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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一、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的特点

  1 在范围上它综合考虑一个区域环境而不是局部的点源污染防治;

  2 在对象上,它综合考虑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而不是着眼于某种环境要素;

  3 在目标上.它综合考虑资源、经济、社会、生态和人体健康,而不是局限单一目标;

  4 在方法上,它采用防治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净化结合、技术与经济结合等方法,而不是单靠某一种方法。

  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通用10篇)

  难忘的工作生活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我们的工作能力、经验都有所成长,为此要做好工作总结。相信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工作总结该怎么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通用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1

  我县共有1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被列入市“十二五”农业源重点整治项目库,其中龙马牧业有限公司是20xx年度国家重点减排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是“十二五”时期我县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生态临澧,推进生态高效农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一年来,在县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我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在整治中促发展,在发展中抓治理”的思路,以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们在禁养区范围内关闭了田伟养猪场、王康云养猪场、徐国庆养猪场等3家规模化养殖场,在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大力实施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5家。至此,我县畜禽养殖业开始逐步向健康、规范、有序的轨道发展。

  二、基本做法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畜禽养殖污染同时也是一直困扰县城区周边大气、水环境质量的主要问题,我局班子清醒地认识到,抓好以城区周边为重点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是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县城形象的重要工作。为此我局把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作为20xx年的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各阶段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对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重点区域畜禽养殖业展开了认真细致的调查,为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畜禽养殖涉及面广,污染整治难度大,我局注重从突出的重点问题入手,以点带面。一是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力度。临澧县龙马牧业有限公司是我县一家规模上万头的养猪场,今年该公司积极筹资400多万元,新建了1000立方米的大型沼气厌氧发酵池、配套了200立方米的贮气装置及其它设施,年处理粪污3.65万吨,产沼气16.1万立方米,可集中供气20户,沼液沼渣用于果园、农田、蔬菜基地做有机肥料,基本实现废弃物零排放;二是对贾丛华1家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并把其它有污染投诉的养殖厂列入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项目之一,力争做到“查一处,整改一处,落实一处”;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场项目的严格控制,对20xx年新建项目,拟建于禁养区的养殖场坚决不予审批;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划定养殖区厂界外大气环境保护区域,今后区域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房,并要求做好雨污分流、废弃物零排放等措施。全县目前仅审批养猪场2家,奶牛场1家,养鸡场1家。

  (三)加强监督,联合执法

  为了确保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今年我局除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外,同时也牵头组织畜牧、水利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了对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重点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畜禽养殖场进行联合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发展不平衡,一些小规模养殖场的治理仍然面临较大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促进整治工作的全面完成。20xx年,我局将与有关部门继续协调配合,继续保持综合整治势头不减,为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和我县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贡献。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2

  为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我局根据职能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压实责任、加强督导,全面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我局履职尽责,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148个,禁养面积870.5平方公里。投入奖补资金1.9亿元,关闭禁养区所有养殖场户758家,治理限适养区养殖场户1242家。通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市减少粪污排放量69.89万吨,占粪污产生总量14.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93.7%,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100%。机构改革之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职责已划归生态环境部门,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市粪污资源化利用快速发展,建成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生产厂5个,年利用粪污生产有机肥能力19.4万吨;实现粪肥还田利用种养结合的养殖场约占养殖场总数的78%,配套土地消纳面积24.7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5%,三县两区全部获得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共计成功申报中央资金1.85亿元,形成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格局。

  二、开展的工作

  (一)积极安排部署。以市政府或我局名义出台了一系列方案、规划、文件和考核办法等,积极安排部署并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加强学习指导。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取经、到省厅参加培训、与先进典型交流经验,增强了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和服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所学知识用于日常工作指导当中,先后探索出了异位发酵床粪污处理技术、污水净化回用技术、粪肥还田利用技术等,并在全市推广应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治理引导与集中整治。一是狠抓治理引导工作。积极鼓励养殖业主走种养结合的路子,推广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以用促治。二是进一步完善“三区”划定工作。20xx年,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重新调整和完善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定方案,合理规划养殖区域。三是集中开展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多方力量、多部门协调联动,对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依法开展关闭搬迁工作。20xx年12月20日前禁养区内758家养殖场户已全面完成关停搬迁任务。四是加快限养区和适养区污染整治。对限养区和适养区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设施运行不正常、养殖废弃物处理不达标等情况的养殖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制定“一场一策”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安排网格监管人员督促整改,定期上报整改进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20xx年12月20日全面完成了治理任务。五是加强巡查监督。全面落实了网格化常态监管制度,安排网格监管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排、漏排、直排养殖废弃物和违规新建、关停复养、擅自拆除、闲置粪污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积极配合移交环保部门严肃查处。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养殖业主环保意识薄弱。少数养殖户重养殖轻治理的意识根深蒂固,粪污治理设施简陋,或与养殖规模不匹配,或为了节约成本不有效运行治污设施,或粪污治理设施损坏后久拖不修,导致粪污泄漏现象偶有发生。

