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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25 15:05:54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1

  根据省教育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安徽省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方案》要求,为保护广大学生利益和人身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现将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以在校大学生为重点,通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切断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严防在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三、主要内容

  要充分发挥教育主体作用,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专题展览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传销的危害,掌握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发挥好校园网、广播、电子屏等载体作用,扩大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覆盖面,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营造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把防范传销作为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的做好防范教育,让学生了解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学生对传销的免疫力。

  四、主要形式

  (一)在校园内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抵制传销的宣传画或横幅标语。

  (二)组织召开主题班会,讲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学生识别传销的能力。

  (三)在校园网、广播、校报等校内媒体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宣传,要准备好视频、图片、字等宣传资料供学生学习观看。

  (四)邀请公安、工商等执法机关专家校举办专题讲座、座谈会,组织参与传销受害者现身说法,增强宣传效果。

  (五)鼓励学生自愿成立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签名承诺、咨询等活动,发挥院系的特点和学生的专长,鼓励学生绘制相关宣传品,排演相关艺节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0xx年学院防范打击传销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及当前传销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职责和分工,扎实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特点,认真做好两个集中宣传月的宣传工作,在月至6月的宣传月中,要突出做好毕业生离校求职安全教育,提高毕业生对传销的辨别能力,防范误入传销陷阱;在9月至10月份要针对新生安全意识薄弱特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好防范传销知识教育,加强日常管理,积极预防和制止学生误入传销。

  (三)加强管理,防止渗透。各单位要构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禁可疑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的宣传、蛊惑及诱骗活动。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2

  为了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增强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有利地维护居民生活秩序和社区治安,为深入贯彻锦州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市、区、街道的统一部署,国和社区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形成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社区“一把手”为组长、管区民警为副组长、其他社区工作者为组员的,防范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开展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

  (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新型刑法修正案等国家关于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深刻揭露传销组织诈骗手段和操作方式,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群众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能力。

  (三)公布近年来国家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例,特别是刑事判决传销头目的有关实例,教育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四)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务工人员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念。

  (五)宣传打击传销成果,展示执法人员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基层监管防控网络。

  要继续在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工商所“两所”的作用,避免单打独斗的局面,依托社区、物业管理、社区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在社区继续推行五个一工程,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使传销在我县无立足之地,彻底根除传销毒瘤。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3

  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和各级“打传办”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我社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营造社区快速发展的良好和谐社会环境,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传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的批示精神,坚持“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切实维护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快速发展创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工作成绩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坚决取缔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等名义的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人事传销活动组织。在行动中注重查处传销大要案件,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对底层参与传销人员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在一个月内基本或者彻底根除传销活动。

  三、工作要求

  1、由社区综治办协调辖区成员单位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对辖区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宣传教育工作。请社区成员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认真排查,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在本单位活动,要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汇报,并协助劝其离开楚雄。

  2、办公室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材料收集上报、协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请求相关单位配合社区做好辖区摸底调查和清理疏散工作。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4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活动,防止传销行为反弹。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2、重点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3、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4、重点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5、重点打击各种形式的网络传销,查处和侦破一批利用网络从事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网络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净化网络环境,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

  三、主要措施

  1、保持高压态势,不给传销任何生存空间。要不断研究传销活动的规律和新特点,随时清除重新进入我市传销组织和人员,让他们在没有任何生存之处。要顺藤摸瓜,抓捕一批传销头目,达到斩草除根的效果。要针对近年来网络传销增长迅猛、涉及地域广、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维稳压力大的情况,集中精力打击网络传销。今年全市至少要打掉一个网络传销组织。

  2、围绕重点,集中打击。要在深入全面排查摸底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对传销行为屡次发生及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的地区进行重点整治。要强化县(市)区政府的责任落实,发挥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打击传销中的主力军作用,发挥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的发现、排查和举报作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围剿。确保传销分子一进入我市就能被及时发现。

  3、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内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的格局。继续巩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推动各级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负总责,对打击传销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同时,认真落实各成员单位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格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或失职部门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

  4、进一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严厉打击黑心中介,要认真执行《省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金市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确保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率达到100%。同时,要强化对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能容纳30人以上聚会的酒店、宾馆、电影院、俱乐部等地的监管。要继续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清除或减少国家级、省级层面举报量。

