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优选]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档案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为规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
1. 档案分类:根据档案内容、性质及用途,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项目档案等类别,确保各类档案有序存放。
2. 归档要求: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已办理完毕的文件、资料等归档。归档时应确保档案完整、清晰,并按照档案分类进行存放。
三、档案保管与使用
1. 档案保管:档案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内,并定期检查档案室的温湿度、防火防盗设施等,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使用:各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档案时,应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间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损坏、涂改或丢失。
四、档案鉴定与销毁
1. 档案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
2. 档案销毁:销毁档案时应遵循安全、环保的原则,采取焚烧、碎纸等方式进行销毁,并确保销毁过程有记录可查。
五、档案管理责任
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流程,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
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六、档案信息化建设
1. 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逐步实现档案信息的电子化、网络化。
2. 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档案信息的快速检索、查询和共享。
3. 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存储。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补充。
档案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
1. 档案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和形式,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等类别,确保分类准确、清晰。
2. 归档要求: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将档案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应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登记和编号,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三、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防火防盗措施到位。定期对档案进行盘点、检查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借阅档案需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借阅期限和用途。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方便各部门和人员利用档案。
四、档案鉴定与销毁
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已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是否继续保存或销毁。鉴定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档案销毁:经鉴定需销毁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信息的彻底销毁,防止泄露和非法利用。销毁后的'档案应进行登记和备案。
五、档案管理责任与监督
1. 档案管理责任:各部门应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和利用工作。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监督与考核:本单位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及时整改。同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档案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所有。
档案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与有效利用,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项目档案等。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
1. 档案应根据其内容、性质和形式进行分类,确保分类清晰、准确。
2. 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档案分类标准,将档案进行整理、编号、装订,并填写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3. 档案归档前,应经过严格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归档后的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
三、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条件。
2. 档案借阅应实行登记制度,借阅人应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数量、用途、借阅时间等。借阅的档案应按时归还,不得损坏或涂改。
3. 档案的利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或侵犯他人权益。
四、档案鉴定与销毁
1. 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于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应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并由专人负责监督。销毁过程应确保档案不被泄露或滥用。
3. 销毁后的.档案应进行登记,注明销毁档案的名称、数量、销毁时间等。
五、档案数字化管理
1. 积极推行档案数字化管理,将传统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利用率。
2. 电子档案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中,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电子档案的备份和恢复应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学校管理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学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隶属教导处领导,统一管理学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负责指导其他各部门做好当年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各部门设兼职档案人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立卷、归档
第四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文件、资料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五条各类文件、资料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第六条文件、资料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上级文件,内部资料,活动资料及簿、册、图表,出版物、照片、光碟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七条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资料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立卷方法。学校档案按文书、教学(含学籍和教师业务档案)、会计、基建分类,声像档案独立编目组卷。
1、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由档案管理员组卷归档。
2、会计档案,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会计文件材料分别排列,由财务室整理归档。
3、学籍档案,按教学年度、届分类,按年级、班级组卷,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4、教师业务档案,以人为单位分类、整理,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基建档案,按基建项目组卷,由总务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档案室。
6、声像档案,按载体性质、形状分类排列,由电教室人员整理、归档。
7、学校各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年终移交综合档案室。
第九条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资料,划为短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十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十一条档案盒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十二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
1、阶段归:凡专项工作、基建工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相关部门一个月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专项负责人审定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2、随时归:上级文件、通知,人事调动材料,在落实好文件精神或办好调动手续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3、年度归:各项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十四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各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3、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黑色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4、档案盒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五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以电子文档保存。
