晚上她发现他躲在书房里哭,她也许不会离去。

  是他的脆弱把她送走的。他能怪谁呢?

  几天以来,每个早上,当他打开衣柜找衣服上班,看见那空出了一大半的衣柜,想着她把自己的东西全都塞进几口箱子里离开,他难过得久久无法把衣柜的那扇门掩上。

  每个夜晚,当他拖着酸乏的身体离开医院,踏在回家的路上,他都希望只要一推开家里的门,就看到她在厨房里忙着,也听到饭菜在锅里沸腾的声音。那一刻,她会带着甜甜的微笑朝他转过头来,说:”你回来啦?”然后走上来吻他,嗅闻他身上的味道。这些平常的日子原来从未消失。

  然而,当他一个人躺在他们那张床上,滔滔涌上来的悲伤把他淹没了,他害怕此生再也不能和她相见。

  又过了几天,一个早上,他独个儿坐在医院的饭堂里。面前那片三明治,他只吃了几口。有个人这时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他抬起那双失眠充血的眼睛朝那人看,发现是孙长康。

  “她在莉莉的画室里。”孙长康说。

  他真想立刻给孙长康一记老拳,他就不能早点告诉他吗?然而,只要想到孙长康也许是

  刚刚才从莉莉那里知道的,而莉莉是逼着隐瞒的,他就原谅了他们。他难道不明白自己的妻子有多么固执吗?

  莉莉的画室在山上。他用钥匙开了门,静静地走进屋里去。

  一瞬间,他心都酸了。他看到苏明慧背朝着他,坐在红砖镶嵌的台阶上,寂寞地望着小花园里的草木。

  莉莉养的那条毛小狗从她怀中挣脱了出来。朝他跑去,汪汪的叫。她想捉住那条小狗

  ,那只手在身边摸索,没能抓住它的腿。

  “莉莉,是你吗?”她问。

  他伫立在那儿,没回答。

  她扶着台阶上的一个大花盆站了起来,黯淡的眼睛望着一片空无,又问一遍:

  “是谁?”

  “是我。”他的声音微微抖。

  他们面对面,两个人仿佛站在滚滚流逝的时光以外,过去的几天全是虚度的,惟有此刻再真实不过。

  “我看不见你。”她说。

  “你可以听到我。”他回答说。

  她点了点头,感到无法说清的依恋和惆怅。

  “你看过我留下的那封信了?”她问。

  “嗯。你以为我还会像以前那样爱你么?”

  她怔住了片刻,茫然地倚着身边的花盆。

  “我比以前更爱你。”他说。然后,他抱起那条小狗,重又放回她怀里。

  “它叫什么名字?”

  “梵高。”她回答道。

  他笑了笑:”一条叫梵高的狗?”

  “因为它是一头养在画室里的狗。”她用手背去抚摸梵高毛茸茸的头。

  “既然这里已经有梵高了,还需要莉莉吗?”

  她笑了,那笑声开朗而逼,把他们带回了往昔的日子。

  “你为什么不认为我回非洲去了?”

  “你的故乡不在非洲。”

  “我的故乡在哪里?”

  他想告诉她,一个人的故乡只能活在回忆里。

  “你是我的故乡?”她放走了怀中的小狗。

  他的思念缺堤了,走上去,把她抱在怀里。

  “乡愁很苦。”她脸朝他的肩膀靠去,贪婪地嗅闻着这几天以来,她朝思暮想的味道。

  第五章 花谢的时候

  乡愁是美丽的。飞行员对天空的乡愁让他们克服了暴风雨,气流和山脉,航向深的穹苍。爱情的乡愁给了苏明慧继续生活的意志,也是这样的乡愁在黑暗的深处为她缀上一掬星辰。

  圣修伯里,这位以《小王子》闻名于世的法国诗人和飞行员,一次执行任务时消失在地中海的上空。飞行员死了,小王子对玫瑰的乡愁,却几乎肯定会成为不朽的故事。

  失明之后,苏明慧想到的是圣修伯里写在《小王子》之前的另一本书:《夜间飞行》。一个寻常的夜里,三架邮机飞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途中遇上暴风雨,在黑夜迷航。

  当黑暗张开手臂拥抱她,她感到自己也开始了一趟夜间飞行。虽然她再也看不到群山和机翼,但星星会看到她。

  她就像一位勇敢而浪漫的飞行员,决心要征服天空,与黑夜的风景同飞。她紧握螺旋机的方向盘,她的驾驶杆是一根盲人手杖。

  徐宏志把这根折迭手杖送给她时,上面用宽丝带缚了一个蝴蝶结,像一份珍贵的礼物似的。他告诉她,这根手杖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把手杖成了七彩相间的颜色。

  “就像我们小时候吃的那种手杖糖?”她说。

  “对了。”然后,他用清朗温柔的声音把颜色逐一读出来。

  有红色、蓝色、黄色、绿色、紫色、橙色和青色。

  她抚摸手杖上已经干了的油彩,微笑问:

  “你也会画画的吗?”