  5、强化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新闻宣传、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配合执法机关搞好打击传销工作。要强化对城镇居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在校学生、离退休人员、少数民族等群体的教育,增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其辨别能力,要认真抓好大中专院校防范传销工作,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和毕业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互动,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要对打击传销先进地区的做法进行宣传,交流典型经验,推动全市工作开展。今年要突出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扩大宣传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本质和欺诈性、危害性,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活力、魅力、幸福的高度出发,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来抓,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懈怠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落实工作责任,扎扎实实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建立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协调配合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整治力度,始终把打击传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阶段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整治合力。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在受理投诉举报工作中要实行“首报受理负责制”;在情报沟通、案件移交、性质认定、案件查处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借鉴其他市的做法,对为传销活动提供租住房屋、货源、保管、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条件的,采取断水、断电、断气、查封传销屋等措施。对查获的传销窝点、会场等要持续跟踪监控,防止死灰复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统一领导,加强各部门之间横向协作,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提供必要的打传经费,共同打好传销集中整治行动这一仗。

  4、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妥善做好打传案件处置工作,遇到相关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共同做好维稳工作。如遇传销举报或投诉拒接,部门间互相推诿、行政不作为等,特别是因工作失误或处置不当等原因,导致发生群体上访等影响稳定事件的,或对打击传销信息虚报、漏报、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相芙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我辖区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有关法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和区打传办部署要求,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硬任务。以“打击头目,摧毁组织,净化网络,教育群众,维护稳定”为原则,在洪山管理局党委行政领导下,积极配合区打传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促进洪山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配合区打传办来建立科学、高效、顺畅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对辖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组织,遣散传销人员,形成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防控传销的机制,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辖区的扩散和蔓延,逐步实现创建“无传销社区”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辖区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洪山街道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单位:xx

  四、工作任务

  1、建立和完善高效运转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继续完善由洪山局牵头、部门参与、各司其职、联动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积极配合全区打击传销集中统一行动。继续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督察和摸底工作制度,认真做好迎接市打传办和区打传办检查考核准备,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社区结合辖区实际将《方案》进一步细化,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定式的工作方法。

  2、开展排查整治,强化日常监管。组织人力、物力定期对辖区内传销活动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安置小区和其他出租屋集中部位等传销活动易发区域的流动人口情况。出租屋的清查由各社区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城管等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清查摸底行动,对涉传人员予以登记在册、教育遣送,要求各社区于每月25日将清查情况报送局打传办。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情况要求详实掌握,确实发现传销情况,立即报告局打传办,由局打传办上报区打传办统一处理。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深化全社会禁止传销的宣传教育,将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社区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洪西社区要出动宣传车,进行连续宣传,揭露传销的本职和危害、特点和手法,提高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要求各社区上报宣传工作信息。各社区要加强辖区内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待业下岗人员等重点人群及城乡结合部、集中安置小区、外来人员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防范传销进社区”活动,提升宣传工作效果。

  4、完善基层防范体系,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机制。一是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活动,根据区打传办要求,扎扎实实落实“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并在10月份做好市打传办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合格率达到100%。二是成立专职打传队,原则由洪山管理局、派出所、工商所各2人,洪西社区2人,将组织打传队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区打传办指示及时出动,有力地对传销活动进行打击,有效遏制其扩散和蔓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2、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4、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洪山局与社区及职能单位间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信息畅通。各社区要建立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局打传办。

  六、奖惩办法

  各社区及职能单位打击传销工作同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体系,局打传办对各社区打传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洪山街道打传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社区打传工作进行检查、督察。在检查期间,如发现一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如发现两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诫免谈话,取消年终各类评先评优。

  2、纪检督查组也将不定期在各区进行打传工作暗访,如果区暗访组在检查期间,发现一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批评,以洪山局打传领导小组文件通报;如发现两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予以一票否决并进行组织处理。

  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积极性,联手打击非法传销,建立举报传销奖励制度。对举报情况一经调查属实的,将对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6

  一、活动要求

  以在校大学生为重点,通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识别能力,提升学生拒绝传销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增强学生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传销;切断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严防在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本活动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

  三、活动形式

  (一)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组织召开主题班会,讲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学生识别传销的能力。