三、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按照学校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盗。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八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九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做到:
1、调阅人员应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2、调阅的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室查阅,借用前必须登记,用后应及时归还,归还时要进行清查、核对和注销。
3、调阅一般档案由教导处主任批准。调阅带密级或重要的管理档案,须经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只有在上一级党政领导机关或司法机关必须以档案原件作为证据或者学校某项工作必须的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将档案原件借出室外使用。
4、调阅人员摘抄、复制档案时,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第二十条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到:
1、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2、要仔细检查归还档案,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3、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4、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一条建立由分管档案的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档案鉴定、销毁。
第二十二条制定各类档案保管期限,作为档案鉴定销毁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销毁档案程序
1、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要拟写销毁报告并登记造册。
2、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其他档案销毁应由学校鉴定领导小组签字,两人以上参加销毁,密件按规定要求销毁。
4、销毁的文件要造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档案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统一制发的“保密守则”和本单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对涉及党和国家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机密守口如瓶。
第二十六条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
第二十八条利用档案中的密件,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在调阅室内阅读,不准带走。
档案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为规范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提高档案工作质量,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与保密,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安全地进行。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
1. 档案应按照内容、性质、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确保分类清晰、准确。
2. 各类档案应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归档,确保档案及时、完整。
3. 归档档案应严格按照档案目录进行编号、登记,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
三、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或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安全、整洁。
2. 档案室或档案柜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设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3. 档案的`借阅、复制、利用等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利用。
4. 借阅档案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
四、档案鉴定与销毁
1. 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清理。
2.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合规。
3. 销毁档案前,应做好档案销毁登记,确保档案销毁的可追溯性。
五、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与要求
1.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查、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有序。
六、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1. 本档案管理制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3.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对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
1. 本档案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订,按新修订的制度执行。
2. 本档案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档案管理部门所有。
档案管理制度 篇6
一、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保管管理和利用,确保档案安全、真实、完整、准确,维护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档案类别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同时,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参与档案管理的行为。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需要参照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经过管理层讨论、修订、审核和发布等程序。
四、制度内容
(一)档案管理范围及目的
本公司所有档案,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规定进行管理,以保障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档案管理目的:为决策提供依据、保护权益、反映历史真相、服务职工、传承企业文化。
(二)档案管理原则
1、保障档案安全,严格遵守机密规定;
2、档案真实、完整、准确性;
3、按照规定期限保留档案;
4、档案管理应当做到及时、高效、科学、系统。
(三)档案管理规定
1、员工档案管理:所有员工入职前、入职后,要统一录入电子档案系统,同时备有纸质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2、财务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公司应当做好所有财务数据的备案、档案保管和查询工作。所有财务数据应当按照项目备案,确保财务数据不被篡改或遗漏。
3、业务档案管理:公司各部门要做好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确保业务档案完整、准确、及时的保存并便于查阅。
4、档案查询和使用:公司内部员工可以查阅档案,但必须符合公司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不得随意查看他人档案。公司领导或经过授权后,可以使用档案进行决策、纠纷解决和业务开展等。
(四)责任主体和执行程序
1、档案管理负责人:指派一名专责档案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2、每个部门均设有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和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同时每一份档案都应有负责人明确管理。
3、公司每年对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全面掌握档案管理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修缮。
(五)责任追究
1、档案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档案管理的,由领导部门进行批评和鼓励教育,并要求其改正。
2、档案管理人员有故意、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究法律责任。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
1、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档案。
2、强化后续督促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有效、可行。
3、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将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员工的档案管理意识。
4、定期收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
档案管理制度 篇7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个人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全过程管理。
二、档案分类与收集
1. 档案应按照其内容、性质、形式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项目档案等。
2.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工作,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准确。
3. 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经过审核,确保真实可靠,不得涂改、伪造或遗漏。
三、档案整理与归档
1. 档案整理应遵循科学、系统、规范的原则,按照分类、编号、装订、标识等程序进行。
2. 档案归档应严格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要求执行,确保档案及时、完整地归档。
3. 归档档案应编制目录,方便查询和利用。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或档案柜中,确保环境整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等。
2. 档案借阅应履行借阅手续,严格控制借阅范围和借阅期限,确保档案安全。
3. 档案利用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五、档案销毁与鉴定
