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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

时间:2024-03-26 16:56:33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

  补贴可以分为几种类型,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纯津贴、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精选1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1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现就我区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认识,精心组织部署。

  省委召开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后,我区立即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会,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我区专门组织各单位负责津贴补贴工作的同志重点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政策。按照省、市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x月xx日前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区xx(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等为成员单位,统一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传下达及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联系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所联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整改及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单位承担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

  (三)认真自查自纠,确保成效。

  我区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实施方案》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各单位认真清理,按时报送xxxx年违规发放津贴,截止x月xx日,自查工作已全部结束。通过自查和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各单位规范津贴补贴意识提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各单位自查情况看,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和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其他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落实整改举措

  下一步,组织开展好重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抓好落实。

  (一)建立台账,抓好整改。

  根据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按照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的原则,挂图作战,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联系单位的整改工作,定期上报联系单位的`整改情况。对照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到时未整改落实的进行督查,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源头把关,规范到位。

  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和会计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严把支出关,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制度,履行。

  各单位每年做出书面,严格执行中央、省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津贴补贴领导组每年组织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中央、省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明确津贴补贴范围、标准和管理要求,健全和完善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制度,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2

  按照《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庚即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进行了相关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我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xxx为组长,相关业务人员和各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专人,及时自查

  (一)自查情况。通过自查,我乡20xx年以来卫计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主要有以下四类,分别是: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资金;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

  3、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

  4、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5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4.8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58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2.784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1.56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7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县卫计局要求,贫困户申请救助金额由医院进行核算,经我乡收集汇总后上报,在卫计局下发公示表后,通知相关村组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打卡方式进行资金发放,再次过程中乡、村、组干部均未经手现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综上所述,通过自查,我乡卫计系统相关惠农惠民资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农户卡号收集整理、更新工作,杜绝多发、重发、漏发等情况的发生;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村组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对办卡难的困难群体,下一步争取与银行等相关部门衔接,进行上门办卡。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3

  为了确保助学金补贴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资助效率,我单位对助学金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自查过程

  1. 审查制度文件:我们详细审查了助学金补贴的相关制度文件,包括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审批流程等,确保制度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2. 核查申请材料:我们对所有申请助学金补贴的学生材料进行了逐一核查,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方面,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检查发放记录:我们核对了助学金补贴的发放记录,包括发放金额、发放时间、领取人员等信息,确保补贴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发现的问题

  1. 部分申请材料存在缺失或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影响了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个别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存在隐瞒或虚假申报的情况,损害了助学金补贴的公平性。

  3. 部分助学金补贴发放记录不够详细,难以追溯和核实。

  三、改进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学生和家长对助学金补贴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引导他们诚信申请。

  2. 规范申请流程:完善申请材料清单和填写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加强审核力度,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3.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助学金补贴发放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发放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加强对助学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滥用和挪用现象的发生。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但也看到了改进和完善的方向。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助学金补贴制度的建设和管理,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资助服务。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助学金补贴工作,共同为培养优秀人才贡献力量。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4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xx年xx月xx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98621.28元,其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150291.18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48330.10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补贴的兑付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于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在要求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在自查工作中,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

  经核实:

  1、我镇家电下乡经办人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在受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补贴金额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商家)提供的帐号内,对已补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整个补贴过程不存在挤占、截流及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

  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通过此次核实自查:

  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

  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

  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

  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5

  购置补贴是一项社会关注很高的惠民政策。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事关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事关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事关农机化事业可持续发展对此我局高度认识。在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中,我局以落实农机补贴政策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实施公平、公开、公正的阳光操作原则贯彻始终,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补贴程序,严守工作纪律,诚信为民,扎实工作,全面落实中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目前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顺利,态势良好,现将春季进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政策落实氛围

  为扩大补贴政策的知晓率,为政策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我局于3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月活动”。一是召开了全县18个乡镇农机工作联席会议,对各乡镇农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基层工作人员明确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操作程序,搭建起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平台。二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政策宣传,在有线电视台、手机短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四次,全方位开展农机技术、机具和补贴政策的宣传。三是积极组织宣讲团队,深入农村,开展中省农机补贴政策的宣讲。四是积极组织配合供货商、生产企业进行机具的性能演示和技术培训。通过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对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了解,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阳光操作。在开展此活动中,我局共投入经费2万元。制作横幅36条,宣传展板35个,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出动宣传车5台次,组建了农机下乡宣传队,深入到川道及南北两山进行了为期8天的巡回宣传,使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二、加强制度管理