  (二)养殖场臭味问题难以根除。由于历史原因及地理条件限制,部分养殖场距离附近村民住处较近,养殖臭味影响到部分村民,导致近几年12345投诉不断。而目前没有有效且成熟的臭味治理方法,臭味问题或多或少都存在。

  (三)种养配套不足。由于养殖用地原因,养殖场往往建在荒凉偏僻的山坡或山上,导致种养脱节种养不匹配,不能有效消纳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污,粪污处理利用成本高,综合利用难。

  (四)畜禽养殖治污投入不足。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成本高、投入大、运行费用高,缺乏财政资金扶持。部分养殖场实力有限投入不足。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压实责任。认真履行农业农村部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职责,再安排、再落实、再督促。督促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督察工作,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综合利用,绿色发展。重点推广“生态养殖+沼气处理+管网输送+绿色种植”的`绿色发展模式,指导养殖业主采取“三分离”(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净道与污道分离)、“两配套”(配套沼气池、配套综合利用设施)和“一结合”(种养结合)技术和工艺,实现畜禽养殖粪污就近还田资源化利用。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3

  娄庄镇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采取措施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县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分类治理工作。通过扎实工作,20xx年度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娄庄镇政府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兽医站,兽医站工作人员主抓日常工作。同时,结合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制定了《娄庄镇人民政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村干部会议,安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相关工作,从而确保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为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通过广播、标语、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宣传50余次,发放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宣传资料200余份,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知识进行宣传。通过深入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群众对政府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支持。

  三、防打结合,注重实效

  由兽医站人员对全镇所有养殖场进行排查,共排查出37家养殖场没有粪污处理设施,要求建设和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储粪场和储尿池,并和他们签订了《治污设施建设责任书》。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养殖户自建治污设施,镇政府帮助争取县政府奖补资金102.8万元,用于奖补。通过努力,37家已全面完成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立足长远,建立机制

  根据灵璧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和我镇实际,我镇建立了宣传、排查、控制、处理等方面的有效制度,确保我镇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有制度可依、有责任可查、有实效可讲。为使治污工作落到实处,治污设施切实利用起来,镇政府安排兽医站和规模养殖户分别签订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承诺书》,并不定期抽查治污设施使用情况,确保畜禽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4

  20xx年,我局将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做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强监督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及具体做法总结如下:

  一、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整治中促发展,在发展中抓治理的思路,以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取得一定成效,在禁养区范围内关闭养猪场2个,在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实施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7个。我市畜禽养殖业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畜禽养殖污染一直是我市城区周边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局班子清醒地认识到,抓好以城区周边为重点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是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工作。为此我局把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做好发动和组织动员工作,逐步推进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局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各阶段工作作了详细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畜禽养殖业展开认真细致的调查,为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畜禽养殖涉及面广,污染整治难度大,我局注重从突出的重点问题入手,以点带面。一是对3家建在城建规划区的养猪厂实施搬迁,对搬迁地严格选址,杜绝了这3家规模养殖场对城区的污染;二是对7家养殖场责令限期治理,并把其它建在城区上游的4家养殖厂列入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项目之一,加大了整治的力度,已完成整治3家;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场项目的严格控制,不审批禁建区内的养殖场项目,全市目前仅审批养猪场1家,牧场(养牛)1家。

  (三)加强监督,联合执法。

  为了保证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把任务下达到片区的环境监察中队,定期要求报告整治进展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透埕养猪场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我局牵头农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对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重点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畜禽养殖场的进行联合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各类养殖场的综合整治废,同时,通过"110"投诉中心加强对群众举报的处理,形成社会各界关心,居民、农民参与的气氛,进一步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发展不平衡,尤其下半年受养殖业不景气的影响,一些小规模养猪场的治理仍然面临较大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促进整治工作的全面完成。20xx年,我局将与有关部门继续协调配合,继续保持综合整治势头不减,为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和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贡献。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5

  为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持续提升我县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县乡两级联动,部门分工协作,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一、出台文件,制订工作方案。为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我局出台会农字〔20xx〕57号文件,成立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技术指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详细规定了20xx年各阶段工作任务、工作要求。