  “每个人都会画画,有些人像你,画得特别出色就是了。”

  这支七色驾驶杆陪伴她在夜间飞行。但是,她的终点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只要她愿意,她随时都可以降落在徐宏志的胸怀里。要是她想继续飞行,每个飞行员身上都带着一根耐风火柴。那火柴燃着了,就能照亮一个平原、一个海岸。

  爱情的美丽乡愁是一根耐风火柴,在无止境的黑夜中为她导航。

  以后,又过了一个秋天。

  当她在夜之深处飞翔,她想象自己是航向一个小行星。在那个小行星之上,星星会洗涤每个人的眼睛,瞎子会重见光明。

  那个小行星在黑夜的尽头飘荡,有时会被云层遮盖,人们因此同它错过。回航的时候,

  也许晚了。

  为了能在这唯一的小行星上降落,她要成为一位出色的飞行员,和生命搏斗。

  到了冬天,她已经学会了使用盲人计算机。

  着那根七色手杖,她能独个儿到楼下去喝咖啡、买面包和唱片。徐宏志带着她在附近练习了许多次,帮她数着脚步。从公寓出来,朝左走三十步,就是咖啡店的门口。但他总是叮嘱她尽可能不要一个人出去。

  一天,她自己出去了,想去买点花草茶。来到花草茶店外面,她嗅不出半点花草茶的味道,反而嗅到另一种味道:那是油彩的味道。一-间,她以为那是回忆里的味道。

  从前熟悉的味道,有时会在生命中某个时刻召唤我们,让我们重又回到当时的怀抱。

  然而,隔壁书店与她相熟的女孩说,这的确是一家卖画具的店,花草茶店迁走了。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带着她的惆怅,回到家里。

  那天夜晚,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告诉她:

  “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就在书店旁边。”

  她是知道的。

  这是预兆还是暗示?她的小行星就在那儿,惟有画笔,能让她再次看到这个世界的色彩。

  然而,她更喜欢做梦。梦里,她是看得见的。她重又看到这个万紫千红的世界。有一次,她梦见自己回到肯亚。她以前养的那条变色龙阿法特,为了欢迎她的归来,不断表演变颜色。她哈哈大笑,醒来才知道是梦。

  最近,她不止一次梦回非洲。那天半夜,她在梦里醒来。徐宏志躺在她身边,还没深睡。

  “我做了一个梦。”她说。

  “你梦见什么?”

  “我忘了。”她静静地把头搁在他的肚腹上,说:”好像是关于非洲的,最近我常常梦见非洲。”

  他的手停留在她的发上,说:

  “也许这阵子天气太冷了,你想念非洲的太阳。”

  她笑了,在他肚腹上甜甜地睡去。

  可后来有一天,她梦到成千的白鹭在日暮的非洲旷野上回荡,白得像飘雪。

  是的,先是变色龙,然后是白鹭。

  她不知道,她看见的是梦境还是寓言。

  眼睛看不见之后,图书馆的工作也干不下去了,徐宏志鼓励苏明慧回去大学念士。他知道她一直喜欢读书,以前为了供他上大学,她才没有继续。

  一天晚上,他去接她放学。他去晚了,看到她戴着那顶紫红色羊毛便帽,坐在文学院大楼外面的台阶上,呆呆地望着前方。

  他朝她走去,心里责备自己总是那么忙,要她孤零零地等着。

  她听到脚步声,站了起来,伸手去摸他的脸。

  “你迟到了。”她冲他微笑。

  “手术比原定的时间长了。”他解释。

  “手术成功吗。”

  “手术成功。”他回答说。

  “病人呢?”

  “病人没死。”他笑笑说。

  开车往回走的时候,车子经过医学院大楼。他们以前常常坐在大楼外面那棵无花果树下面读书。时光飞逝,相逢的那天,她像一只林中小鸟,掉落在他的肩头。这一刻,她把头搁在他的肩头上。他双手握着方向盘,肩膀承载着她的重量,他觉着自己再也不能这么爱一个女人了。

  “你可以给我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吗?”

  “你不是已经读过了吗?”