  1、购置补贴手续的办公地点有明显的指示和标记形式并配备了专人办理电子手续。

  2、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的程序以编制流程图固定标牌并上墙,此牌张贴各乡镇集镇。

  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文件下发各乡镇,以一、二、三类乡镇分解任务和指标。

  4、新增补贴机具品目、补贴金额等,以展板形式张贴各乡镇并上墙。

  5、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纪律在全县18个乡镇公开上墙。

  三、档案及操作管理

  1、严格按照省局下发份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检查执行。

  2、审批通过协议“农户联”做到了及时打印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并及时交供货商。

  3、没有暂收购机差价将其打入个人账户的现象。

  4、购机人实行定期张榜公示。

  5、没有出现任何搭车收费现象。

  我县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操作指南开展工作,操作公开透明。符合政策要求。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镇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组织、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全镇20个村143个小组20xx年度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各村委会对强农惠农资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一核对,对”三重”户进行认真核实。在掌握基本情况后,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农民减负等强农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足额拨给农户。20xx年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xx万元,补贴面积xx亩,补贴农户xx户。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xx万元,补贴面积xx亩,补贴农户xx户。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3、农机购置补贴:20xx年我站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xx万元。

  4、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5万元,18个村委会,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严格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10个工/劳动力以内执行。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7

  为了确保助学金补贴的发放工作规范、公正、透明,本人根据学校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对近期所获得的助学金补贴进行了全面自查。

  一、自查过程

  1. 梳理助学金补贴政策

  我详细阅读了学校关于助学金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了解了补贴的发放标准、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等要求。

  2. 核对个人信息及申请材料

  我核对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号、专业、年级等,确保与申请助学金补贴时提交的信息一致。同时,我也仔细检查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核实补贴发放情况

  我查询了学校财务系统,核对了自己的助学金补贴发放记录,确保补贴金额、发放时间等信息的准确性。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自查过程中,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申请材料不够完善

  在提交助学金补贴申请时,部分材料未能充分展示我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导致审批过程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原因分析:对助学金补贴政策理解不够深入,未能充分准备相关材料。

  2. 补贴使用不够规范

  在获得助学金补贴后,我未能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使用,部分资金用于了非必要支出。

  原因分析:对助学金补贴的使用规定了解不够充分,自律意识不够强。

  三、改进措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 加强政策学习

  我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助学金补贴政策,确保对政策要求有充分的理解,为今后的申请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 完善申请材料

  在下次申请助学金补贴时,我将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充分展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提高审批通过率。

  3. 规范补贴使用

  我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助学金补贴,确保资金用于必要支出,避免浪费和违规行为。

  通过本次自查,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助学金补贴申请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将以此为契机,加强政策学习,完善申请材料,规范补贴使用,确保今后能够更好地享受助学金补贴政策带来的实惠。同时,我也希望学校能够加强对助学金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学生的政策意识和自律意识。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8

  根据青老龄办9号文件的要求,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高龄补贴管理办法,及时对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现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街道办事处截止20xx年第三季度登记在册70-100老人共3706人(其中新增100人,金额27880元),发放高龄补贴1255630元。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严格申报程序,规范档案管理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登记备案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身份核实,为老年人提供便利。针对行动自如的老人,通知老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登记核实;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积极主动与老人及其亲属沟通,并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办理申请;针对长期居住外地的老人,通过电话通知老人或者亲属,采取电话确认、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登记核实。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照片,向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青海省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表》,由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严格实行三级把关。各社区、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负责高龄补贴登记、审批工作,申请审批表中的内容填写完整,并按要求逐级加盖公章,并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留档备案,建立健全高龄老人个人信息档案;同时对辖区内高龄老人基本信息、新增及注销人员信息、资金发放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完善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档案。

  (二)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对象精准

  加强高龄补贴发放动态管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街道办事处每月要核查辖区享受政策人员的新增、注销等情况,汇总后统一报区民政部门备案。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经区民政部门核准,自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计发补贴,自核准的当季度起开始发放补贴。享受待遇的老年人在省内迁移户籍的,户籍迁出当季度的补贴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季度起由迁入地发放;老年人死亡或者户籍迁至外省的,由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于次月停止计发高龄补贴。