  (二通过校园网、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校报等媒体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宣传,要准备好视频、图片、文字等宣传资料供学生学习观看。

  (三)也可邀请公安、工商等执法机关专家来校举办专题讲座、座谈会,组织参与传销受害者现身说法,增强宣传效果。

  (四)鼓励学生自愿成立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签名承诺、咨询等活动,发挥院系的特点和学生的专长,鼓励学生绘制相关宣传品,排演相关文艺节目。

  四、活动内容

  要充分发挥教育主体作用,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专题展览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传销的危害,掌握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发挥好校园网、微信平台、小报等载体作用,扩大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覆盖面,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营造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把防范传销作为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的做好防范教育,让学生了解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学生对传销的免疫力。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及当前传销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围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中心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好宣传工作,扎实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防范传销教育引导,自觉抵御传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职责和分工,扎实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学院特点,认真做好两个集中宣传月的宣传工作,在5月至6月的宣传月中,要突出做好毕业生离校求职安全教育,提高毕业生对传销的辨别能力,防范误入传销陷阱;在9月至10月份要针对新生安全意识薄弱特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好防范传销知识教育,加强日常管理,积极预防和制止学生误入传销。

  (三)加强管理,防止渗透。各二级学院要构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禁可疑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的宣传、蛊惑及诱骗活动。

  (四)要求所有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都要召开专项主题班会活动,并且认真组织内容,内容涵盖《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剖析传销典型案件及大要案件,让学生深入了解传销的表现形式、危害,识别以高收益为诱饵、以互联网创新为幌子、以“消费返现”为口号、设置高收益推荐奖励的理财游戏、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等多种传销模式,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截止6月8日,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个人主题班会总结,截止6月15日,二级学院上报在5月至6月的宣传月的活动总结。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7

  一、时间安排

  20xx年4月至6月,为期三个月。

  二、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由保卫处会同区打传办在校园内悬挂、张贴抵制非法传销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条幅等,营造活动氛围。

  (二)由校区团委组织各院学生办、学生会等共同向全体学生发出“远离传销,珍爱学业,共建和谐校园”的倡议活动。

  (三)校区团委利用校园广播,其他单位要利用宣传栏、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和途径,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手段和严重危害等。

  (四)校区与宏伟区打传办共同举行一次反传销讲座或报告会,并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集体签名活动。

  (五)各学院组织一次以反传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大会,组织学生集体观看教育警示片《黑梦》

  (六)各学院辅导员负责组织一次反传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学生签订 “远离传销”承诺书。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

  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违法本质、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从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认识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态度坚决,职责明确,分工明晰,措施有力,步调一致,始终保持严防态势,确保本单位无传销。

  (二)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反传销工作常抓不懈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学生工作者是防止传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有利于打击传销活动,有利于维护学生利益的原则,保持高度敏感性,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密切掌握学生动向,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总上报。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防止传销向学生渗透

  学校要把防范传销进校园工作纳入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帮教、阻止,消除不良影响和隐患,积极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四)做好排查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各学院要于近期对学生参与传销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若确有从事传销的人员或其他情况存在,要立即上报校区保卫处,并积极配合开展相关的善后整治和挽救工作。各单位要在活动接近结束时,认真统计各项活动开展时间、主题、内容、参加人员、活动效果等信息,连同相关视频、图片、媒体报道等资料上报到校区保卫处。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xx年集中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和《泉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创建无传销县活动,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县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x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整治传销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力争查处一批传销违法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有效遏制传销活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县无传销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乡镇社区(村)主抓,公安工商严打,部门各负其责,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传销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重点区域:以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凤城镇、城厢镇、参内乡、魁斗镇、官桥镇、龙门镇、湖头镇为重点,其它乡镇也须加大打击整治力度。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等传销活动频发区域。

  重点行为:全面强力打击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行为;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爱心互助”、“慈善养老”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境外人员及公司跨境传销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住房、经营场所、培训场地、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重点对象:

  ⒈传销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威胁、诱骗群众、在校学生、待业人员、未成年人参与传销的人员;多次被打击处理的仍参与传销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等。

  ⒉传销违法活动的协助者,包括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或出租房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人员;为网络传销提供组织体系模型,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和源代码的人员;明知是传销而仍为其提供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制、分发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步骤