  “那是很久以前,我自己读的。你从没为我读过。”

  “好的。”他答应了。

  他想起了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偷吃树上的禁果,从此有了羞耻之心,于是摘下无花果树上的叶子,编成衣服,遮蔽赤裸的身体。他不知道,世界的尽头,会不会也有一片伊甸园,我们失去的东西,会在那里寻回,而我们此生抱拥的,会在那里更为丰盛。他和她,会化作无花果树上的两颗星星,在寂寂长夜里彼此依偎。

  保罗.科尔贺写下了一个美丽的寓言,但也同时写下了一段最残忍的文字:牧羊少年跟自己的内心对话。心对他说:”人总是害怕追求自己最重要的梦想,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完成。”

  发现这个病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配再拥有画画的梦,也没能力去完成。尽管徐宏志一再给她鼓励,她还是断然拒绝了。

  她的执着是为了什么?她以为执着是某种自身的光荣。她突然明白,她只是害怕再一次失败,害怕再次看到画布上迷蒙一片的颜色。

  现在,她连颜色都看不见了,连唯一的恐惧也不复存在。一个人一旦瞎了,反而看得更清楚。

  她亲爱的丈夫为她做了那么多,她就不能用一支画笔去回报他的深情吗?假使她愿意再一次提起画笔,他会高兴的。她肯画画,他便不会再责备自己没能给她多点时间。

  画具店的门已经打开了,是梦想对她的召唤。她不一定要成为画家,她只是想画画。她想念油彩的味道,想念一支画笔划在画布上的、纯清的声音,就像一个棋手想念他的棋盘。

  她坐在窗台上,焦急地等着徐宏志下班。当他回来,她会害羞地向他宣布,她准备再画画,然后要他陪她去买油彩和画笔。

  她摸了摸身旁的点字钟,他快下班了,可她等不及了。她拿了挂在骷骨头上的紫红色便帽戴上,穿了一件过膝的暗红色束腰羊毛衣,钱包放在口袋里,穿上鞋子,拿了手杖匆匆出去。

  当他归来,她要给他一个惊喜。

  她走出公寓,往左走三百四十步,来到那间画具店,心情激动地踏了进去。

  她买了画笔,说出了她想要的油彩。它们都有名字,她早就背诵如流,从来不曾忘记。

  一个拥有一把年轻声音的女店员把她要的东西放在一个纸袋里,问:

  “这么多东西,你一个人能拿吗?”

  “没问题的。”她把东西挂在肩上。

  他们大很惊讶,为什么一个着手杖的盲眼女孩也会画画。

  她扛着她曾经放弃的梦,走了三十步,突然想起欠了一管玫瑰红的油彩。她往回走,补买了那支油彩。

  那三十步,却是诀别的距离。

  她急着回家去,把东西摊在桌子上,迎接她的爱人。然而,就在拐弯处,一个人跟她撞个满怀。她感觉到一只手从她身上飞快地拿走一样东西。这个可恶的小偷竟不知道盲人的感觉多么灵敏,竟敢欺负一个看不见的人。她抓住那只手,向他吼叫:

  “把我的钱包还给我!”

  那只手想挣脱,她死命拉着不放。

  一瞬间,她明白自己错得多么厉害。那只枯瘦的手使劲地想甩开她,她的手杖丢了,踉跄退后了几步,感到自己掉到人行道和车流之间,快要跌出去。她用尽全身的气力抓住那只手。她的手从对方的手腕滑到手背上,摸到一块凹凸不平的伤疤。她吃惊地想起一个她没见过的人。

  “我是徐宏志医生的太太!”她惊惶虚弱地呼叫,试图得到一种短暂的救赎。

  那只手迟疑了一下,想把她拉回来。

  已经晚了。

  她听到一部车子高速驶来的声音和刺耳的响号声。她掉了下去,怀里的画笔散落在她身边。一支油彩给汽车辗过,迸射了出来,颜色比血深。

  一条血肉模糊的腿抖了一下。她浮在自己的鲜血里,这就是她画的最后的一张画。

  她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薄K何必梦想画出最好的作品?徐宏志就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张画。他是她永恒的图画,长留她短暂的一生中。

  他用爱情荣耀了乡愁。

  徐宏志赶到医院。他走近病床,看到他妻子血染发,身上仅仅盖着一条白尸布。医生对他说:

  “送来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她告诉他,最近她常常梦见非洲。他明白这是她对非洲的想念。他买了两张往肯亚的机

  票,准备给她一个惊喜。他们会在那里过冬。下班之后,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旅行社。他回去晚了。路上,他接到从医院打来的电话。

  眼下或将来,她都回不了非洲去。

  白尸布下面露出来的一双黑色鞋子黏满颜料。她当时刚去买了画笔和油彩。是他告诉她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的。是他老是逼着她画画,结果却召唤她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他不能原谅自己。他凭什么认为梦想重于生命?他难道就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永远比他的梦想短暂?