  (三)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张贴通知、发放宣传册、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公布高龄补贴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等,确保辖区内老年人全面了解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登记。

  三、存在问题

  1、对死亡人员的注销不及时。在政策执行中,由于老年人去世后,直系亲属未及时上报,对死亡人员户籍注销不及时,高龄老人去世后不需要在社区开死亡证明,社区工作量大,繁杂,无暇跟踪调查;对于在外地去世的老人,在外地办理相应事务后,户口本上未写注销,街道、社区不能掌握老人去世情况,存在老龄补贴追缴问题。

  2、老龄工作队伍力量薄弱。街道办事处无老龄工作编制,民政干部工作量大,业务繁杂,出现对老龄管理不到位,增减信息收集不及时。

  3、高龄补贴审核存在困难。社区每季度都会张贴温馨提示,告知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进行审核,但因老人长期居住外地,辖区楼院拆迁等情况,登记电话时常有更换,且与辖区派出所户籍管理现对接不便,街道、社区掌握其动态困难,不能及时通知相关政策和审核事项。

  四、下一步打算

  街道办事处将严格按照《青海省高龄补贴管理办法》(青民发〔20xx〕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高龄补贴发放的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在政策执行中,严格规范档案、监控高龄人员动态、及时登记备案,切实做好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有效落实惠老政策。

  1、街道、社区将利用社区委员微信网格,将高龄补贴等惠老政策,及时在微信群里公布。将温馨提示张贴在辖区各个小区、楼院,并且延伸至各个单元门。并通过前来审核的老人,加大宣传,通知自己熟知的在外地或者在其他地方居住的老人,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视频进行审核,达到严格规范管理高龄老人。

  2、街道、社区将协调小区物业,对有老人去世情况的信息及时告知社区。对于老旧楼院,社区将告知门卫以及在每个楼院选取一名楼长,如发现老人去世信息及时告知社区。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9

  根据《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20xx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20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48号)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10

  根据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这次自查整改工作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我单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立即针对“两补”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照文件,开展排查工作

  我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对事前审查、公示制度、是否虚报等行为进行自查,自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虚报农户、代领代发的虚报冒领行为,也未发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一折通”账号等基本信息不符的情况,且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及时上墙公示。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明确自身责任

  在“两补”发放及领取中,我单位无关于反映“两补”情况的信访件,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自身业务,明确自身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各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形成合力,做好两补发放工作,确保老百姓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三、严格管理,做好督查

  为了彻底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我单位将会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公示、督查制度,落实补贴资金专户、“一卡通”专人管理,及时在村务、信息网上公示相关情况,及时处理来访村民的信访情况、做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自查、抽查,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面积不实的现象。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11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商发[]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商务局、财政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凤冈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凤商通[]13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县商务局、财政局、纪工委的专题联合会议,按照市县的检查方案的要求,乡镇财政所认真开展自查,县商务局、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分2组对全县14各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我县20xx年至1月的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检查,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二、乡镇监督检查汇总情况

  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三、县局检查组检查情况

  于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四、存在的问题: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六、建议: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12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机关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云联发(20xx)4号),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机关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文件的通知》及中共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机关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文件的通知》(隆纪发(20xx)13号)文件要求,蒲缥镇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机关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蒲缥镇领导对此次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检专干、组织员、人事助理、出纳、会计为成员的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中央、省、市、区文件精神,蒲缥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20xx年8月25日至8月28日对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自20xx年以来蒲缥镇就取消了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等。

  (二)取消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情况。

  蒲缥镇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没有通过摊派向企业集中收入、违反规定利用政府非税收入等发放的津补贴;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20xx年全年蒲缥镇机关改革性补贴共发放44400元。

  (三)津贴补贴项目归并及各职级标准执行情况。

  蒲缥镇20xx年机关在职人员为37人,其津补贴统一归并设立为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全年共发放231960元;退休人员为19人,其津补贴统一归并设立为退休人员补贴,全年共发放241020元。除此之外,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所发放的津补贴都严格执行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