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规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保销毁的档案无保存价值或已达到保管期限。
3. 档案销毁应履行审批手续,确保销毁过程合法、合规。
六、监督与责任
1. 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档案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档案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篇8
一、总则
为了规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的分类与归档
1. 档案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和形式,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五大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子分类。
2. 归档要求:各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整理、鉴定、装订后,移交至档案室。档案室应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登记、编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1. 档案保管:档案室应确保档案的安全、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保管条件,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2. 档案利用: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可向档案室提出档案查阅申请。档案室应根据档案密级和查阅权限,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借阅档案应按时归还,不得损坏、涂改或私自复制档案内容。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 档案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对于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销毁档案应经过档案室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按照档案销毁制度执行。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内容的彻底销毁,防止泄露。
五、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培训
1. 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2.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档案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确保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档案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本档案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七、附则
本档案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之前档案管理制度相冲突的内容,以本制度为准。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档案工作的正常秩序。
档案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更有效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档案指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重要书面文件、音像资料,包括:国家政府部门重要公文、工程技术档案、财务档案、法律文书、各种文书档案及其他专门档案(人事档案等)。
3.公司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档案管理架构
1.公司档案管理由办公室主管,设立综合档案室。
2.综合档案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各管理处设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3.综合档案室负责公司全部重要档案原件的管理。各管理处由兼职档案管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三条档案分类:
1.文书类档案
(1)政府部门各类文件
(2)公司对外、对内各类正式发文
(3)法律公文
(4)广告策划文案
2.工程技术类
(1)设备设施档案
(2)招投标档案
3.财务类档案
4.合同类档案
5.公司各类证照
6.影音类文件
第四条归档工作流程
1.档案工作分为八个环节: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检索、统计、利用。
2.各管理处以管理项目为单位,按档案分类要求,在第一时间将文件、证照原件整理后,负责移交至公司综合档案室归档。
3.各管理处按要求建立档案,做好档案登记目录,经管理处负责人审签后,及时交送公司综合档案室备查,并依据要求将档案原件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如管理处确需留存原件的,应与公司综合档案室办理档案借阅手续。
第五条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齐全。
2.归档文件必须按规定分类、整理、编目。
3.档案编目
(1)文书类档案:年度+(项目)部门或管理处+案卷号,如:20xx/市场/001
(2)工程类档案:年度+项目+档案分类+案卷号,如:20xx/百事可乐/项目/001
(3)财务类档案:会计年度设置
(4)合同类档案:部门(项目)+合同类型+年份+案卷号
4.归档文件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彩笔和蓝色复印纸书写。热敏纸类的传真件、复印件均不能归档。
5.音像档案要求:磁带、录像带、光盘要原版;计算机软盘、光盘要可运行。音像档案采取总登记方式(登记表见附件2):
(1)照片、底片要求清晰完整,并附有说明文字材料,包括事件、时间、人物、背景、摄影者五要素。
(2)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软件应在盒套贴有标签注明:题目(内容)、制作日期、制作人、盘数、序号等。
第六条档案借阅、移交
1.公司档案室档案原则不外借其他单位,如确需外借需经公司主管副总批准。
2.借阅档案、证照一律办理借阅手续。档案需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拆卷、复印及转借他人。
3.各管理处只能借阅本部门形成档案,若跨部门借阅,须经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4.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在调离岗位、或离职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办理档案的交接工作,将档案移交表填写清楚。
第七条保管和保密制度
1.存放档案的.档案柜排放整齐;采用统一的档案盒,且要求标识明确。
2.档案保管要做到防火、防光、防尘、防盗、防鼠、防潮。
3.档案的保密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采取相应保管措施。销毁档案要由专人监销,防止泄密。
4.节假日期间,档案库房、档案柜要加封条。
第八条附则
工程档案、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由部门另行制定。
档案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可用,提升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的定义与分类
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档案按照内容、性质、形成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具体分类标准由档案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
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档案整理应遵循规范、有序的原则,确保档案内容清晰、分类准确、编号规范。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档案整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档案保管与保护
1. 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或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档案室或档案柜应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条件。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档案破损、遗失等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 未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摘抄、外借档案。
五、档案利用与借阅
1. 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2. 借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阅期间,借阅人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损坏、涂改或丢失。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利用记录,对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优化档案管理流程。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
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已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继续保存或销毁。
2. 鉴定工作应由档案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经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销毁,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七、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积极参加档案管理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素养。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汇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3. 本制度的修订和废止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三条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
第四条对本局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维护本局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违反《档案法》和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直至拒绝提供利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机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机关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才能离开岗位。
