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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村民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村民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民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1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公章的制发

  村民委员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项须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印章保管人方可加盖公章:

  1、各种责任状、年、季、月(临时)报表;

  2、各类请示、申请、报告、合同(协议)文书;

  3、村民建房申请、民政救助要求;

  4、上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村外单位及企业和个人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各种文书、报表、证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项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盖公章:

  1、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的;

  2、村民要求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申请;

  3、村民户籍迁移、出具死亡证明书等,保管公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办理。

  (三)凡涉及贷款、重大工程项目发包、担保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

  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的,保管公章人员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及责任追究

  (一)村民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

  1、印章保管人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时,须逐一认真登记用印时间、用印事由、审批人、并签注用印人姓名;

  2、印章保管人应不询私情、坚持原则、不得利用公章图谋私利;

  3、印章保管人私自用印,出于个人目的,尚未造成集体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造成集体损失和不良后果的.,印章保管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4、私用印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携带公章外出,不准将公章随意托人代管、代盖,未经同意,不得将公章带离办公场所,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公章;

  6、不得借机吃、拿、卡、要,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二)村,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直接保管和使用公章。

  村民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2

  一、印章指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公章由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九、公章使用流程:

  1. 使用流程:

  1) 合同章使用流程:办公室登记编号后,由部门相关人员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使用时部门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帐上作好使用记录;

  2) 公章使用流程:

  A 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B 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C 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百信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3) 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村民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3

  一、村民委员会公章一律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申请补发,由政府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要有专人保管,公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公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得直接保管公章。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由村会计专人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三、村民委员会公章主要用于村务活动。具体主要包括村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等各项村务管理制度、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职能部门的申请、请示、报告;为村民出具各类合法的证明材料;对村民的奖励、处罚;签订村集体各业承包合同,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和相关合同的签订以及其它一些需要加盖公章的事项等。

  四、对于村里的重大事项,凡涉及贷款、签订各业承包合同、对外签订合同、村集体资产处置、个人与集体之间的经济往来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相关材料需要使用公章时,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形成统一意见的情况下,由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会议讨论同意后,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双方签字后方可使用。如有违规行为,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五、在村民办理参军、升学、婚姻状况证明、外出务工证明等正常手续时,公章保管人员可直接登记,按程序处理,但不得借机吃、拿、卡、要,增加村民负担。公章保管人员要认真负责,严禁在空白纸上为村民或村干部加盖公章。

  六、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外出时,使用公章要设法征询其意见,视情况可暂缓办理或先行盖章,随后补签。

  七、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外出需要带公章时,要告知其他两委成员,并在保管人员处签字后,方可带章,用后及时交回。

  八、其他两委成员外出开会,需要带公章时,要经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批准,并在保管人员处签字后,方可带章,用后及时交回。

  九、公章保管人员长期外出或因其它原因暂不能履行保管职责时,要先将公章移交党支部书记,然后由两委会商定人员暂为保管,代行其职责。

  十、须经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批准而未经批准就擅自加盖公章的,要对责任人采取组织措施严肃处理。

  十一、村委会公章需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决不允许利用加盖公章进行乱收费。对违反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村委会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对公章的使用时间、事由、经办人、批准人、用印数量等进行登记,由镇组织办、民政办负责定期审查。对违反规定未按时登记的,要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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