  (四)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发放办法及会计核算情况。

  蒲缥镇机关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补贴通过财政全额拨款所得,资金渠道合法合规。并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事厅《关于20xx年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后相关资金支付问题的通知》(云财库34号)的规定,发放津贴补贴都是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个人,其中的依法代扣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疗保险金三项。

  (五)津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云财库[20xx]1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事厅《关于20xx年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后相关资金支付问题的通知》(云财库34号)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蒲缥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下级上缴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蒲缥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中央、省、市、区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蒲缥镇将逐步建立健全长效规范管理津贴补贴工作机制,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13

  为了切实加强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管理,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农机局和市农机局有关农机补贴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实际,对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了自查,现就20xx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我局与市农机局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各级职责,建立了责任机制,县政府下发了《xx县20xx-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县财政安排了10万元的工作经费,为抓好农机更新报废工作,农机局、财政局、商务局三家联合制定了《xx县20xx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因20xx年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机局局长为副组长,监察局、财政局、农粮局、果业局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无人事变动故没有对我县农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更换。20xx年上半年,我县共补贴农机具xx台(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xx户,其中耕整机xx台,微耕整机xx台,田园管理机xx台,手扶拖拉机xx台(其中旋耕机xx台),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国家资金xx万元,完成任务的xx%。

  二、政策公开和宣传情况。

  在市局专栏、县电视台公告了20xx年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程序和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和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因目前我县农机补贴申请办理的少,每半月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形式仍没有发布。

  三、购机者选购机具自主权落实情况。

  我县农机补贴工作严格执行自主购机,让购机者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企业购机,不关涉群众选择、不推荐补贴机具,切实保障购机者的`信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自主议价权。

  四、补贴资金结算情况。

  因我县目前申请办理补贴的数量少,没有进行结算,进度较慢,下一步我局采取措施加快结算工作进度。

  五、补贴标准执行情况。

  在操作农机购置补贴程序中,严格执行好了x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产品和型号,以《补贴专刊》中经销代理的产品以及该生产企业进入补贴产品一览表的产品为准,无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情况。经销商严格按照《x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中标明的机具配置进行销售,据查,不存在降低配置、减少配置或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套取或骗取补贴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了对经销商机具价格管理,无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和恶性涨价现象。加强了我县农机市场的监管工作,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以及恶性降价销售扰乱市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企业产品补贴资格,并取消经销商销售补贴机具资格。

  六、补贴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安排了专人负责补贴信息系统的使用,每办理一个符合补贴申请的,工作人员立即完成补贴数据录入,保证了补贴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补贴机具标志标识和牌证管理情况。

  在实施补贴过程严格执行了机具的标志标识规范要求;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办理补贴前,即先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挂牌率达到100%。

  八、补贴档案规范情况。

  有专人对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供货表、补贴资金申请表、指标确认书等严格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积极协调与农机供货点,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公开了投诉电话和保持畅通,听取农民对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的反映,做好“三包”售后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应。在补贴机具牌证管理中,对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的投入使用前,按要求做好了注册登记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补贴程序,保证公开公正;二是严格执行补贴的价格政策,阳光操作,加强补贴监管,加强惠农政策的宣传;三是求真务实,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将我县的购置补贴资金一分不少地落实到广大农民手中,让党和政府满意,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不断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14

  根据xx区财〔20xx〕286号关于开展20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自查工作得通知,我镇财政所对区20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下达资金数,兑付资金、未兑付资金情况、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涉及户数、补贴面积以及兑付方式、兑付时间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粮食直补补贴情况

  20xx年全镇受补贴的共有17个行政村,补贴面积共计50174亩,补贴标准为122.5元/亩,共补贴金额6146391.8元,统一由镇财政所通过农户一折通直接发放。受补人员均符合补贴政策。粮食直补是以20xx年计税面积为依据核实20xx年计税面积,面积核实表由农户签字盖章,村委会干部签字盖章确认,由镇财政所按照核实面积汇总上报,把资金直接确定到受补贴农户,登记造册,分村公开补贴范围、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对象无异议后,再由财政所划拨到信用社,由信用社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奖补经费使用情况

  20xx年拨入我镇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经费3.5万元整,资金监管绩效奖补资金10万元整,经费已经全部到位,主要用于我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中必要得办公耗材、设施设备、档案柜,办公软件等办公用品得购置;惠农政策公开公示栏制作;财政所办公家具、采暖设施购置;开展抽查巡查工作经费得报销;财政所办公用房及惠农服务大厅维修、改造;财政所干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参加财务会计业务培训支出。