第二章档案归档制度
第七条凡是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价值的文书、图表、声像、电子信息等各种门类的有价值的材料及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八条归档立卷的文件资料及每份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做到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代不混、保管期准确。
第十条会计档案归档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后签字。
第三章档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库房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要定时做好库房内温湿度记录,库房温度保持14—240c之间,湿度保持在50—65%之间。
第十三条库房内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局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复制和其它技术处理。
第四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查阅、借阅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严防丢失或泄密。
第十七条查阅档案,原则上在阅档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阅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按期收回。
第十八条档案人员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借阅档案人员在借阅期间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和擅自复制。
第十九条外单位来本局查阅档案时,须凭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阅。
第二十条机密文件只能查阅,一律不得外借和复制。
第五章档案利用制度
第二十一条利用档案必须爱护档案材料,严禁在案卷上圈点、勾划、裁剪等,确保档案的完好,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档案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二条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星期,如果需要延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二十三条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必须检查案卷有否缺损,如果发现有损坏案卷现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不得把档案占为已有。
第二十五条对不遵守档案利用制度的借阅人员,档案人员有权拒绝提供利用。
第二十六条利用档案必须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写明利用目的和效果。
第六章档案安全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局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第二十八条对本局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也不得擅自销毁。
第二十九条综合档案室保管的档案是现行档案,主要供本系统及有关单位使用,不属于开放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需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五章执行。
第三十条综合档案室做到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
第三十一条库房内设密集架,配备空调、消防器材等设备,积极做好“八防”工作,杜绝事故隐患。
第三十二条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七章档案统计、鉴定、移交和销毁制度
第三十三条凡按规定接收进库的档案、资料都必须及时登记入册,以作统计入库数据。
第三十四条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台帐,做到记录正确,帐物相符。
第三十五条在各科室档案进档案室前,要对准备移交的档案进行鉴定、审查,对保管期限、密级确定不准的案卷提出升降意见。
第三十六条对本局各科室收集的零散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材料,确保档案的质量。
第三十七条销毁文件必须慎重,对鉴定中剔除的文件要暂存一段时间,确实没有必要保存时,才予销毁。
第三十八条凡需销毁的`文件,要编造清册,写出书面报告,说明销毁理由,经本局领导审查后才能销毁,销毁文件时由两人监督,并在销毁上注明销毁日期、地点,销毁人要签名、盖章。
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是指本局各部门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凭证。
第四十条会计档案是本局的重要档案之一,应由机关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局各部门应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会计档案,把归档工作列入本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专人负责。
第四十二条会计档案当年立卷,由所属部门保管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四十三条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不得自行拆封,对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由原所属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十四条档案室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四十五条档案室对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单位领导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第四十六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所属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本局领导批准后销毁。
第四十七条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人员和所属部门共同派人监督,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时严格把关,并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档案管理制度 篇12
一、总则
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
1. 档案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和用途,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几类,并设立相应的'档案室或档案柜。
2. 归档范围:包括本单位的公文、合同、计划、总结、报告、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所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 归档时间: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归档材料整理齐全,交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归档。
三、档案管理
1. 档案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每份档案进行登记,包括档案名称、归档时间、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等信息。
2. 档案保管:档案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档案室或档案柜内,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检查。对于易损档案,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3. 档案借阅:员工如需借阅档案,需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间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损坏、涂改或丢失。借阅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档案。
四、档案利用与保密
1.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单位的决策、管理、科研等工作提供支持。同时,鼓励员工充分利用档案资源,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2. 档案保密: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对涉密档案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泄露。涉密档案的借阅、复制等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五、档案鉴定与销毁
1. 档案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根据档案的价值和保管期限,确定档案的留存或销毁。鉴定工作应由档案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完成。
2. 档案销毁:经鉴定确定需销毁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销毁。销毁档案时,应确保档案信息的彻底销毁,防止泄露。
六、监督与考核
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和档案的安全。
2. 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公布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档案管理部门所有。
档案管理制度 篇13
一、学校档案实行统一领导、综合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办法,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二、档案室做到专室、专柜、专夹,配备必需的工作设施,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挪措档案室设备。
三、按照《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程序,严格做好档案的鉴定、立卷、登记、归档、移交、销毁等工作。
四、学校干部职工查阅档案要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不得损坏,散开漏页,划圈涂抹,并按期归还。
五、学校档案不向外人借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但必须在阅文室内并在专职档案人员的监督下抄录有关内容或出具有关证明。
六、定期做好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编研工作,要围绕工作的`需要和针对本校各处室工作的特点,编制出有使用价值的资料汇集及检索工具,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综合效益。