  二、全面落实禁养区内确需关停的养殖场限期关停工作。20xx年6月全县实行养殖“三区”划定,按区域功能及性质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从20xx年5月至今,全县关停养殖场(户)650户,拆除栏舍面积18.15万平方米,减少生猪存栏量4.85万头,年出栏减少9.3万头,家禽4200羽,一年减少养殖粪污排放量达18.6万吨。

  三、狠抓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县农粮局制定下发了《20xx年会昌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环保部门对全县43户规模养殖场现场督办,限期推进。通过一年的跟踪实施,基本上都按“二分三池”要求完成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设施配套率达100%,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治理成果在国家直联直报系统得以体现。

  四、全县现有畜禽养殖小散户1200多户,其中的大部分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不完善,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低,我们将按照会农字〔20xx〕5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乡镇政府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分门别类、因户施策,最好能结合种植业、水产养殖就地取材,达到资源化综合利用,消除污染。

  五、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去年冬已开始运行,乡村二级以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养殖户走集中处理的路子。我们将积极督促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做好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工作,结合商业保险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机制,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全覆盖。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6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XX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XX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8月~20XX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XX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XX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xx)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xx)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7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农业部门及相关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下,积极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及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战等活动,着力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做到管行业、管环保,保证了全县畜牧业绿色和谐发展。

  一、主要工作

  1、进一步完善“沼气池+生化池+氧化池”的污水处理工艺,指导全县复产的养殖户完善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氧化塘及加固防渗透设施建设。

  2、鼓励“猪-沼-林(菜、果、田)”的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综合利用模式。“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对接”,通过沼气发酵、生产有机肥、粪便堆沤还田等方式进行利用,根据畜禽养殖规模配套相应粪污消纳土地,或根据种植需要鼓励相应养殖场户,就近消化畜禽粪污,指导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禁止粪污乱丢弃或未经治污设施处理直排现象。

  3、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巡查指导:检查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对未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养殖场当即要求整改。

  4、建立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台账:要求全县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利用台账和图片影像资料。

  二、截至当前工作总体进展

  1、指导全县养殖场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建设改造,截止目前全县在养生猪规模养殖场41家,其中40家已完成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1家20xx年6月份已停产、养殖场负责人承诺恢复生产前必须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我县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100%,已完成配套建设工作任务。

  2、指导养殖场(户)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根据养殖规模及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采用多种技术和模式,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以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和生态化、资源化利用的目的。目前我县畜禽粪便主要用作沼气发酵原料、生产有机肥料、草地、山林和果树林正常消纳、粪便堆沤还田,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5.6%,高于目标值。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畜禽养殖污染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问题和困难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治污设施老化或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适养区域内仍有部分生猪规模养殖场未建生化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简单、调节水装置不完善、干粪棚等处理设施或部分已建设施的规模养殖场设施闲置、使用率低;现在复养的散养户治污设施不完善,存在污染环境的风险。

  2、治理合力不足。养殖污染治理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属地乡镇、环保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但当前部门之间协作不够、参与度低、合力不足。

  3、工作协调调度难。今年6月份我局下属各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按机构改革要求全部移交给各乡镇管理,开展工作难协调。

  四、下一歩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各项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1、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模养殖场要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或做到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大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履行好治污主体责任,完善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转。落实好官方兽医属地监管职责,健全监管机制,确保适养区域生猪规模养殖场污水排放全面达标或做到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2、完善养殖场设施整改,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对禁养区外的生猪养殖场要求全面完成治污设施配套建设,未建沼气池、干粪棚的要尽快完善,已完善设施的确保正常运行,做到粪便干清、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拓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渠道,帮助养殖户协调解决干粪利用困境,鼓励周边农户使用粪肥,促进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8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坚持“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以发展生态养殖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势推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闯出了一条科学治污、文明养殖、循环生态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新路子,形成了农牧结合、生态高效、资源循环、环境友好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模式。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建立组织,强化行政推动。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两位副乡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并设立“三组一办”,工作督察组、指导推进组、综合执法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导、环境执法、监督协调等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综合执法。建立了乡联村、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村(户)的两级联动机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农经、环保、土管、信访、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抓好服务、管理、检查、执法、信访和宣传等工作。同时,坚持工作例会制度。

  三是政策驱动,强化工作保障。乡政府研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政策意见,明确了沼气工程、畜粪收集处理中心改扩建、沼气池后续管理维护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二)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治理方式

  全乡养殖场(户)全部建立“一户一方案”,成为治污硬件配套及日常维护的重要依据。同时,签订《文明养殖承诺书》,通过养殖承诺,提高养殖户环保自律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