  ⒈动员部署阶段。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及时动员部署,制定行动方案;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别是涉及重点乡镇的城关、凤城、茶都、官桥、湖头等工商所,要积极会同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辖区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调查摸底,汇总梳理线索。对条件、时机成熟的传销案件,及时上报县局行政执法股,由县集中打击整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查处。

  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在县集中打击整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下,集中执法力量,查处传销案件,打掉传销团伙,铲除传销窝点,处置传销网站。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遣散一批传销人员,处置一批传销网站,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

  ⒊总结考核阶段。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认真总结,做好案件查办、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宣传工作等情况总结,及时上报至县局行政执法股。县局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各单位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工商所,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⒈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打击传销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深刻认识当前传销违法犯罪形势和这次集中打击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工商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之一,确保集中打击传销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全系统党员和干部在出租房屋管理中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福建省机关单位及党员和干部出租房屋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法传销分子。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等,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清理排查,做到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各工商所要根据辖区范围依托各乡镇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开展基础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辖区的防控联络员网络,划定管控责任区及责任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重点场所、重点楼宇、重点部位全覆盖。在职责范围内对一般传销行为和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行为进行查处,加强辖区内直销企业的巡查监管。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率。要与公安部门建立打防联动机制,依托“110”、“1231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及时收集信息与迅速转办为一体的快速处理线索机制。要积极协调配合乡镇综治办、派出所、社区(村)工作人员加强对宾馆、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重点地方的检查,对掌握的案件线索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措施,严厉查处各类一般传销违法活动,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传销案件。

  ⒊主动作为,落实制度。各工商所要按照泉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确实提升打击传销活动实效。各工商所要建立重点人员、重点场所摸排登记台账,依托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要通过工商办事服务窗口发放举报传销联系卡及《致出租房主的一封信》(见附件3)、举办反传销公益活动、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画册等形式,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等法律法规,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增强群众对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远离传销违法行为,主动举报传销违法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要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20xx年工作重点,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达到创建成果。要通过日常巡查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⒋立足长效,健全机制。行动期间,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注意查找和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创新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打击传销工作长效监管,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加强沟通协调,做到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要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不断充实完善打击传销信息库,努力在建立健全治理传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

  各工商所、检查大队应于每月25日前及时向县局行政执法股报送案件线索、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做法,并于x月20日前报送本次开展集中整治传销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9

  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传销组织,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 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当前传销活动的新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1)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2)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3)通过专项行动,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1)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2)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区)要明确村(居)委会、社区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既要打击和取缔外来企业和人员来我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又要制止所辖区域人员外出从事传销活动,要在宣传政策、掌握信息、摸清底子、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上下功夫,使传销毒瘤在我县境内无生存土壤。

  (4)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5)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6)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7)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1)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继续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2)这次专项行动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公安局为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要案。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人民银行汉寿支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县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入校园。县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传销事件频发的地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各地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还要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3)要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县工商、公安部门要积极会同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共同研究传销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提高打击成效。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区)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精神及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月 日前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2.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县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对全县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3.总结阶段。各乡、镇(区)及相关部门对打击传销工作要认真总结,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县打击传销联系会议办公室。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10

  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市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通知要求, 20xx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最终实现我区无传销活动的总体目标。为此,特制定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通知要求,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六枝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扎实抓好我区传销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使传销活动在我区无立足之地,坚决遏制传销在我区的蔓延势头。

  二、领导小组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经济检查大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创建范围

  按照《贵州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意见》和《贵州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进一步扎实抓好“四大机制”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创建活动中的实际效果,始终坚持“打早、打小”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始终坚持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防止传销活动死灰复燃,确保“四大机制”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有效运转,进一步巩固好创建成果。

  四、创建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了统一指挥和协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项工作,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向基层组织转移,要与各社区、村(居)委会设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系人,负责辖区内打击传销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的作用。其工作职责如下:

  1、社区、村(居)委会: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日常工作;落实责任制,实行片区包干,明确责任到人,组织辖区内巡查、防控和受理举报投诉等工作。

  2、工商分局:负责辖区内宣传、巡查、打击、防控等各项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明确片区责任人,实行片区包干,分片巡查,调查处理传销投诉举报工作。