七、经常性地做好库房管理工作,严格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尘和防止有害气体及微生物对档案的侵蚀,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八、做好安全保卫、防特、防盗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或毁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篇14
总则
1、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工作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3、各部门重大活动和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学校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学校档案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法。
2、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4、对本学校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5、办理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
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协助专职档案员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教师归档意识。
2、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
3、每学期末按照要求对本部门所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管理制度 篇15
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管理人员对全校档案的'保管和保密工作负责;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保密卷”等重要材料的借阅,必须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3.档案管理员向档案利用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出具假证;
4.档案管理人员切实做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晒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定期检查防火灭火系统、防盗系统、计算机档案管理网络系统;
5.档案管理人员务必做到每天上下班对库房门、窗、电源等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7.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室。
档案管理制度 篇16
一、总则
为规范档案管理,保障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个人,旨在确保档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二、档案管理原则
1. 档案管理应遵循集中统一、分类管理、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
2. 档案管理应注重信息化、数字化,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档案查询和利用效率。
三、档案分类与归档
1. 档案按照其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
2. 各部门应定期将形成的档案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归档、编号和存储。
四、档案保管与保护
1. 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或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安全、防火、防潮、防虫等要求。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档案破损、遗失等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利用与借阅
1. 档案的利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查阅、复制或泄露档案内容。
2. 借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阅者应对借阅的档案负责,不得损坏或丢失。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
1. 对于已达到保存期限或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部门应组织鉴定,确定是否销毁。
2. 经鉴定需销毁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七、档案管理责任与监督
1. 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档案的形成、移交、保管和利用符合本制度要求。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反馈。
档案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上海市档案局、上海市教育局制定《上海市中、小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领导决策,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是提高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三条坚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维护本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节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干部配备
第四条各处室必须参与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室工作,业务上受区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处室的档案工作受办公室领导,并有一名处室同志分管,与校档案室建立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档案干部要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要支持和关心档案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专业人员同等待遇。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有档案专业职称的档案干部在调离档案工作岗位时,应听取授予职称的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意见,同时档案干部调离前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档案工作的任务
第九条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内部机构所产生的全部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对各处室和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条负责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根据提供利用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单位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仪器开箱等活动。
第四节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团、教学、财会以及各处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档案室对归档档案的案卷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应退回重新整理,以保证案卷的质量,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四条各处室的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统一向档案室归档,交接双方应根据案卷目录,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凡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购置、安装、使用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方法,设备部门应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活动。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报表、帐册、凭证等文件材料,除帐册和凭证在财务部门保存两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文件材料在次年的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九条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经过整理和编目,做到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于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声像档案形成后要随时整理,及时归档,即由承办人员在完成摄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五节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二条档案的系统整理应按部门分类、初步立卷、卷内文件整理编目、卷内案卷初步排列、案卷加工整理、案卷调整与编号、编制案卷目录七个步骤进行。
1、定档案分类方案,按照此方案指导文件分类、排列组合。
2、将文件按一定特征分门别类,组合成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文件组合体即案卷。
3、将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调整后固定下来编写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将同一类案卷按一定标准初步排列起来。
5、填写备考表、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6、确定案卷排列顺序,按排列顺序逐卷编制案卷号。
7、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将案卷的标题、保管期限、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页数等逐项登记,形成为一本名册,即为案卷目录。
第二十三条档案应有专门的档案库或档案柜保存,存放地点应坚固干燥、通风,并做到防火、防虫、防光、防鼠、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六节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为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逐步提高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六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写明借阅的目的,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进行检查,及时注销。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者要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在档案上圈点、涂改、划道污损,如有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借阅人因公出差、出国、调动、离退休等须将所借档案归还,借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必要时办续借手续。