  在补贴工作过程中,我们做到认真对待,细心服务,客观公正,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矛盾,力求将直补惠农政策做好、落实好。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未出现违规违纪,群众举报、来信来访事件的发生。下步我镇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农民种粮综合直补各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15

  一、自查目的和背景

  违规发放补贴问题一直是企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难题,近年来,我公司也发现了一些违规发放补贴的情况,这不仅严重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更影响了员工之间的公平公正和团队的稳定性。为了深入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决定进行全面自查,找出违规发放补贴的具体原因和涉及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二、自查过程和方法

  自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司各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涉及发放补贴的方面包括交通补贴、加班补贴、职业津贴等。自查的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查阅资料:对近三年的相关文件和数据进行梳理和归纳,了解原始数据和各个部门的补贴发放政策。

  2.问卷调查:通过编制问卷,对所有员工的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深入调研:组织人员走访各个部门,了解补贴发放的实际情况,特别针对异常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和核实。

  4.数据分析:通过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薄弱环节和易发生违规行为的部门,为后续的整改提供指导。

  三、自查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主要问题:

  1.部分员工个人信息不真实:一些员工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如地址、公积金账号等,以获取不应得到的补贴。

  2.补贴发放标准不明确或存在漏洞:补贴发放标准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例如加班补贴缺乏具体的时间和额度限制,给员工主观的判断空间。

  3.部分员工擅自申领补贴: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流程,导致部分员工擅自申领补贴,而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部分员工重复领取补贴:由于信息系统的不完善,部分员工利用漏洞重复领取补贴,造成资源浪费。

  以上问题主要是由于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和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

  四、自查结果分析

  根据自查结果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造成违规发放补贴的根本问题在于制度的缺失和跟进不力。在现行制度下,员工的补贴发放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流程,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成为补贴违规发放的温床。同时,一些员工的道德观念和职业道德也存在问题,缺乏对企业经济利益的敬畏和对企业政策的认同。

  五、自查后续工作

  根据自查结果,我们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

  1.完善补贴发放制度:制定明确的发放标准和流程,加强对员工个人信息的核实和管理,确保补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管: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加强对补贴发放数据的监控和核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通过加强员工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提高员工对企业经济利益的认同和对补贴发放政策的遵守度。

  4.严肃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六、自查的收获与展望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深入了解了公司违规发放补贴的情况,找出了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公司一定能够有效应对和解决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良好工作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16

  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根据资阳市监察局、资阳市财政局、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清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并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乡党委、政府对此次清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委副书记、人事干部、财政所长、出纳、会计为成员的清理乱发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指定了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乡认真对照清理工作总体要求,于20xx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对滥发奖金工资补贴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自查。通过自检自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津贴补贴项目及标准的发放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乡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实施范围。取消了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除了按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资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做到了津贴补贴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发放。

  (二)关于取消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情况。

  经自查,乡在津贴补贴的发放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核实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津贴补贴项目,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没有通过摊派向企业集中收入、违反规定利用非税收入等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没有超范围、超标准、擅自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关于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政策的情况。

  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改革规范工作的方针政策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方向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可操作性。乡严格遵循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严肃纪律要求,凡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均严格按发放标准和规定范围执行,没有超标准或降低标准执行的情况,达到了规范的目的。

  (四)关于保留的改革性津贴补贴执行情况。

  在清理归并津贴补贴工作中,我乡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政策,该保留的保留,该归并的归并,该清除的清除,做到了不提高、不降低、不扩大、不缩小、不增加不减少。其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会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没有发放现金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象。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乡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下级上缴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资金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县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定期对各项津贴补贴及时进行审核和清理,将清理乱发放津贴补贴管理工作推向新的进程。

  2024年补贴自查报告17

  按照《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部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成立了专门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对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照方案要求,全面进行自查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我局xxxx年发放相关津贴补贴包括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奖、十三个月工资、公积金、法定节假日值班补助、误餐补贴、工会慰问类等xx项,共计xx.x万元。

  对照有关政策规定,我局没有自行设立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有价证券和实物。

  三、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地方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以及有价证券和实物等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确保财务支出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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