  3、工商分局联系派出所: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宣传、巡查、打击、防控等各项工作;调查处理传销投诉举报工作。

  4、工商分局联系司法所:做好《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宣传、巡查、防控等工作。

  (二)宣传内容

  1、制作“一张联系卡”,将派出所、工商分局、社区(村、居)委会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方便群众及时举报传销违法活动。

  2、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车站(码头)、进校园、进市场、进工矿企业。

  4、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重大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三)制度建设

  1、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与社区、村(居)委会之间,公安派出所之间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责任追究制度。对达不到责任目标要求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3、基础数据台帐制度。一是建立基础数据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屋出租屋主要将所租房屋的对象、用途、租期等基本情况及时向社区、村(居)委会备案,并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承担相关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形成“打、防、控、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体系。

  5、信息反馈制度。一是各分局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建议。二是要建立辖区房屋出租屋主、外来人员房屋租用基本情况台帐,一旦发现传销活动,要及时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以及传销人员黑名单,建立违规房屋出租屋主黑名单。三是各分局要公示举报投诉电话,接到举报投诉后要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对于涉案人员多、情况复杂的案件,要及时报告上一级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五、目标要求

  各工商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在20xx年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分局要在特区局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各分局要积极组织对辖区内“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确保创建无传销精品社区工作任务的完成。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11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xx”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城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摸排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以“免费旅游”、“原始股权”、“电子商务”、“资本互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打击和处理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出租户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打击整治重点区域,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开发的居民小区为排查清理重点部位,防止传销活动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镇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组(居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镇综治办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综治办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评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综治办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镇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12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政府决定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我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双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100%,使传销活动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全无传销的目标,确保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坚决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与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传销窝点、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各级打传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查出租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传工作机制,防止传销死灰复燃。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县区要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任务措施

  (一)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集中查办一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要案;严厉查处一批诱骗农民工、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受骗群众人身自由,危害人身安全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小规模的传销活动抬头就打,决不手软。同时要严厉打击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区(村)、街道、学校,特别是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聚集、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等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发现传销活动规律、重点部位,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排查传销隐患、确定打击重点,加大对传销活动长期存在或反复发作地区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彻底摧毁传销居住和授课场所,坚决遏制传销特别是“拉人头”式传销活动。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给传销以立足之地。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办要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人口管理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条件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查处。

  (四)健全传销人员档案。各级工商部门要完善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工作,将所有的传销组织列入“黑名单”,加大监控力度,实现精确打击,并与传销人员来源地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将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黑名单”发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有效瓦解和摧毁传销组织网络。坚持定期发布《传销违法警示公告》,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五)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双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按照《省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并把这一活动规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对传销活动的“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打传机制,全各社区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员组成的打传执法网,做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要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栏)、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刊登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口号,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重要事项;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畏难、厌倦、无所谓等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传领导小组,加强本辖区打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坚决遏止传销活动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责,抓好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打传成员单位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责任,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和落实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将打击传销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工商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打传办的工作职责,加强打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并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公安机关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或非法经营罪的传销案件,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或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行为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行为,认真开展传销犯罪侦破工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打传工作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玩忽职守、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行为要予以查处;对监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就业指导,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深入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学生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

  6.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社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监督,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和善后护送。

  7.财政部门要做好打传经费的保障工作。

  8.城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指导下,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处置传销突发事件预案》规定要求,在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的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前,妥善做好案件处置工作,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如遇传销举报或投诉拒接,部门间互相推诿、行政不作为等,特别是因工作失误或处置不当等原因导致因传销活动而发生群众伤亡、暴力抗法、群体上访等影响稳定事件的,对打击传销信息上报工作发生虚报、漏报、瞒报情况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级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办公室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材料。同时,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及时报道打击传销工作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以及先进事迹。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13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县“创建无传销城市达标城市”成果,深入持续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维护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公共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政府关于打击传销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提高部门监管效能,增强居民防范传销和抵制传销意识,切实维护我省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领导体制,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筑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体系;继续对传销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异地聚集性传销在我省反弹,有效防止网络传销在我省发展蔓延;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各项宣传、指导、监管措施。

  三、重点任务

  (一)发挥打击传销社会共治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打击传销的过程中,完善打击网络,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联防联控严打传销工作体制。