第二十九条制发档案证明和答复函调(证明要注明出处和根据,不得擅自解释)制发证明要仔细核对,经领导审阅后,加盖办公室公章。
第七节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条档案室应根据XXXX年8号文件,市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上海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报上级部门审核后销毁。
第三十二条毁档案要明确销毁人和监销人,进行实地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统计与移交
第三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分别向上级机关和档案业务主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三十四条各部室的档案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保管期限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机构撤消、合并时,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好档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节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依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制度 篇18
一、总则
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
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档案,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及时移交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并确保移交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全体人员应树立档案意识,爱护档案,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涂改、损毁或丢失档案。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
1. 各部门应定期收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分类要求进行初步整理。
2. 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分类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3. 档案整理过程中,如发现档案缺失、损坏或内容不清等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协商解决。
四、档案归档与保管
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归档工作,确保档案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方式存放。
2. 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或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安全、防火、防潮、防鼠虫等要求。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盘点、核对,确保档案的数量和质量无误。
五、档案利用与借阅
1. 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满足各部门对档案的需求。
2. 借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者需按时归还档案,并确保档案在借阅期间的安全和完整。
3. 档案利用和借阅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或用于非法用途。
六、档案销毁与移交
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已达到保存期限或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销毁档案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2. 在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下,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移交档案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移交过程的规范、有序。
七、监督与检查
1. 本单位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或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 篇19
一、目的
为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人事档案的执行管理。
三、职责
3.1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定期检查核对、转递、保密、统计等工作。
3.2人事档案管理: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课(宁波地区)负责本地区所有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当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3.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及落实执行工作。
3.4集团公司企业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四、人事档案管理的内容
4.1员工人事档案归档及管理:新员工入职时将《员工应聘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各类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课,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应聘申请表》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该员工的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流程为首先对新的.员工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其次按新员工的所在部门以及职务、性别等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目录上补登新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4.1.1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一级员工人事档案为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二级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情况、学历及职称变化情况、历年考核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等。
4.1.2员工人事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职务归类。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该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公司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类。
4.1.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相关档案调入单位时,人力资源部核对档案材料,密封该员工人事档案,连同开具的《档案材料转移单》及其它有关材料,转至调入单位并归档。相关手续《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作业管理制度》。
4.2检查核对: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每月25日)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并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签字,确保员工的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失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酶、发现虫蛀等;检查完毕后必须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确认签字。
4.3转递(员工异动):档案转递过程如下,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取出要转走的员工人事档案并在档案帐册上注销该员工的人事档案并填写《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且要求收档单位在回执上签字盖章。
4.4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不得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公司人事管理课对接受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认识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4.5统计:人事管理课每月25日须对员工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4.5.1人事档案统计分类:履历及相关证件材料、鉴定及考核材料、评聘及奖惩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参考资料。
4.5.2人事档案统计信息要及时更新,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每月25日必须将相关人事档案的统计情况更新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提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核。
五、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或总裁)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六、相关支持文件及记录
员工应聘申请表
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
员工离职通知单
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档案管理制度 篇20
1、目的
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会计档案管理体系