  同光阴的这场赛跑,早已注定败北。

  他望着她。她的眼睛安详地合上。她要睡了。她用尽了青春年少的气力来和她的眼睛搏斗,她累了。

  他曾经以为最黑暗的日子已然过去。她眼睛看不见的那天,他们在地上紧紧相拥,等待终宵,直到晨光漫淹进来。

  “天亮了。”他告诉她。

  “又是新的一天了。”她朝他微笑。

  这句寻常老话,现在多么远了。

  他掀开尸布,那朵染血的紫红色便帽静静地躺在她怀中,像枯萎了的牵牛,陪她走完最后一程。

  她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来到,在花谢的时候离去。他支撑不住自己了,俯下身去扑在她身上。

  一个警察走过来通知他,他们抓到那个把他太太推出马路的小偷。这个少年小偷逃走时哮喘发作,倒在路旁。他现在就在隔壁,医生在抢救他。

  徐宏志虚弱地走出去。他想到了少年小偷,想到了哮喘。

  战栗的手拉开房间的帘幕,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那张苍白的脸。他晕了,用最后一丝

  气力把帘幕拉上。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在她空空的床畔。

  护士把苏明慧留下的东西交给他:一根手杖和一双鞋子。

  天已经亮了,他走到外面,开始朝草地那边走去。

  目的阳光下,他看见他的父亲匆匆赶来。

  父亲那双皱褶而内疚的眼睛朝他看,说:

  “我很难过。”

  那个声音好像飘远了。他疲惫不堪,嘴唇抖动,说不出话。

  他自个儿往前走。昨夜的雾水沾湿了他脚下的青草地。一只披着白色羽毛的小鸟翩飞舞,栖息在冬日的枝头上。

  是谁把她送来的?是天堂,还是像她所说的,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她来自远方最辽阔的地平线,就在那一天,她滑过长空,展翅飞落他的肩头上,不是出于偶然,而是约定。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后记

  今年初的一个夜晚,我脑海里浮现了《情人无泪》这个小说的腹稿。那时候,只是想写一个盲眼女孩和一个深情男孩的故事。原意是把它放在《ChannelA》第五集里作为一个短篇。往后,想到的情节愈来愈多,一个短篇根本容不下,于是开始考虑把它化作一个长篇故事。

  除了书中女主角逐渐失去视力之外,现在的故事,跟那个晚上闪过我脑海的故事,全然

  不一样。

  为女主角的病做过一些资料搜集,请教了一位眼科教授。最后,我选择了“视觉神经发炎”这个病,因为它会在年轻人身上发生。病人的视力萎缩,可能在几年之间完全失明。也可能“幸运地”保持现状。

  但是,我始终希望能够跟一位失明或是渐渐失去视力的女孩子谈谈,了解一下她的生活。出版社帮我找到了一位患上黄斑性病变,七、八岁时就失去大半视力的女大学生。我和这个女孩子聊了一通电话。她为人爽快,声音开朗,而且很了不起地完成了大学,并准备今年往外国升学。放大器这种视障人士的辅助工具,我是从她那里知道的。

  她毫不介意谈到自己的病。我们聊到爱情,她羞怯地说,她不想成为别人的负累。她不是我的读者,学校里要读的书,已经把她的眼睛累坏了,根本不可能再读课外书。我希望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为她读书。读我的小说也好.别人的也好。读书的时光是幸福的。

  搜集了这些资料,便要开始我自己的故事了。我习惯了不到死线也写不出稿来。每年七月香港书展之前的两、三个月,往往才是我动笔的日子。这个故事,一直给我耽搁着,当我终于动笔的时候。身边却发生了一连串的事。可以说,这是我生命中最动荡的一段日子。我没料到,香港的时局也同样动荡。

  我的压力大得难以形容,要处理的家事也一言难尽,而写作偏偏又是最需要集中精神的。在疲倦和心情沉重的日子,我告诉自己,要是我能克服这个困难,以后也就可以面对更大的困难。

  书的名字唤作《情人无泪》,这段日子,我却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泪。我不得不去面对老、病、死,生命由盛放到凋零的现实。我也不得不去面对交稿的限期。原来,我也是在和时间赛跑。

  我得感谢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和同事帮我处理了许多琐的事情,让我可以埋头写作。写作的人也许都是疯子,痛苦和劫难反而成了创作的养分。和时间的这场赛跑,我终于在限期前冲刺。不过,觉得自己一下子苍老了三年就是了。那么,到底是谁赢了?是我还是光阴?

  故事写完了,我觉得我好像是认识徐宏志和苏明慧的。我同情他们,我也向往这样的爱情。然而,就像小说的结局,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张小娴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于香港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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