  (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关口前移、力量下沉,持续推动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向纵深发展,坚持露头就打。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惩处传销活动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份子。

  (四)加强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抓住宣传重点,持续性、广泛性、针对性地普及打击传销法律知识,曝光传销违法警示案例,增强群众防传防骗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畏难厌战情绪,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全力以赴确保社会大局平稳。

  (二)强化组织,细则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即是打击传销工作的牵头单位,更是主责单位之一,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既要发挥本部门主观能动性,更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协作,务实责任、认真部署、精心安排、严密组织,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宣传、教育、防范、监控、处置五位一体的治理格局,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促进交流。各地要加强信息的交流和反馈,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总结打击传销工作重大的好方法、好经验,助力我局打击传销工作同步提高、再上台阶。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14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切实维护我镇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推进“平安宣和”建设,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20日,在全镇范围开展集中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坚持“打击、防范、控制、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平安宣和”创建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社会管控与案件查处相结合,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情况严重的地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的团伙,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各项制度,形成打击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形成打击传销行动的强大声势,全镇范围内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打击重点

  (一)加大重点区域整治。以创建无传销镇为目标,开展集中整治,针对打防控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方案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加大清查整顿力度,重点检查集镇街区出租房屋等传销活动可能高发区域,重点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加大对违法租赁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案件。

  (三)加大挽救、遣返、稳控力度。积极查处涉及省内外少数民族地区和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的案件。对受骗参与传销人员,尤其是对被骗参与传销的在校生、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群体,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教育挽救、遣返稳控工作。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剖析传销特点和表现,揭露传销手段和社会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在校生、农民、下岗职工对传销本质特征的认知能力,增强其防范、抑制传销的自觉性,展示政府的决心和执法部门的能力,更好地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四、行动步骤

  (一)线索摸排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全村进行摸底排查,汇总、梳理、核查线索,确定打击和整治重点和步骤,为集中打击整治打牢基础。对条件、时间成熟的案件及时查处。

  (二)打击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集中精力和资源,查处案件,打掉团伙,铲除窝点。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村对辖区内大要案件查处、集中整治和宣传工作情况总结、自评并上报至镇综治办,镇综治办根据各村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考评。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村要积极借助宣和派出所力量,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拓宽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线索,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并每月上报1次工作动态。

  (二)缜密经营,循线深挖。宣和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始终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作为主攻方向,强化经营意识,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全力锁定涉案骨干人员、主要资金交易和关键证据,为成功打击整治奠定基础。

  (三)集中行动,精确打击。宣和派出所在摸排、经营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及地区打击情况,适时集中力量,果断打击整治,形成规模震慑效应。

  (四)强化宣传,深化“两无”创建活动。各村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环境,要继续以宣传《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和国家关于打击传销活动的相关规定为重点,充分利用村级宣传媒介搞好宣传,提高群众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传销违法犯罪形势和打击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行动重点环节,切实组织好、开展好此次行动。镇综治办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各村要认真开展摸排、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争取多方支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下,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密切协作。各村、宣和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全力投入,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压缩传销活动空间,铲除传销生存土壤,夯实打防控管等基层基础工作。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镇党委、政府及各村的配合下,开展联合行动,要削除协作障碍,加强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动查处。

  (三)狠抓落实,严格责任。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行动目标,认真落实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镇党委、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行动成效将作为年度综治考评、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倒查追责。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15

  为打击和取缔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辖区内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镇党委决定从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与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防范传销活动向我辖区内蔓延,防止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各村委以及各站所要本着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思想,服务大局,彻底铲除传销在我镇生存的土壤,维护我镇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1、打击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者打着“高科技”、“资本运作”等幌子以及利用网络从事传销犯罪活动的行为。

  2、严惩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3、坚决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4、从重从快打击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及时解救受骗、受害学生。

  5、通过典型传销案例剖析、揭穿传销活动惯用的手法、伎俩,提高广大群众对传销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6、重点抓好对务工人员、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领导,镇党委决定成立xx镇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工商所,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平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全面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各村委、站所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继成立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自辖区打击传销活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

  各村委、站所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国家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深刻揭露传销犯罪的本质危害,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打击传销工作的成果,及时发布传销警示、提示,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拒绝传销,远离传销。