3.1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6、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会计资料的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时,应事前由公司总经办批准。
6.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
7.1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20xx年、20xx年、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7.4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8、会计档案的销毁
8.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8.1.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8.1.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8.1.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8.1.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8.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9、会计档案的'管理
9.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9.2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公司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9.3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机构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4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5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9.6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7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9.7.1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9.7.2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9.8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篇21
一、根据本单位编制的《档案分类大纲、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中的归档范围,积极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二、定期做好对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县档案馆移交进馆工作,进馆的档案要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编目准确,档号齐全,排列系统,装订合乎质量要求。
三、接收档案时,立档单位编制的全宗介绍、案卷目录(一式两份)、全引目录、文号索引、专题目录及其他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应随同档案一起接收。
四、及时收集本单位在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中形成的档案;接收各科室有代表性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应由科室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加工整理归档后移交给档案室,如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不得拖延。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接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各科室档案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六、根据国家档案收集工作规定,通过例行的接收制度和专门的征集办法,将分散在各科室和个人手中,以及散失在其他地方的档案,收集到档案室集中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 篇22
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务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党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德育活动档案包括班主任档案,各项学生活动的'方案、实施及班主任、学生奖惩记录档案,由政教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教师培训档案等由教务处、教科室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总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7、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9、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10、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有关档案在存电脑的同时应及时刻录成光盘,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档案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条、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人事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第一次建档后,日后所有有关个人人事资料都随时归档,包括员工在职期间试用、考核、职位调动、工资晋升、培训记录、行政处分、奖励等,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条、新员工报到后按《个人资料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建档,目录如下:
1、招聘登记表
2、聘用通知书
3、学历证、职称证、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
6、员工转正申请表
7、聘用合同
8、奖惩材料
9、任免、升降、调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员工档案薄册,记载档案的接收、存入、提供、使用和变动情况。
第七条、要做到分类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对。
第八条、所有人事档案都属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密。
第九条、人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总经理有权查阅任一员工的档案,除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员工的工资档案。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借阅自己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查阅人员应严格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划、污损、带出、丢失。
第十二条、收回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一年。
档案管理制度 篇24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真实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
1. 档案分类:公司档案按照内容分为人事档案、财务档案、业务档案、行政档案等几大类。各类档案应根据其性质、特点和重要性进行细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
2. 归档要求:各部门应定期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整理归档,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归档时应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注明档案名称、数量、形成时间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三、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保管: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用于存放各类档案。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和保养,防止档案损坏或丢失。
2. 档案利用: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填写档案查阅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涂改、拆散、抽取或损毁档案。查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档案,并在档案查阅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四、档案保密与鉴定
1. 档案保密:公司档案涉及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对于涉及机密和商业秘密的档案,应采取加密、限制查阅范围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根据档案的价值和保存期限,决定档案的销毁或继续保存。鉴定工作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档案销毁与移交
1. 档案销毁:对于经鉴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销毁前,应编制档案销毁清册,注明档案名称、数量、销毁原因等信息,并报请公司领导批准。销毁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档案彻底销毁,不留隐患。
2. 档案移交:公司因合并、分立、撤销等原因发生档案所有权或管理权变更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档案移交。移交前,应编制档案移交清册,注明档案名称、数量、形成时间等信息,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过程中,应有双方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应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反映,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篇25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本园地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安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二、对档案法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三、应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保持它们自己的原始资料,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