  1、健全长效服务机制。一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健全联合科技攻关机制,继深化合作,探索治污新型技术研发及推广。

  2、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培养农户环保意识、经济意识和自律意识,养成施用沼液的自觉行动,让农牧结合成为农户的一种生产方式和经济理念,杜绝出现任何偷排现象。

  3、强化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探索舆论宣传和环保教育的新思路,强化全民环保意识,营造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继续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相关环保法规、政策、治污技术、生态文明行为等进行宣传,特别是做好正反典型事例报道;积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建立村民环保自律机制,鼓励群众及时举报各类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引导和组织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建立村规民约,增强约束力,规范养殖发展。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9

  自环保部西南督察中心20xx年对内江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督察后,东兴区农林局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在环境整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一)全力以扑督促四川弘济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石子猪场按照西督要求按时于20xx年8月21日完成了猪场的整体搬迁。

  (二)多次开展畜禽养殖场基本信息拉网式调查摸底工作,截止20xx年7月6日,全区有养殖场257个,其中位于禁养区内的58个,养殖专业户(大户)251个,其中位于禁养区内的 113个。

  (三)针对问题突出的养殖场或养殖大户具体情况,按照“一场一策”要求先后发出382份次粪污处理设施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针对问题加快粪污处理设施的整改。

  (四)加大巡查力度,认真做好养殖户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截止20xx年7月6日,共开展巡查工作41次,对 207个养殖场或养殖大户进行了指导和服务。

  (五)结合东兴区的实际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20xx年划定的禁养区进行了细化和调整,重新出台了更具操作性划定方案(内东区府办发[20xx]20号)。

  (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使得整治目标、内容更加明确。文件分别是《内江市东兴区农林局关于成立四川弘济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石子猪场关闭搬迁督导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的通知》(东兴区农林发[20xx]149号),《内江市东兴区农林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察工作的通知》(东兴区农林发[20xx]165号)、《内江市东兴区农林局关于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东兴区农林发[20xx]113号)、《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东兴区省环保督察突出问题(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东区府办发[20xx]88号)、《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东兴区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内东区府办发[20xx]91号)。

  二、取得的成效

  (一)西督反馈和局组织力量排查出确需关闭的21个养殖场(西督反馈的是14个养殖场)有望于8月30日前完成关闭工作。

  (二)西督反馈和局组织力量排查出确需整治的29个养殖场(西督反馈的是21个养殖场)有望于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养殖业主环保意识得到了很大增强,20xx年8月到现在新建宇洋、弘济、绿宝正大、康华、春火、农哥、越飞、盈泉、绿茵、兄弟、小兵、滕飞军、兵宏等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均做到了“三同时”,也很规范,基本上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养殖污染是多年积留下来的问题,短时间要全部彻底改观有一定困难,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

  (二)禁养区内养殖场或养殖专业户(大户)的存在有一定的历时原因。据调查,东兴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或养殖专业户(大户)绝大部分是在20xx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川府发[20xx]15号)出台之后、新《环保法》出台之前建成的,这些养殖户生产的肉、蛋、奶等畜产品对市场供应和群众消费做出了贡献,其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也是靠养殖业,对稳定社会、促进“三农”发展功不可没,要让业主在短时间接受关闭的处置有一定困难。

  (三)规模养殖场建场土地绝大部分是通过租赁形式获得的,且租赁期限绝大部分要在2029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时为止。养殖场一旦关闭拆除,土地复耕、后期土地租赁费、人员再就业等问题如国家没有明确的后续政策,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问题产生。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总结10

  为切实加强我区畜禽养殖小区(场,下同)污染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畜禽养殖小区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xx]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治理范围。经区畜牧中心等部门联合调查,全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生猪年出栏3000头、牛年存栏300头、家禽年存笼30000只以上)48个,其中,3000头以上生猪小区25家、300头以上奶牛小区4家、300头以上的肉牛小区3家、3万只以上蛋鸡小区7家、3万只以上肉鸡小区3家、3万只以上种鸭小区4家、3万只以上的肉鸭小区2家。上述小区中采用垫料零排放模式的7家,各级财政给予治污政策扶持建有沼气治污设施的18家,采用三级沉淀处理污水但治污效果一般的23家。此次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范围主要包括:

  1、整治禁养区外未经市审批的畜禽养殖场。

  2、经市审批的畜禽养殖场,先由区环保部门进行监测,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下发限期治理通知书。整改到期后,再由区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对经验收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对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依法处罚,直至关停。

  (二)工作目标。用3年时间,至 20xx年全面完成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

  1、20xx年完成市农业局等5部门确定的21个已享受治污政策扶持和2个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