  1、各村委、站所要刊播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公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积极投入到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来。

  2、各村委要制作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宣传车深入到村、组进行宣传。

  3、公告、宣传册和宣传单等宣传资料由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印制,相关单位组织张贴、散发到村组。

  4、各站所要悬挂打击传销横幅标语进行宣传。

  (二)打击遣散阶段

  各村委、站所要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继续以工商所、派出所为主,相互配合,开展对我镇传销活动的大整治、大清理和大扫除。

  (三)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委、站所对专项行动要进行认真总结,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今年打击传销工作综治考核分实施倒扣2分制,对发生传销活动,打击传销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实施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制。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迅速行动

  预防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引发不稳定事件,是确保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因素。各村委、站所要准确判断当前形势,切实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各村委、站所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方案和负责人名单。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此次专项行动继续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村委、站所要依据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密切配合。

  1、工商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及时掌握辖区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摸清本地区传销活动区域、窝点、人员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联合公安机关适时开展打击传销活动。

  2、派出所要做好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办证登记工作,切实掌握出租房屋人员情况,加强出租房屋的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及时发现传销窝点、传销人员和传销线索,控制传销活动场所,堵塞管理漏洞。

  3、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严防传销进入校园。

  (三)标本兼治,着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校园活动

  1、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打击传销工作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一把手为本单位打击传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打击传销调度、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职责分工;分管领导为本单位打击传销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制定本单位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组织、协调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

  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无传销区域创建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基层治保组织作用,摸清辖区内传销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掌握周边地区和本地传销的发展趋势、特点,为防范、打击传销工作提供准确情报;

  二是工商所、派出所要加强打击传销基础工作建设,根据辖区内传销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和监控对策。对传销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清查,防止传销活动回潮,不给传销活动有任何喘息机会。

  3、积极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工商所、派出所要积极主动地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把讲解剖析典型案例、组织受骗人员现身说法等生动直观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四)通力合作,形成强大打击合力

  工商所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公安机关要积极发尖刀兵的作用,充分利用刑事打击措施惩处和震慑传销犯罪活动。工商、公安以及其它各部门之间,要继续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做到情报资源共享,联合行动,集体作战。同时,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防联打,全面挤压我镇传销分子传销活动的空间,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充分发挥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作用,切实加强地区间的相互支持和配合。

  (五)严肃纪律,严格执法

  各村委、站所要严格执行责任制,对领导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16

  为铲除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县的生存土壤,挤压传销在我县的活动空间,不让传销活动在我县蔓延,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努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打击传销行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3月24日至11月30日。

  二、重点区域:

  县城区,部分重点乡镇。

  三、重点工作

  对传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的同时,对传销进行重点监管。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对于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以及曾被查处取缔过的窝点进行拉网式巡查,对传销露头就打,确保传销不在我县生根。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徐建成局长任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江华平副局长为副组长,执法大队、法制科、监察室等相关科室和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执法大队,王琛璋兼任办公室主任。执法大队负责查办重大案件及材料汇总上报,法制科负责案件指导,监察室负责督查工作,各分局在辖区内做好排查、摸底、调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局有关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工作组织好、开展好,有效维护本县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二)深入排查,有效监控

  发挥12315、12345两个举报投诉网络的优势,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及时掌握本地区传销组织及传销活动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做到情况明、底数清。通过排查,确定重点打击对象和重点防范目标。

  (三)重拳出击,严厉查处

  要严厉查处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严厉惩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坚决打击打着“资本运作”、“高科技”、“电子商务”等旗号以及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活动,坚决打击以各种名义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农民工、学生参与的传销活动。彻底清查传销活动重点部位和场所,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强宣传,注重实效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根据“内紧外松”的原则,组织有针对性的集中宣传,特别是是要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重点防止传销在本辖区活动和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流入;教育广大群众拒绝传销、远离传销。要下力气做好对曾经参与传销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通过深入剖析揭露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纠正他们对传销的错误认识,端正他们的创业和致富态度,保证外来参与传销人员脱离传销、安稳返乡。

  (五)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我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联防联打,彻底挤压传销活动的空间。要加强地区间的相互支持和配合,增强“一盘棋”意识,充分发挥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的作用,形成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合力。