四、凡本园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均有借阅档案的`权利,同时具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本园档案底细,建立台帐,登记制度,主动热情地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档案查准查全率。
六、查阅档案人员必须十分爱护案卷,严禁在案卷上折叠、勾划、涂改、折页、污损等现象发生。
七、妥善管理档案,对破损的档案及时做好修补工作,尽量延长档案寿命,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做到防火、防强光、防尘、防溢、防虫、防鼠、防潮。
八、档案一般不外借出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园(不属机密级)。
九、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国家的宝贵财富,严格做好档案的保护工作,经常检查档案室设施是否破损,墙面是否渗水,门窗是否牢固,确保档案安全。
十、凡需要借阅档案材料者,在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一同进入档案室,不得借用钥匙单人进入,一般情况在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可在办公室查阅,但必须当天归还。
档案管理制度 篇26
一、总则
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便捷利用,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
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利用和销毁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3. 员工:负责个人档案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管理流程
1. 收集:各部门按照工作需要及时收集相关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归类,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存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存储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4. 利用:员工和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查阅档案,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和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5. 销毁: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过期或无效的档案进行鉴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四、档案管理要求
1. 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涂改、伪造或遗漏。
2. 档案分类应科学、合理,方便查阅和利用。
3. 档案存储应安全、保密,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或泄露。
4. 档案利用应规范、有序,确保档案的合规使用。
5.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订和废止,须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六、档案保密管理
1. 档案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制度执行,确保档案信息的机密性。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档案进行密级划分,明确各级档案的`保密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
3. 档案查阅和利用应实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档案信息的传播范围,防止信息泄露。
4.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或泄露档案信息。
七、档案信息化建设
1. 公司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管理。
2. 档案管理部门应负责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3. 员工应熟练掌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操作技能,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八、培训与考核
1. 公司应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优秀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档案管理制度 篇27
一、总则
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与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定义与分类
1. 本制度所指的档案是指公司、组织或个人在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 档案按照内容、形式、来源等要素进行分类,形成科学、系统的档案分类体系。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
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
2. 档案整理应遵循规范、清晰的`原则,对档案进行编号、标注、归档,并编制详细的档案目录。
四、档案保管与存储
1. 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或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条件的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安全。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档案损坏、遗失等问题。
五、档案利用与借阅
1. 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2. 借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借阅人应遵守借阅规定,按时归还档案。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
1. 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环保。
七、档案管理责任与监督
1. 各部门应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开展。
八、档案信息化与数字化
1. 积极推动档案信息化与数字化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2. 建立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方便档案的查询和利用。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部门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应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反馈,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篇28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五、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档案管理制度 篇29
一、必须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领导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和部分档案的鉴定。
二、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正确划分需要保密档案的密级。
三、对档案的全面鉴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对部分档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通过鉴定的档案,必须写出鉴定报告,注明鉴定意见和日期,并由鉴定领导小组负责签名。
四、通过鉴定的档案,力求达到保定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符合标准,对在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整改;对已超过保管期或失去价值的档案,必须慎重处理,严格掌握,还有一定价值的`档案可暂封存,待观察后再行销毁。
五、对确定销毁的档案,应先造好清册,提交销毁报告,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档案主管机关备案,在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六、要档案的保管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档案销毁后的善后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篇30
一、总则
为了规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
1. 档案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和形式,将档案分为文件、资料、声像等不同类型,并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编号。
2. 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文件、外来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财务报表、人事资料、项目资料等。
3. 归档时间: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档案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保管: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或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同时,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修复,确保档案的完好保存。
2. 档案利用:档案的借阅、复制和传递应经过相关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借阅人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按时归还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或损坏档案。
四、档案鉴定与销毁
1. 档案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和期限。对于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销毁档案应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销毁后的档案应进行登记备案。
五、档案管理责任与监督
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司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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