  2、20xx年完成9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畜禽养殖小区治理达标。

  3、20xx年完成6个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畜禽养殖小区治理达标,全面完成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任务。

  二、治理原则

  (一)责任主体原则。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小区业主是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切实承担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各街乡镇场作为第二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管理、检查、组织实施等职责,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对排污不达标的畜禽养殖业主,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二)因地制宜原则。针对畜禽养殖小区养殖品种、养殖规模、治污模式,可实行一区一策,一场一策,分类确定治理方案,实施科学治理。

  (三)多元投入原则。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资金实行业主自觉投入、政府鼓励引导、社会支持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

  (四)资源利用原则。畜禽排泄物是资源,要通过科学治理,合理利用,既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又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

  三、实施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每年年初,由区畜牧中心会同区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分解年度治理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当年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的治理范围、时间要求、工作步骤和组织措施,并指导各区制订相应的细化方案。

  (二)签订目标责任。确定治理目标后,先由区、街(乡镇场)两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区级目标管理;各街乡镇场再根据需要治理的畜禽养殖小区,与其业主签订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责任书,明确任务、时间和要求,落实整治责任。各街乡镇场要在每年5月31日之前,与养殖户签订限期整改协议书。

  (三)清理公示监督。各街乡镇场要将本地区畜禽养殖场的名单、签订协议书的情况、限期整改的时间等项目,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法关闭拆除。对于不愿签订限期整改协议且超标排污的养殖户,区里审批的养殖小区,由区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若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拆除相关设施;未经区里审批的养殖小区,责令其停止养殖活动,依法关闭或拆除相关设施。

  (五)加强巡查整改。各街乡镇场要加强巡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每年在12月底以前将畜禽养殖小区治污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里。区环保局负责对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排放实施监督管理,对经验收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对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区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为召集人,区发改委、农业、畜牧、能源、财政、环保、科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畜牧中心。联系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会商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各街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经费,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责任。各街乡镇场作为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专班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小区逐一进行调查摸底、拍照、登记造册,做到“一场一册”,建立完善的档案。根据本地区小区数量及治污现状制订3年治污达标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按要求实现辖区所有畜禽养殖小区环保达标。

  (三)强化执法。从20xx年9月起,由环保部门向排污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送达环保整改通知书,对已享受治污政策扶持但排放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限定3个月的整改期限,经整改仍未达到排污标准的,依法实施处罚。其他未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小区,也要与区里签订污染治理承诺书,确定治理期限。

  (四)政策鼓励。根据各地的整治任务和实际情况,区里将整合农业基本建设、支农资金、沼气工程、科技三项经费、环境保护、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以及中央、省有关畜禽养殖小区改扩建等相关涉农资金,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确保畜禽养殖小区治污专项扶持资金足额到位。原则上区农业局、能源办要整合农业相关项目资金,每年负责落实不少于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区发改委要将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预算内农村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和整合国家及省项目资金,每年安排落实不少于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区环保局每年负责落实不少于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区科技局要将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技术研究纳入年度科技计划,支持经济、实用、有效的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区财政局要将有关部门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和专项管理,在通过验收后及时予以拨付,并加强治污资金监管。

  (五)加强管理。按照“分部门下达,同标准验收”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按原有项目申报程序在区确定的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名单范围内安排治污鼓励资金,并将安排情况报区畜牧服务中心汇总。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达标后,由业主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区级预验收后,由区发改委、财政、农业、环保、畜牧、能源等部门组成综合验收小组实施验收,合格后由环保部门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并给予相应的鼓励资金。

  (六)严格审批。按照畜禽养殖小区治污3年达标的要求,从20xx年起, 区畜牧中心对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实行“消号式”管理。凡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一律取消除治污项目外任何项目的申报资格。对新建的畜禽养殖小区,治污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否则一律不予报批。

  (七)推广模式。加强环保饲料、除臭剂、添加剂、分群饲养及阶段饲喂技术的推广应用,着力推广沼气配套土地消纳、沼气+环保设施、种养结合、生物床或垫料吸附配套、污水处理、有机肥厂等治理模式。各地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小区的土地流转给予支持,解决畜禽养殖小区排泄物消纳的配套土地,实施种养结合、渔牧结合等综合利用模式,发展以畜禽养殖小区为载体的循环农业。

  (八)奖惩分明。对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实行过程与结果双重管理。凡当年未纳入计划但治污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一律在次年优先纳入计划并及时兑现奖补政策;对纳入当年治污计划未能按期实现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小区,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不再审批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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