  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17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区政府决定从6月27日至8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集中时间和力量,统一行动,重拳出击,严惩传销头目、骨干分子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房屋房主等,彻底捣毁传销窝点,摧毁传销网络,挽救失足人员,教育广大群众,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构建平安魏都做出贡献。

  二、集中行动重点

  (一)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在我区非法聚集以“拉人头”、“骗取入门费”或者以“高科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幌子以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查处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重点人群。严厉打击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严惩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首要分子。

  (三)重点场所。重点清查宾馆、出租屋、广场、游园等公众娱乐场所。

  (四)集中行动区域。各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乡结合部为这次集中行动的重点区域。

  三、集中行动步骤

  此次集中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举办讲座、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提高宣传工作的实效;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以及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介,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的渗透力。同时各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公安、工商、教体、民政、人社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排查摸底,重点排查曾经聚居过传销人员的宾馆、酒店、出租屋和城乡结合部,摸清传销活动的窝点、人员、活动规律以及为传销人员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主等基本情况,密切掌握所在地传销活动的情况和动向,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联合行动,坚决予以取缔。

  (二)集中清查,打击、劝返阶段。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由各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居委会等,对辖区内的传销窝点集中进行拉网式清查。对于一般传销参与人员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集中劝返原籍。

  (三)调查取证,依法处理阶段。在集中清查、打击、劝返的基础上,结合前一阶段摸排情况,由区公安、工商机关对清查出的涉嫌传销头目、骨干分子和为传销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主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处理。

  (四)巩固提高,防止反弹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严查严处、不留死角的原则,在集中清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在辖区内再摸排,再清查,特别是对于已经捣毁的传销窝点,要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杜绝已经查处过的出租屋房主再次为传销人员提供房屋。同时,要按照《魏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都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活动在我区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坚持辖区负责制,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保证集中统一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工商、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工商部门12315和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以及工商、公安机关基层单位任何一方接到传销举报,都要及时相互通报,各自部署,同时出动,联合查处;各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治安联防组织以及居委会等要通力协作配合;公安机关要用足用好有关法律法规,扣留传销人员资金和通讯工具,严惩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和为传销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主,依法处理一批传销违法犯罪分子,该拘留的拘留,该逮捕的逮捕,严厉打击在传销中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和阻碍、暴力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活动的行为。区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民政、教育、交通、人社、宣传、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打击合力。人社部门要加大对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等场所的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力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严防传销组织在上述场所诱骗求职者加入传销组织;民政部门为劝返传销人员提供后勤保障;交通部门负责为劝返传销人员提供交通工具;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对学生开办宣传教育课堂,严防传销活动进校园;宣传部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加大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力度,力争“电视有人、电台有声、报刊有文”,通过立体化传播方式,营造舆论氛围,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自身职责,主动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协作,组织开展区域联打、联防,对跨区域活动的传销组织和人员,及时通报情况,相互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三)积极稳妥,扎实细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做好维稳工作,制定打击传销应急工作预案。要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区分传销人员和一般群众,正确甄别和对待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一般参与者和传销受骗群众。要注意工作方法,坚决扭转简单清查遣散的做法,认真对传销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逐一登记、拍照,建立参与传销人员和为传销提供出租房屋人员档案信息库,全面彻底地对为传销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主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传销头目、骨干分子,坚决依法快立、快侦、快诉、快判。对于一般参与人员,要做到清查一个,教育挽救一个,强行劝返一个,确保工作实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在集中行动中,各单位要在区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积极联系新闻媒体,适时、适度报道,正确把握和引导打击传销的舆论导向;集中行动的重点地区要在集中行动中,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出动1台宣传车,在辖区内进行巡回宣传;要在辖区主次干道、车站、广场、游园和居民小区广泛张贴宣传单和标语口号,悬挂横幅。通过大力宣传,震慑不法分子,使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参与传销和为传销组织及人员提供出租房屋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提高防范意识,努力形成对传销活动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氛围。

  (五)严格督导,积极沟通。在集中行动中,区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领导不重视、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各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专门联络人员,随时掌握并按要求上报集中行动进度,特别是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整个集中行动的总结和有关表格,请于9月1日下午5时前书面报送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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